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有形政府之一——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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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顧及。

    中國的政治理論自來是取消極無為主義,老百姓所要求于政府者是一個休養生息的機會,而不是興利造福。

    在心理上中國人認政府為一種“不可避免的禍害”(anecessaryevil),不做事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

    這也難怪他們,因為過去的經驗告訴他們,如果政府要雷厲風行地做事,老百姓不但得不到甚好處,而且要受許多無謂的騷擾。

    所以我們最高的政治理想是“政簡刑清”,政府最大的使命是保境安民。

    實際上中國史政府能真正負起保境安民的責任的時候并不很多。

     國家行政到清末已非原有六部所能赅備了,于是添設了幾個新的機關,如外務部、民政部、學部、農工商部、郵傳部等。

    外務部是光緒二十七年由以前的“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改組而成的。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成立于鹹豐十年,是為中國有專辦外交機關之始。

    惟總理衙門的王大臣多系兼差,未能殚心職守,故改為外務部,以專責成。

    這是比較以前的兼攝合議制度為進步了。

    光緒二十九年設商部,在素視商業為末務的中國,這不得不謂之一件大事。

    三十二年九月中央的機構又經過一次重要的調整,“外務部、吏部均着照舊;巡警為民政之一端,着改為民政部;戶部着改為度支部,以财政處并入;禮部着以太常、光祿、鴻胪三寺并入;學部仍舊;兵部改為陸軍部,以練兵處,太仆寺并入;應行設立之海軍部及軍咨府未設以前,均暫歸陸軍部辦理;刑部着改為法部,責任司法;大理寺着改為大理院,專掌審判;工部着并入商部,改為農工商部;輪船、鐵路、電線、郵政,應設專司,着名為郵傳部”。

    (光緒丙午《上谕》) 經過這一次的改組與調整,中央行政機構漸趨現代化。

    現時的中央行政機構,名稱雖略有變動,而大體仍不出光緒三十二年的輪廓。

     新設各部的内部組織亦與以前六部的組織略有不同。

    從來六部的積弊,在于一切案件皆歸下僚之任意處理,而在新設各部裡,上官須親自處理事務,以免書吏的把持。

    但在事實上這一點并未做到。

    以前的六部均有“清吏司”分掌各種事務,在新設各機關裡均設“司”,而各司的職權亦有比較明白的規定。

    例如民政部設五司:民治司“掌稽核地方行政,地方自治,編審戶口,整饬風俗禮教,核辦保息、荒政、移民、僑民各事項”;警政司“掌核辦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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