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美國、日本和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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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清政府也無從控制幕府所能掌握之财政工具。

    但是封建體制一日未除,低層機構中各種事物就無法公平而自由地交換。

    私人财産權也不能有确切的保障。

    而且私人資本在公衆事業之中占有特殊比重,也隻是若隐若現,根本缺乏法制之支持。

    這種長時間的昧旦局面,也是世界曆史中之所僅有。

     至19世紀,此中矛盾仍然無法消除,城市經濟繼續發展,隻有使幕府和大名的地位更感到困難,以農村及稻米為本位的組織,在财政上無從應付金融經濟所掌握的社會。

    1830年到1843年中國已領受到鴉片戰争和南京條約的經驗,在日本則稱“天保時代”。

    天災疊出、饑謹流行、不僅鄉民暴動,城市間的窮人也在搗毀居奇商人的庫房,政府除了鎮壓之外,也在經濟方面尋求對策,首先鞏固本身的财政地位,這連串的政策,世稱“天保改革”。

     一個很明顯的現象則是天保改革之中,“幕”與“藩”采取的态度截然不同,江戶由水野忠邦任“老中首座”,他主持的改革大緻不離傳統“文治”的風格,例如獎勵勤儉、遣返進入城市中之農民、取締奢侈品及娛樂、強迫降低物價、限制工資、厘定金及銅币之兌換率、執行貨币改鑄、解散株仲間。

    由大名作主在各藩頒布的政策,也同稱天保改革,則采取比較積極的步驟,有些政策順着經濟發展的自然趨勢,不和潮流作對,如執行均田、減輕賦稅、整理債務、擴充公賣。

    長州将賦稅作較公平的調整,将藩之債務作長期借款的安排。

    水戶将某些專賣改由藩之會所經營,薩摩廣植甘蔗,以砂糖庫存為保證,發行票據,得以買賣借墊,藩債則改為250年之無利債款,另籌儲備金付息。

    結果因其政策不合時宜,組織也缺乏靈活彈性,而緻“幕”之改革缺乏成效。

    各藩之改革則大抵成功。

    經過此番改革,日本之中央政府更為軟弱,“雄藩擡頭”。

    政治體系之需要改組更為迫切。

     以上的發展容易引起讀者揣想,要是沒有外界的壓力,日本前途如何?是否再産生長期的内戰,有如16世紀織田與豐臣出現之前,最後産生一個與城市經濟互為表裡的軍政府?或者像中國一樣,從農民之間出現一個明太祖式的領導人物,将國民經濟的組織向後推,以适應他的政治體系?這樣的猜想雖有趣,卻不是研究曆史的正途。

    當日事實之發展,是中國鴉片戰争的失敗給日本有識之士一個很大的教訓。

    所謂雄藩已在提倡“富國強兵”。

    而且佩裡(CommodoreMatthewPerry)要求開國之前,英法艦隊已開至琉球,荷艦已入長崎。

    北面則早在田沼意次時代,已提議與俄國通商。

    世界曆史的發展已要求日本曆史與西洋文化彙合。

     将明治維新講成馬克思式階級鬥争,是日本史學曆來争辯的題目。

    本書無意在意識形态中揣測,隻從技術的角度來看日本在德川幕府後期構成資本主義體制之原則,如資金流通、經理雇用和支持企業帶服務性質之因素,都已大緻俱在。

    而且城市經濟的繼續發展有利于将以上原則更具體化,使整個國家能在數目字上管理。

    此時最大之缺陷,即是缺乏一種法律上的系統,合理地支持此種組織與運動。

    幕府既不願放棄本身存在之價值,也無力作180度大轉變,則将天皇推擁出來主持這樣的組織與運動,不失為一種理想的解決方案。

    皇室過去無權無勢,反能因之不受羁絆,符合新體制之需要。

    何況天皇也有蟄伏的威信。

    (“天皇”本為唐朝皇帝的尊号,高宗李治與武則天即稱天皇天後。

    )所以即稱“王政複古”,“明治維新”,或者“尊王攘夷”,同有促成這樣轉變的功效。

     明治維新可以算作日本進入資本主義的轉捩點,因為流動性之私人财産權由此更日趨鞏固。

     我們今日追叙100多年前明治時代改革之成功,誠是将曆史簡化,把一個艱苦的局面易化。

    1860年及1870年間,維新志士應付的問題,是要取消占全國人口6%之特權階級的特權,包括他們自己本身在内,廢除200多個地方政權,放棄傳統習慣,創造一個現代化、中央集權的體制。

