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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宣揚他們的道德節義,這是義。
根據這個義,對這三篇傳不能光編他們的事迹。
光講他們的事迹,他們的道德節義就隐而不顯,所以在這三篇傳裡要發揮議論。
這就是法随義轉,根據義來确定法了。
方苞又認為義法對于古文辭的要求是“雅潔”,這是義。
“古文中不可入語錄中語,魏晉六朝人藻麗俳語,漢賦中闆重字法,詩歌中隽語,南北史佻巧語”(沈蓮芳《書方望溪先生傳後》),這是法。
方苞按照他對于義法的要求來作古文,他的古文,傳誦的有《左忠毅公逸事》。
左忠毅公,左光鬥,谥忠毅,桐城人。
明熹宗時,官佥都禦史。
熹宗昏庸,大權落入太監魏忠賢手裡。
忠賢勾結死黨,陷害正人。
光鬥草奏劾忠賢三十二斬罪,忠賢誣陷光鬥,逮捕下獄,用酷刑,死在獄裡。
這篇逸事是記史傳中所不載的事。
按照義法,要突出左光鬥的為國愛惜人才以及受到酷刑後還念念不忘國事的精神,這是義,按照這個義來寫是法。
在愛惜人才上寫: 先君子(指方苞父)嘗言:鄉先輩左忠毅公視學京畿,一日,風雪嚴寒,從數騎(數人騎馬跟着)出,微行(穿着平民衣服出來)入古寺。
庑(廊屋)下一生伏案卧,文方成草。
公閱畢,即解貂(貂裘)覆生,為掩戶。
叩之寺僧,則史公可法也。
及試(一般考試,不是禮部試,因禮部試是彌封的,考生的名字封上,考官看不見的),吏呼名至史公,公瞿然注視。
呈卷,即面署第一。
召入,使拜夫人,曰:“吾諸兒碌碌,他日繼吾志事,惟此生耳。
”(《望溪文集》卷九) 接着寫左光鬥受酷刑後還念念不忘國事: 及左公下廠獄(由太監掌管的牢獄),史朝夕獄門外。
逆閹防伺甚嚴,雖家仆不得近。
久之,聞左公炮烙,旦夕且死。
持五十金,涕泣謀于禁卒,卒感焉。
一日,使史更敝衣,草屦,背筐,手長镵,為除不潔者,引入。
微指左公處,則席地倚牆而坐,面額焦爛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盡脫矣。
史前跪,抱公膝而嗚咽。
公辨其聲,而目不可開,乃奮臂以指撥眥,目光如炬,怒曰:“庸奴!此何地也,而汝來前!國家之事糜爛至此,老夫已矣,汝複輕身而昧大義,天下事誰可支柱者!不速去。
無俟奸人構陷,吾今即撲殺汝!”因摸地上刑械作投擊勢。
史噤不敢發聲,趨而出。
後常流涕述其事以語人,曰:“吾師肺肝,皆鐵石所鑄造也。
” 這段描寫,既突出了魏忠賢陷害左光鬥的殘酷,更突出了左光鬥考慮國事,為國保護人才的精神,寫得極為生動感人,是符合他的義法說的;在文辭上,也符合他講究雅潔的要求。
雅潔屬于文辭的風格,方苞提倡雅潔。
姚鼐把各種風格概括為陽剛陰柔兩大類,方苞這篇《左忠毅公逸事》。
照方苞的說法,文辭是雅潔的;照姚鼐的說法,屬于陽剛之美,即風格是剛健的。
2.劉大櫆 劉大櫆是桐城人,他到北京,把他寫的文章送給方苞,請他指教。
方苞非常推重,極力贊揚,因此著名。
後來姚鼐向他學習。
方苞講義法,也因清朝提倡程朱理學,他提出義法的義,即要求文章的思想性合于程朱所提倡的理學,适應清朝提倡程朱理學的要求。
劉大櫆講古文,不重在道理,重在古文的藝術性。
他在《論文偶記》裡說:“故義理、書、卷、經濟者,行文之實;若行文自另是一事。
”他把義理看作作文的材料,他重在講作古文的藝術性,已見上“古文的藝術性”節。
劉大櫆講風格,與方苞講“雅潔”不同。
