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問題的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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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精神将企業繼續展開擴大。
以上諸項使資本主義的發展成為一種組織和一種運動。
倘非如此,縱然在特殊情形下,某人“田連郡縣”,某家“積資钜萬”,孤立之财富無從引導群衆參加,更不可能改造社會。
而稱此等例外及昙花一現之事迹為資本主義,隻有淆亂聽聞,縱收宣傳之功效,亦不能在曆史上長期站得住腳。
中國未能産生資本主義之原委 我們既說資本主義不曾在中國産生,但我們也無法全部縷列不能産生的原因。
一走獸有别于一飛禽,其間關系着兩方的組織與結構,不能僅以“沒有翅膀”作一切之解釋。
以下提到兩方法制之不同,與其說是概括了不能産生的原因,勿甯說是在其重點上暴露着雙方組織與結構的差異,作為不能産生的證據。
諾茲及湯姆斯著有《西方世界之興起》(詳上注釋),書中說及資本主義的推行,必使債務被尊重,合同必須強迫執行。
他們也說:“不論主權誰屬,隻能在安全、有秩序和在法律保護的商業路線、交易市場和契約關系之下,利潤才能增值。
”他們不僅一再聲明私人财産權之重要,而且财産權還要“有效率”(effi-cient)。
即是行使起來費力少而收效大,不緻到處被留難,到處被阻滞而增加額外費用。
這樣一個條件如何能夠成為事實?光是立法詳盡還不夠。
因為一項法律行得通,必有“社會上之強迫力量”(socialcom-pulsion)為之作張本。
也就是十之八九的情形,人民能夠而且願意照立法的條文行事。
其條文不是合法(legal)(即一直有成例可援),就是公平(equitable)(中國人常說合乎情理)。
所以法官若開庭指正一二,甚或派法警,發出傳票,貼封條,強制執行,才沒有困難。
倘使立法與社會情形及人民向背全部相違,理想與現實在思想上和生活上産生距離,一般民衆讀其條文有如念外國文,則行不通(inoperative)。
如英國劍橋的街道依中世紀的規模,既窄狹又曲折,至今一般行車隻能每小時15英裡。
縱有一位維新的市政專家,要在街頭豎立一種時速70英裡的限制,吾人可謂之自欺欺人。
反過來說,要在美國高速公路上樹立一個時速15英裡的限制,哪怕有天大的本領,也确實的掌握着了警察權,亦不見得能将如此不顧客觀背景的法令推行到底。
這與以上所說資本主義的組成有何相幹? 諾茲和湯姆斯所說“有效率的私人财産權”,隐約指出社會的下層機構裡有各種經濟因素,已到達了一個能公平而自由交換的程度,因之這樣的一個國家才能全部用數字管理,我們也可以想象這國家已進入了資本主義的境界。
這一方面有如兩位作家所說,是私人資本能繼續不斷增集,從另方面說來,其所以如此,不僅法律之條文如是,人民一般的思想以及生活習慣也已接受這公平而自由交換的原則。
此種情形在傳統的中國社會裡迄未發生。
分析内中原委,屬于本書結論之範圍。
現在我們開卷時即要說明,這種“有效率的私人财産權”之原則,曆來不為中國法制所支持。
宋朝的朱熹乃一代大儒,他注釋的《四書》,是為以後各朝代開科取士的标準。
他在江西任地方官時曾發布“曉谕兄弟争取産事”的一篇公告。
内中提及“照對禮經,凡人子不蓄私财,而律文亦有别籍異财之禁”。
