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漢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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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者謂即今雅龍江;而蜀至戰國時始為秦有,亦同此理。
五嶺南北,開拓尤晚。
春秋時楚地不到湖南,顧氏棟高嘗論之。
《春秋大事表》。
然《史記·越世家》載齊使說越王之辭曰:“此時不攻楚,臣以是知越大不王,小不伯。
複雠、龐《集解》:‘徐廣曰:一作寵’、長沙,楚之粟也。
竟澤陵,楚之材也。
越窺兵通無《集解》:‘徐廣曰:無一作西’假之關,此四邑者,不上貢事于郢矣。
”《索隐》雲:“複字上脫況字。
雠,當作犨。
竟澤陵,當作竟陵澤。
四邑者,犨一,龐二,長沙三,竟陵四也。
”無假之關,《正義》謂在長沙西北。
又雲:“戰國時,永今湖南零陵縣、郴今湖南郴縣、衡今湖南衡陽縣、潭今湖南長沙縣、嶽今湖南嶽陽縣、鄂今湖北武昌縣、江今江西九江縣、洪今江西南昌縣、饒今江西鄱陽縣,并屬楚。
袁今江西宜春縣、吉今江西吉安縣、虔今江西贛縣、撫今江西臨川縣、歙今安徽歙縣、宣今安徽宣城縣,并屬越。
”則湖南、江西及皖南,皆已開辟矣。
越攻楚而敗,諸族子或為王,或為君,濱于江南海上,服朝于楚。
後七世,閩君搖,佐諸侯平秦。
漢高帝複以為越王。
東越閩君皆其後。
則浙東、福建之地,亦勾踐後裔所開也。
兩廣之地,秦始皇帝始略取之。
秦亡,南海尉趙佗,據以自立。
漢武時乃卒入版圖。
雲南之地,楚莊蹻始開拓之,亦至漢武而後大定,詳見《粵族》《濮族》兩篇,此不贅。
附錄一 昆侖考 昆侖有二:《史記·大宛列傳》:“漢使窮河源。
河源出于阗。
其山多玉石,采采。
而天子案古圖書,名河所出山曰昆侖雲。
”此今于阗河上源之山,一也。
《禹貢》:“織皮:昆侖,析支,渠搜,西戎即叙。
”《釋文》引馬雲:“昆侖,在臨羌西。
”《漢志》:金城郡臨羌有昆侖山祠。
敦煌郡廣至有昆侖障。
《太平禦覽·地部》引崔鴻《十六國春秋》:“酒泉太守馬岌上言:酒泉南山,即昆侖之體。
”地望并合。
《周書·王會解》:“正西昆侖,請令以白旄、纰、罽為獻。
”旄,牦牛尾。
纰,《說文》:“氐人瀱也。
”“瀱,西胡毛布也。
”牦牛正出甘肅、青海,物産亦符。
析支,馬雲:“在河關西。
”《水經·河水注》:“司馬彪曰:西羌者,自析支以西,濱于河首,左右居也。
河水屈而東北流,經析支之地,是為河曲矣。
”《後漢書·西羌傳》亦曰:“河關之西南,濱于賜支,至于河首,綿地千裡。
”《禹貢》叙述之次,蓋自西而東。
渠搜雖無可考《涼土異物志》:“渠搜國,在大宛北界。
”《隋書·西域傳》:“鏺汗國,都蔥嶺之西五百餘裡。
古渠搜國。
”地理并不合,度必更在析支之東;故《漢志》朔方郡有渠搜縣,蓋其種落遷徙所居邪?蔣氏廷錫說,見《尚書地理今釋》。
析支在河曲,而昆侖更在其西,則必在今黃河上源矣,二也。
《書疏》引鄭玄雲:“衣皮之民,居此昆侖、析支、渠搜三山之野者,皆西戎也。
”又申之曰:“鄭以昆侖為山,謂别有昆侖之山,非河所出者也。
”《山海經·海内西經》:“海内昆侖之墟在西北,河水出其東北陬”,《郭注》亦曰:“言海内者,明海外複有昆侖山。