他在《論文偶記》裡說:“文章品藻最貴者,曰雅曰逸。
歐陽子逸而未雄,昌黎雄處多,逸處少。
太史公雄過昌黎,而逸處更多于雄處,所以為至。
” 劉大櫆的古文也有按他的理論寫的,如《馬湘靈詩集序》: 憶昔與湘靈同在京師,一日,日已晡,湘靈過餘旅舍,餘出酒肴共酌。
時餘兄奉之亦在坐。
湘靈被酒,意氣勃然,因遍刺當時達官無所避。
餘驚怖其言。
湘靈慷慨曰:“子以我為俗子乎?”餘謝不敏。
湘靈命酒,連舉十餘觞,大醉歡呼,發上指冠,已複悲歌出涕。
餘見湘靈言之哀,亦泣涕縱橫不自禁。
湘靈乃謂餘兄曰:“彼乃同心者。
”因出其平生歌詩示餘。
餘讀之,風翻雲湧。
而喉間氣郁不得舒。
于是相對黯然,罷酒别去。
忽忽二十年,則聞湘靈已老病,不複能遠遊,或扁舟自放于九龍、三泖之間。
間則歸裡,與缙紳之去位而裡居者連為吟社,尋山釣水而已。
嗟乎!以湘靈之才與其志,使其居于廟朝(宗廟朝廷),正言謇谔(正直),豈與夫世之此倡而彼應者同乎哉!奈何窘蹶浮沉,抱不能一施,遂為山澤之癯以老也。
(《海峰文集》) 劉大櫆稱贊司馬遷的文章,“逸處更多于雄處”。
司馬遷在《報任少卿書》裡稱:“詩三百篇,皆聖賢發憤之所為作也。
此人皆意有所郁結,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來者。
”司馬遷的文章,如《史記》中所寫的列傳,其中就有寫出“此人皆意有所郁結”,把人家的郁結的胸懷寫出,這種郁結引起司馬遷的同感,寫得悲憤激昂,這就形成雄健的風格;在“述往事”中極為生動形象,就有可能構成俊逸的風格。
劉大櫆這篇也是這樣,他在第一段寫“餘棄于時,而湘靈亦屢試不舉,為同遇”。
當時的士子,隻有應科舉考試,考中進士後才有官做,要是屢次考不取,就不免困頓。
湘靈是有才能的,卻困于科舉,所以“意有所郁結”,大櫆也有同感,所以文章寫出湘靈的悲憤郁結,寫出湘靈的神态風貌,如寫“湘靈被酒,意氣勃然,因遍刺當時達官無所避。
餘驚怖其言”。
餘也是意有所郁結,對湘靈的憤激是深有同感的,但聽了湘靈“遍刺當時達官無所避”,感到驚怖,這一句寫出湘靈的言論是極為大膽鋒利的。
類似這樣寫出湘靈為人的特色,當即所謂逸。
湘靈慷慨曰:“子以我為俗子乎?”這一筆,也是所謂逸,顯示湘靈看重大櫆,看到大櫆的驚怖,所以說了這句寬解大櫆的話,是不是把他當作俗子的胡言亂語,一句話中有這樣的含意。
這篇裡寫湘靈的悲憤,如“意氣勃然”、“大醉歡呼”、“悲歌出涕”,餘“亦涕泣縱橫不自禁”,類似這部分寫出郁結悲憤的神情的,都屬風格的雄處。
就姚鼐的講法,這篇有陽剛之美,屬于剛健的風格。
3.姚鼐 方苞講義法,重在理;劉大櫆講作文之能事重在才能;姚鼐生在考證學極盛時期,提倡學力,把才能和學力結合起來談。
他《與陳石士書》說:“學文之法無他,多讀多為,以待其一日之成就,非可以人力速之也。
士苟非有天啟,必不能盡其神妙;然人辍其力,則天亦何自而啟之哉!”(《惜抱軒尺牍》卷五)天啟指天才說,實即寫作的才能,力指學力,主張通過學力來取得寫作的才能,認為寫作的才能要靠學力來培養,不靠學力,才能也培養不出來,這是就才與學結合說。
他在《與張阮林》裡又談到才與法的關系: 文章之事能運其法者才也,而極其才者法也。
古人文有一定之法,有無定之法。
有定者,所以為嚴整也;無定者,所以為縱橫變化也。
二者相濟而不相妨,故善用法者,非以窘吾才,乃所以達吾才也。
非思之深功之至者,不能見古人縱橫變化中所以為嚴整之理。
思深功至而見之矣,而操筆而使吾手與吾所見之相副,尚非一日事也。
