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報界之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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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發行之出版物,應于每次發行時禀報。

     第九條 已經備案之出版物,于再版時,如有修改增減或添加注釋,插入圖畫者,應依第四條之規定,重行禀報備案。

     第十條 凡信柬、報告、會章、校規、族譜、公啟、講義、契券、憑照、号單、廣告、照片等類之出版,不适用第三條、第四條之規定,但遇有違反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之規定時,仍依本法處理之。

    其仿刻照印古書籍金石載在《四庫書目》或經教育部審定者,适用前項之規定。

     第十一條 文書圖畫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出版:一、淆亂政體者;二、妨害治安者;三、敗壞風俗者;四、煽動曲庇犯罪人、刑事被告人或陷害刑事被告人者;五、輕罪重罪之預審案件未經公判者;六、訴訟或會議事件之禁止旁聽者;七、揭載軍事外交及其他官署機密之文書圖畫者,但得該官署許可時,不在此限;八、攻讦他人陰私,損害其名譽者。

     第十二條 在外國發行之文書圖畫,違犯前條各款者,不得在國内出售或散布。

     第十三條 依第十一條禁止出版之文書圖畫,及依第十二條禁止出售或散布之文書圖畫,有出版或出售散布者,該管警察官署認為必要時,得沒收其印本及其印版。

     第十四條 違反第三條、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之規定者,處發行人以五十元以下五元以上之罰金。

     第十五條 違反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者,除沒收其印本或印版外,處著作人、發行人、印刷人以五年有期徒刑或拘役。

     第十六條 違反第十一條第三款至第七款者,除沒收其印本或印版外,處著作人發行人以一百五十元以下十五元以上之罰金。

     第十七條 違反第十一條第八款,經被害人告訴時,依刑律處斷。

     第十八條 違反第十二條者,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處罰。

     第十九條 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應沒收之印本或印版,依其體裁,可為分别時,得分割其一部分沒收之。

     第二十條 應受本法之處罰者,不适用刑律累犯罪、俱發罪暨自首之規定。

     第二十一條 關于本法之公訴期間,自發行之日起,以一年為限。

     第二十二條 本法所定屬于警察官署權限之事項,其未設警察官署地方,以縣知事處理之。

     第二十三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上海報紙發達之原因,《上海閑話》中曾言之。

    謂:“全國報紙,以上海為最先發達,故即在今日,亦以上海報紙為最有聲光。

    北京稱上海報為南報,而廣東及香港、南洋群島稱上海報為滬報。

    凡事未經上海報紙登載者,不得作為征實,此上海報紙足以自負者也。

    雖然,此等資格,報紙自身造成之欤,抑别有假借欤?以吾人平心論之:(一)曆史上之地位,則上海為全國之先導是也。

    (二)交通上之地位,則水陸交會,傳達消息靈便是也。

    (三)大商埠之地位,則上海一隅為全國視線所集,因别種關系,而報紙亦随以見重于此是也。

    惟以上三者,第一層所得之曆史資格,則上海各報其初均由外人創辦,而第二層、第三層之交通商埠,亦何一非外人經營有效之後,而吾國人席其勢以謀發展者?是上海報紙發達之原因,已全出外人之賜;而況其最大原因,則以托足租界之故,始得免嬰國内政治上之暴力。

    然則吾人而苟以上海自豪于全國者,其亦可愧甚矣!” 雖然,往者中國報紙所言,無非改良内政,故外人對之,如秦人視越人之肥瘠,漠然不加喜戚于心。

    今國人漸知内政之腐敗,與外交大有關系,于是“打倒帝國主義”“取消不平等條約”之文字,時見于報端。

    此種運動,在外人視之,是不啻欲奪其已得之權利,而緻其死命,其痛心疾首為如何。

    民國八年五六月間,上海中國學生與商人,罷課罷市,要求罷免親日派之閣員。

    市肆之間,滿貼排斥政府之陰謀及日本之侵略手段之文字。

    工部局乃借口治安大受影響,實緣報紙及印刷品傳播之力,乃提出印刷附律于納稅人會議,請求通過。

    上海書報兩業,以此附律侵害言論出版自由,該局亦無此權能,乃組織聯合會,起而反對。

    幸納稅人會議,屢次不足法定人數,故至今尚未通過,但工部局亦未聲明撤銷。

    然而如《東方雜志》之《五卅特刊》竟被控告,《民國日報》及《光華書局》竟被查抄,以防止赤化為名,正不必待附律之通過也。

    吾以其關于上海之言論出版自由者至大,更願國人早醒言論在租界比較自由之夢,特附述于此,并将提案要點錄下: “改訂工部局章程條文内,遺漏報館給照印書館給照之章程,為事殊未免重大。

