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羌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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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數千裡;與衆羌絕遠,不複交通。
其後子孫分别,各自為種,任随所之。
或為牦牛種,越巂羌是也。
或為白馬種,廣漢羌是也。
或為參狼種,武都羌是也。
忍及弟舞,獨留湟中,并多娶妻婦。
忍生九子,為九種。
舞生十七子,為十七種,羌之興盛,從此始矣。
”又雲:“爰劍子孫支分,凡百五十種。
其九種在賜支河首以西及蜀漢徼北。
其五十二種,衰少不能自立,分散為附落。
或滅絕無後,或引而遠去。
其八十九種,惟鐘最強,勝兵十餘萬。
其餘大者萬餘人,小者數千人。
更相鈔盜,盛衰無常。
”案此說以諸羌支分,悉出爰劍,未必可信。
然爰劍之後,派别極繁,則自為實錄。
蓋羌族先進,實在隴蜀之間。
河湟上腴,東周之世,猶為草昧。
爰劍久居塞内,漸被華風,豢擾菑畬,實以一身而兼羲農之教。
本支百世,長為殊俗所尊親,固其宜矣! 羌人之為漢患者,不在塞外而在塞内。
以同化之效,非旦夕可期,而漢人又頗陵侮之故也。
建武九年,司徒掾班彪上言:“今涼州部皆有降羌。
降羌被發左衽,而又與漢人雜處。
習俗既異,言語不通。
數為小吏黠人,所見侵奪。
窮恚無聊,故緻反叛。
”景帝時,研種留何研忍子,率種人求守隴西塞。
徙之狄道今甘肅狄道縣,安故在狄道南,臨洮氐道今甘肅清水縣,羌道今甘肅武都縣,是為羌人附塞之始。
時匈奴冒頓,臣服諸羌。
武帝乃度河湟,築令居今甘肅莊浪縣。
開河西四郡酒泉、武威、張掖、敦煌,以隔絕羌、胡。
先零種為寇,漢兵擊破之。
置護羌校尉統領焉。
于是羌去湟中,依西海今青海鹽池今青海之鹽池。
宣帝時,複度湟水,犯塞。
趙充國屯田以待其敝,卒破之。
置金城屬國,以處降羌。
王莽輔政,諷羌獻西海地,以為郡。
築五縣邊海,亭燧相望焉。
莽敗,諸羌據西海為寇。
隗嚣不能讨,因加慰納,發其衆以距漢。
嚣亡,仍為邊患,後乃歸服,徙置天水、隴西、扶風三郡。
于是先零之患平,而燒當種起。
燒當者,研十三世孫。
自燒當至滇良,世居河北大允谷,種小人貧。
而先零、卑湳,并皆強富,數侵犯之。
滇良與子滇吾、滇岸,積見陵易,憤怨。
而素有恩信于種中,乃會附落及諸雜種,掩擊先零、卑湳,大破之。
奪居其地大榆中。
《水經注》:“河水自河曲,又東,徑西海郡南。
又東,徑允川,而曆大榆谷小榆谷北。
”地肥美,阻河為固。
又有西海魚鹽之利。
緣山濱水,以廣田畜。
南得鐘、存,以益其衆,遂緻強大。
附落轉盛。
滇吾子曰東吾,曰迷吾,曰号吾。
東吾子曰東号。
東号子曰麻奴。
迷吾子曰迷唐。