    而工作尚未開始,新國家已受外強不平等條約之束縛。

    日本除了煤及銅之外,又缺乏工業原料,以緻開國後對外貿易産生巨額入超。

    上文一再提及的财閥也并非自始即擁有雄厚财力,能立即應付新政府之需要。

    三井在德川末期已瀕于破産,其冒險參加倒幕運動,有孤注一擲的情勢。

    三菱的創始人岩崎彌太郎,維新前夕才在土佐開始露面。

    所以日本之進入資本主義體制,并非财閥挾持政府,而系政府竭力扶植私人資本。

    新政府不願意接受外間的投資,于是隻有加緊對農村的索取。

    一時農民負擔之重,引起若幹曆史家強調,他們所付的土地稅供應了政府的國家資本;他們所付的地租,又供應了企業家的私人資本。

     我們所謂日本較容易地進入資本主義體制,乃是與别的國家比較,其曆史背景内已有很多因素有利于此種體制之展開。

    即使其功用不一定能與新時代之需要銜合,其組織上之一般原則仍能遷就适用。

    即農村能承受“原始累積資本”之負擔,也系維新緊接着長時間的封建體制,一般農民同樣地被威逼,并不覺得上端的改頭換面對他們的生活應當産生劇烈變化。

    甚至外界的壓力也發生了積極的作用。

    不平等條約無非關稅不能自主,和治外法權的羁絆。

    在企圖脫離這些束縛的時候,日本隻有竭心盡力地使民法和刑法現代化,因此更加速接受了西方的法律觀念和法庭程序。

    以這些新制度之組織,加諸傳統的習慣與紀律,于是明治維新在曆史上造成奇迹。

     日本進入資本主義時期,也是外間軍國主義與社會達爾文主義流行之日。

    新體制因外界壓力而誕生,自此無法避免強度的功利主義和國家主義影響。

    很多當事人看不清曆史上的因果關系,總以為明治維新的成就出于領導人物的行止優越與道德高尚。

    況且資本主義的效率也容易與日本人傳統的長處相混糅。

    所以不少人物總以為以日本的領導能力加諸近鄰各國,不難造成共存共榮的局面。

    這也就是大東亞主義和大東亞共榮圈種種設想動機之所在。

    因此從長遠來看,江戶開戶、明治維新、甲午中日戰争以迄太平洋戰事,都有密切關系。

     德國——國家主義支持資本主義,還是新資本支撐國家? 歐洲的民族國家每個曆史背景不同,符合着“各有千秋”的概說。

    當中最奇特之處,無逾日耳曼民族和新興德國之關系。

    此二者既非兩位一體,又不能分割。

    雖然互相重疊,可是又不能首尾一緻。

    曆史上之日耳曼民族由東向西南遷徙,在意大利則成倫巴底人(Lombards),在法國則為諾曼(Normans)及勃艮第(Burgandians)人,在英國則稱盎格魯薩克遜人(Anglo-saxons)。

    此外瑞典、挪威、丹麥、荷蘭的土著也算日耳曼民族。

    這些在德國以外之人民,各自樹立了他們個别的民族性格,事實顯然不在話下。

    可是迄至1871年,留居在今日德國的道地日耳曼人既操德語,又在曆史上長期地表現了他們顯著的民族性格,并且在文學哲學音樂與藝術各方面樹立了他們的專長,卻尚沒有自己的國家。

