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問題的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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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産黨宣言》内提及中國市場之開放,為促進歐洲資本家時代來臨的條件之一。
《資本論》三卷之中,提及中國10次,可是每一次都以歐美為主體,無一次以中國為讨論之對象。
而且内中7次是将中國與印度并列,即針對殖民地性格的市場而言。
不僅如此,陶蒲自命為馬克思主義的作家,他的專書洋洋400多頁,也僅提到中國3次,前後隻是表彰中國次殖民地的地位。
一個尚待開發的國家徘徊于資本主義及現代社會之外,應當如何決策?馬克思始終沒有考慮到這個問題。
韋伯所著《中國之宗教》包括廣泛,書名如是,其内容亦涉及法律、稅收、貨币、鄉村組織等。
可是作者每次都将具體事物概括成抽象的觀念和心理狀态。
讀者如果仔細揣摩其結論,則可看出作者認為中國之儒家因為有對傳統道德的許托,已參與了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集體工作,所以雖是個人,其人格已帶有集體性格,所以不像現代的西方人,用不着罪愆(sin)觀念,并将“獲救”這一觀念惹起的緊張性降低,換言之,因其修養上不會“心猿意馬”,而到了一種“知足常樂”的境界。
清教徒則以為個人對“超世俗之神”各有義務,必須照神之安排,不斷的在倫理的紀律下盡力将所被支配的工作做好,使神之光榮現實化。
這種義務超過人世間任何關系,也容納着一個“進步”的觀念。
站在宗教中立的地位來看,我們隻能說以上兩種心理狀态都有其吸引力。
如果可以選擇的話,我們很難決定何去何從,或可兼取,也可能同一人因心境不同,而出入兩者之間。
如是看來,東西兩方信仰之不同,很不可能是由于個人自行其是而來。
集體心理狀态之不同是由于政治經濟體系之不同使社會上分工合作的程度發生差異所導緻。
并非先有不同的信仰而使一方隻能産生官僚組織的一元經理,另一方則産生資本主義之多元社會。
于是韋伯的理論有倒果為因的嫌疑。
況且一個待開發的國家要進入資本主義體制,也勢必牽動群衆。
韋伯鋪陳叙說以精英分子(elite)為前提,也更減低其書在今日的用場。
前已道及布羅代爾教授的著作,簡單而直接的觀察,勝于大幅連篇之鋪陳。
這一點他的立場可謂與韋伯相反。
布氏對中國的了解不深,才将湖南誤認為一個濱海的省份,又以為中國曾在1644年被“蒙古征服”。
雖說技術上的錯誤不一定會推翻整個觀察結果,可是從此也可窺見,布氏提倡“全面曆史”(totalhistory)的觀念,即先将材料無限制的收入,以缺乏可供證實的假說為主宰作領導,仍是值得批判的。
布羅代爾提到中國商業,他剀切的指出,其歐洲的分析并不适用于西方以外的體系。
他說:“其中最離開正道的乃是中國,其帝國的管制阻礙着一種創立商業統治集團之企圖。
隻有最下層的商業,(包括)市鎮間的店鋪和集場(能夠)有功效的作業。
” 布氏對中國經濟史的了解,大部得自前匈牙利漢學家白樂日(EtienneBalasz)及最近曾将中日兩國傳統組織作過一段比較的傑可浦斯(NormanJacobs),兩人均強調中國的官僚制度妨礙商業展開。
布教授就此指出中國在分裂時,兩大部分需要對方的物産,于是大型商業從此出現,有如宋朝。