自光武末至和帝時,數為邊寇。
後乃敗走賜支、河曲。
又為漢兵所破。
逾河首,依發羌,于是西海、榆中,無複羌寇。
隃麋相曹鳳,請複西海郡縣。
規固二榆,廣設屯田,漢從其謀。
夾河列屯,凡三十四部。
功垂就,而永初羌亂作,遂廢。
安帝永初元年,發金城、隴西、漢陽羌數百千騎征西域。
群羌懼遠屯不返,行到酒泉,多有散叛。
諸郡各發兵徼遮,或覆其廬落。
羌遂同時奔潰。
時羌歸附久,無複器甲。
或持竹竿木枝,以代戈矛。
或執銅鏡以象兵,或負案以為楯。
而郡縣懦不能制,争圖上徙。
諸将則斷盜牢廪,私自潤入,以珍寶賂左右。
上下放縱,不恤軍事。
士不得其死者,白骨相望于野。
于是先零别種滇零,自稱天子于北地。
東犯趙、魏,南入益州。
寇鈔三輔,掠斷隴道。
軍旅轉輸之費,至二百四十餘億,乃平之。
時順帝永建三年,羌亂曆二十載矣。
越十年,當永和元年,複叛。
至沖帝永嘉元年,乃平。
凡八年,軍費八十餘億。
又十四年,當桓帝延熹二年,諸種複有叛者。
段颎讨破之。
颎坐事征,代以胡闳。
闳無威略,羌遂陸梁。
六年,複代以颎。
颎以盡殺為主,出兵剿擊。
至靈帝建甯二年,乃平。
是役凡曆十一年。
據《後書·羌傳》,謂西羌降者萬餘落,獲生口數萬;東羌降者不過四千人降羌在安定、北地、上郡者為東羌。
在隴西、漢陽、金城者為西羌;殺戮不可謂不甚。
然至中平元年,北地降羌與漢中羌義從胡北宮伯玉、李文侯等反。
伯玉劫緻金城人邊章、韓遂,使任軍事。
後遂殺章及伯玉、文侯,擁兵攻隴西。
太守李相如與連和,共殺涼州刺史耿鄙。
鄙司馬扶風馬騰亦反,為涼州患者三十年。
中平元年,上距建甯二年,亦不過十五年也。
後漢時之降羌,本不足為大患。
所以至于如此者,實朝政不肅,将帥貪懦,有以緻之。
與清川楚教匪之亂最相似。
滇吾為燒當嫡裔,故羌人甚重之。
滇吾九世孫遷那,率種人内附。
漢處之南安之赤亭在今甘肅天水縣境,那玄孫柯回,為魏鎮西将軍,綏戎校尉,西羌都督。
回子即姚弋仲也。
羌之又一派,為西域中之氐羌行國。
《漢書》雲:“蒲犁與依耐、無雷,皆西夜類也。
西夜與胡異,其種類氐羌。
行國,随畜,逐水草。
”又婼羌、鄯善,亦為行國。
溫宿則“土地物類所有,與鄯善諸國同”。
《後書》西夜,子合,各自有王。
又有德若,俗與子合同。
又載車師、蒲類、移支、且彌,亦均行國。
移支“俗勇敢善戰,以寇抄為事,皆被發”,尤酷與羌類。
此一派,蓋與居祁連、敦煌間之大月氏相近。
而月氏漢初為匈奴所破,西走,逐塞種,居其地。
烏孫又乞師于匈奴,擊破之。
乃南走,臣大夏,居妫水濱。
妫水,今阿母河。
大夏者,西史之巴克特利亞。
月氏襲其遺風,遂煥然為蔥嶺以西文明之國。
其羸弱不能去者,保南山,号小月氏。
與諸羌共婚姻,亦稱湟中月氏胡。
在張掖者,号義從胡。
史載其風俗皆與羌無異。
三國以後,遂不複見。
蓋氐羌故同族,遂泯焉無别也。
大月氏至宋齊之間,乃為嚈哒所破。
中國史不載,西史亦不記其詳。
然其遺迹有可考見者。
《北史》:“康國者,康居之後也。
