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無形政府之二——書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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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于是聽其改用活券,而不知道催比之何據矣。
書吏不能革除的原因甚多,其中最重要者為官吏不習政事,不得不假手于此般書蠹;(二)案例過繁,不易稽查,書吏掌管檔案,可以上下其手。
蓋以科甲出身的官吏,所長者為八股時文,至于以捐納出身者,更不知政務為何事了。
其尤惡劣者,則與書吏串通舞弊。
檔案在書吏的手握中,更可以舞文弄法了。
“同一律也有律外之例,同一例也有例外之案,其間影射百端,瞬息千變。
猶是一事,有賄者從,無賄者駁,混淆黑白,颠倒是非,為所欲為,莫之能制”。
鏟除書吏的根本辦法,按清代人的看法,是引用士人司書吏的職務。
黃宗羲以為“六部院寺之吏,請以進國之觀政者為之,次及任子,次及國學之應仕者,滿調則出官州縣,或曆部院屬官,不能者落職。
郡縣之吏,各設六曹,請以弟子員之當廪食者充之,滿調則升之其學,或即補六部院寺之吏,不能終身不聽出仕。
郡之經曆、照磨、知事;縣之丞、簿、典史,悉行汰去。
行省之法,一如郡縣。
”以士人做書吏的職務,自可除去許多弊端,已有事實上的證明。
胡林翼在湖北辦理軍隊,所設的厘局就不用書吏而用士人。
在清代的官署中,惟有軍機處不設吏,以軍機章京治文書,蘇拉僅供奔走之役,故流弊較少。
但書吏有了很久的曆史,改革頗非易事。
到光緒二十七年(一九〇一)慈禧太後由西安回京,看見各部院的案卷,大半已為義和團及聯軍所焚毀,以為改革的時機到了。
是年四月十三日《上谕》說: 京師為天下之根本,六部為天下政事之根本,《六部則例》本極詳明,行之既久,書吏窟穴其中,漁利舞文,往往舍例引案,上下其手。
今當變通政治之初,亟應首先賴部務為正本清源之道,非盡去胥吏,掃除案卷,專用司員辦公不可。
茲值京師兵燹之後,各部署案,不過十存四五,着即一并銷毀,以示廓清弊窦,銳意自強之意。
自此次銷毀以後,各部堂官,務督饬各司員,躬親部務,各視事之繁簡,另募書手若幹名,專備鈔繕文牍之用,不準拟辦稿件,積壓文書,并着堂司各官,妥定簡明無弊章程,通限兩個月,咨送政務處大臣,詳核具奏,候旨頒行。
夫胥吏盜權,人人所知,亦人人所恨,而積久不去者,其故有二:一則司員不習公事,奉吏如師;一則貪劣之員,勾結蠹書,分财舞弊。
殊不知例為舊有,案乃新增,彼依案卷為護符,視書吏如手足者,動以無卷可稽為詞,試思我朝入關之初,究有何案可援?列聖勵精圖治,亦何嘗拘守成案?朕之棄案用例,正以仰法列祖振舉庶務,磨砺人才之意,各部司員,務當勤奮辦公,其能事者,力任怨勞;新進者專心學習。
但患不能,不患不知。
朝廷求才若渴,破除成格,務合振刷精神,剔除積習,修明百度,以副朕懷,有厚望焉!(見光緒《新法令》卷一) 二日後又有《上谕》重申前令,并謂
書吏不能革除的原因甚多,其中最重要者為官吏不習政事,不得不假手于此般書蠹;(二)案例過繁,不易稽查,書吏掌管檔案,可以上下其手。
蓋以科甲出身的官吏,所長者為八股時文,至于以捐納出身者,更不知政務為何事了。
其尤惡劣者,則與書吏串通舞弊。
檔案在書吏的手握中,更可以舞文弄法了。
“同一律也有律外之例,同一例也有例外之案,其間影射百端,瞬息千變。
猶是一事,有賄者從,無賄者駁,混淆黑白,颠倒是非,為所欲為,莫之能制”。
鏟除書吏的根本辦法,按清代人的看法,是引用士人司書吏的職務。
黃宗羲以為“六部院寺之吏,請以進國之觀政者為之,次及任子,次及國學之應仕者,滿調則出官州縣,或曆部院屬官,不能者落職。
郡縣之吏,各設六曹,請以弟子員之當廪食者充之,滿調則升之其學,或即補六部院寺之吏,不能終身不聽出仕。
郡之經曆、照磨、知事;縣之丞、簿、典史,悉行汰去。
行省之法,一如郡縣。
”以士人做書吏的職務,自可除去許多弊端,已有事實上的證明。
胡林翼在湖北辦理軍隊,所設的厘局就不用書吏而用士人。
在清代的官署中,惟有軍機處不設吏,以軍機章京治文書,蘇拉僅供奔走之役,故流弊較少。
但書吏有了很久的曆史,改革頗非易事。
到光緒二十七年(一九〇一)慈禧太後由西安回京,看見各部院的案卷,大半已為義和團及聯軍所焚毀,以為改革的時機到了。
是年四月十三日《上谕》說: 京師為天下之根本,六部為天下政事之根本,《六部則例》本極詳明,行之既久,書吏窟穴其中,漁利舞文,往往舍例引案,上下其手。
今當變通政治之初,亟應首先賴部務為正本清源之道,非盡去胥吏,掃除案卷,專用司員辦公不可。
茲值京師兵燹之後,各部署案,不過十存四五,着即一并銷毀,以示廓清弊窦,銳意自強之意。
自此次銷毀以後,各部堂官,務督饬各司員,躬親部務,各視事之繁簡,另募書手若幹名,專備鈔繕文牍之用,不準拟辦稿件,積壓文書,并着堂司各官,妥定簡明無弊章程,通限兩個月,咨送政務處大臣,詳核具奏,候旨頒行。
夫胥吏盜權,人人所知,亦人人所恨,而積久不去者,其故有二:一則司員不習公事,奉吏如師;一則貪劣之員,勾結蠹書,分财舞弊。
殊不知例為舊有,案乃新增,彼依案卷為護符,視書吏如手足者,動以無卷可稽為詞,試思我朝入關之初,究有何案可援?列聖勵精圖治,亦何嘗拘守成案?朕之棄案用例,正以仰法列祖振舉庶務,磨砺人才之意,各部司員,務當勤奮辦公,其能事者,力任怨勞;新進者專心學習。
但患不能,不患不知。
朝廷求才若渴,破除成格,務合振刷精神,剔除積習,修明百度,以副朕懷,有厚望焉!(見光緒《新法令》卷一) 二日後又有《上谕》重申前令,并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