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劉勰以前的文學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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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外儲說左上》載田鸠深怕“人懷其文忘其用”的話),或過于強調了形式技巧,而相對地忽視了思想内容(如陸機《文賦》)。

     在内容和形式問題上,劉勰所謂“銜華而佩實”(《征聖》),“為情而造文”(《情采》),能在一定程度上給文意、文辭以比較适當的位置,正是儒家傳統的文學思想的推衍。

     第五,創作法則問題。

     為了更好地解決文學的重大任務,古代的理論家很早就探讨了創作的法則,以提高作品的質量。

    這裡當然有個由粗到精、由略到詳的發展過程。

    孔丘說,“辭達而已矣”(《論語·衛靈公》),荀卿說,“君子之言,涉然(淺顯)而精,俛然(平易)而類(合乎條理)”(《荀子·正名》)。

    這些議論盡管對後代有影響,但究竟還隻是零星的意見。

    到《毛詩序》說明詩歌的“美刺”(歌頌與批判)的意義,《法言·吾子》提出辭賦的“麗以則”(文字華麗又有規範)的原則,《論衡·自紀篇》強調文字應接近口語而避免隐晦,于是創作手法的問題就漸漸具體化了。

    在這一問題上,陸機《文賦》是有空前的貢獻的。

    它較系統地闡明了創作的各個環節:首先,它談到作者受自然萬物和古籍的啟發,接着就進行構思,考慮謀篇布局;其次,它指出各種體裁的寫作要點,進而論述寫作上的種種利弊,以及怎樣安排音節,突出警句,避免雷同,在立意遣詞上要能滿足五種要求(照應、和諧、悲感、雅正、華豔);接着,它說明各人才華不同,手法亦異,其中巧妙難于盡述,而靈感的忽來忽去和文思的或快或慢,也不易掌握;最後,以創作的巨大作用作結。

    它誠然如劉勰所指責的,“汛論纖悉(瑣碎小事)而實體未該(具備)”(《文心雕龍·總術》),但它能把藝術技巧問題從創作的角度進行了比較細緻的論述,特别是其中對構思過程作了探讨,是前人未曾作過的。

    劉勰正是在這一基礎上,加以發展而建立了自己的理論體系的。

     這裡,需要說明的是,創作法則并不等同于創作手法,創作手法隻是創作法則的一個内容。

    上面所談古人的一些理論,大都隻還是探索創作手法,而未談到創作法則。

    這正是古人在文學理論上欠完備的地方。

     第六,批評原則問題 劉勰以前的文學理論家很少正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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