表面看來,此不過是一位模範官僚不接受親戚家人争産的訴訟,而責成父兄族長調解以保全“風俗之淳厚”。
但骨子裡即暴露了傳統官僚組織以道德代替法律,不承認私人财産權的特色。
我們再看明末模範官僚海瑞,他也曾留下一段文字,提出他審問民事案件的方針:“凡訟之可疑者,與其屈兄,甯屈其弟;與其屈叔伯,甯屈其侄;與其屈貧民,甯屈富民;與其屈愚直,甯屈刁頑。
事在争産業,與其屈小民,甯屈鄉宦,以救弊也。
事在争言貌,與其屈鄉宦,甯屈小民,以存體也。
”兩人之間相去約400年,彼此都不顧及内在的公平(intrinsicjustice)。
亦即在官僚面前,原告與被告本來在人身上的不平等,因血緣關系、社會身份及道德品質而互有上下。
官僚重要的是保存這梯級的社會價值,而可忽視訴訟之性質及提出訴訟之動機。
換言之,法庭審案原不是為民服務,可以置案情的經濟性格于不顧,而隻着意保全中國傳統的社會組織。
朱熹與海瑞同為傳統的好官,可見得他們看來離奇的态度,出于一種千百年以來已成為風俗的思想與信仰,不是單純的司法問題。
歸根結底,西方的封建社會,下端緣始于部落組織,法治(jurisprudence)之傳統注重實事之需要,在細微末節之中造成成例,積之而為傳統私人财産權自始即受重視。
中國則在公元以前,即因防洪救災及對付北方遊牧民族之需要,構成龐大的官僚組織,注重意識形态的一緻,各種職掌也強調其一般性,成員才能互相對調。
而下層組織又曆來由官廳指令造成,如北魏之三長制(鄰、裡、黨)、北宋時之保甲。
加上中央政府向全民直接抽稅,曆來各朝代都有“均田”辦法,造成大數量的小自耕農,作為當兵納稅之基礎。
政府不顧坐視财富之集中,遂緻生産單位分割至小,稅收雜碎零星,如此一來,小民固然請不起律師,官僚組織也無力創制複雜之法制理論。
所以中國社會不能在數目字上管理,由來已久,其以道德代替法律,更以息争的名義,責成裡長甲長鄉紳族長将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一方面将衙門的工作分量減輕,一方面則阻塞低層社會裡各種經濟因素公平而自由的交換(因為隻有最原始型的交換才能被衆目公認,稍帶現代型的分工合作,及于較繁複的契約關系,即無社會之保證)。
這和諾茲及湯姆斯所說有效率的私人财産權,直是南轅北轍。
有了以上曆史之背景,我們再回頭提出這問題,“為什麼中國不能産生資本主義”,就不難解釋了。
本來資本主義就是一種出奇的體制,應特殊需要而産生。
即是西歐的國家亦要通過一段艱苦的改造,才能成熟而成為今日公認的資本主義國家(見第四章)。
亞當·斯密曾謂有兩種“系統”,可以增進人民的财富,一是農業的系統,另一則是商業的系統。
他接着又說,商業的系統乃是現代的系統。
此即資本主義,因為别無他物符合其所形容。
克拉克指出,用資本主義這一名詞概括現代經濟制度是19世紀社會主義者發明的辦法。
由此可見資本主義雖為一種經濟制度,在社會裡造成一種系統,促成政治外交法律科技多方面的改革。
新宗教思想固然可以視為推進資本主義發展的原因,亦可當作在它羽翼下,這種新社會組織的意識形态。
因為它無所不包,牽連甚廣,誠如馬克思與恩格斯所言,它有革命性格,也有創造新時代的氣魄(他們未直接用“資本主義”這一名詞,但提到“資本家時代”已是異途同歸)。
我們再問:為什麼中國不能産生資本主義?其答複則是“一隻走獸,除非脫胎換骨,否則不能兼任飛禽”。
中國是大陸型的國家,重農抑商已久,是傳統政策,重生産而不重分配。
不僅整個領域自給自足,而且各府縣也要遍種桑稻。
加以中央集權,長期實行科舉取士,使中國這個國家與社會表現出它獨特的性格,所有知識分子的人生觀也要根據這高層機構之需要而調整。
