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威尼斯
關燈
小
中
大
,以威尼斯戰艦出力最多,這些戰艦上面裝設着攻城工具如擲石機和雲梯。
其桅杆上則裝有平台,當船艦行駛至靠海的城牆邊上時,平台上的戰士緣着繩索跳上女牆,又再援引其他的戰士登城。
第一座碉堡被占領,其他的工事也望風瓦解。
城破之後戰勝者執行傳統的奸淫擄掠三日。
聯軍統帥命令所有的物品繳納集中均分,據稱财物值40萬銀馬克,又有甲胄一萬副。
十字軍人的回憶錄都認為威尼斯統領丹多羅為全部經過之主宰。
他的籌謀不見諸文字。
很可能他認為契約與債務必須嚴格信守,如果國家的首長不負責,可以責成全民負責。
可是如此一來,十字軍恢複聖地的目的全部置之腦後。
将希臘瓜分隻能在紙面上為之,然則事實上除了君士坦丁堡之外,西方的武士也在重要區域及據點布置了不少的藩屬地帶。
而以威城占領的地區最為廣泛。
在君士坦丁堡,所轄包括碼頭和港口。
她又付出一部分現金,獲得克裡特島全島的所有權。
在愛琴海則取得一座叫黑橋(Negroponte)的港口,在希臘半島的東南則又控制了莫登(Modon)及柯侖(Coron)。
這些據點再加以威尼斯原已控制的查拉和拉固沙,和中東海岸基督教徒原已據有的亞魁(Acre),内中也有威尼斯的居留地,就造成了地中海上商業王國的立足點,與近代英國之控制直布羅陀、馬爾他島、亞力山大港及蘇伊士的情形類似,隻是威尼斯先動手了600年。
同時她又與拜占庭的拉丁皇帝訂有條約,凡與威尼斯作戰國之人民不得來帝國經商。
直到1261年拉丁皇帝被推翻,威尼斯實際上獨霸着東地中海的領海權56年。
但是東羅馬帝國成為一個被分割的殖民地,有些曆史家認為是不出200年後土耳其人占領君士坦丁堡的先聲。
讀者看到這裡也可充分的了解威尼斯的政府不是我們平常心目中的政府。
它凡事都以威城商業興趣為轉移。
有人曾說曆史上的威尼斯是“一個沒有領域的城市”和“一個商人共和國”。
“它的政府即是一個股份公司。
它的統領就是它的總經理。
而參議院,就是它的董事會。
它的人口,就是它的股份持有人。
”雖過于簡化事實,卻給一般讀者一段直接的概念。
從丹多羅的事迹看來,威尼斯的統領出将入相,可能掌握相當的權力,不過這權力逐漸地被檢束,否則一個半世紀之後,華立羅就用不着采取兵變方式奪取政權了。
這後面的背景,也是人文發達,商業組織趨繁複,大凡有技術性的問題,委員會的處置比寡頭政治來得有效。
在此條件下,威尼斯的貴族逐漸擡頭,他們一方面淩駕于一般平民之上,一方面也就減縮統領的職權。
威尼斯的統領系終身制。
最初的統領由拜占庭帝國任命,從11世紀以來,都由本地人士選舉産生。
自西元726年至威尼斯1797年滅亡,全部統領的名單仍在,共119人,所以在1071年的曆史裡,平均任期為九年。
這統領的職務也是世界上依選舉制而産生之最久者。
統領名單也表現威尼斯初期政治中大家巨閥的力量顯著。
例如西元811年至942年之131年中,帕底西巴紮(Participazio)家任統領的7人,西元887年至979年之92年中堪定諾(Can-diano)家任統領者5人。
自1096年至1172年之76年間,有62年之内統領的職務不出于麥其爾(Michiel)及其女婿之家裡。
以後遺傳的力量仍是雄厚,例如康大黎尼(Contarini)家有統領8人,摩洛西尼(Morosini)家出統領4人,即丹多羅家也有4人任統領。
不過同一家的統領,不集中于一段緊湊的時間内,表示威尼斯這些有聲望的家庭始終在島上保持他們的門第,隻是最高的權力不為任何一家壟斷而已。
