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有形政府之一——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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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秦漢時代輔弼君主、總領庶政的有丞相(或稱相國)。

    我們從《史記·陳丞相世家》裡可以看出在漢初丞相的職權: 孝文皇帝既益明習國家事,朝而問右丞相勃曰:“天下一歲決獄幾何?”勃謝曰:“不知。

    ”問:“一歲錢谷出入幾何?”勃又謝不知,汗出沾背,愧不能對。

    于是上亦問左丞相平,平曰:“有主者。

    ”上曰:“主者為誰?”平曰:“陛下即問決獄,責廷尉;問錢谷,責治粟内史。

    ”上曰:“苟皆有主者,而君所主者何事也?”平謝曰:“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育萬物之官,外鎮撫四夷諸侯,内附親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職焉。

    ”孝文帝乃稱善。

    右丞相大慚,出而讓陳平曰:“君獨不素教我對?”陳平笑曰:“君居其位不知其任耶?且陛下即問長安中盜賊數,君欲強對耶?” 由此觀之,當時的丞相好似現時各國的首相(PrimeMinister),不直接處理各部的政務,但對行政的各部門有總攬指導的責任。

     秦漢以後,中樞之任不一定由法定機關執掌,也不一定要由法定的官吏執行,究竟誰秉國鈞,君主随時可以決定。

    因此,居宰相之位的,未必有宰相的實權,有實權的未必居宰相之位。

    所以後漢在法律上有三公為宰相之任,但實際上“事歸台閣”,就是說大政均為與皇帝比較親近的尚書奪去了。

    尚書原是九卿少府的屬官,秩位甚卑,本來的職務不過在殿中主發文書而已。

    唐代行三省制,尚書、中書、門下三省為政治中樞,三省的長官就是宰相。

    但到後來,如果不帶“同中書門下三品”或“同平章事”的頭銜的三省長官,不能參加機密,而所謂“知政事”、“參知政事”、“參預朝政”等員,卻有宰相的實質。

    明代有左右丞相,但自洪武十二年左丞相胡惟庸擅權被誅以後,大權歸六部。

    後來設内閣大學士,而其權遂絕對不能比拟從前的丞相了。

    至于清代的内閣不過是撰拟诏令批答,其職務等于現在的秘書廳,非複宰相之任。

    雍正年間西北用兵,設軍機處。

    軍機大臣與君主接近,參贊機務,故大政出于軍機處而不出于内閣。

    由此看來,秦漢以後中樞之政,随時由君主指派人員負責,實在沒有一個固定的制度。

     中樞之政所以不能有固定的制度的原因,是君主不敢以大權授人。

    宰相的秩位尊崇,如再授以大權,恐怕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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