可是一旦統一,有如明清之大帝國,其“窗戶及瞭望台”(windowsandlookoutpists)隻存在于邊疆,旨在對付夷人,而且或開或閉。
即廣州十三行之貿易,也在如斯條件下舉行,于是貿易有季節性的變化,而不是經常開放。
因此中國有效率和有組織的商場與市集,在統一帝國主持之下不複存在。
商業雖與資本主義有密切聯系,但二者并非一物。
本章前已提及中國官僚組織阻塞了兩者的展開,但這仍不是一切的解答,隻能算是一個多面體的一面。
事實證明,科舉制度在1905年廢止,大清帝國也于1911年垮台,而中國并未能因此種障礙廢除而可以根據資本主義的原則改組。
布羅代爾著作中最大的缺陷,是他詳盡搜集資料時未能将他自己所發現有關資本主義的原則容納進去。
資本主義在曆史上最重大的意義,在于每一個國家進入資本主義體制時的動态,亦即經過某種突破,而使情勢不可逆轉(詳上注釋[14])。
隻有這類經驗,才能對中國目前面臨的各種問題獲得更切實的解釋。
與現代化不可區分 檢讨旁人的錯誤,通常比察覺自己的容易。
以上說及諸子百家對資本主義的解釋,一般視界太窄,注意力隻及于局部。
針對20世紀末期的世界,尤其要附帶解決中國組織上的問題,我們勢必對這名詞賦予新的看法。
首先必需承認它有超越國界的技術性格(詳上注釋[18]),更要看清它的展開在世界各國有不同的時間表,于是它才能慢慢累積其成果。
如此一來,資本主義才可視為一種綿延好幾個世紀,至今尚未中斷的全球性龐大組織與運動。
所謂技術性格可以歸納于下列三點: 1.資金廣泛的流通(wideextensionofcredit),剩餘之資本透過私人貸款方式,彼此往來。
2.經理人才不顧人身關系的雇用(impersonalmanage-ment),因而企業擴大超過所有者本人耳目能監視之程度。
3.技術上之支持因素通盤使用(poolingofservicefacil-ities),如交通通信、律師事務及保險業務等,因此各企業活動範圍又超過本身力之能及。
以上三個條件全靠信用,而信用必賴法治維持。
所以資本主義之成立必受政治體系的約束,行之于國界之外則賴治外法權。
反面言之,資本家的地位亦必在政治體系中占特殊比重。
以上三個條件的開展必賴社會内低層組織内各類經濟因素的配合,蓋能公平而自由的交換,然後所有權(ownership)及雇傭關系(employment)才能重重相因,構成一個大羅網。
因為生産及分配都以契約關系為主,當中若有一個自由選擇的機緣,相對的也鼓勵了自由競争。
各人的私利觀既為這組織力量的來源,于是利潤成為一切事業的試金石。
在這種大前提之下,資本主義也有将一切道德标準納入體制之中的趨勢。
它在初期存積資本時常帶侵略和剝削的性格。
這種體制一經展開,不可逆轉,隻有越做越大,因此資本主義也有糾正本身錯誤,樹立在曆史上長期合理性的可能(研究韋伯的學者應從此點着手)。
這樣看來,資本主義誠如亞當·斯密所言,是一種“商業的系統”,必在當初各國都在“農業的系統”管制的局面裡發生沖擊作用(布羅代爾已經指出)。
站在資本主義生理學立場,我們也可以說每一個國家經過一段奮鬥之後必須将其上層結構(super-structure)改組,以便迎合新法制,通常也要翻轉其低層結構(infrastructure),以便産生能夠互相交換(interchan-geability)的局面,更要經過一段司法與立法之改革,才能使上下之間密切聯系,也才能使以上三個原則順利發展,通過财政稅收币制諸種政策,使公私互為一體,也就是使整個國家能在數目字上管理。
