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劉勰的創作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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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說
劉勰的創作理論,一方面建立在“原道”、“征聖”、“宗經”等基本觀點之上,一方面也建立在先秦以來豐富的創作經驗的總結的基礎上。
同時,他寫《文心雕龍》的主要動機之一,是要糾正當時文壇上重形式而輕内容的不良傾向,所以,他對創作的論述,又是從當時創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出發的。
他的創作理論散見全書各篇中,特别詳細表達在第二十六篇《神思》以下十多篇裡。
總體來說,他談到下列一些具體問題: 首先,在創作的準備上,要求作者廣泛地觀察和熟悉各種事物,加強自己思想品德的修養,學習和繼承前人的創作經驗,做到熟練地掌握藝術技巧。
其次,要求作者在創作中表達出充實飽滿的情志,使作品具有教育感化的作用。
同時,又主張創作必須通過想象虛構,并運用誇張、比興等藝術手法,描繪出驚心動魄的情景,來加強作品的感染力量。
再其次,談到文意和文辭的安排、篇章結構的布置、風格與作者的關系,以及剪裁取舍、修改潤色等方面的問題。
最後,也涉及聲律、用典、對偶和字斟句酌,力避瑕疵等等。
從這些内容看來,他的創作理論是比前人豐富得多,并初步建立了自己的體系。
《序志》篇說,全書後半部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割情析采”四個字裡,就是對于情志和辭采的分析。
在“割情析采”的總目标之下,有關創作理論的部分,包括“摛神性,圖風勢,苞會通,閱聲字”的工作[1]。
這些都闡述在《神思》、《體性》、《風骨》、《定勢》、《附會》、《通變》、《聲律》、《練字》等篇裡面。
此外,《熔裁》、《比興》、《總術》等篇所談的問題也是很重要的。
除前邊在劉勰的基本觀點一章中已介紹到的内容與文辭的關系(《情采》)、創作繼承與革新(《通變》)問題外,現在主要說明七個方面的論點,即一,藝術構思問題;二,風格和個性問題;三,文質并茂問題;四,去蕪存精問題;五,安排辭義問題;六,比興手法問題;七,寫作方法的重要性問題。
二、神思(藝術構思)問題 在劉勰的創作論中,首先探讨的是“神思”問題,即藝術構思問題。
文學作品和一般文章的區别,主要在于藝術地再創造這一點上。
藝術地再創造産生于作家的藝術構思。
沒有藝術構思就談不到藝術的創造,就不可能有藝術。
對于這一問題,劉勰的認識還很不透徹但已能初步意識到了,所以他論創作就是從這一點開始的。
《序志》篇解釋《文心雕龍》一書的命名時曾指出,“文心”就是“言為文之用心也”。
《神思》篇所論,就是“為文之用心”的主要内容。
這一問題在劉勰以前曾有人接觸到,但都說不清楚,令人覺得很玄妙。
相傳有人向司馬相如請教作賦的方法,他說起“賦家之心”,認為這是“得之于内,不可得而傳”(《西京雜記》卷二)。
這說明他在創作實踐中已覺察到藝術構思這個問題了,但還不能從理論上來闡述。