(《惜抱軒尺牍》卷三) 方苞講義法,以義為主
根據這個義,對這三篇傳不能光編他們的事迹。
光講他們的事迹,他們的道德節義就隐而不顯,所以在這三篇傳裡要發揮議論。
這就是法随義轉,根據義來确定法了。
方苞又認為義法對于古文辭的要求是“雅潔”,這是義。
“古文中不可入語錄中語,魏晉六朝人藻麗俳語,漢賦中闆重字法,詩歌中隽語,南北史佻巧語”(沈蓮芳《書方望溪先生傳後》),這是法。
方苞按照他對于義法的要求來作古文,他的古文,傳誦的有《左忠毅公逸事》。
左忠毅公,左光鬥,谥忠毅,桐城人。
明熹宗時,官佥都禦史。
熹宗昏庸,大權落入太監魏忠賢手裡。
忠賢勾結死黨,陷害正人。
光鬥草奏劾忠賢三十二斬罪,忠賢誣陷光鬥,逮捕下獄,用酷刑,死在獄裡。
這篇逸事是記史傳中所不載的事。
按照義法,要突出左光鬥的為國愛惜人才以及受到酷刑後還念念不忘國事的精神,這是義,按照這個義來寫是法。
在愛惜人才上寫: 先君子(指方苞父)嘗言:鄉先輩左忠毅公視學京畿,一日,風雪嚴寒,從數騎(數人騎馬跟着)出,微行(穿着平民衣服出來)入古寺。
庑(廊屋)下一生伏案卧,文方成草。
公閱畢,即解貂(貂裘)覆生,為掩戶。
叩之寺僧,則史公可法也。
及試(一般考試,不是禮部試,因禮部試是彌封的,考生的名字封上,考官看不見的),吏呼名至史公,公瞿然注視。
呈卷,即面署第一。
召入,使拜夫人,曰:“吾諸兒碌碌,他日繼吾志事,惟此生耳。
”(《望溪文集》卷九) 接着寫左光鬥受酷刑後還念念不忘國事: 及左公下廠獄(由太監掌管的牢獄),史朝夕獄門外。
逆閹防伺甚嚴,雖家仆不得近。
久之,聞左公炮烙,旦夕且死。
持五十金,涕泣謀于禁卒,卒感焉。
一日,使史更敝衣,草屦,背筐,手長镵,為除不潔者,引入。
微指左公處,則席地倚牆而坐,面額焦爛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盡脫矣。
史前跪,抱公膝而嗚咽。
公辨其聲,而目不可開,乃奮臂以指撥眥,目光如炬,怒曰:“庸奴!此何地也,而汝來前!國家之事糜爛至此,老夫已矣,汝複輕身而昧大義,天下事誰可支柱者!不速去。
無俟奸人構陷,吾今即撲殺汝!”因摸地上刑械作投擊勢。
史噤不敢發聲,趨而出。
後常流涕述其事以語人,曰:“吾師肺肝,皆鐵石所鑄造也。
” 這段描寫,既突出了魏忠賢陷害左光鬥的殘酷,更突出了左光鬥考慮國事,為國保護人才的精神,寫得極為生動感人,是符合他的義法說的;在文辭上,也符合他講究雅潔的要求。
雅潔屬于文辭的風格,方苞提倡雅潔。
姚鼐把各種風格概括為陽剛陰柔兩大類,方苞這篇《左忠毅公逸事》。
照方苞的說法,文辭是雅潔的;照姚鼐的說法,屬于陽剛之美,即風格是剛健的。
2.劉大櫆 劉大櫆是桐城人,他到北京,把他寫的文章送給方苞,請他指教。
方苞非常推重,極力贊揚,因此著名。
後來姚鼐向他學習。
方苞講義法,也因清朝提倡程朱理學,他提出義法的義,即要求文章的思想性合于程朱所提倡的理學,适應清朝提倡程朱理學的要求。
劉大櫆講古文,不重在道理,重在古文的藝術性。
他在《論文偶記》裡說:“故義理、書、卷、經濟者,行文之實;若行文自另是一事。
”他把義理看作作文的材料,他重在講作古文的藝術性,已見上“古文的藝術性”節。
劉大櫆講風格,與方苞講“雅潔”不同。
他在《論文偶記》裡說:“文章品藻最貴者,曰雅曰逸。
歐陽子逸而未雄,昌黎雄處多,逸處少。
太史公雄過昌黎,而逸處更多于雄處,所以為至。
