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和孔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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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個人的傳記或者是傳記文學,不管它所寫的事迹是平凡的,或者是離奇驚險的,對讀者來說,最重要的還是想了解主人公的心理狀态和思想本質。

    比如,我們讀《魯賓遜漂流記》,好像自己也經曆了荒島上的生存奮鬥;同時又會感到作家笛福的思想,是資本主義時代人們要求向外開發的思想反映,至于笛福是自覺的,或者是不自覺的,這倒成為次要問題了。

     若有人要為笛福寫傳,或者以他作主人公來敷演小說,我以為弄清時代所賦予他的思想特征,是很有必要的。

    不然的話,也許會使笛福的刻畫受到損害,看不出笛福的真正形象來。

     當然,任何小說家都不會把哲學論文插入作品中來,以求闡明自己的思想和觀點。

    盡管巴爾紮克喜歡演說,托爾斯泰好發議論,然而他們還是留下更多的筆墨由書中的人物行動來表現,而盡量隐蔽自己的觀點。

    曹雪芹恐怕更是這樣。

    借用脂硯齋的話來說,就是喜歡運用“不寫之寫”的藝術手法。

    這樣一來,我們對曹雪芹的思想做點“鈎沉”工作,似乎是可以允許的了。

    因為,一部作品必然是受作者對人物和社會的看法,也就是受他的思想支配的。

     由此,我常想到,曹雪芹對孔子的思想到底抱有什麼樣的态度?他和吳敬梓一樣,反對科舉,反對俗儒。

    曹雪芹甚至表現得更加明确。

    可是,曹雪芹又借寶王之口說過“孔夫子”是“亘古一人”,這又該如何解釋呢?我以為,這是基于他對“明明德”三個字的理解上。

    要闡發“明明德”的含義,不妨從“四書”、“五經”裡來找根據,似乎更可靠些:任誰都會承認曹雪芹是讀過這些東西的,因為這些都是他的必讀書。

     《國語·鄭語》記載史伯說:“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

    ”又說:“以他平他謂之和。

    ”這些話在封建時代,一般士子都會記得很熟。

    但在各人腦中産生的影響,卻不大一樣。

    尤其會使一些人從中得到啟發,甚至成為自己思想的新起點,而與私塾教師的啟蒙課背道而馳。

    五材“雜以成百物”的思想是與古希臘和印度的哲學家的認識相通的。

    也就是,指出事物是由幾種原素組成。

    “以他平他”的意思,換成現在的流行話語,即是使彼此維持平衡。

     史伯又指出,自古以來就是“建九紀以立純德”。

    “九紀”中包括金、木、水、火、土這“五材”。

    “材”就是“素”,在古代有與“原”、“質”相近的含義。

    材的“德”,也就是“素”的“屬性”的意思,因為“德”字最早的含義,是指“物”的“本性”說的。

    “純德”對“素”來說,是指“素”的特性,即“純粹”的屬性,也就是原本的屬性。

    從這裡,不難看出,我國古代最古的哲學概念中,是用“德”來概括物性的。

    “物”的“本性”不受蔽棄,或說煥發出事物的本來面目,這就謂之“明德”,即物的本然屬性。

     馬王堆發現的帛書《德道經》,把“德”放在“道”的前面,這就對了。

    老子哲學的本來面目,正是先說“德”,再說“道”,即先闡明事物的本然,闡明“物”和“性”的統一性。

    明白這種規律,按此規律行事,才是“道”。

    《德道經》的發現,有可能改變我們對老子哲學的某些傳統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