後來陸機在《文賦》裡直接談到了創作構思,但他隻簡略地論述了構思的情況和作用,卻說不清它的道理和方法;而且說來說去,自己也覺得“吾未識乎開塞之所由”,弄不清一個作者的思路何以在創作中時而通暢,時而閉塞,不知該如何掌握。
這些問題在劉勰的《神思》篇裡,就得到比較具體的解決,不過在篇末還不免發出“其微(微妙)矣乎”的慨歎。
在《神思》篇,劉勰首先肯定了構思在文學創作中的巨大作用: 文之思也,其神遠矣。
故寂然凝慮,思接千載;悄焉(靜寂地)動容,視通萬裡。
吟詠之間,吐納珠玉之聲;眉睫(眼毛)之前,卷舒風雲之色。
其思理之緻乎! 這就是說,在作家進行構思的時候,他想象的翅膀可飛翔得很高很遠,千載之上,萬裡之外,無所不及。
當作家吟詠或注視着他所想象的這些豐富而生動的情景時,就像聽到了珠玉般悅耳的聲音,看到風雲般變幻的景色。
這就是構思所起的作用。
正因這樣,作者所寫的才不限于一些親臨目睹的身邊事物,而可根據創作的需要,敞開思路,拟構出優美而豐富的意象,創造出有别于一般文章的藝術作品來。
這才是藝術創造。
也正因如此,藝術才可能有它廣闊的天地,豐富的内容,和巨大的感染力量。
構思的作用雖然這樣大,但它并不是漫無邊際地胡思亂想,而是有一定規律可循的。
正因它有規律可循,所以作家是可以掌握它的。
劉勰說: 思理為妙,神(精神)與物(外界事物)遊:神居胸臆而志氣統其關鍵;物沿耳目,而辭令管其樞機(主要之點)。
樞機方通,則物無隐貌;關鍵将塞,則神有遯(dùn)心(精神不能集中)。
前面,我們曾談到劉勰有關文學與現實的關系的基本觀點,此處所論便是從這一基本觀點出發的。
文學既然受外界事物的影響,又從而描寫這些事物,則作家的想象構思,也就不可能離開它們去憑空虛構。
因此,他說思理的妙用,能使作者的思想與外物密切結合,共同活動。
“神與物遊”,就是《物色》篇說的:當作家在“聯類不窮”地進行藝術構思時,作者的思想“随物以宛轉”,他所描寫的事物則“與心而徘徊”。
“神與物遊”四個字,多少接觸到了形象思維的特點,也初步指出了藝術構思的要領:想象不能離開外界事物,而必須緊緊圍繞着物的具體形象。
隻有這樣,文學創作才能很好地完成描寫事物的任務。
接着,劉勰進一步談到作家的精神和外界事物的關系,談到文學創作從構思到表達成文的過程。
他說:人的思維通過耳目受到外物的影響,作家的創作也是這樣,然後才用語言文字表達出來。
他所謂“志氣”,是指人的意志和氣質。
“志氣”是人的精神活動的“關鍵”。
他認為要使構思進行沒有阻礙,就必須注意“志氣”的修養;而要把事物表達得清楚,還必須語言運用得好。
在劉勰看來,精神活動和外界事物是文學創作中兩個重要因素。
作品要很好地描寫事物,正賴這兩個方面的緊密結合:一方面有來自外物的刺激,一方面有出自作者内心的思想情感。
隻有思想情感與外物兩相交融,然後才有意象産生,藝術構思才得以進行。
離開了外物,思想情感的活動就成為空洞的、沒有根基的懸想;離開了思想情感,外物就成為死物,而無由進入藝術的領域。
所以,藝術構思必須首先有外物的影響,使作者産生了某種思想情感。
這種來自外物的思想情感的醞釀的過程,便是構思中思路運行的過程。
這時“神”與“物”緊密結合着共同活動,從而産生出馳騁風雲,氣象萬千的意境。
他說: 神思方運,萬塗競萌;規矩(畫方圓的工具)虛位,刻镂(lòu)無形。
登山則情滿于山,觀海則意溢于海;我才之多少,将與風雲而并驅矣。
藝術構思是比較複雜而抽象的思維活動,不易說清楚。