為什麼中國不能産生資本主義?因為她志不在此。
她不僅不能産生,而且一向無意于産生。
到鴉片戰争戰敗後她仍不願放棄中國本位。
此種觀點要到康梁百日維新之後才有劇烈更變。
所以馮友蘭著《中國哲學史》,謂韓子至淮南王時代為“子學時化”。
自董仲舒至康有為,其間約2000年,則全為“經學時代”。
三種學派之令人失望 中國在20世紀亟須将國家和社會的組織重新徹底改造,已不待争辯。
這當中也需要使整個組織進入數目字的管理。
這問題無疑的牽涉到資本主義。
抗日戰争展開前夕,日本由廣田弘毅提出中國必須接受三個條件:一為經濟提攜,二為共同防共,三為承認滿洲國。
前兩個條件是要求中國生存于日本資本主義呼吸之下。
其實日本占領東北,制造傀儡滿洲國的目的也在掌握大陸之資源,因此所謂廣田三原則全有濃重之經濟意義。
而強鄰壓境逼入堂奧,即幸有國際正義的支持,亦無法拯救中國于極端危窘的境界。
其症結仍在中國農業社會的架構不能與新型商業社會的組織相抗衡,不僅軍備與後勤瞠乎其後,人事組織亦捉襟見肘。
倉卒之間動員一個軍令統一為數幾百萬的大軍,和強敵作戰數年,不僅為中國曆史之空前未有,而且官方與民間至少尚需準備一個世紀以上的時間來面對這種狀況。
總而言之,中國下層各種經濟因素尚未造成一種可以公平而自由交換的情勢。
所以征兵籌饷全靠由上向下施加壓力,裡長、甲長、鄉紳、族長則不能脫離壟斷、包辦、奉承、哄騙各種舊社會惡習(因為過去經理問題簡單,隻較注重妥協遷就,并未向全民交代,社會之結構如是,無法突然改向)。
最下層的數字既不能複實,中上層之經理亦受影響,所謂各種黑暗與腐敗,并非全系道德問題,而是有這樣一個基本的技術問題存在。
今日中國趨向現代化,必須徹底解決此根本技術問題。
前段已經提及陶蒲所謂研究資本主義的三種學派。
此時我們若根據刻下中國之需要,再度在三種學說中尋覓可資引用之處,則隻有更感到失望。
馬克思對中國之出路并無具體指示,
以上諸項使資本主義的發展成為一種組織和一種運動。
倘非如此,縱然在特殊情形下,某人“田連郡縣”,某家“積資钜萬”,孤立之财富無從引導群衆參加,更不可能改造社會。
而稱此等例外及昙花一現之事迹為資本主義,隻有淆亂聽聞,縱收宣傳之功效,亦不能在曆史上長期站得住腳。
中國未能産生資本主義之原委 我們既說資本主義不曾在中國産生,但我們也無法全部縷列不能産生的原因。
一走獸有别于一飛禽,其間關系着兩方的組織與結構,不能僅以“沒有翅膀”作一切之解釋。
以下提到兩方法制之不同,與其說是概括了不能産生的原因,勿甯說是在其重點上暴露着雙方組織與結構的差異,作為不能産生的證據。
諾茲及湯姆斯著有《西方世界之興起》(詳上注釋),書中說及資本主義的推行,必使債務被尊重,合同必須強迫執行。
他們也說:“不論主權誰屬,隻能在安全、有秩序和在法律保護的商業路線、交易市場和契約關系之下,利潤才能增值。
”他們不僅一再聲明私人财産權之重要,而且财産權還要“有效率”(effi-cient)。
即是行使起來費力少而收效大,不緻到處被留難,到處被阻滞而增加額外費用。
這樣一個條件如何能夠成為事實?光是立法詳盡還不夠。
因為一項法律行得通,必有“社會上之強迫力量”(socialcom-pulsion)為之作張本。
也就是十之八九的情形,人民能夠而且願意照立法的條文行事。
其條文不是合法(legal)(即一直有成例可援),就是公平(equitable)(中國人常說合乎情理)。
所以法官若開庭指正一二,甚或派法警,發出傳票,貼封條,強制執行,才沒有困難。