這樣說來,一個國家進入資本主義體制和這個國家的“維新”和“現代化”有何區别?在實用的角度說來,如果兩種運動凝聚為一,将無法分拆。
這也緣于資本主義體制與傳統農業體制相去過遠,非經過内外煎逼,不會平白的被采用。
即使在涉及維新與現代化的運動時,最初總以民權問題、民族成見、國家利益等争端發難,經過一段劇烈沖突迄至和平重現後,經濟因素的影響還不一定會十分明顯。
可是有了曆史的縱深,吾人即可領悟:既有全面的動亂,不可能與财富問題無關。
而且最後解決的方案,亦必具有處置經濟事宜的能力。
我們縱不能說法國大革命和德國的統一旨在提倡資本主義,但資本主義在這些國家内實因以上變動而有眉目。
本書為曆史讀物,叙事時大緻根據這些國家産生以上大變動時着手。
作者從事搜集資料之前,尚不敢确定這種方法必無舛誤。
之後看到一位法國名曆史家在書中寫出,“舊體制已将法國農業史擱置在資本主義的道路上,大革命突然将此工作完成”(見第七章注[1]),又看到一位德國曆史家描寫俾斯麥敢作敢為的情形,歸究于“資本主義推擁他上馬”(第六章注[101])。
可見類似的看法早已卷入先進作者之眼簾,本書不過将此類資料前後連綴訂正而已。
又以下三章,分别包括威尼斯、荷蘭及英國,亦在布局之後發覺馬克思曾在《資本論》内提及,最初國際資本之轉借與開發,确曾通過上述威、荷、英而至美國之次序。
更可見資本主義在國際間之發展前後連貫已早被人注意。
倘是如此,我們注重資本主義在一個國家内展開,取得立法權,将資本主義之組織方針通行全國,而至于不可逆轉。
在此種樞紐之前,如果還有若幹資本主義因素,如法國大革命之前巴黎證券交易所已有60多年的曆史,蘇俄在第一次大戰期間軍需工業尚由私人主持,軍火的購集尚要注意資本家的利潤,又如何處置?難道排斥之以為不算數?我們的答案則是它們仍是資本主義因素,隻是,注意這些零星情事,和我們企圖綜合資本主義為一種組織和一種運動的着眼不同。
希望不因此中的混淆,颠倒黑白或無中生有。
除此之外,我們并無意做字典後面的名學家去計量當中的是非。
《資本論》三卷之中,提及中國10次,可是每一次都以歐美為主體,無一次以中國為讨論之對象。
而且内中7次是将中國與印度并列,即針對殖民地性格的市場而言。
不僅如此,陶蒲自命為馬克思主義的作家,他的專書洋洋400多頁,也僅提到中國3次,前後隻是表彰中國次殖民地的地位。
一個尚待開發的國家徘徊于資本主義及現代社會之外,應當如何決策?馬克思始終沒有考慮到這個問題。
韋伯所著《中國之宗教》包括廣泛,書名如是,其内容亦涉及法律、稅收、貨币、鄉村組織等。
可是作者每次都将具體事物概括成抽象的觀念和心理狀态。
讀者如果仔細揣摩其結論,則可看出作者認為中國之儒家因為有對傳統道德的許托,已參與了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集體工作,所以雖是個人,其人格已帶有集體性格,所以不像現代的西方人,用不着罪愆(sin)觀念,并将“獲救”這一觀念惹起的緊張性降低,換言之,因其修養上不會“心猿意馬”,而到了一種“知足常樂”的境界。
清教徒則以為個人對“超世俗之神”各有義務,必須照神之安排,不斷的在倫理的紀律下盡力将所被支配的工作做好,使神之光榮現實化。
這種義務超過人世間任何關系,也容納着一個“進步”的觀念。
站在宗教中立的地位來看,我們隻能說以上兩種心理狀态都有其吸引力。
如果可以選擇的話,我們很難決定何去何從,或可兼取,也可能同一人因心境不同,而出入兩者之間。
如是看來,東西兩方信仰之不同,很不可能是由于個人自行其是而來。