統領雖為終身制,但被彈劾的情事亦經常有之,像華立羅被判死刑雖算特殊,但是威尼斯的統領被暗殺、被罷免和被流放者重見疊出,不足為奇。
吊詭(paradox)的是在此種情形之下,威尼斯政局隻曆經極短時間的颠簸,仍能保持長期的穩定。
像華立羅事件之迅速而有決定性的處理,即未産生任何餘波,其後面之背景是:威尼斯之貴族(大約200家),代表着1000多人的大會議,始終不放棄對局勢之掌握。
防制統領大權獨攬,威尼斯采取種種辦法,有些甚為離奇。
統領之選擇以秘密投票方式由41個選舉人決定之。
但是這41個選舉人自身卻經過一個極為複雜而又瑣碎的辦法産生。
自1268年之後,首先在擴大會議有資格的會員内抽簽而産生30人,次在此30人内抽簽淘汰而為9人,此9人即開始選舉40人。
此40人又不是選舉人,再用抽簽的方法淘汰為12人,此12人又選舉25人。
再用抽簽的方法淘汰至9人,此9人再選舉45人。
此45人經過第三次抽簽淘汰為11人,這11人才選舉出來上述的41個統領選舉人。
全部程序一共抽簽5次,提名投票4次,有如“三跪九叩首”,還隻産生了41個選舉人。
另外一個防制統領擅權的辦法,叫做“統領的誓辭”(promissione)。
這種誓辭由來已久。
最初不過是一種形式,由就職的統領自己拟稿,表示他願意盡力履行他的職責。
可是後來越來越複雜,11世紀之後,新統領就職前,由一個特别委員會草拟誓辭,另外一個委員會檢閱前任統領的記錄,如果發現以前沒有防範得周到,使前任統領得以自由行動的地方,可以在此時提醒草拟委員會注意,将防制的辦法添入誓辭之内。
于是誓辭等于一件合同。
在1229年威尼斯責成統領翟波羅(GiacomoTiepolo)的誓辭,新統領除了他的薪水和附近城市所進貢他份下所得蘋果、櫻桃和螃蟹之外不得在職務内有法外之收入,他主持自由捐款,尊重國家秘密。
不能單獨與教皇、東西羅馬帝國的皇帝或其他國王有私人文書來往。
他接收的禮物有極嚴格的限制。
他不能提出統領的繼承人。
1275年統領康大黎尼(JacopoContarini)的誓辭,則禁止新統領(時年81歲)未得擴大會議同意與外國人結婚、他和他的兒輩不能在威尼斯所轄地域之外購買地産、不得承購政府的公債、他們在威尼斯殖民地内的地産限于統領就職一年内轉讓與人。
他的兒輩除任駐外大使或船長外不得在政府内接受任何職務。
威尼斯之成為一個城市國家,初時接受希臘羅馬傳統,最低限度在外表上,政府的權力由全民大會(generalassembly)産生。
全民大會本來就沒有嚴格的形式,不過在産生新統領和宣布重要國策時,群衆聚集于聖馬可廣場,有些則栖身船上。
通常一聲叱喝,算是在民意上獲得表決。
在社會進化、政府組織越趨向技術化的條件之下,擴大會議(greatcouncil,MaggiorCon-siglio)在13世紀成為真正權力的基礎。
這會議囊括威尼斯所有重要的家庭,當初也包含着在大陸上領有土地,可追溯到以前家世的貴族和城中重要的紳商。
可是其間的界限,越來越含糊。
1297年後,擴大會議固定其會員資格,限于以前曾任會員。
1323年會員之資格可以世襲。
不久之後所有會員及其婚姻子孫記入“金譜”(GoldenBook)。
其中男性之成年人,通常1200人至2000餘人,為擴大會議之會員,凡是威城政府之重要職務,無不被他們攬納。
因為擴大會議最重要的職務為選舉,通過選舉權,此機構也是全市權力的基礎。
我們所說威城的貴族,在13世紀之後,也純粹指金譜上有名之人士,很多專靠祖先經商起家。
