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撕扇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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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扇子都不中用了,立刻叫人各處搜求。
誰知就有一個不知死的冤家,混号兒世人叫他作石呆子,窮的連飯也沒的吃,偏他家就有二十把舊扇子,死也不肯拿出大門來。
二爺好容易煩了多少情,見了這個人,說之再三,把二爺請到他家裡坐着,拿出這扇子略瞧了一瞧。
據二爺說,原是不能再有的,全是湘妃、棕竹、麋鹿、玉竹的,皆是古人寫畫真迹,因來告訴了老爺。
老爺便叫買他的,要多少銀子給他多少。
偏那石呆子說:‘我餓死凍死,一千兩銀子一把我也不賣!’老爺沒法子,天天罵二爺沒能為。
已經許了他五百兩,先兌銀行後拿扇子。
他隻是不賣,隻說:‘要扇子,先要我的命!’……誰知雨村那沒天理的聽見了,便設了個法子,訛他拖欠了官銀,拿他到衙門裡去,說所欠官銀,變賣家産賠補,把這扇子抄了來,作了官價送了來。
那石呆子如今不知是死是活。
老爺拿着扇子向着二爺說:‘人家怎麼弄了來?’二爺隻說了一句:‘為這點子小事,弄得人坑家敗業,也不算什麼能為!’……” 同是對待扇子,作者寫出了幾種絕不相同的态度: 石呆子珍藏祖傳古扇,甯願餓死凍死,給上千兩銀子也不出賣,“有錢能使鬼推磨”的金錢萬能,對石呆子是起不了作用了。
曹雪芹給這位沒有名姓的人,隻取了個混号兒叫石呆子。
已經是呆子了,卻還姓石,也就是呆如石頭一般,金錢打動不了,權勢也不能使他低頭。
賈赦,在趨炎附勢的賈雨村出謀策劃下,對這位石呆子訛以罪名,才強占了石呆子的家傳古扇。
當然,類似這種描寫,在過去戲曲和小說中,都出現過,最有名的莫如《一捧雪》了。
這都不足為奇,而在晴雯撕扇上,奇就奇在寶玉願以扇匣裡珍藏的扇子供晴雯來撕,不但不認為有什麼可惜,反而促使寶玉發揮了一篇新鮮别緻的“愛物論”來,這種愛物論,已超越了“齊物論”。
《齊物論》是泯滅是非觀,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
依此說來,賈赦和石呆子都執于物,在執于物這一點上,他們倆是一樣的,他倆也就沒有什麼是非可說了。
但從平兒話中,就判斷分明:賈赦是謀扇害命,石呆子是保扇舍命。
晴雯撕扇則不同了,這時,作者在扇子撕掉的過程中,把物質與精神世界的隔閡給溝通了,當物質轉化為感情的時候,才是物得到充分發揮到極限的時候。
這樣一來,使晴雯撕扇在讀者心目中得到了意外的理論支持。
扇子被撕,不但不被寶玉判為一種破壞行為,反而被他看到能創造出真正的感情價值來。
這一論點,早已被大多數讀者所默許,因此,很少對這種撕扇行為提出異議。
如果用實用主義觀點來評價晴雯撕扇,那就屬于麝月水平了。
當然,此時的麝月隻是直覺地、就事論事脫口而說的。
如果沒有麝月的一席話,那就顯得曹雪芹是有意這樣寫了。
有了麝月的一段插曲,就有瞞過讀者的一層意思,從而更增加了真實感。
這是别的作家寫不出、也不能寫的,因為這不但一反常态,而且豈不是鼓勵人們去破壞美好的物件嗎?不!這恰恰是作者揭示出美好是相對的。
得到晴雯和寶玉的感情相互印證,這種美好不是金錢所能買到的。
現在通過“撕扇”表達出來,可見扇子已經創造了奇迹。
這個過程的美好,已成為兩人感情印證中的美好組成部分,扇子已收藏在他們的情感極深處,永不會被撕掉的。
曹雪芹在寫這段文字時,是以無意之筆的形式,寫出了無限意思的篇章。
粗看去,不過是晴雯在“撒嬌逞性”,寶玉不但不懂物力維艱,還用好言鼓勵晴雯這樣做,還用整套的話語來渲染晴雯的舉動是對的。
作者在這裡,把寶玉的“性格乖張”、受“世人诽謗”的評語,輕巧地作了落實。
在日常生活中,“補裘”是晴雯的“本分”,“撕扇”是晴雯的“過分”。
從這兩件小事,都使在回目中對晴雯的評語落實,那就是個“勇”字。
這個“勇”字,就是晴雯敢于表現自己的真實情感,裡面沒有任何挾帶藏掖,也從不計較會得到什麼樣的後果。
他倆心中隻有“幽微靈秀地”,不去管什麼“無可奈何天”了。