集體心理狀态之不同是由于政治經濟體系之不同使社會上分工合作的程度發生差異所導緻。
并非先有不同的信仰而使一方隻能産生官僚組織的一元經理,另一方則産生資本主義之多元社會。
于是韋伯的理論有倒果為因的嫌疑。
況且一個待開發的國家要進入資本主義體制,也勢必牽動群衆。
韋伯鋪陳叙說以精英分子(elite)為前提,也更減低其書在今日的用場。
前已道及布羅代爾教授的著作,簡單而直接的觀察,勝于大幅連篇之鋪陳。
這一點他的立場可謂與韋伯相反。
布氏對中國的了解不深,才将湖南誤認為一個濱海的省份,又以為中國曾在1644年被“蒙古征服”。
雖說技術上的錯誤不一定會推翻整個觀察結果,可是從此也可窺見,布氏提倡“全面曆史”(totalhistory)的觀念,即先将材料無限制的收入,以缺乏可供證實的假說為主宰作領導,仍是值得批判的。
布羅代爾提到中國商業,他剀切的指出,其歐洲的分析并不适用于西方以外的體系。
他說:“其中最離開正道的乃是中國,其帝國的管制阻礙着一種創立商業統治集團之企圖。
隻有最下層的商業,(包括)市鎮間的店鋪和集場(能夠)有功效的作業。
” 布氏對中國經濟史的了解,大部得自前匈牙利漢學家白樂日(EtienneBalasz)及最近曾将中日兩國傳統組織作過一段比較的傑可浦斯(NormanJacobs),兩人均強調中國的官僚制度妨礙商業展開。
布教授就此指出中國在分裂時,兩大部分需要對方的物産,于是大型商業從此出現,有如宋朝。
可是一旦統一,有如明清之大帝國,其“窗戶及瞭望台”(windowsandlookoutpists)隻存在于邊疆,旨在對付夷人,而且或開或閉。
即廣州十三行之貿易,也在如斯條件下舉行,于是貿易有季節性的變化,而不是經常開放。
因此中國有效率和有組織的商場與市集,在統一帝國主持之下不複存在。
商業雖與資本主義有密切聯系,但二者并非一物。
本章前已提及中國官僚組織阻塞了兩者的展開,但這仍不是一切的解答,隻能算是一個多面體的一面。
事實證明,科舉制度在1905年廢止,大清帝國也于1911年垮台,而中國并未能因此種障礙廢除而可以根據資本主義的原則改組。
布羅代爾著作中最大的缺陷,是他詳盡搜集資料時未能将他自己所發現有關資本主義的原則容納進去。
資本主義在曆史上最重大的意義,在于每一個國家進入資本主義體制時的動态,亦即經過某種突破,而使情勢不可逆轉(詳上注釋[14])。
隻有這類經驗,才能對中國目前面臨的各種問題獲得更切實的解釋。
與現代化不可區分 檢讨旁人的錯誤,通常比察覺自己的容易。
以上說及諸子百家對資本主義的解釋,一般視界太窄,注意力隻及于局部。
針對20世紀末期的世界,尤其要附帶解決中國組織上的問題,我們勢必對這名詞賦予新的看法。
首先必需承認它有超越國界的技術性格(詳上注釋[18]),更要看清它的展開在世界各國有不同的時間表,于是它才能慢慢累積其成果。
如此一來,資本主義才可視為一種綿延好幾個世紀,至今尚未中斷的全球性龐大組織與運動。
所謂技術性格可以歸納于下列三點: 1.資金廣泛的流通(wideextensionofcredit),剩餘之資本透過私人貸款方式,彼此往來。
2.經理人才不顧人身關系的雇用(impersonalmanage-ment),因而企業擴大超過所有者本人耳目能監視之程度。
3.技術上之支持因素通盤使用(poolingofservicefacil-ities),如交通通信、律師事務及保險業務等,因此各企業活動範圍又超過本身力之能及。
以上三個條件全靠信用,而信用必賴法治維持。
所以資本主義之成立必受政治體系的約束,行之于國界之外則賴治外法權。