遷徙無常,不恒故地。
然自漢以來,相承不絕。
其王本姓溫,月氏人也。
舊居祁連山北昭武城,因被匈奴所破,西逾蔥嶺,遂有其國。
枝庶各分王。
故康國左右諸國,并以昭武為姓,示不忘本也。
”《唐書》:“康國,君姓溫,本月氏人,始居祁連北昭武城,為突厥所破,稍南依蔥嶺,即有其地。
支庶分王:曰安,曰曹,曰石,曰米,曰何,曰火尋,曰戊地,曰史,世謂九姓。
并姓昭武。
”案康居未嘗居祁連北;月氏西徙,亦遠在突厥興起以前;《北史》謂康國為康居之後,明系誤謬;《唐書》“為突厥所破”雲雲,突厥亦明系匈奴之誤。
然月氏為匈奴所破,西徙而臣大夏,隻分其國為五部翕侯;厥後貴霜翕侯,且并四部而一之;則支庶分王,明是為嚈哒所破以後之事也。
康:亦稱薩末鞑,又曰飒秣建。
元魏稱悉萬斤,即今撒馬耳千。
安:亦曰布豁,曰捕喝,即今布哈爾。
東安:亦曰小安,曰喝汗。
在安東北四百裡。
當在今錫馬達亞境。
東曹:亦稱率都沙那,又作蘇對沙那,蘇都識匿此三名皆一音之異譯,《唐書》并列劫布咀那,雲“凡四名”,則誤矣,北至石,西至康皆四百裡。
當在今敖罕境。
西曹:本稱曹國;蓋東曹、中曹,皆自此而分也,亦稱劫布咀那。
在米國之北,西三百餘裡而至何國據《西域記》,則當在塞拉佛山境。
又有中曹:居康之北,西曹之東焉。
石:或曰柘支,曰柘折,曰赭時,今塔什幹。
米:或曰彌末,曰弭末賀,北百裡距康,今基大普也。
何:亦曰屈霜你迦,曰貴霜匿,在劫布咀那西三百餘裡。
《西域記》火尋,或曰貨利習彌,曰過利《元史》之花剌子模,今基華境也。
戊地:《西域記》作伐地,雲在布喝之西四百餘裡,地當今謀夫。
史:亦曰佉沙,曰羯霜那,南有鐵門山。
即《明史》
其後子孫分别,各自為種,任随所之。
或為牦牛種,越巂羌是也。
或為白馬種,廣漢羌是也。
或為參狼種,武都羌是也。
忍及弟舞,獨留湟中,并多娶妻婦。
忍生九子,為九種。
舞生十七子,為十七種,羌之興盛,從此始矣。
”又雲:“爰劍子孫支分,凡百五十種。
其九種在賜支河首以西及蜀漢徼北。
其五十二種,衰少不能自立,分散為附落。
或滅絕無後,或引而遠去。
其八十九種,惟鐘最強,勝兵十餘萬。
其餘大者萬餘人,小者數千人。
更相鈔盜,盛衰無常。
”案此說以諸羌支分,悉出爰劍,未必可信。
然爰劍之後,派别極繁,則自為實錄。
蓋羌族先進,實在隴蜀之間。
河湟上腴,東周之世,猶為草昧。
爰劍久居塞内,漸被華風,豢擾菑畬,實以一身而兼羲農之教。
本支百世,長為殊俗所尊親,固其宜矣! 羌人之為漢患者,不在塞外而在塞内。
以同化之效,非旦夕可期,而漢人又頗陵侮之故也。
建武九年,司徒掾班彪上言:“今涼州部皆有降羌。
降羌被發左衽,而又與漢人雜處。
習俗既異,言語不通。
數為小吏黠人,所見侵奪。
窮恚無聊,故緻反叛。
”景帝時,研種留何研忍子,率種人求守隴西塞。
徙之狄道今甘肅狄道縣,安故在狄道南,臨洮氐道今甘肅清水縣,羌道今甘肅武都縣,是為羌人附塞之始。
時匈奴冒頓,臣服諸羌。
