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有形政府之一——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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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司法警察、高等警察,及教練警察各事項”;疆理司“掌核議地方區劃,統計土地面積,稽核官民土地收放買賣,核辦測繪,審訂圖志各事項”;營繕司“掌督理本部直轄土木工程,稽核京外官辦土木工程及經費報銷,并保存古迹,調查祠廟各事項”;衛生司“掌核辦防疫衛生,檢查醫藥,設置醫院各事項”。
這些司的執掌内所包括的事項差不多與現在的内政部完全相同。
其他諸部亦各就其事務的繁簡酌設若幹司,其中司的數目比較多的為度支及陸軍兩部。
就分司的方法來說,新的組織也比舊的組織為系統化、合理化。
例如,以前戶部的“清吏司”是按地域分的,故有山東清吏司、江南清吏司、湖廣清吏司等等。
戶部改為度支部後,按職掌的性質分司,故有田賦、漕倉、稅課、筦榷、通阜、庫藏、廉俸、軍饷、制用、會計等司。
在司的底下又分科,科有科長、科員等職員。
舉凡現時各部會内部組織的形式在那時已燦然大備了。
清代自鹹豐年間就開始模仿西洋,推行所謂“新政”,其目的在鞏固國防(當時人叫做“富強”)。
第一步的工作是訓練新式的軍隊。
由訓練軍隊而建築機器制造廠,由機器制造廠而感覺技術人材的需要,故設立武備學堂及派遣留學生,這都是強的工作。
但僅僅在這些工作上努力還是不夠,所以又從事于新的交通事業,如輪船、電報、鐵路等,最後才注意到經濟、教育等等。
最初舉辦這些新事業的時候,往往是由幾個大臣如曾國藩、李鴻章等全權辦理,而在中央并沒有統籌的機關及行政的機構。
到光緒三十二年才把這些事業的行政一律地歸納到新設的各部裡邊。
新的組織自然比舊的完備了。
但有一事我們不能不注意的,是在添加新組織的過程中,原來的文官制度被破壞了。
原來官吏的任用,有一定的方法,升遷有一定的程序。
到太平天國的時候,曾國藩等感覺人才缺乏,官吏腐敗,不得不破格用人,于是保舉的風氣大行。
當時的保舉尚稱嚴格,故由保舉中得到不少出類拔萃的人才。
捐納的制度亦在那個時候大盛,于是仕途愈濫,但升遷的程序還沒有完全破壞。
到光緒年間舉辦各種新政,引用了許多新的人才,不論資格,不遵程序,能說幾句外國話的如梁敦彥、梁如浩一流的人物,居然飛黃騰達,一躍而為大員。
從此以後,官吏任用就紊亂了。
這些司的執掌内所包括的事項差不多與現在的内政部完全相同。
其他諸部亦各就其事務的繁簡酌設若幹司,其中司的數目比較多的為度支及陸軍兩部。
就分司的方法來說,新的組織也比舊的組織為系統化、合理化。
例如,以前戶部的“清吏司”是按地域分的,故有山東清吏司、江南清吏司、湖廣清吏司等等。
戶部改為度支部後,按職掌的性質分司,故有田賦、漕倉、稅課、筦榷、通阜、庫藏、廉俸、軍饷、制用、會計等司。
在司的底下又分科,科有科長、科員等職員。
舉凡現時各部會内部組織的形式在那時已燦然大備了。
清代自鹹豐年間就開始模仿西洋,推行所謂“新政”,其目的在鞏固國防(當時人叫做“富強”)。
第一步的工作是訓練新式的軍隊。
由訓練軍隊而建築機器制造廠,由機器制造廠而感覺技術人材的需要,故設立武備學堂及派遣留學生,這都是強的工作。
但僅僅在這些工作上努力還是不夠,所以又從事于新的交通事業,如輪船、電報、鐵路等,最後才注意到經濟、教育等等。
最初舉辦這些新事業的時候,往往是由幾個大臣如曾國藩、李鴻章等全權辦理,而在中央并沒有統籌的機關及行政的機構。
到光緒三十二年才把這些事業的行政一律地歸納到新設的各部裡邊。
新的組織自然比舊的完備了。
但有一事我們不能不注意的,是在添加新組織的過程中,原來的文官制度被破壞了。
原來官吏的任用,有一定的方法,升遷有一定的程序。
到太平天國的時候,曾國藩等感覺人才缺乏,官吏腐敗,不得不破格用人,于是保舉的風氣大行。
當時的保舉尚稱嚴格,故由保舉中得到不少出類拔萃的人才。
捐納的制度亦在那個時候大盛,于是仕途愈濫,但升遷的程序還沒有完全破壞。
到光緒年間舉辦各種新政,引用了許多新的人才,不論資格,不遵程序,能說幾句外國話的如梁敦彥、梁如浩一流的人物,居然飛黃騰達,一躍而為大員。
從此以後,官吏任用就紊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