    工部局應有權以保存治安秩序。

    觀最近學生事件,可見此項風潮,後來遍及中國人間工商各界。

    最要者,工部局應有權為立刻之處治,不須憑借其他權力,得以阻止意圖煽惑或破壞和平之印刷物之刊行。

    故工部局之意,拟于領事團修正,以備提交納稅人會議之章程中第三十四條附律不準條内,羊字與賣字之中,加入一語雲:‘或經營印書、石印、雕刻之業或印行新聞紙雜志等字樣。

    ’” 工部局嗣以原提案實有錯謬之處,立即另提一新修正案如下: (一)下述附律,當稱為第三十四條A字附律,請通過:“無論何人,如未先從工部局領取執照,不得經營印刷人、石印人、雕刻人之事業。

    或印刷或發行任何新聞報雜志,或印刷品内載有公共新聞消息或此項範圍内之事件者,如系外人,則其所領執照須由其該管國領事副署。

    工部局關于此項執照,可征收執照費,并頒行納捐人常會或特别會議所可核準之條例。

    惟此項條例,于頒行以前,須由領事團批準。

    無論何人,凡違犯此附律之規定者,當每次予以處分或處以不逾三百元之罰款,或按違者所适用之法律,加以他種處分。

    無論何人,凡襄助發行或傳散任何石印品、雕刻品、新聞紙雜志或他種印刷品,而不于第一頁載明印刷者之姓名住址,如不止一頁,而不于最後一頁亦載明者,當每次予以處分或處以不逾二十五元之罰款,或按其所适用之法律,加以他種處分。

    ” (二)工部局須先經領事團批準後,得對于經營印刷人、石印人或雕刻人事業,或印刷或發行任何新聞紙雜志或印刷品各種執照,頒行下述條例:(一)執照當陳列于領有執照屋内顯明之處;(二)值差巡捕與收捐處人員,可自由入内;(三)領有執照屋内所印任何新聞紙雜志或他種印刷品之名稱,須正式注冊;(四)領執照者之姓名、住址,須刊明于任何石印品、雕刻品、新聞紙雜志與印刷品之第一頁,如不止一頁,亦須刊明于最後一頁,然後始可發行;(五)領有執照者,或領有執照之屋,不得印刷或石印或雕刻或複制或發行龌龊或淫穢性質之件;(六)領有執照者,或領有執照之屋,不得印刷或石印或雕刻或複制或發行煽亂性質,或其性質足以煽惑緻成破壞治安或擾亂秩序者之件;(七)凡任何印刷品、石印品或複制品或發行品,違犯上列第五款第六款者,得由捕房扣留沒收之,而領有執照者,得由捕房控告之。

    如在不安靜時,凡違犯上列第六款者,其執照得立即中止之,俟領照者所屬之法庭于工部局起訴該領照人時判決應否給還執照,或繼續中止,或永遠吊銷。

    此外無論在何種情形之下,除先由工部局向領照者所屬法庭起訴後,由該法庭判令停發執照若幹時期者外,執照不得中止。

     言論出版,關系國家政治學術之良窳及進步。

    愈放任,則進步愈速;愈壓抑,則反激愈生。

    與其采高壓主義,緻生意外之反抗,無甯采放任主義,使進化于自然。

    英美之言論出版界最自由,而其結果為最和平最進步。

    俄國曩者羅曼諾夫朝之言論出版界最束縛,而其結果為最激烈。

    勞農軍之革命,于以成功。

    即就吾國而論,前清鼓吹革命之報紙,清吏撲滅之不遺餘力,然其結果,不特無損革命主義之毫末,反助鼓吹傳播之功。

    袁世凱壓抑反抗帝制之言論,而帝制之敗亡愈速。

    此固曆驗不爽,中外所同者也。

    鄙意一方面希望除刑律外不另有限制言論出版之法律,或其類似之法律;一方面希望報紙之紀載亦能入正軌,凡揭發個人陰私,為歐美各國社會所不許紀載之材料,力求減少,以至于無,使我國思想學術,得其道而漸進焉。

