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我的學校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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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不願再跟他讀書,便在新居附近一位李老師的私塾就學。
這位李老師的作風完全和蕭老師不同。
奇怪得很,他所處的時代還不易接受新式的教育方法,卻主張把要讀的書仿佛和現在一般,分為精讀和略讀兩類。
對于精讀的講解不厭求詳,不僅對于字句的意義絲毫不肯放松,而且對于章法句法一一闡述分明。
《東萊博議》的調子,在今日許多人視為陳腐者,在當時看起來,對于初學作策論的學生不能認為無補。
李老師常常用此書來教我。
其闡述引申之勤在我今日回憶起來也還敬佩。
他又教我讀《史記菁華錄》,也是選讀而精讀的。
此外,他要我準備了《古文評注》、《孟子》、《左傳》、《唐詩三百首》、《曾文正公家書》、《閱微草堂筆記》、《三國演義》各一部,後三種聽我自己閱讀,等于現今所謂略讀;前幾種他随時選擇講授,但不講授時如果我自己看得懂,盡管自己閱看,不很明白的也可以向他請教。
李老師的字寫得非常好,因為常常有人請他寫對聯和名片(那時候的名片字體是方寸左右,木刻後印在紅紙上;刻名片的店多請善于書法之人代寫,視寫字者的聲望和程度定其酬金的高低,與現在用鉛字排印的小名片不同),聽說每年由此收入的報酬不比教書所得的修金為少。
對于習字一項,他看了我所寫的字,說我寫得太壞;但他不主張寫小楷,也不強迫我臨帖。
他除了矯正我執筆和坐的姿勢以外,對我解釋字的結構,怎樣才算自然,怎的太不像樣。
初時要我們寫方寸左右的字,還要我和兩三個程度相等的同學互相批評所寫的哪一筆不像樣,各用墨筆加上一個叉,再把互相批評過的習字冊給他複閱,應加叉号而漏加的,他用紅筆補上一個叉号,不應加叉号而加上的,他用紅筆取消那個墨筆的叉号;而且常叫我們互相批評的幾個同學立在他的書桌前,由他一一指正。
這樣一來,我的确覺得所寫的字比從前像樣得多,縱然我因為不很喜歡臨帖,始終不曾寫得一手好字,隻是對于字的好壞還算能夠判别。
他常對我們說,字是文字的衣冠,衣冠不一定要美,但不可不整潔。
字寫得好是書家的事,但字寫得像樣是人人的事,因此,他自己雖長于書法,卻不勉強他的學生都學他的榜樣。
關于作文一項,我那時候是學作策論。
他除了照例出題給我們作文外,有時也要我們對于所讀的書盡量發表自己的議論。
有一次,我因為閱讀《孟子》 “舜為天子,臯陶為士,瞽嗖殺人……執之而已”一段,我發表了約近千字的長篇議論,認為臯陶與舜的處置都合分際。
我的意見是天子以法治天下,如果自己的家人犯法而縱容,焉能強人民以守法。
古時有太子犯法刑其師傅者,表面似乎重法,實則人民犯法既不能以他人代其受刑,何以太子犯法卻可刑其師傅為代?這顯然仍是重人而不重法。
法既因人而别,則法不免失其效用。
古時所謂議親議貴,便是重人而不重法。
我以為能夠免受法所懲罰的至多隻限于天子一人:因為天子是法的最高主持者,用自己主持的法來懲罰自己,事實上是辦不到的;而且天子犯法漸多,将另有一種有效的懲罰,那就是湯武對于桀纣的革命,所以順乎天而應乎人。
但是瞽暧是舜的父;父子有天倫關系,聖人又以孝治天下;父犯法,子為天子而不許執法,固有違法徇私之嫌,父犯法,子為天子而執法,則又有破毀天倫、戕賊人性之弊;“其父攘羊而子證之”之不合中庸之道,正是此理;因此舜能“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實在是兩全辦法。