”一似此兩昆侖者,必不可合矣。
然予謂以于阗河源之山為昆侖,實漢人之誤,非其實也。
水性就下;天山南路,地勢實低于黃河上源;且其地多沙漠,巨川下流,悉成湖泊;安得潛行南出,更為大河之源?漢使于西域形勢,蓋本無所知;徒聞大河來自西方,西行驟睹巨川,遂以為河源在是。
漢武不知其诳,遽案古圖書而以河所出之昆侖名之。
蓋漢使謬以非河為河,漢武遂誤以非河所出之山,為河所出之山矣。
太史公曰:“《禹本紀》言河出昆侖;昆侖,其高二千五百餘裡,日月所相避隐為光明也;其上有醴泉瑤池。
今自張骞使大夏之後也,窮河源,惡睹《本紀》所謂昆侖者乎?故言九州山川,《尚書》近之矣。
至《禹本紀》《山海經》所有怪物,餘不敢言之也。
”《禹本紀》等荒怪之說,自不足信。
然其所托,實今河源所出之昆侖。
史公據于阗河源之山以斥之,其斥之則是,其所以斥之者則非也。
《太史公書》,止于麟止。
此篇多元狩後事,實非史公所作也。
《爾雅》:“河出昆侖墟。
”雖不言昆侖所在,然又雲:“西方之美者,有昆侖墟之球琳琅玕焉。
”《淮南·墬形訓》作西北方。
《禹貢》昆侖之戎,實隸雍州;而雍州之貢,有球琳琅玕;可知《爾雅》河所出之昆侖,即其産球琳琅玕之昆侖,亦即《禹貢》之昆侖矣。
《淮南·墬形訓》:“河水出昆侖東北陬,貫渤海,入禹所導積石山。
”《海内西經》則雲:“入渤海,又出海外,入禹所導積石山。
”《說文》:“河水出敦煌塞外昆侖山,發源注海。
”所謂海,渤海者,蓋指今劄陵、鄂陵等泊言,所據仍系舊說。
《水經》謂“河水入渤海,又出海外;南至積石山下;又南,入蔥嶺,出于阗;又東,注蒲昌海”,則誤合舊說與漢人之說為一矣。
以山言之則如彼,以河言之則如此。
然則河源所在,古人本不誤,而漢之君臣,自誤之也。
《周官·大宗伯》,“以黃琮禮地”。
鄭注:“此禮地以夏至,謂神在昆侖者也。
”《典瑞》,“兩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
《鄭注》:“祀地,謂所祀于北郊,神州之神。
”《疏》:“案《河圖·括地象》,昆侖東南萬五千裡,神州是也。
”案鄭氏之說,蓋出緯候,故《疏》引《河圖·括地象》為證。
江、淮、河、濟,古稱四渎。
漢族被迹,先在北方。
北方之水,惟河為大。
記曰:“三王之祭川也,皆先河而後海。
或源也,或委也,此之謂務本。
”《大司樂》注:謂“禘大祭地祇,則主昆侖”。
昆侖為河源所在,故古人嚴祀之與? 附錄二 三皇五帝考 言古史者,必稱三皇五帝,三皇之名,不見于經。
五帝則見《大戴禮記》。
然說者猶多異辭。
蓋嘗博考之,三皇之異說有六,五帝之異說有三。
《河圖·三五曆》雲:“天地初立,有天皇氏,十二頭。
澹泊,無所施為,而俗自化。
木德王,歲起攝提。
兄弟十二人,立各一萬八千歲。
地皇,十一頭。
火德王。
姓十一人,興于熊耳、龍門等山,亦各萬八千歲。
人皇,九頭。
乘雲車,駕六羽,出谷口。
兄弟九人,分長九州,各立城邑。
凡一百五十世,合四萬五千六百年。
”司馬貞《補三皇本紀》。
此三皇之說一也。
《史記·秦始皇本紀》:丞相绾等與博士議帝号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
泰皇最貴。
”此三皇之說二也。
《尚書大傳》以燧人、伏羲、神農為三皇。
《含文嘉》《風俗通》引、《甄耀度》宋均注《援神契》引之,見《曲禮正義》《白虎通》正說、谯周《古史考》《曲禮正義》并同。