     注釋 [1]民國八年五月,衆議員王文璞質問書雲:“日來報載北京《益世報》《五七雜志》《救國周刊》均被封禁。

    并閱警廳布告,準京畿警備總司令部函,以《益世報》登載魯軍人通電一則,認為妨害時機,依律應行封禁。

    謹按《臨時約法》,大總統得依法律宣告戒嚴。

    現在大總統并無宣告戒嚴明令,何以施行戒嚴法?又立憲國通例,即已宣告戒嚴,若國會認為無戒嚴之必要,必須為解嚴之宣告。

    是其慎重宣告戒嚴,即所以慎重人民之自由也。

    今該司令竟于未曾宣告戒嚴之時,而濫用戒嚴法,謂非破壞《約法》侵害人民自由,誰其信之!” 第十八節 總論 書成而意有未盡,因不憚煩複而再綜論之。

     (一) 自報紙曆史上言之,《邸報》之産生,為政治上之一種需要。

    漢唐當藩鎮制度盛行時,其駐在京師之屬官,皆有邸報之發行;其紀載甚簡單,無非帝皇诏令、諸臣奏議與官吏升降而已。

    清初改稱《京報》,其性質與前代無異。

    狹義言之,《邸報》與《京報》不過輯錄成文,無評論,無訪稿,似不足稱為報紙。

    然當時消息公開傳布,惟此類物,則謂其已具報紙之雛形,亦固無可非議也。

    《邸報》與《京報》之發行,初為朝廷默認之一種事業,有手寫者,有木刻者,有活版印刷者。

    清末下诏預備立憲,方正式發行《政治官報》,為朝廷宣布法令之機關。

    而當時各省所發行之《南北洋官報》等,且于谕折外,有評論,有新聞,俨然與《民報》相颉颃。

    官吏有知宣傳之利者,或自出資創辦報紙,或收買報紙,以為一己之喉舌,此為半官報之濫觞。

    迨《民報》論調多數轉而鼓吹革命,清廷曾于内地厲行封禁,有代以《官報》之意。

    惜稗政百出,與人民希望相左,辛亥之局既成,非空言所能挽也。

     搜集社會發生之事件,以一定時期印行者,自西曆一六一五年起,創于德國之《政府報》(FrankfurterJournal),而踵行于歐美各國。

    後二百年,基督教新教教士東來,師其成法,于一八一五年發行華文月刊,名《察世俗每月統紀傳》者,是為我國有正式報紙之始;發端于南洋群島,流衍于通商口岸,如澳門、廣州、香港、廈門、甯波、上海、天津與漢口等地。

    同時又發行西文報紙,調查中國風土人情,為其國人來華之向導。

    總之,其目的不外傳教與通商二者,以厲行其殖民政策而已。

    西報之論調,有時似若為我國借箸而籌,實則大半便利私圖,為外交上之一種策略;今且利用軍閥之争,以鼓吹遏止革新運動,傳播國際間之惡空氣為事,肆無忌憚,此誠我國僅有之怪現象也。

     英美之在華官吏教士,于光緒十三年設廣學會于上海,以贊助中國革新相标榜。

    其最初之手段,在翻譯新書,發行雜志,我國人頗受其影響。

    故中日一戰之後,學會紛起,而強學會為尤著。

    其所發行之《中外紀聞》與《強學報》,主張君憲,實開華人論政之端。

    戊戌政變後,有志之士,既絕望于朝廷,乃舉其積慮,訴諸民衆,有以介紹學藝為己任者,有以改良政治為目标者,于是一般對于報紙,不僅單純的商情觀念,而漸有活潑的政治與學藝思想。