武帝乃度河湟,築令居今甘肅莊浪縣。
開河西四郡酒泉、武威、張掖、敦煌,以隔絕羌、胡。
先零種為寇,漢兵擊破之。
置護羌校尉統領焉。
于是羌去湟中,依西海今青海鹽池今青海之鹽池。
宣帝時,複度湟水,犯塞。
趙充國屯田以待其敝,卒破之。
置金城屬國,以處降羌。
王莽輔政,諷羌獻西海地,以為郡。
築五縣邊海,亭燧相望焉。
莽敗,諸羌據西海為寇。
隗嚣不能讨,因加慰納,發其衆以距漢。
嚣亡,仍為邊患,後乃歸服,徙置天水、隴西、扶風三郡。
于是先零之患平,而燒當種起。
燒當者,研十三世孫。
自燒當至滇良,世居河北大允谷,種小人貧。
而先零、卑湳,并皆強富,數侵犯之。
滇良與子滇吾、滇岸,積見陵易,憤怨。
而素有恩信于種中,乃會附落及諸雜種,掩擊先零、卑湳,大破之。
奪居其地大榆中。
《水經注》:“河水自河曲,又東,徑西海郡南。
又東,徑允川,而曆大榆谷小榆谷北。
”地肥美,阻河為固。
又有西海魚鹽之利。
緣山濱水,以廣田畜。
南得鐘、存,以益其衆,遂緻強大。
附落轉盛。
滇吾子曰東吾,曰迷吾,曰号吾。
東吾子曰東号。
東号子曰麻奴。
迷吾子曰迷唐。
自光武末至和帝時,數為邊寇。
後乃敗走賜支、河曲。
又為漢兵所破。
逾河首,依發羌,于是西海、榆中,無複羌寇。
隃麋相曹鳳,請複西海郡縣。
規固二榆,廣設屯田,漢從其謀。
夾河列屯,凡三十四部。
功垂就,而永初羌亂作,遂廢。
安帝永初元年,發金城、隴西、漢陽羌數百千騎征西域。
群羌懼遠屯不返,行到酒泉,多有散叛。
諸郡各發兵徼遮,或覆其廬落。
羌遂同時奔潰。
時羌歸附久,無複器甲。
或持竹竿木枝,以代戈矛。
或執銅鏡以象兵,或負案以為楯。
而郡縣懦不能制,争圖上徙。
諸将則斷盜牢廪,私自潤入,以珍寶賂左右。
上下放縱,不恤軍事。
士不得其死者,白骨相望于野。
于是先零别種滇零,自稱天子于北地。
東犯趙、魏,南入益州。
寇鈔三輔,掠斷隴道。
軍旅轉輸之費,至二百四十餘億,乃平之。
時順帝永建三年,羌亂曆二十載矣。
越十年,當永和元年,複叛。
至沖帝永嘉元年,乃平。
凡八年,軍費八十餘億。
又十四年,當桓帝延熹二年,諸種複有叛者。
段颎讨破之。
颎坐事征,代以胡闳。
闳無威略,羌遂陸梁。
六年,複代以颎。
颎以盡殺為主,出兵剿擊。
至靈帝建甯二年,乃平。
是役凡曆十一年。
據《後書·羌傳》,謂西羌降者萬餘落,獲生口數萬;東羌降者不過四千人降羌在安定、北地、上郡者為東羌。
在隴西、漢陽、金城者為西羌;殺戮不可謂不甚。
然至中平元年,北地降羌與漢中羌義從胡北宮伯玉、李文侯等反。
伯玉劫緻金城人邊章、韓遂,使任軍事。
後遂殺章及伯玉、文侯,擁兵攻隴西。
太守李相如與連和,共殺涼州刺史耿鄙。
鄙司馬扶風馬騰亦反,為涼州患者三十年。
中平元年,上距建甯二年,亦不過十五年也。
後漢時之降羌,本不足為大患。
所以至于如此者,實朝政不肅,将帥貪懦,有以緻之。
與清川楚教匪之亂最相似。
滇吾為燒當嫡裔,故羌人甚重之。