我這番議論,在目前提出來,殊平淡無奇,然在那時候由年甫13歲之我提出來,便不免使老師大大驚訝。
但他的驚訝不似我的大哥聽了我就《孟子》“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觥”所發的議論時那樣情形;他是以驚訝的态度來贊許我的。
李老師本來對我有好感,讀了此文以後尤對我另眼相看。
有一次,李老師的弟弟遠道來探望他,住在李老師的私塾裡約莫一月。
我稱他為師叔;這位師叔聽說是一位舉人,在某地方做候補官,究竟他是什麼官,我那時候全不懂。
據李老師介紹我和師叔初見面時,他似乎說了關于我的許多好話,同時又對我說師叔的文章學問比他好得多,尤其是寫的字人人稱贊。
師叔對我也很好;在這一個月内,每當我來塾早了一些,同學還未到齊時,師叔常常走出來和我單獨閑談。
從他口中我聽到了不少關于做官的惡習。
辛苦讀書和很有學問的人簡直無法和有錢而僥幸考試中式,或請“槍手”(就是冒名替考的人)而中式者比拟;尤其是近來公開捐官,有錢的人不論是否草包都可做大官,而有學問的寒士卻久久坐冷闆凳候補。
他對我說,他年紀相當老了,朝氣幾乎全消,早年壯志不複存在。
國家前途惟寄托在後起之秀;他對我很有希望,除聽了李老師稱許我能用功而有思想外,他說還懂得看相,認為我将來或不是一個平凡的人,要我好自為之;但望我第一不要畏難,第二不要自滿。
我聽了這位師叔的話,很為感動;也就不自揣,很想将來有機會能為國家盡一點力。
到了師叔要離開上海重返其候補的地點時,他仿佛要對我留一點紀念。
我的小名,本用“日祥”二字,入私塾讀書時也沒有改名。
師叔卻自動為我取了一個别字,就是我現在所用的“雲五”二字。
他說這意義是本于“日下現五色祥雲”的故事。
他問我是否贊同。
在我同意之後,他立即替我寫了方寸大小的“王雲五”三字,說将來找一個好的刻字人刻出來,便可用為名片。
其實一個13歲的兒童,哪裡用得着名片,不過這位師叔的美意,我不忍忘懷,不僅至今仍使用這一時作為别字、現在作為名字的兩字外,
這位李老師的作風完全和蕭老師不同。
奇怪得很,他所處的時代還不易接受新式的教育方法,卻主張把要讀的書仿佛和現在一般,分為精讀和略讀兩類。
對于精讀的講解不厭求詳,不僅對于字句的意義絲毫不肯放松,而且對于章法句法一一闡述分明。
《東萊博議》的調子,在今日許多人視為陳腐者,在當時看起來,對于初學作策論的學生不能認為無補。
李老師常常用此書來教我。
其闡述引申之勤在我今日回憶起來也還敬佩。
他又教我讀《史記菁華錄》,也是選讀而精讀的。
此外,他要我準備了《古文評注》、《孟子》、《左傳》、《唐詩三百首》、《曾文正公家書》、《閱微草堂筆記》、《三國演義》各一部,後三種聽我自己閱讀,等于現今所謂略讀;前幾種他随時選擇講授,但不講授時如果我自己看得懂,盡管自己閱看,不很明白的也可以向他請教。
李老師的字寫得非常好,因為常常有人請他寫對聯和名片(那時候的名片字體是方寸左右,木刻後印在紅紙上;刻名片的店多請善于書法之人代寫,視寫字者的聲望和程度定其酬金的高低,與現在用鉛字排印的小名片不同),聽說每年由此收入的報酬不比教書所得的修金為少。
對于習字一項,他看了我所寫的字,說我寫得太壞;但他不主張寫小楷,也不強迫我臨帖。
他除了矯正我執筆和坐的姿勢以外,對我解釋字的結構,怎樣才算自然,怎的太不像樣。
初時要我們寫方寸左右的字,還要我和兩三個程度相等的同學互相批評所寫的哪一筆不像樣,各用墨筆加上一個叉,再把互相批評過的習字冊給他複閱,應加叉号而漏加的,他用紅筆補上一個叉号,不應加叉号而加上的,他用紅筆取消那個墨筆的叉号;而且常叫我們互相批評的幾個同學立在他的書桌前,由他一一指正。