惟《白虎通》伏羲次燧人前。
此三皇之說三也。
《白虎通》或說,以伏羲、神農、祝融為三皇。
此三皇之說四也。
《運鬥樞》鄭注《中候敕省圖》引之,見《曲禮正義》《元命苞》《文選·東都賦》注引以伏羲、女娲、神農為三皇。
此三皇之說五也。
《尚書·僞孔傳序》、皇甫谧《帝王世紀》、孫氏注《世本》,以伏羲、神農、黃帝為三皇。
《史記·五帝本紀正義》。
此三皇之說六也。
太史公依《世本》《大戴禮》,以黃帝、颛顼、高辛、唐堯、虞舜為五帝,谯周、應劭、宋均皆同。
《五帝本紀正義》此五帝之說一也。
鄭注《中候敕省圖》,于黃帝、颛顼之間,增一少昊。
謂德合五帝座星者為帝,故實六人而為五。
《曲禮正義》此五帝之說二也。
僞孔、皇甫谧、孫氏,以少昊、颛顼、高辛、唐、虞為五帝。
《五帝本紀正義》。
此五帝之說三也。
案《大傳》雲:“燧人以火紀,火,太陽,故托燧皇于天。
伏羲以人事紀,故托羲皇于人。
神農悉地力,種谷蔬,故托農皇于地。
天地人之道備,而三五之運興矣。
”則三皇之說,義實取于天地人,猶五帝之義,取于五德疊代也。
伏生者,秦博士之一。
《始皇本紀》所謂天皇、地皇、泰皇者,蓋即《大傳》所謂燧皇、羲皇、農皇《索隐》:“天皇,地皇之下,即雲泰皇,當人皇也。
”雖推測之辭,說自不誤;《河圖》說雖荒怪,然其天皇、地皇、人皇之号,仍本諸此也。
《白虎通》釋祝融之義曰:“祝者,屬也。
融者,續也。
言能屬續三皇之道而行之。
”司馬貞《補三皇本紀》曰:“女娲氏,代伏羲立。
無革造。
惟作笙簧。
故《易》不載,不承五運。
一曰:女娲亦木德王。
蓋伏羲之後,已經數世,金木輪環,周而複始。
特舉女娲,以其功高而充三皇。
”無革造及同以木德王,皆與屬續之義相關。
未知《白虎通》意果誰主?然司馬氏之言,則必有所本也。
《補三皇本紀》又曰:“當其末年,諸侯有共工氏。
與祝融戰,不勝而怒,乃頭觸不周山,天柱折,
五嶺南北,開拓尤晚。
春秋時楚地不到湖南,顧氏棟高嘗論之。
《春秋大事表》。
然《史記·越世家》載齊使說越王之辭曰:“此時不攻楚,臣以是知越大不王,小不伯。
複雠、龐《集解》:‘徐廣曰:一作寵’、長沙,楚之粟也。
竟澤陵,楚之材也。
越窺兵通無《集解》:‘徐廣曰:無一作西’假之關,此四邑者,不上貢事于郢矣。
”《索隐》雲:“複字上脫況字。
雠,當作犨。
竟澤陵,當作竟陵澤。
四邑者,犨一,龐二,長沙三,竟陵四也。
”無假之關,《正義》謂在長沙西北。
又雲:“戰國時,永今湖南零陵縣、郴今湖南郴縣、衡今湖南衡陽縣、潭今湖南長沙縣、嶽今湖南嶽陽縣、鄂今湖北武昌縣、江今江西九江縣、洪今江西南昌縣、饒今江西鄱陽縣,并屬楚。
袁今江西宜春縣、吉今江西吉安縣、虔今江西贛縣、撫今江西臨川縣、歙今安徽歙縣、宣今安徽宣城縣,并屬越。
”則湖南、江西及皖南,皆已開辟矣。
越攻楚而敗,諸族子或為王,或為君,濱于江南海上,服朝于楚。
後七世,閩君搖,佐諸侯平秦。
漢高帝複以為越王。
東越閩君皆其後。
則浙東、福建之地,亦勾踐後裔所開也。
兩廣之地,秦始皇帝始略取之。
秦亡,南海尉趙佗,據以自立。
漢武時乃卒入版圖。
雲南之地,楚莊蹻始開拓之,亦至漢武而後大定,詳見《粵族》《濮族》兩篇,此不贅。
附錄一 昆侖考 昆侖有二:《史記·大宛列傳》:“漢使窮河源。
河源出于阗。
其山多玉石,采采。
而天子案古圖書,名河所出山曰昆侖雲。
”此今于阗河上源之山,一也。