不過這并沒有完全截斬社會的流動性,金譜之世襲由父系決定,沒有不能與平民結婚的限制。
平民也仍能經商緻富,超過金譜有名的人士。
以後少數的貴族,有些淪落到極為窮困,目不識丁,靠救濟金生活。
亦間有平民也被升遷為貴族。
例如1381年威尼斯擊敗熱那亞來犯之後,有平民30家包括一些小商人和工匠因軍功升為貴族。
大會議人數太多,不能主持經常性的事務,于是授權于參議院(senate)及四十人委員會(councilofforty)。
這兩個機構有司法及立法權,有時也合并開會,四十人委員會對刑事案件有複審權,有時像最高法院,有時又起草重要的法案,也像一個委員會。
此外統領也有統領委員會,似同内閣。
前述的十人委員會,則完全是一個公安機構,所轄如國家保密局。
不過威尼斯1000多年的曆史内,這些機構的性質常有變動,并且很多政治上的問題以幕後征集意見解決。
各種臨時委員會(zonta)也多得不可勝數,如判決華立羅死刑之法庭,即系一個臨時委員會。
通常一個帶活動性的政客,同時兼攝好幾處的職務,如海軍高級将領也出席參議院的會議,艦隊的司令官則由統領和四十人委員會的頭目商詢後委派。
總之各種任務互相牽連重疊,沒有一個機構能獨行其是。
一般各機構的任職為一年,連選得連任,被選人一定要服務,不許推辭。
以今日看來,我們可以覺得威尼斯的體制,讓人口内6%至7%的貴族去壟斷政治經濟社會各方面的活動,無乃專制之甚。
可是這在中世紀即算役有十分的民主,也已算開明。
因為全民自治事實上不可想象。
在幾個小島上,以一兩千人主持國政,也包括了大緻上應該縷列的人物。
歐洲在中世紀趨向近代時,占有土地之貴族(landednobility)和新興的紳商常發生沖突。
威尼斯沒有封建的傳統,也不設陸軍,在大陸上作戰通常以雇傭軍(condottieri)為之,抽稅則以間接稅(如關稅、貨物轉口稅、食鹽公賣等)為主。
在這種條件之下,避免了上述的沖突,即在15世紀之後,在大陸上擁有相當多的領土,威城人士經營的農場仍隻以收入為主,其财富不特别造成一種政治上的勢力。
威尼斯名義上信奉天主教,但是她不受教皇約束,是另外一種獨特的現象。
威城有60個到70個教區,每個教區的神父由區内房産所有人推舉,然後由主教任命。
主教及其他高級的僧侶,由參議院提名後由統領通知教皇,教皇可以不同意,但不能自推候選人。
威尼斯有她的聖主(patronsaint),此人即是聖馬可,其意義有如中國之城隍。
威尼斯聖馬可教堂與統領之官邸毗連,等于統領的附屬教堂。
于是全城的宗教事宜也帶有獨立的氣派,一般僧侶受貴族監視,有如各種文官組織。
于是引起一位現代學者說:“威尼斯之處置教會事宜,好像羅馬簡直就不存在。
” 當神聖羅馬帝國與教廷長期鬥争之際,威尼斯能夠在兩方之間左右逢源,由來已久。
1177年她曾以和事佬的身份邀請神聖羅馬皇帝及教皇亞曆山大三世在城中會面。
中世紀以來,教廷與各處侯王及國王沖突時,教皇執有一種可怕的武器,即是“開除教籍”,此處分加于國家首領及于全國全城。
當施行時,對被處分者之從屬關系及所作誓辭與契約及義務,一律取消無效。
天主教的神父也不得為他們主持養生送死的儀式。
凡婚姻關系遺産轉讓等之受教規決定者,也失去憑籍。
被開除教籍的人旅行于異域,即可以被本地人拘捕,他們的船隻和貨物也可以聽由掠取沒收。
曆史上有名的事例,曾牽涉到神聖羅馬帝國之亨利四世及英王約翰,均在這種處分下不得已向教廷屈服。
威尼斯受開除教籍的處分不隻一次,前已述及。