這段話卻把藝術構思的情況,作了十分生動的描寫:當開始構思時,作者心頭湧現出各種各樣的思緒;在構思過程中,逐漸對無形的思想賦以具體的形态,把尚未定形的意象精雕細刻出來。
當作者想到登山,腦中便充滿山的秀色;想到觀海,心裡便洋溢着海的奇景。
無論作者才華大小,在構思中他的思想都将随着所想象的事物而飛馳。
這不僅把“神與物遊”的情況講得更具體了,而且提出藝術構思的作用,就是“規矩虛位,刻镂無形”。
使無形為有形,化抽象為具體,這是藝術創作的獨特手段,也是藝術創作的基本特征。
隻有把作者的思想感情,通過具體形象,并經過作者頭腦進行精雕細刻的藝術加工,才能創造出形象鮮明,生動感人的藝術作品。
這就說明,形象思維是藝術創作的基本規律。
應該承認,劉勰在公元五、六世紀之際對藝術創作的構思活動所作的這種闡述,是前無古人而相當精緻的。
不過他對“物”的理解還很膚淺,他所注意到的“物”主要指自然現象,對作為藝術創作對象的“物”所應有的社會内容還重視不夠,因而他也就不懂得創作必須植根于現實生活之中。
闡述了“神與物遊”的道理以後,劉勰就從兩個方面來作進一步的說明:一是精神上的修養,一是寫作能力上的鍛煉。
這就是他說的“秉心養術”。
關于“秉心”,劉勰主張“無務苦慮”,“不必勞情”。
如果苦思過慮,就損氣傷神,不能保持旺健的想象力。
所以,他強調在運行文思時,要“貴在虛靜,疏瀹(yuè)五藏(髒),澡雪(洗滌)精神”。
即是說,構思時作者務須摒除雜念,保持沉寂甯靜,使内心通暢,精神淨化。
這樣才能思考專一,思緒暢達。
此外,《養氣》篇對這問題還作了具體的補充。
《養氣》篇說,作者如果“神之方昏,再三愈黩(dú)”,這是勉強不得的。
因此,要“清和其心,調暢其氣,煩而即舍,勿使壅(yōng)滞;意得則舒懷以命筆,理伏則投篇以卷懷”,神情疲勞,就用“逍遙”、“談笑”來解救。
他認為這就是一條保持頭腦清新,使筆鋒常健的良方。
關于“養術”,劉勰提出了四點: 積學以儲寶,酌理以富才,研閱以窮照,馴緻
同時,他寫《文心雕龍》的主要動機之一,是要糾正當時文壇上重形式而輕内容的不良傾向,所以,他對創作的論述,又是從當時創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出發的。
他的創作理論散見全書各篇中,特别詳細表達在第二十六篇《神思》以下十多篇裡。
總體來說,他談到下列一些具體問題: 首先,在創作的準備上,要求作者廣泛地觀察和熟悉各種事物,加強自己思想品德的修養,學習和繼承前人的創作經驗,做到熟練地掌握藝術技巧。
其次,要求作者在創作中表達出充實飽滿的情志,使作品具有教育感化的作用。
同時,又主張創作必須通過想象虛構,并運用誇張、比興等藝術手法,描繪出驚心動魄的情景,來加強作品的感染力量。
再其次,談到文意和文辭的安排、篇章結構的布置、風格與作者的關系,以及剪裁取舍、修改潤色等方面的問題。
最後,也涉及聲律、用典、對偶和字斟句酌,力避瑕疵等等。
從這些内容看來,他的創作理論是比前人豐富得多,并初步建立了自己的體系。
《序志》篇說,全書後半部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割情析采”四個字裡,就是對于情志和辭采的分析。
在“割情析采”的總目标之下,有關創作理論的部分,包括“摛神性,圖風勢,苞會通,閱聲字”的工作[1]。
這些都闡述在《神思》、《體性》、《風骨》、《定勢》、《附會》、《通變》、《聲律》、《練字》等篇裡面。