    未幾,革命之說起于香港,蔓延于上海,沸騰于東京之留學界,而種族學說,尤單刀直入,舉世風靡。

    雖清廷屢興文字之獄,而前仆後繼,不底于成不止。

    國人争自由平等博愛之精神,當以此時為極度矣。

     共和告成以後,革命之目标失,報紙之論調或主急進,或主緩進,然其望治也尚同。

    迨經洪憲複辟之禍,受年年軍人利誘威脅之蹂躏,輿論颠倒,道德堕落。

    北京為政治中心,因利津貼而辦報者有之,因謀差缺而為記者者有之,怪狀尤百出。

    于是殺記者封報館之案,亦屢見不一見。

    自好者流,幡然覺悟,改向本身努力,以求經濟之獨立。

    然商業色彩大濃,漸失指導輿論之精神,是其病也。

    不過自全體言之,歐戰以後,報界思想之進步,不可不謂為一線曙光。

    如對内則有所謂廢督裁兵之主張,對外則有所謂廢除不平等條約之論調。

    苟循斯途以進行,則去中華民族自決之期不遠矣。

     (二) 自報紙内容上言之:同光間之報紙,因受八股盛行之影響,僅視社論為例文。

    經甲午庚子諸變後,康梁輩之“新民”“自強”諸說出,始為社會所重視。

    革命派之報紙,則以社論為主要材料,執筆者亦一時知名之士;惟其有明确之主張,與犧牲之精神,故辛亥革命乃易于成功耳。

    當光緒末,宣布預備立憲時,各報均延學律之士主筆政。

    《時報》創始後,曾于社論外别立時評一欄,分版論斷,扼其機樞,與今之模棱兩可,不着邊際者,截然不同,故能風靡一時。

    民國初元,報紙之論調,雖以事雜言龐為病,然朝氣甚盛,上足以監督政府,下足以指導人民。

    乃洪憲以後,鉗口結舌,相率标榜不談時政,惟以迎合社會心理為事。

    其故或以營業為宗旨,不欲開罪于人;或有黨派與金錢之關系,不敢自作主張。

    于是人民無所适從,軍閥政客無所顧忌;造成今日之時局,報紙不能不分負其責也。

     以新聞言:嘉道間,雜志以教務為主要材料,商務次之,如教士之來去,船隻之進出等是。

    鹹同間《日報》踵起,以《京報》為主要材料,《轅門抄》次之,各公署牌示又次之,餘為瑣聞,然亦以官事為多;嚴格論之,直翻印之《官報》耳。

    光緒初,港滬西報漸多,迻譯較便,同時兩地報紙互相轉錄,材料乃不虞缺乏。

    然關系政治問題者,仍不敢登載,故“聊齋”式之社會消息,乃占重要位置。

    甲午以後,維新運動發生,政治新聞始見進步,各國之新事新物,亦能盡量紹介。

    自戊戌政變以迄辛亥革命,則篇幅幾為政治新聞所獨占,外交問題,雖注意而不甚了解。

    歐戰以後,經過巴黎華盛頓諸會議,始稍明了世界大勢,而時見有系統之紀載。

    年來因教育實業之發展,社會新聞已大改觀,如教育商務之各有專欄是。

    然因軍事擾攘,仍不免偏重于政治方面也。

     以文藝言:初均以詩文戲評為補白之唯一材料,上焉者為鬥方名士自矜風雅之場,下焉者則以提倡嫖賭為事,腐氣滿紙,不堪入目。

    庚子以後,此欄始稍稍改觀,時有關系政治之作。

    民國以後,雖篇幅大拓,而迄未脫舊日窠臼。

    歐戰以後,世界思潮一變,《時報》别創《教育周刊》以灌輸新潮,《晨報》《國民公報》等踵起,于文藝上遂發生一大革命。

    不過重理論而輕事實,雜志之色彩太濃,未為一般讀者所歡迎。

    近《申報》增設之藝術界,以介紹音樂、繪畫與新書為事,新聞為主,議論為輔,漸有改良社會生活之傾向焉。

     以廣告言:其形式初均若今日之分類欄,其性質亦完全屬于商務者。

    甲午以後,始有學校廣告,出版廣告亦漸多。

    《申報》初創時,取價西人廣告較華人廣告為貴,但以華人殊無登廣告之習慣,故不久取消。