這樣一來,我的确覺得所寫的字比從前像樣得多,縱然我因為不很喜歡臨帖,始終不曾寫得一手好字,隻是對于字的好壞還算能夠判别。
他常對我們說,字是文字的衣冠,衣冠不一定要美,但不可不整潔。
字寫得好是書家的事,但字寫得像樣是人人的事,因此,他自己雖長于書法,卻不勉強他的學生都學他的榜樣。
關于作文一項,我那時候是學作策論。
他除了照例出題給我們作文外,有時也要我們對于所讀的書盡量發表自己的議論。
有一次,我因為閱讀《孟子》 “舜為天子,臯陶為士,瞽嗖殺人……執之而已”一段,我發表了約近千字的長篇議論,認為臯陶與舜的處置都合分際。
我的意見是天子以法治天下,如果自己的家人犯法而縱容,焉能強人民以守法。
古時有太子犯法刑其師傅者,表面似乎重法,實則人民犯法既不能以他人代其受刑,何以太子犯法卻可刑其師傅為代?這顯然仍是重人而不重法。
法既因人而别,則法不免失其效用。
古時所謂議親議貴,便是重人而不重法。
我以為能夠免受法所懲罰的至多隻限于天子一人:因為天子是法的最高主持者,用自己主持的法來懲罰自己,事實上是辦不到的;而且天子犯法漸多,将另有一種有效的懲罰,那就是湯武對于桀纣的革命,所以順乎天而應乎人。
但是瞽暧是舜的父;父子有天倫關系,聖人又以孝治天下;父犯法,子為天子而不許執法,固有違法徇私之嫌,父犯法,子為天子而執法,則又有破毀天倫、戕賊人性之弊;“其父攘羊而子證之”之不合中庸之道,正是此理;因此舜能“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實在是兩全辦法。
我這番議論,在目前提出來,殊平淡無奇,然在那時候由年甫13歲之我提出來,便不免使老師大大驚訝。
但他的驚訝不似我的大哥聽了我就《孟子》“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觥”所發的議論時那樣情形;他是以驚訝的态度來贊許我的。
李老師本來對我有好感,讀了此文以後尤對我另眼相看。
有一次,李老師的弟弟遠道來探望他,住在李老師的私塾裡約莫一月。
我稱他為師叔;這位師叔聽說是一位舉人,在某地方做候補官,究竟他是什麼官,我那時候全不懂。
據李老師介紹我和師叔初見面時,他似乎說了關于我的許多好話,同時又對我說師叔的文章學問比他好得多,尤其是寫的字人人稱贊。
師叔對我也很好;在這一個月内,每當我來塾早了一些,同學還未到齊時,師叔常常走出來和我單獨閑談。
從他口中我聽到了不少關于做官的惡習。
辛苦讀書和很有學問的人簡直無法和有錢而僥幸考試中式,或請“槍手”(就是冒名替考的人)而中式者比拟;尤其是近來公開捐官,有錢的人不論是否草包都可做大官,而有學問的寒士卻久久坐冷闆凳候補。
他對我說,他年紀相當老了,朝氣幾乎全消,早年壯志不複存在。
國家前途惟寄托在後起之秀;他對我很有希望,除聽了李老師稱許我能用功而有思想外,他說還懂得看相,認為我将來或不是一個平凡的人,要我好自為之;但望我第一不要畏難,第二不要自滿。
我聽了這位師叔的話,很為感動;也就不自揣,很想将來有機會能為國家盡一點力。
到了師叔要離開上海重返其候補的地點時,他仿佛要對我留一點紀念。
我的小名,本用“日祥”二字,入私塾讀書時也沒有改名。
師叔卻自動為我取了一個别字,就是我現在所用的“雲五”二字。
他說這意義是本于“日下現五色祥雲”的故事。
他問我是否贊同。
在我同意之後,他立即替我寫了方寸大小的“王雲五”三字,說将來找一個好的刻字人刻出來,便可用為名片。
其實一個13歲的兒童,哪裡用得着名片,不過這位師叔的美意,我不忍忘懷,不僅至今仍使用這一時作為别字、現在作為名字的兩字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