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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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禮”,俱為我國思想上學問上最大的潮流,雖至今日,尚有以“三禮”、“三傳”為國民思想之中心者。

     (六)孝經類。

    就孔子孝行的意見,由曾子說出,曾子門人筆記下來。

    因其内容簡單,不必贅述。

     (七)四書類。

    宋朱子由《禮記》中抽出《大學》、《中庸》,連合《論語》、《孟子》,名曰《四書》。

    後人認為朱子學的根本所在。

     (八)樂類。

    樂即禮、樂、射、禦、書、數中的樂,為正人心最大的利器,頗為古今所重視。

    在文字上顯著的有《樂記》,算是《禮記》中唯一者。

    至議論雅樂的事,或研究六律六品的書籍,以及流行歌與其他各種音曲類,概歸入子部的藝術類,與這經部的樂類,全然異趣。

     (九)小學。

    前章所述《說文》之學,或正字義的訓诂學,或正音韻的音學等,因周代取教小學之用,故總名曰《小學》。

    對于周代教育法的遺意,可借此考察明了,因特取入經部中。

     (十)五經總義類。

    總括前之《易》、《書》、《詩》、《禮》、《春秋》五經的議論,或其注解者。

     二、史部 史字原為司記錄官之名,後來遂變為曆史的史。

     (一)正史類。

    正史是指曆朝敕選的曆史而言,司馬遷的《史記》,原非敕選的,但後世對于敕選正史,準由司馬遷《史記》數起,至《前漢書》、《後漢書》、《三國志》、《晉書》等。

    我國宋時已有正史十七種,明朝增至二十一史,今日合明朝及其他加入的,恰成二十四史,為我國正史的全體。

     (二)編年類。

    我國從前的曆史,多為編年體,《春秋》自不待言,是記載其逐年的事實。

    然自司馬遷作《史記》,始改為紀傳體。

    紀傳體是本紀與列傳并立,本紀以編年體記載帝王之事;列傳則網羅當時的名臣而立其傳。

    并合本紀、列傳來觀察,方能明了當時的狀态。

    前述的正史,皆用這體編成。

     (三)紀事本末體。

    在編年體、紀傳體以外,尚有以事業的本末完全集錄而便一目了然的,是為紀事本末體,由宋之袁樞所創始。

     (四)别史類。

    除以上三體曆史外,尚有一别史類,如《續後漢書》、《契丹國史》、《大金國史》等。

    有名的鄭樵《通志》,即為其中的一種。

     (五)雜史類。

    這是不屬于正史、編年史、紀事本末等類,而又有曆史關系的,如《國語》、《戰國策》及私人的記錄等,均收入雜史之中。

     (六)诏令奏議類。

    帝王的诏令或當時官署的布告,及諸官的奏議等,為曆史上非常有用的參考材料。

    故奏議類的書,是曆代名臣奏議而優良的書籍。

     (七)傳記類。

    收集各時代賢人名士或一技一藝特長人物的傳記。

     (八)史鈔類。

    史鈔系由曆史中抄錄的書,如《十八史略》等。

     (九)載記類。

    我國本土以外附屬國的曆史,如《朝鮮史》、《安南史》等。

     (十)時令類。

    歲事記、年鑒等屬之。

     (十一)地理類。

    地理對于曆史,最有密切的關系,這是誰也不能予以否認的,如《大明統一志》、《大清統一志》,以及《山東通志》、《河南通志》等各省的地理,是為這部之主。

    又關于黃河、揚子江的記事,或邊防記事,或山系水脈記事,或古迹,或遊記,及其他外國地理概要,皆收入這類之中。

     (十二)政書類。

    記載曆代的通制。

    例如《杜氏通典》等。

     (十三)職官類。

    搜錄曆代的職官制。

    例如《唐朝六典》等。

     (十四)目錄類。

    目錄可分二種:經籍目錄與金石目錄。

    經籍目錄,即前述的《四庫全書總目》等。

    至金石為殷之鼎,周之鐘,漢之碑等目錄,是研究曆代史極重要的參考物。

     (十五)史評類。

    論評曆史的,如《通鑒綱目》,是其适例。

     三、子部 諸子百家自成一家學問的書,均收集在内。

    子原是男子的美稱,或有德者之稱,又弟子對師長所說的尊稱,但後來轉至《老子》、《莊子》、《墨子》等,遂變為書籍的尊稱。

     (一)儒家類。

    專收集儒家的著述,如《荀子》、《文中子》、二程子(程明道、程伊川)、朱子等書,以及《近思錄》、《性理大全》等類。

     (二)兵家類。

    黃帝之臣風後所作《握奇經》、太公望所作《六韬》、孫武的《孫子》、吳起的《吳子》、黃石公的《三略》等皆屬之。

     (三)法家類。

    以法律治國的學問,如《管子》與《韓非子》等類。

    其他若裁判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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