    西人廣告因是充滿于各報,關于醫藥化妝品之類,占地又特大,華人尤而效之,于是不道德不信實之廣告日多。

    近年以外交關系,拒登英日廣告,英日廣告之數量,在外人廣告中為最多,各報收入大受影響。

    然因報紙日見流行,漸得社會之信仰,華人廣告已漸增多。

    凡有公告性質者,幾無不以報紙為媒介。

    不過報紙之營業色彩亦漸重,至将廣告登于新聞之中,頗礙讀者視線。

    有時且為廣告而濫登不道德不信實之新聞與評語,此則亟宜矯正者也。

     (三) 自報紙外觀上言之:最初報紙之形式,無論每月出版,或二日以上,幾一緻為書本式,即以大張發行者,亦分頁可以裁訂。

    至光緒末葉,日報尚多如此。

    蓋當時報紙之内容,新聞少而文藝多,直與書籍無異。

    故報紙常再版出售,而不聞有明日黃花之譏。

    至《時報》,始廢棄書本式,而形式上發生一大變遷。

    民國成立以後,報紙漸多,形式已歸一律,其内容亦新聞日增而文藝日減。

    舍雜志外,遂不複為保存之便利計矣。

     日報創自西人,故形式初亦與西報無異,分每頁為四五直欄,其排列由上而下。

    至《申報》始廢直欄,其排列由右而左。

    至《中外日報》,始分橫欄。

    至《時報》,始分一紙為四大頁,即今日通行之形式也。

    當《時報》初創時,其形式頗為社會所反對,以為面積太大,不便閱覽,亦可見習慣之足以囿人也。

     日報之編制,其初首為論說,亦有無論說者;次為新聞,其題目均為四字成語,逐日更換用之;末為詩文,均雜登一處。

    至《中外日報》,始分論說、電報、國内外本外埠新聞及文藝諸欄,各報仿而行之,編制始見改良。

    然同一新聞,常分載于前後數欄,又如滬上各報,年來電報字數激增,但亦以地方為綱,均不免缺乏統一之憾。

    三年前,《時報》始于電報試加題目,奉直戰事起,又将電報與新聞合登,以事實為綱,不為欄所限制。

    當時報界有非笑之者,今亦漸成各報之通式矣。

     以印刷言:雖屬機械作用,然報紙之進步,亦可于其中見之。

    嘉道間,報紙多木闆印刷;鹹同間,始多鉛印,但印機甚陋,每小時隻印一二百小紙;光宣間,石印機與鉛印機輸入日多,報紙每日可出數千大張,然所用猶普通之印書機也。

    近來報紙銷數大增,為縮短時間計,乃不得不用印報輪轉機,每小時可印四大張者萬份。

    同時為美術上之配置,且有用套色印報輸轉機者。

    今因時局俶擾,各報常于最後之數分鐘内,競争消息之先後,則機械方面之改良,尚方興而未艾也。

     發行亦有可言者:嘉道間,報紙多系送閱;鹹同間,報紙多系挨戶乞閱;光宣間,報紙始漸流行,然猶茶餘酒後之消遣品也。

    共和告成以來,報販漸成專業,派報所林立。

    近則上海各馬路之煙紙店,均有報紙出售,于是報紙有漸與日用品同其需要之趨勢矣。

     (四) 自報紙統計上言之:我國報紙之發展,其信而有征者,據《時事新報》論載,由嘉慶二十年至鹹豐十一年之四十六年中,計有報紙八種,均教會發行[1],至光緒十二年,增至七十八種。

    以地域言之,計新加坡一帶六種,香港六種,廣州二種,台灣、廈門、汕頭共五種,福州三種,甯波二種,上海三十二種,漢口五種,九江一種,天津一種,北京一種。

    以時期言之,計月刊三十六種,周刊八種,日刊一種,餘或隔一日、二日、十日不等。

    是二十四年中,較前加至九倍強。

    又據《第二屆世界報界大會紀事錄》載,民國十年全國共有報紙一千一百三十四種,内日刊五百五十種,二日刊六種,三日刊九種,五日刊九種,周刊一百五十四種,旬刊四十六種,兩周刊五種,半月刊四十五種,月刊三百〇三種,季刊四種,半年刊一種,年刊一種。