反面言之,資本家的地位亦必在政治體系中占特殊比重。
以上三個條件的開展必賴社會内低層組織内各類經濟因素的配合,蓋能公平而自由的交換,然後所有權(ownership)及雇傭關系(employment)才能重重相因,構成一個大羅網。
因為生産及分配都以契約關系為主,當中若有一個自由選擇的機緣,相對的也鼓勵了自由競争。
各人的私利觀既為這組織力量的來源,于是利潤成為一切事業的試金石。
在這種大前提之下,資本主義也有将一切道德标準納入體制之中的趨勢。
它在初期存積資本時常帶侵略和剝削的性格。
這種體制一經展開,不可逆轉,隻有越做越大,因此資本主義也有糾正本身錯誤,樹立在曆史上長期合理性的可能(研究韋伯的學者應從此點着手)。
這樣看來,資本主義誠如亞當·斯密所言,是一種“商業的系統”,必在當初各國都在“農業的系統”管制的局面裡發生沖擊作用(布羅代爾已經指出)。
站在資本主義生理學立場,我們也可以說每一個國家經過一段奮鬥之後必須将其上層結構(super-structure)改組,以便迎合新法制,通常也要翻轉其低層結構(infrastructure),以便産生能夠互相交換(interchan-geability)的局面,更要經過一段司法與立法之改革,才能使上下之間密切聯系,也才能使以上三個原則順利發展,通過财政稅收币制諸種政策,使公私互為一體,也就是使整個國家能在數目字上管理。
這樣說來,一個國家進入資本主義體制和這個國家的“維新”和“現代化”有何區别?在實用的角度說來,如果兩種運動凝聚為一,将無法分拆。
這也緣于資本主義體制與傳統農業體制相去過遠,非經過内外煎逼,不會平白的被采用。
即使在涉及維新與現代化的運動時,最初總以民權問題、民族成見、國家利益等争端發難,經過一段劇烈沖突迄至和平重現後,經濟因素的影響還不一定會十分明顯。
可是有了曆史的縱深,吾人即可領悟:既有全面的動亂,不可能與财富問題無關。
而且最後解決的方案,亦必具有處置經濟事宜的能力。
我們縱不能說法國大革命和德國的統一旨在提倡資本主義,但資本主義在這些國家内實因以上變動而有眉目。
本書為曆史讀物,叙事時大緻根據這些國家産生以上大變動時着手。
作者從事搜集資料之前,尚不敢确定這種方法必無舛誤。
之後看到一位法國名曆史家在書中寫出,“舊體制已将法國農業史擱置在資本主義的道路上,大革命突然将此工作完成”(見第七章注[1]),又看到一位德國曆史家描寫俾斯麥敢作敢為的情形,歸究于“資本主義推擁他上馬”(第六章注[101])。
可見類似的看法早已卷入先進作者之眼簾,本書不過将此類資料前後連綴訂正而已。
又以下三章,分别包括威尼斯、荷蘭及英國,亦在布局之後發覺馬克思曾在《資本論》内提及,最初國際資本之轉借與開發,确曾通過上述威、荷、英而至美國之次序。
更可見資本主義在國際間之發展前後連貫已早被人注意。
倘是如此,我們注重資本主義在一個國家内展開,取得立法權,将資本主義之組織方針通行全國,而至于不可逆轉。
在此種樞紐之前,如果還有若幹資本主義因素,如法國大革命之前巴黎證券交易所已有60多年的曆史,蘇俄在第一次大戰期間軍需工業尚由私人主持,軍火的購集尚要注意資本家的利潤,又如何處置?難道排斥之以為不算數?我們的答案則是它們仍是資本主義因素,隻是,注意這些零星情事,和我們企圖綜合資本主義為一種組織和一種運動的着眼不同。
希望不因此中的混淆,颠倒黑白或無中生有。
除此之外,我們并無意做字典後面的名學家去計量當中的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