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劉勰的文體論和批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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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體論 上文曾說,在《文心雕龍》第五篇到第二十五篇中,劉勰探讨了三十五種文體。

    這三十五種文體是:騷、詩、樂府、賦、頌、贊、祝、盟、銘、箴、诔、碑、哀、吊、雜文、諧、隐、史、傳、諸子、論、說、诏、策、檄、移、封禅、章、表、奏、啟、議、對、書和記。

    他的探讨工作,分為四個步驟:第一,說明每種體裁名稱的意義;第二,叙述各種文體的起源和演變;第三,就古人作品中,舉出每種體裁的代表作,加以評論;第四,闡述每種體裁的寫作的道理,借以表明各體的特點。

     怎樣說明體裁名稱的意義呢?先從字義上解釋各種體裁的名稱,如:“詩者持也。

    ”(《明詩》)“賦者鋪也。

    ”(《诠賦》)這種用讀音相近的字來解釋的辦法是不很适宜的,因為不易說明這個“名”的确切的含義。

    接着再附加幾句,如在“詩者持也”後說“持人性情”,在“賦者鋪也”後說“鋪采摛(chī)文,體物寫志也”[1]。

    這類解釋,結合下面第四個步驟的内容來看,倒是或多或少地有助于對這些體裁的了解的。

     怎樣叙述文體的源流演變呢?就是對每種體裁,說明它們的起源和變化的情況。

    例如《樂府》篇,追溯到歌曲的萌芽,講到傳說中的葛天氏的八首歌、黃帝時的《鹹池》、帝喾(kù)時的《五英》等等,然後論述漢代的樂府和曹操父子、缪襲、傅玄、陸機等人的作品,并指出後代某些樂府詩不一定合樂。

    又如在《诠賦》篇内,他也從《詩經》、《楚辭》說起,來說明辭賦的開端,接着講到漢代辭賦的繁榮,下及魏、晉各家的作品。

    他對文體的分析是和文學史的探索相結合的。

     怎樣在每種體裁中挑選有代表性的作品,加以評述呢?如《雜文》篇中主要談到三類創作:一是“發憤以表志”的作品,如宋玉《對楚王問》、東方朔《客難》等篇,巧妙地用假托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心情。

    二是“戒膏粱之子”的作品,如枚乘《七發》、傅毅《七激》等篇,以動人的文辭,對讀者有所告誡。

    三是“辭雖小而明潤”的作品,如揚雄、陸機等人的“連珠”,篇幅短小精悍,說理卻能新穎、明暢。

    此外,還指出曹植《客問》、桓麟《七說》、杜笃《連珠》等作品的缺點,如“辭高而理疏”、“枝附影從”(模仿前人)、“多貫魚目”(質量低劣)等等。

    在《史傳》篇中,也評論了司馬遷《史記》、班固《漢書》、陳壽《三國志》等曆史散文,說明它們的成就與局限。

    當然,由于劉勰文學觀點上有許多不足之處,所以他的挑選有時不很恰當,他的評價有時不免錯誤。

    舉例來說,陸機的《連珠》就不值得那麼推重,而司馬遷也不應貶為“愛奇反經(常)”。

     怎樣闡述寫作的道理,來說明各種文體的特征呢?例如《诠賦》篇在解釋名稱、叙述源流、評論代表作之後,劉勰表達了這樣的論點:古人所謂“登高能賦”,是說由于看到外界事物,才引起内心的情感;所以賦的内容應該明顯而雅正,文辭要做到巧妙而華麗;認為“麗詞雅義,符采相勝,……文雖新而有質,色雖糅而有本,此立賦之大體也”。

    他批評有些人違反立賦的“大體”,隻注意微末的小節,而不注重根本,結果就像太多的花朵妨礙了枝幹,太多的肥脂損害了骨胳一樣;因而寫出來的賦,對于勸戒諷谏沒有多大用處。

    又如《論說》篇中,明确了論的目的在于“辨正然否(是非)”,所以提出“義貴圓通,辭忌枝碎”的要求。

    這些意見,不僅扼要地說明了賦和論的寫作特點,也涉及一般的創作法則。

     總體來看,劉勰對文體論的發展有一定的貢獻。

    在他以前,如曹丕《典論·論文》的“四科”(即奏議、書論、銘诔、詩賦,實為八類)、陸機《文賦》的十類(即詩、賦、碑、诔、銘、箴、頌、論、奏、說),就顯得太簡略一些;至于摯虞《文章流别志論》和李充《翰林論》,就現存佚文看,也沒有對各種文體作全面的說明。

    到齊梁間,由于文學創作的演進,體裁較前日益多樣化。

    劉勰在這基礎上,分文體為三十五類,論述就比較完整些。

    而且,他對每類文體的說明,都是和文學發展曆史的叙述、作家作品的評論、寫作方法和要求的闡明等等,一一結合着。

    這就使文體論的内容更豐富充實一些。

    值得注意的是,他對各種體裁的創作經驗,作了初步的總結。

    除上述關于賦和論說的意見外,他論騷時講到寫實與幻想相結合,論詩時講到四言要求“雅潤”而五言要求“清麗”,論樂府時講到以辭為主,并體現盛衰興廢,論頌贊時反對“弄文而失質”等等。

    缺點在于他處處以儒家經典為唯一的準則,使他的論點中雜有不少封建性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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