《禹貢》:“織皮:昆侖,析支,渠搜,西戎即叙。
”《釋文》引馬雲:“昆侖,在臨羌西。
”《漢志》:金城郡臨羌有昆侖山祠。
敦煌郡廣至有昆侖障。
《太平禦覽·地部》引崔鴻《十六國春秋》:“酒泉太守馬岌上言:酒泉南山,即昆侖之體。
”地望并合。
《周書·王會解》:“正西昆侖,請令以白旄、纰、罽為獻。
”旄,牦牛尾。
纰,《說文》:“氐人瀱也。
”“瀱,西胡毛布也。
”牦牛正出甘肅、青海,物産亦符。
析支,馬雲:“在河關西。
”《水經·河水注》:“司馬彪曰:西羌者,自析支以西,濱于河首,左右居也。
河水屈而東北流,經析支之地,是為河曲矣。
”《後漢書·西羌傳》亦曰:“河關之西南,濱于賜支,至于河首,綿地千裡。
”《禹貢》叙述之次,蓋自西而東。
渠搜雖無可考《涼土異物志》:“渠搜國,在大宛北界。
”《隋書·西域傳》:“鏺汗國,都蔥嶺之西五百餘裡。
古渠搜國。
”地理并不合,度必更在析支之東;故《漢志》朔方郡有渠搜縣,蓋其種落遷徙所居邪?蔣氏廷錫說,見《尚書地理今釋》。
析支在河曲,而昆侖更在其西,則必在今黃河上源矣,二也。
《書疏》引鄭玄雲:“衣皮之民,居此昆侖、析支、渠搜三山之野者,皆西戎也。
”又申之曰:“鄭以昆侖為山,謂别有昆侖之山,非河所出者也。
”《山海經·海内西經》:“海内昆侖之墟在西北,河水出其東北陬”,《郭注》亦曰:“言海内者,明海外複有昆侖山。
”一似此兩昆侖者,必不可合矣。
然予謂以于阗河源之山為昆侖,實漢人之誤,非其實也。
水性就下;天山南路,地勢實低于黃河上源;且其地多沙漠,巨川下流,悉成湖泊;安得潛行南出,更為大河之源?漢使于西域形勢,蓋本無所知;徒聞大河來自西方,西行驟睹巨川,遂以為河源在是。
漢武不知其诳,遽案古圖書而以河所出之昆侖名之。
蓋漢使謬以非河為河,漢武遂誤以非河所出之山,為河所出之山矣。
太史公曰:“《禹本紀》言河出昆侖;昆侖,其高二千五百餘裡,日月所相避隐為光明也;其上有醴泉瑤池。
今自張骞使大夏之後也,窮河源,惡睹《本紀》所謂昆侖者乎?故言九州山川,《尚書》近之矣。
至《禹本紀》《山海經》所有怪物,餘不敢言之也。
”《禹本紀》等荒怪之說,自不足信。
然其所托,實今河源所出之昆侖。
史公據于阗河源之山以斥之,其斥之則是,其所以斥之者則非也。
《太史公書》,止于麟止。
此篇多元狩後事,實非史公所作也。
《爾雅》:“河出昆侖墟。
”雖不言昆侖所在,然又雲:“西方之美者,有昆侖墟之球琳琅玕焉。
”《淮南·墬形訓》作西北方。
《禹貢》昆侖之戎,實隸雍州;而雍州之貢,有球琳琅玕;可知《爾雅》河所出之昆侖,即其産球琳琅玕之昆侖,亦即《禹貢》之昆侖矣。
《淮南·墬形訓》:“河水出昆侖東北陬,貫渤海,入禹所導積石山。
”《海内西經》則雲:“入渤海,又出海外,入禹所導積石山。
”《說文》:“河水出敦煌塞外昆侖山,發源注海。
”所謂海,渤海者,蓋指今劄陵、鄂陵等泊言,所據仍系舊說。
《水經》謂“河水入渤海,又出海外;南至積石山下;又南,入蔥嶺,出于阗;又東,注蒲昌海”,則誤合舊說與漢人之說為一矣。
以山言之則如彼,以河言之則如此。
然則河源所在,古人本不誤,而漢之君臣,自誤之也。
《周官·大宗伯》,“以黃琮禮地”。
鄭注:“此禮地以夏至,謂神在昆侖者也。
”《典瑞》,“兩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
《鄭注》:“祀地,謂所祀于北郊,神州之神。