    是四十年中,較前又加至十五倍弱。

    今據《中外報章類纂社》所調查,最近二年中華文報紙之每日發行者共有六百二十八種。

    以地域言之,北京第一,計一百二十五種;漢口第二,計三十六種;廣州第三,計二十九種;天津第四,計二十八種;濟南第五,計二十五種;上海第六,計二十三種。

    又外國文報紙之每日發行者,計英文二十六種,日本文十六種,俄文六種,法文三種,朝鮮文一種。

    就日刊一種言之,三四年中又有若幹進步。

    若合以華僑報紙、學校報紙、公私政治學術社會團體之報紙及一切屬于遊藝性質之報紙,不論每日發行或二日以上,其數當在二千種左右。

    就本國言之,誠不無多少樂觀。

    然日本人口僅七千六百萬,有報紙四千五百種,我國人口四萬三千六百萬,隻有報紙二千種,不啻一與十三之比,況銷數又不逮遠甚,歐美更無論矣。

    故從我國地大物博人衆種種方面言之,現有之報紙,不能謂為供求相應也。

     (五) 自報紙改進上言之:言論自由,為報界切膚之問題,此問題不解決,則報紙絕無發展之機會。

    慨自洪憲以還,軍人柄政,禍亂相尋,有若弈棋。

    報紙之言論與紀載,苟忠實而無隐諱,則甲将視為袒乙,乙又将視為袒甲。

    故封報館、扣報紙、檢閱函電,十餘年來,數見不鮮。

    然而返視報界,則渙散特甚,無一機關可代表一地方之報紙,遑論全國?甚有幸災樂禍,以他報之封閉或扣留為快者。

    彼且不自尊,欲人尊之也,得乎?夫《出版法》之廢止,要求亘十年之久,《出版法》廢止矣,而邵飄萍林白水之流,可以身死頃刻,則更無法律可言,豈不足以促我報界之覺悟耶?英國有以《紅旗》名報者,德國有以《炸彈》名報者,國會中有共産黨,而其政府不之禁;今欲假“赤化”以摧殘言論自由,乃無意識之下焉者也! 吾意服務報界文字方面之人,既以先覺自命,為争絕對的言論自由,應先有一種強固的職業結合。

    縱報館之主持者以營業關系,不得不屈服于非法幹涉之下;而自主筆以至訪員,為尊重一己職業計,則不必低首下心,同一步驟。

    果全體認為有采某種行動之必要者,則全體一緻進行,甯為玉碎,無為瓦全,有背棄者共斥之,使其不齒于同類。

    總之,在位者不論何人,絕不喜言論自由,其摧殘也亦易。

    一方面固在報界一緻團結,以與惡勢力抗,而一方面人民又當為報紙之後盾,随時防止惡勢力之潛滋,不稍松懈。

    蓋思想不能發表,徒成空幻,思想者必甚感苦痛,而郁積既久,無所發洩,終必至于橫決,國家命運之榮枯系之。

    擁護言論自由,實亦國民之天職也。

     報紙為公衆而刊行,一評論,一記事,又無往而非關于公衆者。

    故為公衆而有所陳述,報紙實負有介紹之義務也。

    此種陳述,依其性質,可分而為二:一為積極的,希望公衆事業之進步者;一為消極的,更正新聞紀載之謬誤者。

    我國報紙之态度,普通對于前者似認為主筆之專責,對于後者隻視為當事人之特權。

    其偶設有“自由投稿”欄者,亦名難副實。

    一則因報紙不肯盡量宣布以開罪于人,一則因投函者嘗取謾罵态度,有越讨論範圍。

    于是“議論公開”之說,在我國遂未由實現!其在歐美,無論何人,凡關于公衆之問題,均可投函報紙,苟三次不予發表,得訴諸法律;不過報紙為節省地位,得酌量删削耳。

    吾意議論公開,而後公共之意思乃見。

    今我國報紙之所重視者,隻一般所謂“名人”“要人”之文電,然大半皆私見而非公論,大半皆政治問題而非社會問題。

    深願主筆政者,今後能移易其眼光,開豁其胸襟,予平民以發抒意見之機會,勿執己見,勿護過失,而第以尋求真理為歸也。

     報紙之元素,新聞而已。

    今報紙所載之新聞,大半得諸通信社,而此種通信社,并非為供給新聞而設,純系一種宣傳作用,于是人民不能于報紙上覓得正确之事實,所對于國家或國際政策之思想,遂易誤入歧途而無由集中,此至可痛惜之事也。