此外,《熔裁》、《比興》、《總術》等篇所談的問題也是很重要的。
除前邊在劉勰的基本觀點一章中已介紹到的内容與文辭的關系(《情采》)、創作繼承與革新(《通變》)問題外,現在主要說明七個方面的論點,即一,藝術構思問題;二,風格和個性問題;三,文質并茂問題;四,去蕪存精問題;五,安排辭義問題;六,比興手法問題;七,寫作方法的重要性問題。
二、神思(藝術構思)問題 在劉勰的創作論中,首先探讨的是“神思”問題,即藝術構思問題。
文學作品和一般文章的區别,主要在于藝術地再創造這一點上。
藝術地再創造産生于作家的藝術構思。
沒有藝術構思就談不到藝術的創造,就不可能有藝術。
對于這一問題,劉勰的認識還很不透徹但已能初步意識到了,所以他論創作就是從這一點開始的。
《序志》篇解釋《文心雕龍》一書的命名時曾指出,“文心”就是“言為文之用心也”。
《神思》篇所論,就是“為文之用心”的主要内容。
這一問題在劉勰以前曾有人接觸到,但都說不清楚,令人覺得很玄妙。
相傳有人向司馬相如請教作賦的方法,他說起“賦家之心”,認為這是“得之于内,不可得而傳”(《西京雜記》卷二)。
這說明他在創作實踐中已覺察到藝術構思這個問題了,但還不能從理論上來闡述。
後來陸機在《文賦》裡直接談到了創作構思,但他隻簡略地論述了構思的情況和作用,卻說不清它的道理和方法;而且說來說去,自己也覺得“吾未識乎開塞之所由”,弄不清一個作者的思路何以在創作中時而通暢,時而閉塞,不知該如何掌握。
這些問題在劉勰的《神思》篇裡,就得到比較具體的解決,不過在篇末還不免發出“其微(微妙)矣乎”的慨歎。
在《神思》篇,劉勰首先肯定了構思在文學創作中的巨大作用: 文之思也,其神遠矣。
故寂然凝慮,思接千載;悄焉(靜寂地)動容,視通萬裡。
吟詠之間,吐納珠玉之聲;眉睫(眼毛)之前,卷舒風雲之色。
其思理之緻乎! 這就是說,在作家進行構思的時候,他想象的翅膀可飛翔得很高很遠,千載之上,萬裡之外,無所不及。
當作家吟詠或注視着他所想象的這些豐富而生動的情景時,就像聽到了珠玉般悅耳的聲音,看到風雲般變幻的景色。
這就是構思所起的作用。
正因這樣,作者所寫的才不限于一些親臨目睹的身邊事物,而可根據創作的需要,敞開思路,拟構出優美而豐富的意象,創造出有别于一般文章的藝術作品來。
這才是藝術創造。
也正因如此,藝術才可能有它廣闊的天地,豐富的内容,和巨大的感染力量。
構思的作用雖然這樣大,但它并不是漫無邊際地胡思亂想,而是有一定規律可循的。
正因它有規律可循,所以作家是可以掌握它的。
劉勰說: 思理為妙,神(精神)與物(外界事物)遊:神居胸臆而志氣統其關鍵;物沿耳目,而辭令管其樞機(主要之點)。
樞機方通,則物無隐貌;關鍵将塞,則神有遯(dùn)心(精神不能集中)。
前面,我們曾談到劉勰有關文學與現實的關系的基本觀點,此處所論便是從這一基本觀點出發的。
文學既然受外界事物的影響,又從而描寫這些事物,則作家的想象構思,也就不可能離開它們去憑空虛構。
因此,他說思理的妙用,能使作者的思想與外物密切結合,共同活動。
“神與物遊”,就是《物色》篇說的:當作家在“聯類不窮”地進行藝術構思時,作者的思想“随物以宛轉”,他所描寫的事物則“與心而徘徊”。
“神與物遊”四個字,多少接觸到了形象思維的特點,也初步指出了藝術構思的要領:想象不能離開外界事物,而必須緊緊圍繞着物的具體形象。
隻有這樣,文學創作才能很好地完成描寫事物的任務。