”《疏》:“案《河圖·括地象》,昆侖東南萬五千裡,神州是也。
”案鄭氏之說,蓋出緯候,故《疏》引《河圖·括地象》為證。
江、淮、河、濟,古稱四渎。
漢族被迹,先在北方。
北方之水,惟河為大。
記曰:“三王之祭川也,皆先河而後海。
或源也,或委也,此之謂務本。
”《大司樂》注:謂“禘大祭地祇,則主昆侖”。
昆侖為河源所在,故古人嚴祀之與? 附錄二 三皇五帝考 言古史者,必稱三皇五帝,三皇之名,不見于經。
五帝則見《大戴禮記》。
然說者猶多異辭。
蓋嘗博考之,三皇之異說有六,五帝之異說有三。
《河圖·三五曆》雲:“天地初立,有天皇氏,十二頭。
澹泊,無所施為,而俗自化。
木德王,歲起攝提。
兄弟十二人,立各一萬八千歲。
地皇,十一頭。
火德王。
姓十一人,興于熊耳、龍門等山,亦各萬八千歲。
人皇,九頭。
乘雲車,駕六羽,出谷口。
兄弟九人,分長九州,各立城邑。
凡一百五十世,合四萬五千六百年。
”司馬貞《補三皇本紀》。
此三皇之說一也。
《史記·秦始皇本紀》:丞相绾等與博士議帝号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
泰皇最貴。
”此三皇之說二也。
《尚書大傳》以燧人、伏羲、神農為三皇。
《含文嘉》《風俗通》引、《甄耀度》宋均注《援神契》引之,見《曲禮正義》《白虎通》正說、谯周《古史考》《曲禮正義》并同。
惟《白虎通》伏羲次燧人前。
此三皇之說三也。
《白虎通》或說,以伏羲、神農、祝融為三皇。
此三皇之說四也。
《運鬥樞》鄭注《中候敕省圖》引之,見《曲禮正義》《元命苞》《文選·東都賦》注引以伏羲、女娲、神農為三皇。
此三皇之說五也。
《尚書·僞孔傳序》、皇甫谧《帝王世紀》、孫氏注《世本》,以伏羲、神農、黃帝為三皇。
《史記·五帝本紀正義》。
此三皇之說六也。
太史公依《世本》《大戴禮》,以黃帝、颛顼、高辛、唐堯、虞舜為五帝,谯周、應劭、宋均皆同。
《五帝本紀正義》此五帝之說一也。
鄭注《中候敕省圖》,于黃帝、颛顼之間,增一少昊。
謂德合五帝座星者為帝,故實六人而為五。
《曲禮正義》此五帝之說二也。
僞孔、皇甫谧、孫氏,以少昊、颛顼、高辛、唐、虞為五帝。
《五帝本紀正義》。
此五帝之說三也。
案《大傳》雲:“燧人以火紀,火,太陽,故托燧皇于天。
伏羲以人事紀,故托羲皇于人。
神農悉地力,種谷蔬,故托農皇于地。
天地人之道備,而三五之運興矣。
”則三皇之說,義實取于天地人,猶五帝之義,取于五德疊代也。
伏生者,秦博士之一。
《始皇本紀》所謂天皇、地皇、泰皇者,蓋即《大傳》所謂燧皇、羲皇、農皇《索隐》:“天皇,地皇之下,即雲泰皇,當人皇也。
”雖推測之辭,說自不誤;《河圖》說雖荒怪,然其天皇、地皇、人皇之号,仍本諸此也。
《白虎通》釋祝融之義曰:“祝者,屬也。
融者,續也。
言能屬續三皇之道而行之。
”司馬貞《補三皇本紀》曰:“女娲氏,代伏羲立。
無革造。
惟作笙簧。
故《易》不載,不承五運。
一曰:女娲亦木德王。
蓋伏羲之後,已經數世,金木輪環,周而複始。
特舉女娲,以其功高而充三皇。
”無革造及同以木德王,皆與屬續之義相關。
未知《白虎通》意果誰主?然司馬氏之言,則必有所本也。
《補三皇本紀》又曰:“當其末年,諸侯有共工氏。
與祝融戰,不勝而怒,乃頭觸不周山,天柱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