    英國名記者北岩曩在申報館演說,謂“世界幸福之所賴,莫如有完全獨立之報館”。

    我國報館苟不以倚賴為可羞與至危,則當憬然覺悟,合全國各大報館,組織搜集新聞之機關,以正确之中國事實,傳播全國與世界,此匪特有助于國家之統一,良好政府之建設,及其他少年中國願望之實踐,即各國亦可因此明了我國之現狀,而消除其隔閡至遠且大。

    即退一步由報界之自身利益言之,如迩來國聞通信社所發之漢口電,與各報之所自發者幾全相同,諸如此類,則何不聯合為之,将此方面所節省者,利用于其他方面,衆擎易舉,凡今日報界在經濟上所視為不易為不肯為之事,将一一可以實行。

    如此則不必飲外人之鸩毒以為美。

    自立者,豈不應若斯耶? 我國字數,據《中華新字典》所載,多至四萬有餘,常用者不過四千。

    民國七年,教育部曾頒布注音字母。

    民國十二年,中華教育改進社曾函請各報改用語體文[2],而各報狃于積習,且因時間及經濟上之關系,迄未有具體表示。

    夫報紙為普及教育之利器,乃世人所公認;我國教育之不普及,又無待諱言。

    吾意報紙當此過渡時期,紀事之文,宜力求淺顯,勿引古典,勿用冷僻之字,字數如能仿照日本報紙辦法,減少至二千八百枚則尤佳。

    必使具小學畢業以上程度者,即有讀報之機會。

    至文藝作品,當然不必拘定。

    如此,則于文化之傳播上,必大有裨益也。

     海通以後,報紙日有外事之紀載。

    如England之為英,Paris之為巴黎,Christ之為基督,Motor之為馬達,因習用已久,為讀者所谉知。

    然偶遇稍冷僻之地名、人名或事物之名,則譯文此報與彼報異,今日與昨日異,甚至同日之紀載,前後又異。

    間有販自日本者,如俄國之Bolsheviki黨,其原義為“多數”,非如今之所謂“過激黨”,日本因此種主義,不便于彼,故稱之為過激以駭人聽,而吾國報紙沿用之,去真意殊遠。

    故吾國報界應聯合學術團體,延邃于中西文字之士,根求西文之字源,不問其為何國文字,總以一中國化之譯名為标準。

    音義并譯者為上,譯義者次之,譯音又次之。

    在此種标準譯名未訂定以前,各報如遇非通行之譯名,須附列原名,俾讀者易于考查。

    此事雖小,而關于一國之文化實大。

    在外人文化侵略之際,更有糾正上述錯誤之必要也。

     在最近數年中,報界有二種新事實,有不可不注意者,即記者與工人之漸知團結是。

    蓋報紙既成為社會之必需品,同時報紙又趨于商業化,于是有此二種反動發生。

    如記者之所謂星期停止工作案,如工人之所謂廢除工頭制案,雖皆未見實行,然與報館當局,若已立于相對之地位者。

    又如上海報販所組織之捷音公所,廣州報販所組織之派報總工會,隐操推銷報紙之權,因利益多寡之關系,常與報館起龃龉。

    且年來工潮澎湃,報館工人時被牽入漩渦,報紙停刊,數見不鮮。

    此雖為一般政治與社會問題,然既與報館直接發生影響,應如何研究預為消弭之乎? 民主政治,根據于輿論;而輿論之所自出,則根據于一般國民之公共意志。

    報紙者,表現一般國民之公共意志,而成立輿論者也。

    故記者之天職,與其謂為制造輿論,不如謂為代表輿論;更進一步言之,與其令其起而言,不如令其坐而聽,耳有所聽,手有所記,舉凡國民歡笑呻吟哭泣之聲,莫不活躍紙上,如留音機器然。