接着,劉勰進一步談到作家的精神和外界事物的關系,談到文學創作從構思到表達成文的過程。
他說:人的思維通過耳目受到外物的影響,作家的創作也是這樣,然後才用語言文字表達出來。
他所謂“志氣”,是指人的意志和氣質。
“志氣”是人的精神活動的“關鍵”。
他認為要使構思進行沒有阻礙,就必須注意“志氣”的修養;而要把事物表達得清楚,還必須語言運用得好。
在劉勰看來,精神活動和外界事物是文學創作中兩個重要因素。
作品要很好地描寫事物,正賴這兩個方面的緊密結合:一方面有來自外物的刺激,一方面有出自作者内心的思想情感。
隻有思想情感與外物兩相交融,然後才有意象産生,藝術構思才得以進行。
離開了外物,思想情感的活動就成為空洞的、沒有根基的懸想;離開了思想情感,外物就成為死物,而無由進入藝術的領域。
所以,藝術構思必須首先有外物的影響,使作者産生了某種思想情感。
這種來自外物的思想情感的醞釀的過程,便是構思中思路運行的過程。
這時“神”與“物”緊密結合着共同活動,從而産生出馳騁風雲,氣象萬千的意境。
他說: 神思方運,萬塗競萌;規矩(畫方圓的工具)虛位,刻镂(lòu)無形。
登山則情滿于山,觀海則意溢于海;我才之多少,将與風雲而并驅矣。
藝術構思是比較複雜而抽象的思維活動,不易說清楚。
這段話卻把藝術構思的情況,作了十分生動的描寫:當開始構思時,作者心頭湧現出各種各樣的思緒;在構思過程中,逐漸對無形的思想賦以具體的形态,把尚未定形的意象精雕細刻出來。
當作者想到登山,腦中便充滿山的秀色;想到觀海,心裡便洋溢着海的奇景。
無論作者才華大小,在構思中他的思想都将随着所想象的事物而飛馳。
這不僅把“神與物遊”的情況講得更具體了,而且提出藝術構思的作用,就是“規矩虛位,刻镂無形”。
使無形為有形,化抽象為具體,這是藝術創作的獨特手段,也是藝術創作的基本特征。
隻有把作者的思想感情,通過具體形象,并經過作者頭腦進行精雕細刻的藝術加工,才能創造出形象鮮明,生動感人的藝術作品。
這就說明,形象思維是藝術創作的基本規律。
應該承認,劉勰在公元五、六世紀之際對藝術創作的構思活動所作的這種闡述,是前無古人而相當精緻的。
不過他對“物”的理解還很膚淺,他所注意到的“物”主要指自然現象,對作為藝術創作對象的“物”所應有的社會内容還重視不夠,因而他也就不懂得創作必須植根于現實生活之中。
闡述了“神與物遊”的道理以後,劉勰就從兩個方面來作進一步的說明:一是精神上的修養,一是寫作能力上的鍛煉。
這就是他說的“秉心養術”。
關于“秉心”,劉勰主張“無務苦慮”,“不必勞情”。
如果苦思過慮,就損氣傷神,不能保持旺健的想象力。
所以,他強調在運行文思時,要“貴在虛靜,疏瀹(yuè)五藏(髒),澡雪(洗滌)精神”。
即是說,構思時作者務須摒除雜念,保持沉寂甯靜,使内心通暢,精神淨化。
這樣才能思考專一,思緒暢達。
此外,《養氣》篇對這問題還作了具體的補充。
《養氣》篇說,作者如果“神之方昏,再三愈黩(dú)”,這是勉強不得的。
因此,要“清和其心,調暢其氣,煩而即舍,勿使壅(yōng)滞;意得則舒懷以命筆,理伏則投篇以卷懷”,神情疲勞,就用“逍遙”、“談笑”來解救。
他認為這就是一條保持頭腦清新,使筆鋒常健的良方。
關于“養術”,劉勰提出了四點: 積學以儲寶,酌理以富才,研閱以窮照,馴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