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晴雯撕扇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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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制作一件東西,都是為了派用場的。
比如菜盤子,是為了盛菜用的。
如果盤子打碎了,不能盛菜了,這個盤子也就沒有用處了,人們便會把它扔掉。
因為它已失去了它的價值。
但是,有的人,不用盤子來盛菜,而是把盤子用小杆頂着,耍出各種花樣,成了雜技中一種經常的節目,那麼,這盤子也取得了它應得的用場,就無須去為它不能盛菜,而發什麼惋惜之情了。
扇子是為了扇風的。
但是,扇子被嬌癡的晴雯一把一把地撕了。
晴雯由此得到了寶玉對她感情上的認證,晴雯本人由此得到了心靈上的滿足。
扇子在這裡的價值,比起扇風來,就是無限的了,是千金買不到的了,比扇子的一般作用要大得多。
扇子破壞了,但“笑”是完成了。
運用莊子的哲學術語來說,就叫做“兩行”。
換句話說,在莊子的眼中,這兩者都可行。
如果一定認為唯有盤子隻能盛菜,扇子隻能扇風,不能派其他用場,這叫做“固”,也就是“固執”。
莊子在《齊物論》裡說過:“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毀也。
凡物無成與毀,複通為一。
唯達者知通為一,為是不用而寓諸庸。
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适得而幾矣。
” 這就是說,某些東西分散的過程,也就是另一些東西完成的過程。
反之,亦應作如是觀。
這就是達觀。
所有的東西,都無所謂完成和破壞,一切都是相通而成為一緻的。
相通,即為“得”。
合于“得”,就算派用場了。
也就是說,一切都體現在自在的常規中。
萬物皆自得,就是自然的常規,它不應受其他規範的支配。
常規的本然,就是它作用的表現,這種本然貫通在一切之中,這種本然得到它最适當的地位,就是規律。
如果認為扇子的本質是扇風的,而另外一些人認為撕扇子可以發洩心中郁悶,得到情感滿足,這都是可行的。
因此,把扇子故意撕破,這也算不得什麼“造孽”和“罪過”了。
因為被撕的扇子,已經從另外一方面,做到物盡其用了。
在撕扇子的過程中,已使晴雯轉惱為樂了,這就構成扇子價值的體現。
但不能拿扇子來出氣。
晴雯撕扇時,寶玉發的一通議論,也就是莊子“兩行”思想的最好注釋。
如: 寶玉笑道:“(這盤子)你愛打就打,這些東西原不過是借人所用。
你愛這樣,我愛那樣,各自性情不同。
比如那扇子原是扇的,你要撕着玩,也可以使得,隻是不可生氣時拿它出氣。
就如杯盤,原是盛東西的,你喜聽那聲響,就故意的碎了也可以使得,隻是别在生氣時拿它出氣。
這就是愛物了。
” 毫無疑問,寶玉是按照這種思想法則,來判斷晴雯撕扇的是非的。
因此,他對晴雯既沒有什麼責難,也沒有什麼歌頌,對扇子既沒有什麼惋惜,也沒有對它作出什麼贊歎來。
這“兩行”的思想,是莊周思想,寶玉是能夠身體力行的。
再從寶玉續寫《南華經》這一行動來看,更可以反映出曹雪芹是接受了莊周思想的。
但是,曹雪芹接受了莊周的思想,并沒有停留在“兩行”這方面,曹雪芹并沒有徜徉在莊周的思想境界裡,以為一切都解決了。
如果曹雪芹單純是這樣一個人,這個曹雪芹就比較簡單得容易對付了。
曹雪芹确實受到莊子思想的影響,不僅受到,而且深刻了解。
也正由于深刻了解,他才又跳出了莊周思想,有了他自己的獨立思想。
莊周主張“兩行”,也就是說,以“兩”為用。
儒家主張“允執厥中”,則是以“中”為用。
曹雪芹不主張“中”,不主張“兩”,而主張“極”。
賈寶玉的行為乖張、怪僻、無能第一、不肖無雙、似傻如狂……正說明他是做到“極”了。
提到哲學的高度來說,就可以說他主張“以極為用”。
表現在他的内心世界中,化為情感,就成了情極之毒。
因為做到“極”,所以就去而不返。
雖到懸崖,仍然撒手而去。
他走到“鹿回頭”處,也不回頭,仍向“天涯海角”奔去。
這時,他追求的是“極”,而不是“兩行”了。
在這時,他就和莊周分手了,由“兩行”而發展到“至極”了。
脂硯齋是比較能夠了解這一點的,所以居然運用了“毒”字來形容寶玉的“情極”。
毒者,不治之疾也。
當然,這對主張“兩行”的莊周來說,全然沒有什麼,是無所謂的。
留也行,去也行。
不過,對賈寶玉亦即曹雪芹來說,就不行。
他行到“鹿回頭”處,還要向前去,分明見到懸崖了,還不攀附任何藤木,依然撒手而去。
他的“撒手”,可見不是為了抛棄什麼,而是為了追求着什麼。
他是為了追求,才抛棄的;不是為了抛棄才追求的。