    在地理上提到德國,說的人和聽的人都不難臆度其大概境域之所在。

    可是要畫一條确切的國界,則在東西南北都有困難。

    而且神聖羅馬帝國之存在,增加了此中混淆,這帝國之皇帝名義上由德國境内重要之王子主教選舉上任。

    實際上除了一次例外,亘四個世紀全由哈布斯堡家以遺傳方式蟬聯王位。

    哈布斯堡為奧地利王室。

    本來奧地利人也是道地耳曼人,也算道地德國人,而哈布斯堡王室經常與外國王室聯姻,自己倒帶上了外國色彩。

    被他們視為家産的領域跨地極廣,包含着不同的民族,也牽涉到不少的國家。

    因之神聖羅馬帝國也攤上了若幹國際性格。

     如此古怪的局面終在1871年打破。

    威廉一世在凡爾賽宮即德國皇帝位,幕後全由俾斯麥操縱主持,他在1864年一戰而勝丹麥,自此北方疆域成定局。

    1866年第二戰勝奧地利,“大德國”的觀念被推翻,奧匈帝國跨地過廣,成分過于複雜,自此被擯棄于藩籬之外。

    “小德國”以普魯士為盟主,因之南方疆界也成定局。

    東部的國界則已在瓜分波蘭時成定局。

    因此待俾斯麥之第三戰于1870年打敗拿破侖三世,獲得阿爾薩斯(Alsace)和洛林(Lorraine),才又将西部的疆界劃分妥當。

    統一的工作在10年之内完成。

    俾斯麥的外交手段曲折圓滑,軍事行動則靠事前準備周到,到頭爽快利落,誠為19世紀之奇人。

    伊藤博文和李鴻章都拜見訪問過他,希望從“鐵血宰相”的口頭之間獲得若幹興邦的秘訣。

    今日之教學歐洲史者一律猶盛道此人滿腹經綸、眼光遠大、手段谲辣,才能成此奇事。

     可是過去100多年來曆史所增加之縱深,使我們産生不同的看法。

    第二帝國(即威廉之德國,有别于神聖羅馬帝國之第一帝國及希特勒所倡導的第三帝國)之成立,與德國社會之進入資本主義的體制這一運動相重疊。

    俾斯麥展開了馬基雅弗利的作風,因時就勢造成了他個人的豐功偉業,事誠有之。

    然則在他後面的社會運動與經濟力量早已蓬勃進展,無從抑止,其範圍超過奇人奇事的尺度。

     德國在19世紀初期便于改造,主要由于土地面積與人口數目大小适中,宜于組成一個和英法相埒的民族國家。

    這時其社會及經濟條件雖落後,其中也有性質上之不同,但無劇烈程度上之參差。

    這國家既無過去之中央集權體制,也不像中國過去之體制在地方上遺留的因素足以成為新組織的障礙。

    另一方面則新興民族國家進入資本主義社會,已有英法的曆史事例,大勢所趨,很少人會在這時候打算從中阻撓,一般人心趨向改革,隻有溫和派與過激派之不同。

    即宗教亦未曾在統一過程中産生問題。

    對外戰争不僅使人民同仇敵忾,而且就此發揮了新國家的功能。

     缺乏一個有效率的中央政府,在德國已有數百年之曆史。

    自宗教改革期間算起,德國的疆域即由王子、公子的國土,主教區與大主教區以及自由城市的轄境并合組成。

    曆來三等不同性質之單位,各在100左右。

    即在19世紀初年,總數仍為314。

    此外尚有1475個帝國武士(Reichstritter)也各有封邑。

    今日之旅遊者溯萊茵河而上,仍可以看到兩岸的山頭留存着斷壁頹垣的城堡,每隔5英裡、10英裡必有一座。

    河上交通之樞紐則有昔時之關卡。

    其政權既如此粉碎,其體制必須屬于封建,因非如此不能保持如此互不相屬之小單位的對稱與均衡也(中國隻春秋之前有之)。

     自17世紀以來,德國又多次成為國際戰争之戰場。

    三十年戰争(1618~1648)時德國經過高度的破壞,人口與牲畜都曾劇減。

    漢撒同盟(HanseaticLeague)一度執北歐商業之牛耳,有不少德國自由城市加入。

    可是17世紀以後英荷為海上之威權,早已取而代之,即德境最享盛名之銀行家富格氏(Fuggers),也在此期間因西班牙王室賴債(1607)而破産。

    總之,德國初期經濟早熟,各部分早因各種原因而偃旗息鼓。

    又經過18世紀奧地利皇位繼承戰争、七年戰争與法國大革命戰争和接下來的拿破侖戰争,外國軍隊不斷進出德境。

    拿破侖揚威之日,法軍占領德國重要城市與海港。

    普魯士既被攤賠款154000000法郎,還要供應占領軍。

    而最給德國經濟打擊的無過于拿破侖之“大陸系統”(continentalsystem),此舉原為法國報複英國海上封鎖而設,而德國向外輸出谷物價格大跌,傳統上之亞麻布工業失去海外市場,船舶與運輸當然也為之銳減。