1308年威城幹涉費瓦瓦(Ferrara)王子之繼承,而後者是教廷利益所在,因此被開除教籍。
一時費瓦瓦附近的城鎮聯合抵抗威尼斯。
威城不支,最後向教皇道歉賠款了事。
但是如此事情隻産生外界的困難,沒有引發内部真正的危機,也仍歸功于威尼斯之有力管制域内長老僧侶。
自12世紀以來,在今日德國境内之王室貴族,分為兩個黨派,其影響所及也波及于意大利。
保皇黨(Ghibellines)支持神聖羅馬帝國之中央集權,其幕後多為各地之大地主及有曆史地位的貴族。
親教廷派(Guelphs)多數贊成本地公民自治,通常代表新興之社會經濟勢力(32)。
這種争執醞釀至13及14世紀,使無數的意大利城市陷于分裂的局面,而威尼斯始終沒有介入,這也仍是由于此地地主型的貴族不足構成獨特的政治勢力,而宗教方面之人員都已歸并于城市中薪水階級之故。
威尼斯之屬于資本主義的體制,大部分由于商業資本壟斷了政府的功能,有如“提供資本的人操縱了工業的很多部門,而主要提供資本的人則是經商的貴族”。
而這體制,也是由于此城市特殊環境及特别機緣而産生。
韋伯所謂資本主義的精神出諸清教徒,宋巴特謂之出諸猶太教(詳第一章),與威尼斯的情形都不符合。
說到宗教,我們還可以提出自中世紀以來,天主教對于“高利貸”(usury)有極廣泛的解釋,甚至一般的貸款收息,也屬于usury,不僅禁之于僧侶,也及于一般信徒。
威尼斯首先不顧這種禁例,後來教堂的申饬比較嚴格,威城表面服從,也頒布了一些防制高利貸的法令,實際則留下技術上的漏洞,放貸收息進行如故。
這城市國家的人民,曾被稱為“文藝複興期間最唯利是圖、頂貪婪而特别注重物質生活的人民”。
不論其公平與否,隻是這種氣氛與其追究于任何宗派,不如說是人類的共通性格。
通過一種特殊的機緣,才表現發揮無餘,也更顯示其卑劣的一面而已。
威尼斯的猶太人,劃住在大陸的禁區,隻準業醫,他們放貸給一般市民,禁不勝禁,這城市國家對付他們也有左右不定的形勢。
有時候讓他們來島上居住,過一時候又全部驅逐。
後來又讓他們來城中,更定下規則,每次逗留不過15天,胸前要縫綴黃色的圓圈,而且他們不得在島上置地産開學校。
所以猶太人縱在不同的時間内給了這城市不同的影響,卻始終無法取得主動的地位。
威尼斯社會上的商業性格,還是要追究于本身的曆史與地理。
隻是其社會的上層已有清一色的形态,而且統治階級的經濟力量又和他們的經理能力互為表裡,其管制下層的條件也比較容易得心應手。
在此條件下,她處于海沼之特殊地位仍屬重要,否則即不能确切的掌握人口。
這城市曾經曆傳染病嚴重的災害,1348年全城約一半人口死于黑死病。
以後經移民填補,大部分來自意大利大陸。
這些移民既為威城的工資吸引而來,初來時一定小心翼翼的希望被接受,就沒有蠢動生事的趨向與動機了。
威城本身沒有農業人口,這城市裡的工業生産也比較簡單。
除了造船之外,她不能算作一座重要的工業中心。
她出口的毛織品大部分來自西歐及意大利之路卡(Lucca)及米蘭。
16世紀之後她的紡織業曾一度擡頭,以漂染絲織品為盛,其生産方式大部分依賴“外放分工辦法”(putting-outsystem),經理人将工作分派于海沼内外及大陸邊緣各地,并無集中之工廠。
其他如玻璃、鏡子、肥皂、金屬裝飾品之制造,當日半屬奢侈品,也無從大量的生産。
造船和制币用人較多,則經過政府人員密切的監視。
各種作業,另有他們的同業公會。
威尼斯一共有百餘家同業公會。
同業公會除了維持制造的标準,厘定學徒的經曆出身外,還有周濟本行孤寡窮困的義務,會長由同業推舉,并向政府特派的三位法官負責。
威尼斯最大的行業是海員,但是海員不許組織公會。