倘使立法與社會情形及人民向背全部相違,理想與現實在思想上和生活上産生距離,一般民衆讀其條文有如念外國文,則行不通(inoperative)。
如英國劍橋的街道依中世紀的規模,既窄狹又曲折,至今一般行車隻能每小時15英裡。
縱有一位維新的市政專家,要在街頭豎立一種時速70英裡的限制,吾人可謂之自欺欺人。
反過來說,要在美國高速公路上樹立一個時速15英裡的限制,哪怕有天大的本領,也确實的掌握着了警察權,亦不見得能将如此不顧客觀背景的法令推行到底。
這與以上所說資本主義的組成有何相幹? 諾茲和湯姆斯所說“有效率的私人财産權”,隐約指出社會的下層機構裡有各種經濟因素,已到達了一個能公平而自由交換的程度,因之這樣的一個國家才能全部用數字管理,我們也可以想象這國家已進入了資本主義的境界。
這一方面有如兩位作家所說,是私人資本能繼續不斷增集,從另方面說來,其所以如此,不僅法律之條文如是,人民一般的思想以及生活習慣也已接受這公平而自由交換的原則。
此種情形在傳統的中國社會裡迄未發生。
分析内中原委,屬于本書結論之範圍。
現在我們開卷時即要說明,這種“有效率的私人财産權”之原則,曆來不為中國法制所支持。
宋朝的朱熹乃一代大儒,他注釋的《四書》,是為以後各朝代開科取士的标準。
他在江西任地方官時曾發布“曉谕兄弟争取産事”的一篇公告。
内中提及“照對禮經,凡人子不蓄私财,而律文亦有别籍異财之禁”。
表面看來,此不過是一位模範官僚不接受親戚家人争産的訴訟,而責成父兄族長調解以保全“風俗之淳厚”。
但骨子裡即暴露了傳統官僚組織以道德代替法律,不承認私人财産權的特色。
我們再看明末模範官僚海瑞,他也曾留下一段文字,提出他審問民事案件的方針:“凡訟之可疑者,與其屈兄,甯屈其弟;與其屈叔伯,甯屈其侄;與其屈貧民,甯屈富民;與其屈愚直,甯屈刁頑。
事在争産業,與其屈小民,甯屈鄉宦,以救弊也。
事在争言貌,與其屈鄉宦,甯屈小民,以存體也。
”兩人之間相去約400年,彼此都不顧及内在的公平(intrinsicjustice)。
亦即在官僚面前,原告與被告本來在人身上的不平等,因血緣關系、社會身份及道德品質而互有上下。
官僚重要的是保存這梯級的社會價值,而可忽視訴訟之性質及提出訴訟之動機。
換言之,法庭審案原不是為民服務,可以置案情的經濟性格于不顧,而隻着意保全中國傳統的社會組織。
朱熹與海瑞同為傳統的好官,可見得他們看來離奇的态度,出于一種千百年以來已成為風俗的思想與信仰,不是單純的司法問題。
歸根結底,西方的封建社會,下端緣始于部落組織,法治(jurisprudence)之傳統注重實事之需要,在細微末節之中造成成例,積之而為傳統私人财産權自始即受重視。
中國則在公元以前,即因防洪救災及對付北方遊牧民族之需要,構成龐大的官僚組織,注重意識形态的一緻,各種職掌也強調其一般性,成員才能互相對調。
而下層組織又曆來由官廳指令造成,如北魏之三長制(鄰、裡、黨)、北宋時之保甲。
加上中央政府向全民直接抽稅,曆來各朝代都有“均田”辦法,造成大數量的小自耕農,作為當兵納稅之基礎。
政府不顧坐視财富之集中,遂緻生産單位分割至小,稅收雜碎零星,如此一來,小民固然請不起律師,官僚組織也無力創制複雜之法制理論。
所以中國社會不能在數目字上管理,由來已久,其以道德代替法律,更以息争的名義,責成裡長甲長鄉紳族長将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一方面将衙門的工作分量減輕,一方面則阻塞低層社會裡各種經濟因素公平而自由的交換(因為隻有最原始型的交換才能被衆目公認,稍帶現代型的分工合作,及于較繁複的契約關系,即無社會之保證)。
