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劉勰的生平和基本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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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ì)哲惟宰”(《征聖》)。

    經過孔丘删述的“六經”就成了真理的化身。

    這樣,就使他的文原于道的學說,帶有濃厚的神秘主義的色彩。

    至于把人文的曆史追溯到虛無飄渺的河圖洛書[13],歸之于“神理”[14],主張“神理設教”,“問數乎蓍(shī)龜”[15],那更是錯誤的了。

     在談到文學創作問題時,《神思》篇、《物色》篇認為,先有外面的事物,通過人的耳目,感動人的内心,内心感動了,便産生文章。

    基于這樣的認識,劉勰不承認有抽象的文學天才,主張仔細觀察事物的“要害”,學習作文的法則(“術”)。

    《養氣》篇說人的精神依附于身體,養神首先在養身,感到勞倦,必須休息,等等。

    這些說法也是符合唯物主義觀點的。

     對于劉勰的世界觀的估計,學術界有不同的看法。

    有人認為屬于唯物主義,有人認為屬于唯心主義,有人認為屬于二元論。

    相信經過進一步的探讨,将來會得出一個比較中肯的結論來。

     三、劉勰的文學觀 劉勰在文學上的中心思想,可以分四方面來論述。

     第一是“原道、征聖、宗經”的觀點。

     《原道》談論“道”和“文”的關系,前面已經介紹過了。

    《征聖》首先論述聖賢對于“文”的重視,其次說明聖人著作的特點,最後講到怎樣學習聖人著作。

    《宗經》首先指出儒家經典的巨大意義,其次分析幾部經書的重要成就,最後說明經書與文學的關系。

    綜合起來,他認為文原于道,聖人最能掌握自然之道,所以必須拜聖人做老師,向經書學習,才能寫出出色的文章來。

     劉勰強調向儒家聖人和經典學習,在一定程度上,打擊了當時文壇上重形式而輕内容的歪風邪氣,但是他盲目崇拜儒家聖人,誇大儒家經典的作用,把經典當作文學創作的根本,使創作和評論都以經書為标準,就必然會把儒家學說中的封建毒素帶到他的文學理論中來。

    這是他的理論中精華與糟粕相雜糅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二是文學創作和時代及自然景物的關系問題。

     劉勰在《時序》篇裡探讨了文學和現實的關系的一個方面,即時代方面。

    他說明不同的時代會産生出不同的文學作品來,文學的發展演變和各個曆史時期的社會情況有關聯。

    他從文學史上舉出一系列的實例,來論證這個道理。

    遠在唐堯、虞舜的時代,社會風氣是淳樸的,人民心情是愉快的,所以産生《擊壤歌》、《南風歌》一類和美的詩歌[16]。

    西周末年和東周的時候,政治黑暗,人民生活痛苦,于是就出現了《詩經》裡的《闆》、《蕩》、《黍離》等作品。

    漢末建安時期,由于“世積亂離,風衰俗怨”,就造成“梗概(慷慨)而多氣”的詩賦。

    從此他就得出結論:作家的思想情感受時代的影響,這種思想情感體現在作者筆下而成為不同風格的文學作品。

    這個結論基本上是符合實際情況的。

     在《物色》篇裡,劉勰探讨了文學和現實關系的另一方面,即自然景物方面。

    他指出,自然萬物有一種感召的力量。

    這種力量可以施之于微小的蟲蟻,更不用說萬物之靈的人類了。

    見到葉落,聽到蟲鳴,人的内心不能不有所活動。

    在豐富多彩的大自然面前,人怎能無動于衷呢?所謂“物色之動,心亦搖焉”,就是說人的“心”(思想情感)是随“物”(自然景物)而時時變化的。

    所以,他認為作家在“寫氣圖(描繪)貌”、“屬(連綴)采附聲”的時候,一方面“随物以宛轉”,一方面也“與心而徘徊”。

    文學創作是要得到“江山之助”的,但不要像當時作家們那樣隻求“文貴形似”,而應該具有深遠的情志(“志惟深遠”),善于抓住事物的要點(“善于适要”)。

     劉勰能注意到文學與現實的關系是對的,不過由于時代的局限,他還不可能從經濟基礎和階級鬥争等更為基本的方面來說明這種關系。

    他看到了時代對文學的作用,但主要是從封建政治、王化的角度來考察的,而且常常過分誇大了封建統治者對文學的提倡與重視等等因素的意義。

    他所謂“物”,還不是指社會生活,而隻限于山川風月等自然景物。

    他對于“物”和“情”的關系,有時也自相矛盾。

    一方面說“情以物遷”(《物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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