此外我們認為是自由職業者(
其桅杆上則裝有平台,當船艦行駛至靠海的城牆邊上時,平台上的戰士緣着繩索跳上女牆,又再援引其他的戰士登城。
第一座碉堡被占領,其他的工事也望風瓦解。
城破之後戰勝者執行傳統的奸淫擄掠三日。
聯軍統帥命令所有的物品繳納集中均分,據稱财物值40萬銀馬克,又有甲胄一萬副。
十字軍人的回憶錄都認為威尼斯統領丹多羅為全部經過之主宰。
他的籌謀不見諸文字。
很可能他認為契約與債務必須嚴格信守,如果國家的首長不負責,可以責成全民負責。
可是如此一來,十字軍恢複聖地的目的全部置之腦後。
将希臘瓜分隻能在紙面上為之,然則事實上除了君士坦丁堡之外,西方的武士也在重要區域及據點布置了不少的藩屬地帶。
而以威城占領的地區最為廣泛。
在君士坦丁堡,所轄包括碼頭和港口。
她又付出一部分現金,獲得克裡特島全島的所有權。
在愛琴海則取得一座叫黑橋(Negroponte)的港口,在希臘半島的東南則又控制了莫登(Modon)及柯侖(Coron)。
這些據點再加以威尼斯原已控制的查拉和拉固沙,和中東海岸基督教徒原已據有的亞魁(Acre),内中也有威尼斯的居留地,就造成了地中海上商業王國的立足點,與近代英國之控制直布羅陀、馬爾他島、亞力山大港及蘇伊士的情形類似,隻是威尼斯先動手了600年。
同時她又與拜占庭的拉丁皇帝訂有條約,凡與威尼斯作戰國之人民不得來帝國經商。
直到1261年拉丁皇帝被推翻,威尼斯實際上獨霸着東地中海的領海權56年。
但是東羅馬帝國成為一個被分割的殖民地,有些曆史家認為是不出200年後土耳其人占領君士坦丁堡的先聲。
讀者看到這裡也可充分的了解威尼斯的政府不是我們平常心目中的政府。
它凡事都以威城商業興趣為轉移。
有人曾說曆史上的威尼斯是“一個沒有領域的城市”和“一個商人共和國”。
“它的政府即是一個股份公司。
它的統領就是它的總經理。
而參議院,就是它的董事會。
它的人口,就是它的股份持有人。
”雖過于簡化事實,卻給一般讀者一段直接的概念。
從丹多羅的事迹看來,威尼斯的統領出将入相,可能掌握相當的權力,不過這權力逐漸地被檢束,否則一個半世紀之後,華立羅就用不着采取兵變方式奪取政權了。
這後面的背景,也是人文發達,商業組織趨繁複,大凡有技術性的問題,委員會的處置比寡頭政治來得有效。
在此條件下,威尼斯的貴族逐漸擡頭,他們一方面淩駕于一般平民之上,一方面也就減縮統領的職權。
威尼斯的統領系終身制。
最初的統領由拜占庭帝國任命,從11世紀以來,都由本地人士選舉産生。
自西元726年至威尼斯1797年滅亡,全部統領的名單仍在,共119人,所以在1071年的曆史裡,平均任期為九年。
這統領的職務也是世界上依選舉制而産生之最久者。
統領名單也表現威尼斯初期政治中大家巨閥的力量顯著。
例如西元811年至942年之131年中,帕底西巴紮(Participazio)家任統領的7人,西元887年至979年之92年中堪定諾(Can-diano)家任統領者5人。
自1096年至1172年之76年間,有62年之内統領的職務不出于麥其爾(Michiel)及其女婿之家裡。
以後遺傳的力量仍是雄厚,例如康大黎尼(Contarini)家有統領8人,摩洛西尼(Morosini)家出統領4人,即丹多羅家也有4人任統領。
不過同一家的統領,不集中于一段緊湊的時間内,表示威尼斯這些有聲望的家庭始終在島上保持他們的門第,隻是最高的權力不為任何一家壟斷而已。
統領雖為終身制,但被彈劾的情事亦經常有之,像華立羅被判死刑雖算特殊,但是威尼斯的統領被暗殺、被罷免和被流放者重見疊出,不足為奇。