這和諾茲及湯姆斯所說有效率的私人财産權,直是南轅北轍。
有了以上曆史之背景,我們再回頭提出這問題,“為什麼中國不能産生資本主義”,就不難解釋了。
本來資本主義就是一種出奇的體制,應特殊需要而産生。
即是西歐的國家亦要通過一段艱苦的改造,才能成熟而成為今日公認的資本主義國家(見第四章)。
亞當·斯密曾謂有兩種“系統”,可以增進人民的财富,一是農業的系統,另一則是商業的系統。
他接着又說,商業的系統乃是現代的系統。
此即資本主義,因為别無他物符合其所形容。
克拉克指出,用資本主義這一名詞概括現代經濟制度是19世紀社會主義者發明的辦法。
由此可見資本主義雖為一種經濟制度,在社會裡造成一種系統,促成政治外交法律科技多方面的改革。
新宗教思想固然可以視為推進資本主義發展的原因,亦可當作在它羽翼下,這種新社會組織的意識形态。
因為它無所不包,牽連甚廣,誠如馬克思與恩格斯所言,它有革命性格,也有創造新時代的氣魄(他們未直接用“資本主義”這一名詞,但提到“資本家時代”已是異途同歸)。
我們再問:為什麼中國不能産生資本主義?其答複則是“一隻走獸,除非脫胎換骨,否則不能兼任飛禽”。
中國是大陸型的國家,重農抑商已久,是傳統政策,重生産而不重分配。
不僅整個領域自給自足,而且各府縣也要遍種桑稻。
加以中央集權,長期實行科舉取士,使中國這個國家與社會表現出它獨特的性格,所有知識分子的人生觀也要根據這高層機構之需要而調整。
為什麼中國不能産生資本主義?因為她志不在此。
她不僅不能産生,而且一向無意于産生。
到鴉片戰争戰敗後她仍不願放棄中國本位。
此種觀點要到康梁百日維新之後才有劇烈更變。
所以馮友蘭著《中國哲學史》,謂韓子至淮南王時代為“子學時化”。
自董仲舒至康有為,其間約2000年,則全為“經學時代”。
三種學派之令人失望 中國在20世紀亟須将國家和社會的組織重新徹底改造,已不待争辯。
這當中也需要使整個組織進入數目字的管理。
這問題無疑的牽涉到資本主義。
抗日戰争展開前夕,日本由廣田弘毅提出中國必須接受三個條件:一為經濟提攜,二為共同防共,三為承認滿洲國。
前兩個條件是要求中國生存于日本資本主義呼吸之下。
其實日本占領東北,制造傀儡滿洲國的目的也在掌握大陸之資源,因此所謂廣田三原則全有濃重之經濟意義。
而強鄰壓境逼入堂奧,即幸有國際正義的支持,亦無法拯救中國于極端危窘的境界。
其症結仍在中國農業社會的架構不能與新型商業社會的組織相抗衡,不僅軍備與後勤瞠乎其後,人事組織亦捉襟見肘。
倉卒之間動員一個軍令統一為數幾百萬的大軍,和強敵作戰數年,不僅為中國曆史之空前未有,而且官方與民間至少尚需準備一個世紀以上的時間來面對這種狀況。
總而言之,中國下層各種經濟因素尚未造成一種可以公平而自由交換的情勢。
所以征兵籌饷全靠由上向下施加壓力,裡長、甲長、鄉紳、族長則不能脫離壟斷、包辦、奉承、哄騙各種舊社會惡習(因為過去經理問題簡單,隻較注重妥協遷就,并未向全民交代,社會之結構如是,無法突然改向)。
最下層的數字既不能複實,中上層之經理亦受影響,所謂各種黑暗與腐敗,并非全系道德問題,而是有這樣一個基本的技術問題存在。
今日中國趨向現代化,必須徹底解決此根本技術問題。
前段已經提及陶蒲所謂研究資本主義的三種學派。
此時我們若根據刻下中國之需要,再度在三種學說中尋覓可資引用之處,則隻有更感到失望。
馬克思對中國之出路并無具體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