寶玉的思想,反映着曹雪芹的思想,物是為人所用的,隻要在适宜的場合,得到适宜的效果,就是物盡其用了;能獲得超越常情的效果,那就要給予更高的評價! (原載香港《文學家》創刊号,1987年3月18日)
誰知就有一個不知死的冤家,混号兒世人叫他作石呆子,窮的連飯也沒的吃,偏他家就有二十把舊扇子,死也不肯拿出大門來。
二爺好容易煩了多少情,見了這個人,說之再三,把二爺請到他家裡坐着,拿出這扇子略瞧了一瞧。
據二爺說,原是不能再有的,全是湘妃、棕竹、麋鹿、玉竹的,皆是古人寫畫真迹,因來告訴了老爺。
老爺便叫買他的,要多少銀子給他多少。
偏那石呆子說:‘我餓死凍死,一千兩銀子一把我也不賣!’老爺沒法子,天天罵二爺沒能為。
已經許了他五百兩,先兌銀行後拿扇子。
他隻是不賣,隻說:‘要扇子,先要我的命!’……誰知雨村那沒天理的聽見了,便設了個法子,訛他拖欠了官銀,拿他到衙門裡去,說所欠官銀,變賣家産賠補,把這扇子抄了來,作了官價送了來。
那石呆子如今不知是死是活。
老爺拿着扇子向着二爺說:‘人家怎麼弄了來?’二爺隻說了一句:‘為這點子小事,弄得人坑家敗業,也不算什麼能為!’……” 同是對待扇子,作者寫出了幾種絕不相同的态度: 石呆子珍藏祖傳古扇,甯願餓死凍死,給上千兩銀子也不出賣,“有錢能使鬼推磨”的金錢萬能,對石呆子是起不了作用了。
曹雪芹給這位沒有名姓的人,隻取了個混号兒叫石呆子。
已經是呆子了,卻還姓石,也就是呆如石頭一般,金錢打動不了,權勢也不能使他低頭。
賈赦,在趨炎附勢的賈雨村出謀策劃下,對這位石呆子訛以罪名,才強占了石呆子的家傳古扇。
當然,類似這種描寫,在過去戲曲和小說中,都出現過,最有名的莫如《一捧雪》了。
這都不足為奇,而在晴雯撕扇上,奇就奇在寶玉願以扇匣裡珍藏的扇子供晴雯來撕,不但不認為有什麼可惜,反而促使寶玉發揮了一篇新鮮别緻的“愛物論”來,這種愛物論,已超越了“齊物論”。
《齊物論》是泯滅是非觀,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
依此說來,賈赦和石呆子都執于物,在執于物這一點上,他們倆是一樣的,他倆也就沒有什麼是非可說了。
但從平兒話中,就判斷分明:賈赦是謀扇害命,石呆子是保扇舍命。
晴雯撕扇則不同了,這時,作者在扇子撕掉的過程中,把物質與精神世界的隔閡給溝通了,當物質轉化為感情的時候,才是物得到充分發揮到極限的時候。
這樣一來,使晴雯撕扇在讀者心目中得到了意外的理論支持。
扇子被撕,不但不被寶玉判為一種破壞行為,反而被他看到能創造出真正的感情價值來。
這一論點,早已被大多數讀者所默許,因此,很少對這種撕扇行為提出異議。
如果用實用主義觀點來評價晴雯撕扇,那就屬于麝月水平了。
當然,此時的麝月隻是直覺地、就事論事脫口而說的。
如果沒有麝月的一席話,那就顯得曹雪芹是有意這樣寫了。
有了麝月的一段插曲,就有瞞過讀者的一層意思,從而更增加了真實感。
這是别的作家寫不出、也不能寫的,因為這不但一反常态,而且豈不是鼓勵人們去破壞美好的物件嗎?不!這恰恰是作者揭示出美好是相對的。
得到晴雯和寶玉的感情相互印證,這種美好不是金錢所能買到的。
現在通過“撕扇”表達出來,可見扇子已經創造了奇迹。
這個過程的美好,已成為兩人感情印證中的美好組成部分,扇子已收藏在他們的情感極深處,永不會被撕掉的。
曹雪芹在寫這段文字時,是以無意之筆的形式,寫出了無限意思的篇章。
粗看去,不過是晴雯在“撒嬌逞性”,寶玉不但不懂物力維艱,還用好言鼓勵晴雯這樣做,還用整套的話語來渲染晴雯的舉動是對的。
作者在這裡,把寶玉的“性格乖張”、受“世人诽謗”的評語,輕巧地作了落實。
在日常生活中,“補裘”是晴雯的“本分”,“撕扇”是晴雯的“過分”。
從這兩件小事,都使在回目中對晴雯的評語落實,那就是個“勇”字。
這個“勇”字,就是晴雯敢于表現自己的真實情感,裡面沒有任何挾帶藏掖,也從不計較會得到什麼樣的後果。
他倆心中隻有“幽微靈秀地”,不去管什麼“無可奈何天”了。
寶玉的思想,反映着曹雪芹的思想,物是為人所用的,隻要在适宜的場合,得到适宜的效果,就是物盡其用了;能獲得超越常情的效果,那就要給予更高的評價! (原載香港《文學家》創刊号,198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