吊詭(paradox)的是在此種情形之下,威尼斯政局隻曆經極短時間的颠簸,仍能保持長期的穩定。
像華立羅事件之迅速而有決定性的處理,即未産生任何餘波,其後面之背景是:威尼斯之貴族(大約200家),代表着1000多人的大會議,始終不放棄對局勢之掌握。
防制統領大權獨攬,威尼斯采取種種辦法,有些甚為離奇。
統領之選擇以秘密投票方式由41個選舉人決定之。
但是這41個選舉人自身卻經過一個極為複雜而又瑣碎的辦法産生。
自1268年之後,首先在擴大會議有資格的會員内抽簽而産生30人,次在此30人内抽簽淘汰而為9人,此9人即開始選舉40人。
此40人又不是選舉人,再用抽簽的方法淘汰為12人,此12人又選舉25人。
再用抽簽的方法淘汰至9人,此9人再選舉45人。
此45人經過第三次抽簽淘汰為11人,這11人才選舉出來上述的41個統領選舉人。
全部程序一共抽簽5次,提名投票4次,有如“三跪九叩首”,還隻産生了41個選舉人。
另外一個防制統領擅權的辦法,叫做“統領的誓辭”(promissione)。
這種誓辭由來已久。
最初不過是一種形式,由就職的統領自己拟稿,表示他願意盡力履行他的職責。
可是後來越來越複雜,11世紀之後,新統領就職前,由一個特别委員會草拟誓辭,另外一個委員會檢閱前任統領的記錄,如果發現以前沒有防範得周到,使前任統領得以自由行動的地方,可以在此時提醒草拟委員會注意,将防制的辦法添入誓辭之内。
于是誓辭等于一件合同。
在1229年威尼斯責成統領翟波羅(GiacomoTiepolo)的誓辭,新統領除了他的薪水和附近城市所進貢他份下所得蘋果、櫻桃和螃蟹之外不得在職務内有法外之收入,他主持自由捐款,尊重國家秘密。
不能單獨與教皇、東西羅馬帝國的皇帝或其他國王有私人文書來往。
他接收的禮物有極嚴格的限制。
他不能提出統領的繼承人。
1275年統領康大黎尼(JacopoContarini)的誓辭,則禁止新統領(時年81歲)未得擴大會議同意與外國人結婚、他和他的兒輩不能在威尼斯所轄地域之外購買地産、不得承購政府的公債、他們在威尼斯殖民地内的地産限于統領就職一年内轉讓與人。
他的兒輩除任駐外大使或船長外不得在政府内接受任何職務。
威尼斯之成為一個城市國家,初時接受希臘羅馬傳統,最低限度在外表上,政府的權力由全民大會(generalassembly)産生。
全民大會本來就沒有嚴格的形式,不過在産生新統領和宣布重要國策時,群衆聚集于聖馬可廣場,有些則栖身船上。
通常一聲叱喝,算是在民意上獲得表決。
在社會進化、政府組織越趨向技術化的條件之下,擴大會議(greatcouncil,MaggiorCon-siglio)在13世紀成為真正權力的基礎。
這會議囊括威尼斯所有重要的家庭,當初也包含着在大陸上領有土地,可追溯到以前家世的貴族和城中重要的紳商。
可是其間的界限,越來越含糊。
1297年後,擴大會議固定其會員資格,限于以前曾任會員。
1323年會員之資格可以世襲。
不久之後所有會員及其婚姻子孫記入“金譜”(GoldenBook)。
其中男性之成年人,通常1200人至2000餘人,為擴大會議之會員,凡是威城政府之重要職務,無不被他們攬納。
因為擴大會議最重要的職務為選舉,通過選舉權,此機構也是全市權力的基礎。
我們所說威城的貴族,在13世紀之後,也純粹指金譜上有名之人士,很多專靠祖先經商起家。
不過這并沒有完全截斬社會的流動性,金譜之世襲由父系決定,沒有不能與平民結婚的限制。
平民也仍能經商緻富,超過金譜有名的人士。
