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皇帝、專制、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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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儒家——遂成為曆代皇家的護身符。

     但是我們也不能把秦漢以來所謂之“統一”局面看得太認真了。

    專制的君和統一的天下無疑地成為秦漢以後中國政治的理想和典型。

    但所謂統一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

    中國曆史上的統一大半是有名無實。

    當一個朝代正盛的時候尚可維持表面上的統一,就是說地方上的官吏中央可以任免,重要的政令還可通行,雖然免不了陽奉陰違。

    但在衰微的時候地方大員可以橫行自恣,中央不敢過問。

    例如,兩漢行“強幹弱枝”的政策,中央威權達于極點,而到後來一個州牧可以傳子孫,對于皇帝的命令可以置之不理。

    唐是漢以後最強盛的朝代,而在中葉以後,藩鎮專橫,山東河朔自任官吏,自私賦稅,自傳子孫,合縱以抗天子,至百餘年之久,與唐相終始,延至五季諸雄依然角立。

    宋大削地方之權,然中央亦因之而寖弱。

    元、明、清三代中央與地方分權而治,中央官廳與地方官廳各成系統而無隸屬的關系,除若幹事件須奏請敕裁之外,封疆大吏得以全權處理地方政務。

    清代的督撫兼掌文武,其權尤為廣泛。

    太平天國以後督撫的實權更為膨脹,可與外國直接交涉,締訂條約。

    庚子之役鄂江諸督至與外人共議互保東南,公然抵抗朝命,中央威權遂掃地無餘了。

     中國以前雖有統一的理想,而實際上并未達到真正統一的目的。

    理由是很簡單:經濟交通的條件不夠。

    在農業的社會裡各地是自足自給,每一區域都可以成為一個獨立的經濟單位。

    中央與地方間的經濟關系不是很密切,中央對于政治的控制自然是很薄弱。

    漢朝有幾個政治家——如賈誼等——知道經濟控制的重要,所以一方面主張分散諸侯王的封地,一方面主張集中财政收入于中央政府,庶“令海内之勢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制從。

    ”集中财政的辦法由鑄币權的國有入手:中央統制銅的來源,使地方不得自鑄。

    但當時的政治經濟環境——其實一直到最近數年——不允許這個政策的貫徹。

     交通的重要也是不可藐視的。

    羅馬帝國的維持全靠幾條大路。

    我國的領土比羅馬帝國大,而我們的交通遠在羅馬帝國之下。

    所以中央政治力量的“強度”(Intensity)達到地方的時候已經減少了許多,達到邊界的地方時已經落到零點。

    交通的重要在兩點:一點是旅行,一點是傳信。

    旅行便利時用兵也便利,用兵便利時,地方自不敢存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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