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無形政府之一——幕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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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例的規定,而拟判斷,也是幕友的責任。

    如系重要的案子,則須上報,由幕僚撰拟報告。

    如果報告為上司所駁诘,則須仔細研究,再拟報告。

    這都是主管責任以内的事。

    此外幕友須檢點書吏。

    從前幕友所處的地位,有點像現在的科長,書吏像現在的科員,所以幕友對于書吏,有指導監督的責任。

    汪輝祖說: 衙門必有六房書吏,刑名掌在刑書,錢谷掌在戶書,非無谙習之人,而惟幕友是倚者,幕友之道,所以佐官而檢吏也。

    諺雲:“清官難逃猾吏手,”蓋官統群吏,而群吏各以其精力相與乘官之隙,官之為事甚繁,勢不能一一而察之。

    惟幕友則各有專司,可以察吏之弊。

     汪氏是乾隆時代的名幕,他所說的自然是理想幕友所當作的事及應有的态度。

    至于不肖的幕友不但不檢點書吏,而且還要與書吏狼狽為奸。

    汪氏自己在長洲縣幕中遇見一位嘉興人李胡子,教導他一些納賄的秘訣,并且勸他乘機弄幾個錢,他沒有答應。

    恰好他回省鄉試去了,别人代館,聽了這位李胡子的話,果然出了岔子,被巡撫訪問查辦。

    沒有多時,因幕友徇情納賄的事情多了,吏部定下新章,不準延請本省幕友。

    足見幕友作弊的事是很平常的。

    不過當清代最盛的時候,幕友的風氣還未大壞,汪氏說: 嗟乎,幕道難言矣!往餘年二十二三,初習幕學,其時司刑名錢谷者,俨然以賓師自處,自曉至暮,常據幾案治文書,無博弈之娛,無應酬之費,遇公事授引律義,反複辯論,間遇上官駁饬,亦能自申其說。

    為之主者,敬事惟命,禮貌衰,論議忤,辄辭去。

    偶有一二不自重之人,群焉指而讪笑之,未有唯阿從事者。

    至餘年三十七八時猶然。

    已而稍稍委蛇,又數年以守正為迂闊矣!江河日下,砥柱為難,甚至苞苴關說,狼狽黨援,端方之操,什無二三。

     由此觀之,在汪氏中年以後,幕道已壞了。

    嘉道以後,每況愈下,做幕友絕少自重之人。

    而且他們廣結黨羽,立門戶,也不是随便可以加入。

    學刑名幕的人,以紹興人為最多,最有力量,遂有“紹興師爺”的名稱。

    紹興師爺遍天下,幾乎沒有一省沒有他們的足迹。

    他們門戶之見又極深,凡是不屬于他們系統以内的,就很不容易得館。

    因為如此,所以做官的人也樂于羅緻他們,用他們的好處是他們與上級官署的師爺們通聲氣,有聯絡,他們所辦的案子,呈報上去,不緻被上級官署批駁。

    所以一省之中州縣的幕友總是由院司的幕友推薦,為他們的徒子徒孫包辦了。

    出了一件案子,從上至下,總是一手遮天。

    前清末年吏治之黑暗,大半是由于此。

     清末推行新官制,表面上把幕僚制度廢止了。

    但到現在文官制度還沒有确立,我們政府仍然沒有完全脫離幕僚制度的遺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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