     迄至19世紀初年,德國顯然是一個農業國家。

    其經濟一般落後的情形大概可以概述于次:除了萊茵河西岸之外,土地所有大概仍保持封建體制。

    穑夫缺乏行動自由。

    地主之産業也受遺傳順序之限制。

    一般的說來,即是私人财産權缺乏現代化的規定,各人都生活于村落之公社中,受習慣法支配,因此土地亦無法有效使用。

    工業生産受同業公會管制,物品隻供應本地的狹窄市場。

    拿破侖戰争之前,對英輸出隻有輸入的1/6。

    本國所出的絲織品、天鵝絨、金銀器具、五金用品及工具與兵器,則限于高級人士之用,數量有限。

    行政區域分劃過小,是其基本弱點。

    德國雖有自然賦予之優良水道系統,隻因為關卡林立,阻撓物品流通,無從發揮最大功能。

    此外“很多道路不過森林中開辟的小徑”。

    在日後德國2000萬至2500萬人口中,70%住在鄉村。

    全國隻有5個城市人口超過6萬。

    其中以柏林為最大,在1820年有人口20萬,其他“都會裡的人口”也隻以居留于數千人至一兩萬人的市鎮為主。

    一般人民的生活程度較英法為低。

    主要食品為馬鈴薯,鹽漬鲱魚已屬珍品。

    19世紀初期機器已由外間輸入,但是大都隻有示範作用,“有如實驗室和博物館内之品目”。

     可是德國地理環境優越,物産礦藏豐富,文化人士及知識分子思想成熟,縱使工商業沒有趕上時代,商業樞紐和制造中心都已存在,可容日後增進與展開。

    1806年普魯士軍隊被拿破侖敗于耶拿(Jena),在多方面講可謂因禍得福。

    拿破侖首即“修正地圖”,使“巴黎成為德國之地産公司”。

    此不外指其削除帝國武士之封邑、取消僧侶的掌轄、利用遷移歸并等辦法,大為減少了德國境内行政單位的數目。

    原有34個宗教人物主持之主教區,經他裁減,隻有兩個餘存。

    原有51個自由城市經他指劃,隻有6個餘存。

    112個與時代脫節的親王公侯藩邑也一并取消。

    這歸并統一的運動打破了傳統的惰性,一經發動以後,隻進無退,不可遏止。

    他又廢除了神聖羅馬帝國。

    雖說他企圖在德國西部樹立親法傀儡政權,可是經過他的主持,凡他控制力量所達之處,到處施行拿破侖法典,原則上全民平等,私人财産權獲得保障。

    即算大陸政策阻礙了國際貿易,也仍扶助了若幹工業發展,如日後德國有名的甜菜制糖及其他化學工業,又如薩克遜尼(Sat-ony)之紡織工業,因為不受英國之競争,才有了發展的機會。

    此外兩端大軍進出,當然引起交通開發,法國工程師在德國修築公路,尤有實質貢獻。

     而且不止此也。

    普魯士戰敗之後,面臨法國頒布的改革,也趁機會大事更張。

    即向拿破侖繳納軍費賠款和承應參加征俄之役,也不得不對内有一番體制上的整頓,凡此都替19世紀下半期的德國培植了組織上的條件。

    所以多難興邦,有時強鄰壓境,反是除舊布新的一種機會,可能産生積極效用。

     普魯士原為布蘭登堡(Brandenburg)領主,在波蘭兼有采邑,也曾一度臣屬于波蘭。

    其都城在波茨坦(Potsdam)而不在柏林。

    隻因1701年布蘭登堡國王自稱普魯士國王,才産生了如斯一個國家名目。

    亘18世紀,他和他的繼承人又在德國内外沿着波羅的海更西向萊茵河拓土,所創的普魯士領域,東西左右不相銜接,分割而成半打以上之單位,總面積已達全德1/3,已有抗衡奧地利,自命為德國盟主之勢。

     普魯士的傳統,國家與社會之間勾連至深,曆來的國王開明專制,政府有保全社會體制之義務,同時絕對地注重紀律,軍隊的數目在人口上占大比例,又有一個堅強的文官集團組織。

    因之王室竭力支持地主,讓他們作為國家之中堅。

    隻是轄地之在奧得河(Oder)及維斯杜拉河(Vistula)之間的一部分(今屬波蘭),曆來以向波羅的海輸出谷物出名,因之也受金融經濟的影響。

    斐特烈大帝(1712~1786)在位時,還創立貸款機構,周濟地主。

    以後這些機構以及政府之津貼使不少大地主在農作物價格陡跌時渡過難關,不緻被紳商廉價接收。

    有了這樣的一段背景。

    德國之進入資本主義體制,在有些條件上與以前的封建體制遺緒銜接,而無劇烈沖突。

    舊的力量能在新社會裡适應生存,并且保持其領導地位。

     加以普魯士國王本身擁有領域内1/4土地,享有全國收入之1/3,又以此數約80%供應軍需,軍國主義與政府之存在不受資本主義影響,相反地,這些因素在德國進入資本主義時發生了領導的力量。

    普魯士官營之國際貿易機構Seehandelung,大部分股份為國王所有,在東普魯士持有海外貿易之特權,掌握食鹽專利,經營木材及鐵産。

    此公司在1820年改組,以後更全力主持工商事業,至19世紀中期,國營煤礦年産煤400萬噸,其他五金的産額也相埒,并且制造絲織品和瓷器出口,1840年間尚擴充到紡織業。

    國家資本在後作主,是德國進入資本主義之一大特征,與以後之國營鐵道,俾斯麥手下德國之帶福利國家(welfarestate)性格,甚至20世紀希特勒之稱國家社會主義,都有連帶關系,此系後話。

     現在再說拿破侖的改革在西部确為一般平民造福。

    但他的影響甚難及于東部。

    1807年普魯士主持的改革在上端造成了一個内閣式的組織,在下端也讓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