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十七間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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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收到馬允升先生來信。馬先生是蒜市口——相傳是曹雪芹故居——所謂“十七間半房”的主人。他要我向有關方面呼籲,把這處傳說為曹家的房宅,作為研究曹雪芹家世的“實物”,保存下來。

    收到來信時,我正在翻閱《楝亭集》,曹寅有《題徐文長畫》詩一首:

    歲歲看花向洛陽,

    老來拼得為花忙。

    不知斷送春多少,

    始解燕支是豔妝。

    曹寅從徐文長畫中得到啟發,覺得青年時代過眼煙雲的生活,真有“無事忙”的意味兒。這首詩感染了我,我現在既病且忙,應該攬事越少越好。但是,既承托付,禁不住須饒舌一番。

    1984年春天,中國曆史檔案館張書才同志約我到蒜市口“十七間半房”去考察。承房主人馬允升先生熱情接待講解,使我們知道了一些第一手資料。現在耀群找出她當時現場拍攝的照片,對照馬允升先生随信寄來的有關房屋的平面圖,當年考察的情形,重又浮現在我眼前:

    那次訪問,進大門後就由一條小夾道往裡走,大概走了有數十米遠光景,便看到四扇屏門。上面寫着“端方正直”四個大字。待到院中,看到兩邊廂房檐下各有一塊扇形小匾。一邊寫的是“端甯”,一邊寫的是“小憩”,還刻有“臣某某”的小印,但已辨認不清是何人印記,沒法作進一步判斷。東西廂房前檐内又各有一塊橫形小匾。據馬允升先生近期來信說,正房前檐内木方上有“富貴平安”,東廂房前檐内木方上有“日月增光”,西廂房前檐内木方上有“紫氣東來”等等。這些和以上提到的小匾額是否同時所題也很難說。把它們逗攏在一起,也不易給人一個具體的概念。

    從江甯織造曹家檔案史料上看,隋赫德《細查曹房地産及家人情形奏折》中稱:“曹家屬蒙恩谕少留房屋以資養贍,今其家不久回京,奴才應将在京房産人口酌量撥給。”雍正把曹在京房産人口賜給了隋赫德。此時才從隋赫德口中吐出一些殘羹冷飯,給曹家維持生活(房屋有鮮魚口一所、蒜市口一所)。

    隋赫德稱,經過細查(雍正怕曹家隐匿轉移财産)曹家房屋并家人住房有十三處,共計四百八十三間,家人大小男女共一百四十口。

    順便說明一下,“家人”在這裡也包括家奴在内,也就是有頭面的“家生子”奴才。如《紅樓夢》中寫的“林之孝家的”那些人物就是。上谕、奏折中所稱曹“家人吳老漢”,隋赫德“家人滿福”等,都可證明這一點;又如:李煦抄沒入官時,李煦家屬及其家仆錢仲璿等男女二百餘名,一同遭受變賣。其中李煦家屬先是十五名,後因死亡三人,上報時隻有十二口人,其餘都應入“家人”項内。可見,二百餘名不都是李煦家屬成員,是把家人錢仲璿等及其家口都計算在内的。

    因此,曹家财産入官時,有房屋十三處,共計四百八十三間,也應如此看待。曹一家本來人丁不旺,又未析居,不可能分住在十三處。這裡應該是按曹家的房産權來說的。又據馬允升先生來信說,這十七間半房前半部都是門臉用房,臨街還有做招牌的大柱,曾經是座“染坊”。

    據《康乾遺俗轶事飾物考》(完顔佐賢編著)認為,清代一般住宅“七品以下多住清水排房、起脊瓦房,正房三間兩耳,三東,三西,三南,左右串堂四合院”。“十七間半”是符合這種格局的。曹家房産已經入官,現在是皇上恩恤賜還養贍(雍正還表示這是憐老恤幼的意思)之所,這種格局按說已經差不離兒了。房屋前面還有“染坊”,這點也值得探讨。當然曹家不會自己開染坊,但曹家家人是否會“近水樓台”有開染坊的可能呢?記得我小時候,聽老人稱大染坊為“印染局”,大藥房為“藥局子”。在北京,染坊最初是否也有官營性質,或須請領執照才得開業等情況,我沒有研究過。如果有這種曆史過程,希望有人提出來,也許會從中得到意外的收獲。同時,也希望古建築學家能夠去考察一下,敲定這房屋的年齡,到底它已經曆了多少春秋?那會對此院落的考定有所幫助。

    年來病魔纏身,行走不便,對這房屋不能作再度訪察。僅憑記憶所及,拉雜寫出,隻是想能和曹雪芹搭上邊兒,有近似值的房屋都能保存下來,将來在“紅樓之旅”中列為一個環節,我想是值得的。

    1990年10于西壩河

    (原載《北京政協》,1991年1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