以後少數的貴族,有些淪落到極為窮困,目不識丁,靠救濟金生活。
亦間有平民也被升遷為貴族。
例如1381年威尼斯擊敗熱那亞來犯之後,有平民30家包括一些小商人和工匠因軍功升為貴族。
大會議人數太多,不能主持經常性的事務,于是授權于參議院(senate)及四十人委員會(councilofforty)。
這兩個機構有司法及立法權,有時也合并開會,四十人委員會對刑事案件有複審權,有時像最高法院,有時又起草重要的法案,也像一個委員會。
此外統領也有統領委員會,似同内閣。
前述的十人委員會,則完全是一個公安機構,所轄如國家保密局。
不過威尼斯1000多年的曆史内,這些機構的性質常有變動,并且很多政治上的問題以幕後征集意見解決。
各種臨時委員會(zonta)也多得不可勝數,如判決華立羅死刑之法庭,即系一個臨時委員會。
通常一個帶活動性的政客,同時兼攝好幾處的職務,如海軍高級将領也出席參議院的會議,艦隊的司令官則由統領和四十人委員會的頭目商詢後委派。
總之各種任務互相牽連重疊,沒有一個機構能獨行其是。
一般各機構的任職為一年,連選得連任,被選人一定要服務,不許推辭。
以今日看來,我們可以覺得威尼斯的體制,讓人口内6%至7%的貴族去壟斷政治經濟社會各方面的活動,無乃專制之甚。
可是這在中世紀即算役有十分的民主,也已算開明。
因為全民自治事實上不可想象。
在幾個小島上,以一兩千人主持國政,也包括了大緻上應該縷列的人物。
歐洲在中世紀趨向近代時,占有土地之貴族(landednobility)和新興的紳商常發生沖突。
威尼斯沒有封建的傳統,也不設陸軍,在大陸上作戰通常以雇傭軍(condottieri)為之,抽稅則以間接稅(如關稅、貨物轉口稅、食鹽公賣等)為主。
在這種條件之下,避免了上述的沖突,即在15世紀之後,在大陸上擁有相當多的領土,威城人士經營的農場仍隻以收入為主,其财富不特别造成一種政治上的勢力。
威尼斯名義上信奉天主教,但是她不受教皇約束,是另外一種獨特的現象。
威城有60個到70個教區,每個教區的神父由區内房産所有人推舉,然後由主教任命。
主教及其他高級的僧侶,由參議院提名後由統領通知教皇,教皇可以不同意,但不能自推候選人。
威尼斯有她的聖主(patronsaint),此人即是聖馬可,其意義有如中國之城隍。
威尼斯聖馬可教堂與統領之官邸毗連,等于統領的附屬教堂。
于是全城的宗教事宜也帶有獨立的氣派,一般僧侶受貴族監視,有如各種文官組織。
于是引起一位現代學者說:“威尼斯之處置教會事宜,好像羅馬簡直就不存在。
” 當神聖羅馬帝國與教廷長期鬥争之際,威尼斯能夠在兩方之間左右逢源,由來已久。
1177年她曾以和事佬的身份邀請神聖羅馬皇帝及教皇亞曆山大三世在城中會面。
中世紀以來,教廷與各處侯王及國王沖突時,教皇執有一種可怕的武器,即是“開除教籍”,此處分加于國家首領及于全國全城。
當施行時,對被處分者之從屬關系及所作誓辭與契約及義務,一律取消無效。
天主教的神父也不得為他們主持養生送死的儀式。
凡婚姻關系遺産轉讓等之受教規決定者,也失去憑籍。
被開除教籍的人旅行于異域,即可以被本地人拘捕,他們的船隻和貨物也可以聽由掠取沒收。
曆史上有名的事例,曾牽涉到神聖羅馬帝國之亨利四世及英王約翰,均在這種處分下不得已向教廷屈服。
威尼斯受開除教籍的處分不隻一次,前已述及。
1308年威城幹涉費瓦瓦(Ferrara)王子之繼承,而後者是教廷利益所在,因此被開除教籍。
一時費瓦瓦附近的城鎮聯合抵抗威尼斯。
威城不支,最後向教皇道歉賠款了事。