滇吾九世孫遷那,率種人内附。
漢處之南安之赤亭在今甘肅天水縣境,那玄孫柯回,為魏鎮西将軍,綏戎校尉,西羌都督。
回子即姚弋仲也。
羌之又一派,為西域中之氐羌行國。
《漢書》雲:“蒲犁與依耐、無雷,皆西夜類也。
西夜與胡異,其種類氐羌。
行國,随畜,逐水草。
”又婼羌、鄯善,亦為行國。
溫宿則“土地物類所有,與鄯善諸國同”。
《後書》西夜,子合,各自有王。
又有德若,俗與子合同。
又載車師、蒲類、移支、且彌,亦均行國。
移支“俗勇敢善戰,以寇抄為事,皆被發”,尤酷與羌類。
此一派,蓋與居祁連、敦煌間之大月氏相近。
而月氏漢初為匈奴所破,西走,逐塞種,居其地。
烏孫又乞師于匈奴,擊破之。
乃南走,臣大夏,居妫水濱。
妫水,今阿母河。
大夏者,西史之巴克特利亞。
月氏襲其遺風,遂煥然為蔥嶺以西文明之國。
其羸弱不能去者,保南山,号小月氏。
與諸羌共婚姻,亦稱湟中月氏胡。
在張掖者,号義從胡。
史載其風俗皆與羌無異。
三國以後,遂不複見。
蓋氐羌故同族,遂泯焉無别也。
大月氏至宋齊之間,乃為嚈哒所破。
中國史不載,西史亦不記其詳。
然其遺迹有可考見者。
《北史》:“康國者,康居之後也。
遷徙無常,不恒故地。
然自漢以來,相承不絕。
其王本姓溫,月氏人也。
舊居祁連山北昭武城,因被匈奴所破,西逾蔥嶺,遂有其國。
枝庶各分王。
故康國左右諸國,并以昭武為姓,示不忘本也。
”《唐書》:“康國,君姓溫,本月氏人,始居祁連北昭武城,為突厥所破,稍南依蔥嶺,即有其地。
支庶分王:曰安,曰曹,曰石,曰米,曰何,曰火尋,曰戊地,曰史,世謂九姓。
并姓昭武。
”案康居未嘗居祁連北;月氏西徙,亦遠在突厥興起以前;《北史》謂康國為康居之後,明系誤謬;《唐書》“為突厥所破”雲雲,突厥亦明系匈奴之誤。
然月氏為匈奴所破,西徙而臣大夏,隻分其國為五部翕侯;厥後貴霜翕侯,且并四部而一之;則支庶分王,明是為嚈哒所破以後之事也。
康:亦稱薩末鞑,又曰飒秣建。
元魏稱悉萬斤,即今撒馬耳千。
安:亦曰布豁,曰捕喝,即今布哈爾。
東安:亦曰小安,曰喝汗。
在安東北四百裡。
當在今錫馬達亞境。
東曹:亦稱率都沙那,又作蘇對沙那,蘇都識匿此三名皆一音之異譯,《唐書》并列劫布咀那,雲“凡四名”,則誤矣,北至石,西至康皆四百裡。
當在今敖罕境。
西曹:本稱曹國;蓋東曹、中曹,皆自此而分也,亦稱劫布咀那。
在米國之北,西三百餘裡而至何國據《西域記》,則當在塞拉佛山境。
又有中曹:居康之北,西曹之東焉。
石:或曰柘支,曰柘折,曰赭時,今塔什幹。
米:或曰彌末,曰弭末賀,北百裡距康,今基大普也。
何:亦曰屈霜你迦,曰貴霜匿,在劫布咀那西三百餘裡。
《西域記》火尋,或曰貨利習彌,曰過利《元史》之花剌子模,今基華境也。
戊地:《西域記》作伐地,雲在布喝之西四百餘裡,地當今謀夫。
史:亦曰佉沙,曰羯霜那,南有鐵門山。
即《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