所以,脂硯齋說他有情極之毒,是說到點子上了。
為什麼曹雪芹跳出了“兩行”的世界,進入了情極的窄門裡來,而不屑回頭呢? 這和曹雪芹成長的背景是分不開的。
在他走過的“天路曆程”中,不但沒有“八
比如菜盤子,是為了盛菜用的。
如果盤子打碎了,不能盛菜了,這個盤子也就沒有用處了,人們便會把它扔掉。
因為它已失去了它的價值。
但是,有的人,不用盤子來盛菜,而是把盤子用小杆頂着,耍出各種花樣,成了雜技中一種經常的節目,那麼,這盤子也取得了它應得的用場,就無須去為它不能盛菜,而發什麼惋惜之情了。
扇子是為了扇風的。
但是,扇子被嬌癡的晴雯一把一把地撕了。
晴雯由此得到了寶玉對她感情上的認證,晴雯本人由此得到了心靈上的滿足。
扇子在這裡的價值,比起扇風來,就是無限的了,是千金買不到的了,比扇子的一般作用要大得多。
扇子破壞了,但“笑”是完成了。
運用莊子的哲學術語來說,就叫做“兩行”。
換句話說,在莊子的眼中,這兩者都可行。
如果一定認為唯有盤子隻能盛菜,扇子隻能扇風,不能派其他用場,這叫做“固”,也就是“固執”。
莊子在《齊物論》裡說過:“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毀也。
凡物無成與毀,複通為一。
唯達者知通為一,為是不用而寓諸庸。
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适得而幾矣。
” 這就是說,某些東西分散的過程,也就是另一些東西完成的過程。
反之,亦應作如是觀。
這就是達觀。
所有的東西,都無所謂完成和破壞,一切都是相通而成為一緻的。
相通,即為“得”。
合于“得”,就算派用場了。
也就是說,一切都體現在自在的常規中。
萬物皆自得,就是自然的常規,它不應受其他規範的支配。
常規的本然,就是它作用的表現,這種本然貫通在一切之中,這種本然得到它最适當的地位,就是規律。
如果認為扇子的本質是扇風的,而另外一些人認為撕扇子可以發洩心中郁悶,得到情感滿足,這都是可行的。
因此,把扇子故意撕破,這也算不得什麼“造孽”和“罪過”了。
因為被撕的扇子,已經從另外一方面,做到物盡其用了。
在撕扇子的過程中,已使晴雯轉惱為樂了,這就構成扇子價值的體現。
但不能拿扇子來出氣。
晴雯撕扇時,寶玉發的一通議論,也就是莊子“兩行”思想的最好注釋。
如: 寶玉笑道:“(這盤子)你愛打就打,這些東西原不過是借人所用。
你愛這樣,我愛那樣,各自性情不同。
比如那扇子原是扇的,你要撕着玩,也可以使得,隻是不可生氣時拿它出氣。
就如杯盤,原是盛東西的,你喜聽那聲響,就故意的碎了也可以使得,隻是别在生氣時拿它出氣。
這就是愛物了。
” 毫無疑問,寶玉是按照這種思想法則,來判斷晴雯撕扇的是非的。
因此,他對晴雯既沒有什麼責難,也沒有什麼歌頌,對扇子既沒有什麼惋惜,也沒有對它作出什麼贊歎來。
這“兩行”的思想,是莊周思想,寶玉是能夠身體力行的。
再從寶玉續寫《南華經》這一行動來看,更可以反映出曹雪芹是接受了莊周思想的。
但是,曹雪芹接受了莊周的思想,并沒有停留在“兩行”這方面,曹雪芹并沒有徜徉在莊周的思想境界裡,以為一切都解決了。
如果曹雪芹單純是這樣一個人,這個曹雪芹就比較簡單得容易對付了。
曹雪芹确實受到莊子思想的影響,不僅受到,而且深刻了解。
也正由于深刻了解,他才又跳出了莊周思想,有了他自己的獨立思想。
莊周主張“兩行”,也就是說,以“兩”為用。
儒家主張“允執厥中”,則是以“中”為用。
曹雪芹不主張“中”,不主張“兩”,而主張“極”。
賈寶玉的行為乖張、怪僻、無能第一、不肖無雙、似傻如狂……正說明他是做到“極”了。
提到哲學的高度來說,就可以說他主張“以極為用”。
表現在他的内心世界中,化為情感,就成了情極之毒。
因為做到“極”,所以就去而不返。
雖到懸崖,仍然撒手而去。
他走到“鹿回頭”處,也不回頭,仍向“天涯海角”奔去。
這時,他追求的是“極”,而不是“兩行”了。
在這時,他就和莊周分手了,由“兩行”而發展到“至極”了。
脂硯齋是比較能夠了解這一點的,所以居然運用了“毒”字來形容寶玉的“情極”。
毒者,不治之疾也。
當然,這對主張“兩行”的莊周來說,全然沒有什麼,是無所謂的。
留也行,去也行。
不過,對賈寶玉亦即曹雪芹來說,就不行。
他行到“鹿回頭”處,還要向前去,分明見到懸崖了,還不攀附任何藤木,依然撒手而去。
他的“撒手”,可見不是為了抛棄什麼,而是為了追求着什麼。
他是為了追求,才抛棄的;不是為了抛棄才追求的。
所以,脂硯齋說他有情極之毒,是說到點子上了。
為什麼曹雪芹跳出了“兩行”的世界,進入了情極的窄門裡來,而不屑回頭呢? 這和曹雪芹成長的背景是分不開的。
在他走過的“天路曆程”中,不但沒有“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