但是如此事情隻産生外界的困難,沒有引發内部真正的危機,也仍歸功于威尼斯之有力管制域内長老僧侶。
自12世紀以來,在今日德國境内之王室貴族,分為兩個黨派,其影響所及也波及于意大利。
保皇黨(Ghibellines)支持神聖羅馬帝國之中央集權,其幕後多為各地之大地主及有曆史地位的貴族。
親教廷派(Guelphs)多數贊成本地公民自治,通常代表新興之社會經濟勢力(32)。
這種争執醞釀至13及14世紀,使無數的意大利城市陷于分裂的局面,而威尼斯始終沒有介入,這也仍是由于此地地主型的貴族不足構成獨特的政治勢力,而宗教方面之人員都已歸并于城市中薪水階級之故。
威尼斯之屬于資本主義的體制,大部分由于商業資本壟斷了政府的功能,有如“提供資本的人操縱了工業的很多部門,而主要提供資本的人則是經商的貴族”。
而這體制,也是由于此城市特殊環境及特别機緣而産生。
韋伯所謂資本主義的精神出諸清教徒,宋巴特謂之出諸猶太教(詳第一章),與威尼斯的情形都不符合。
說到宗教,我們還可以提出自中世紀以來,天主教對于“高利貸”(usury)有極廣泛的解釋,甚至一般的貸款收息,也屬于usury,不僅禁之于僧侶,也及于一般信徒。
威尼斯首先不顧這種禁例,後來教堂的申饬比較嚴格,威城表面服從,也頒布了一些防制高利貸的法令,實際則留下技術上的漏洞,放貸收息進行如故。
這城市國家的人民,曾被稱為“文藝複興期間最唯利是圖、頂貪婪而特别注重物質生活的人民”。
不論其公平與否,隻是這種氣氛與其追究于任何宗派,不如說是人類的共通性格。
通過一種特殊的機緣,才表現發揮無餘,也更顯示其卑劣的一面而已。
威尼斯的猶太人,劃住在大陸的禁區,隻準業醫,他們放貸給一般市民,禁不勝禁,這城市國家對付他們也有左右不定的形勢。
有時候讓他們來島上居住,過一時候又全部驅逐。
後來又讓他們來城中,更定下規則,每次逗留不過15天,胸前要縫綴黃色的圓圈,而且他們不得在島上置地産開學校。
所以猶太人縱在不同的時間内給了這城市不同的影響,卻始終無法取得主動的地位。
威尼斯社會上的商業性格,還是要追究于本身的曆史與地理。
隻是其社會的上層已有清一色的形态,而且統治階級的經濟力量又和他們的經理能力互為表裡,其管制下層的條件也比較容易得心應手。
在此條件下,她處于海沼之特殊地位仍屬重要,否則即不能确切的掌握人口。
這城市曾經曆傳染病嚴重的災害,1348年全城約一半人口死于黑死病。
以後經移民填補,大部分來自意大利大陸。
這些移民既為威城的工資吸引而來,初來時一定小心翼翼的希望被接受,就沒有蠢動生事的趨向與動機了。
威城本身沒有農業人口,這城市裡的工業生産也比較簡單。
除了造船之外,她不能算作一座重要的工業中心。
她出口的毛織品大部分來自西歐及意大利之路卡(Lucca)及米蘭。
16世紀之後她的紡織業曾一度擡頭,以漂染絲織品為盛,其生産方式大部分依賴“外放分工辦法”(putting-outsystem),經理人将工作分派于海沼内外及大陸邊緣各地,并無集中之工廠。
其他如玻璃、鏡子、肥皂、金屬裝飾品之制造,當日半屬奢侈品,也無從大量的生産。
造船和制币用人較多,則經過政府人員密切的監視。
各種作業,另有他們的同業公會。
威尼斯一共有百餘家同業公會。
同業公會除了維持制造的标準,厘定學徒的經曆出身外,還有周濟本行孤寡窮困的義務,會長由同業推舉,并向政府特派的三位法官負責。
威尼斯最大的行業是海員,但是海員不許組織公會。
此外我們認為是自由職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