” 劉大櫆的古文也有按他的理論寫的,如《馬湘靈詩集序》: 憶昔與湘靈同在京師,一日,日已晡,湘靈過餘旅舍,餘出酒肴共酌。
時餘兄奉之亦在坐。
湘靈被酒,意氣勃然,因遍刺當時達官無所避。
餘驚怖其言。
湘靈慷慨曰:“子以我為俗子乎?”餘謝不敏。
湘靈命酒,連舉十餘觞,大醉歡呼,發上指冠,已複悲歌出涕。
餘見湘靈言之哀,亦泣涕縱橫不自禁。
湘靈乃謂餘兄曰:“彼乃同心者。
”因出其平生歌詩示餘。
餘讀之,風翻雲湧。
而喉間氣郁不得舒。
于是相對黯然,罷酒别去。
忽忽二十年,則聞湘靈已老病,不複能遠遊,或扁舟自放于九龍、三泖之間。
間則歸裡,與缙紳之去位而裡居者連為吟社,尋山釣水而已。
嗟乎!以湘靈之才與其志,使其居于廟朝(宗廟朝廷),正言謇谔(正直),豈與夫世之此倡而彼應者同乎哉!奈何窘蹶浮沉,抱不能一施,遂為山澤之癯以老也。
(《海峰文集》) 劉大櫆稱贊司馬遷的文章,“逸處更多于雄處”。
司馬遷在《報任少卿書》裡稱:“詩三百篇,皆聖賢發憤之所為作也。
此人皆意有所郁結,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來者。
”司馬遷的文章,如《史記》中所寫的列傳,其中就有寫出“此人皆意有所郁結”,把人家的郁結的胸懷寫出,這種郁結引起司馬遷的同感,寫得悲憤激昂,這就形成雄健的風格;在“述往事”中極為生動形象,就有可能構成俊逸的風格。
劉大櫆這篇也是這樣,他在第一段寫“餘棄于時,而湘靈亦屢試不舉,為同遇”。
當時的士子,隻有應科舉考試,考中進士後才有官做,要是屢次考不取,就不免困頓。
湘靈是有才能的,卻困于科舉,所以“意有所郁結”,大櫆也有同感,所以文章寫出湘靈的悲憤郁結,寫出湘靈的神态風貌,如寫“湘靈被酒,意氣勃然,因遍刺當時達官無所避。
餘驚怖其言”。
餘也是意有所郁結,對湘靈的憤激是深有同感的,但聽了湘靈“遍刺當時達官無所避”,感到驚怖,這一句寫出湘靈的言論是極為大膽鋒利的。
類似這樣寫出湘靈為人的特色,當即所謂逸。
湘靈慷慨曰:“子以我為俗子乎?”這一筆,也是所謂逸,顯示湘靈看重大櫆,看到大櫆的驚怖,所以說了這句寬解大櫆的話,是不是把他當作俗子的胡言亂語,一句話中有這樣的含意。
這篇裡寫湘靈的悲憤,如“意氣勃然”、“大醉歡呼”、“悲歌出涕”,餘“亦涕泣縱橫不自禁”,類似這部分寫出郁結悲憤的神情的,都屬風格的雄處。
就姚鼐的講法,這篇有陽剛之美,屬于剛健的風格。
3.姚鼐 方苞講義法,重在理;劉大櫆講作文之能事重在才能;姚鼐生在考證學極盛時期,提倡學力,把才能和學力結合起來談。
他《與陳石士書》說:“學文之法無他,多讀多為,以待其一日之成就,非可以人力速之也。
士苟非有天啟,必不能盡其神妙;然人辍其力,則天亦何自而啟之哉!”(《惜抱軒尺牍》卷五)天啟指天才說,實即寫作的才能,力指學力,主張通過學力來取得寫作的才能,認為寫作的才能要靠學力來培養,不靠學力,才能也培養不出來,這是就才與學結合說。
他在《與張阮林》裡又談到才與法的關系: 文章之事能運其法者才也,而極其才者法也。
古人文有一定之法,有無定之法。
有定者,所以為嚴整也;無定者,所以為縱橫變化也。
二者相濟而不相妨,故善用法者,非以窘吾才,乃所以達吾才也。
非思之深功之至者,不能見古人縱橫變化中所以為嚴整之理。
思深功至而見之矣,而操筆而使吾手與吾所見之相副,尚非一日事也。
(《惜抱軒尺牍》卷三) 方苞講義法,以義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