    則公共意志自然發現,而輿論乃有價值而非僞造。

    否則報紙自報紙,國民自國民,政府自政府,固絲毫無關系也。

    我國報界之知此義者蓋寡,故報紙之進步甚緩,而最大原因,即為缺乏專門人才。

    蓋昔之服務報界者,大半非科舉化之人物,即法政學生化之人物,抱“學以為仕”之傳統心理,視報紙為過渡寶筏。

    彼心目中隻知有政治,故不知社會之重要;隻知有官,故不知國民之重要;因官僚幕下集中式的政治,故隻知有中央,而不知地方之重要;又因功利心熱,投機心切,至甘心為政治機關,為黨派利用,則亦必至之結果也。

    夫報紙為公共之需要而刊行,則紀載謂根據國民心理,而後發達可期,今不問中央新聞、地方新聞與本埠新聞,均不離乎政治,而所論及者,又為政治中最卑鄙而無思想學術關系之一片段,其不受社會歡迎必矣。

    因是報紙之生活愈難,遂愈不得不卵翼軍人政客之下。

    寖假而記者随意下筆,便謂為代表輿論;軍人政客利用幾家機關報,事先鼓吹,随意作為,便謂為實行民主政治。

    此真滑稽之尤,又何怪報業之黯然無光,記者之生涯愈為寥落乎!往者已矣,來日方長,深願吾同業知環境之不良,有徹底之覺悟,重視本業,勿務其他,迎合世界之新潮,發皇吾侪之美質,天職所在,其共勖之! (六) 今日所待讨論之問題,吾姑舉其大者著者如此。

    總之,我國報紙,自明以前,多系手寫,隻供少數藩閥缙紳之閱覽。

    後雖改為手印,然為數甚少,極難普遍。

    光緒中,因印刷術之進步,遇事镌版傳布,由是軍國之政可家喻而戶曉,不獨富貴者能知之,即貧賤者亦能知之。

    由此一方面言,是日趨于平民化。

    往者社會之視報館,蓋賣朝報之流亞,服務其間者,文人之末路也。

    今報紙漸成社會之日用品,人民之耳目喉舌寄之;于是采訪有學,編輯有法,學校列為專科,書肆印為專籍,以讨論報紙之最高目的,期合乎人群之需要。

    由此一方面言,是日趨于藝術化。

    歐戰之影響,造成許多惡果,然亦有良果,則報紙之進步其例也。

    歐戰以後,世界最近之發展,一一呈現于吾人之眼前,而使世界為之縮小,舉凡吾國之政治、經濟、宗教、文學、藝術,莫不漸棄地方的國内的色彩,而漸帶世界的色彩;而最可以證明其征兆者,則報紙與雜志是也。

    由此一方面言之,是日趨于世界化。

    準斯三者,以觀既往,測将來,則于報學,思過半矣。

     注釋 [1]教會報紙,在昔為獨多,今據民國十三年《基督教年鑒》所載:報紙之屬于教會者,計有日報六種,周報十六種,旬報一種,半月報三種,月報四十七種,一個半月報二種,兩月報四種,季報十三種;此外有青年會報十六種;女青年會報三種,學校青年會報六十二種,英文報十一種,亦可見教會勢力之與年俱進也。

     [2]中華教育改進社緻各報函雲:“本社本年在北京舉行第二屆年會時,由本社社員提議,請函各報館,改用語體文,經國語教育組通過後,複經學術會議通過。

    該案提議理由,約有二端:(一)謂報紙與傳播文化,至有關系,現行報紙,多用文言,非國文程度較高者,不易了解,改用語體文,則能閱報紙者多,文化易于傳播。

    (二)謂新學制,小學改國文為國語。

    報紙文字,如亦改為語體文,則小學生畢業後,大部分不能升學者,亦可得閱覽報紙機會。

    總上二項理由,報紙如悉改用語體,一面于社會文明,固足促其發展,一面于報紙銷路,亦可逐漸推廣,實于社會報館,雙方俱利。

    本社查是項提案,既經分組會議學術會議通過,自應将該案提議理由,備函奉達貴館,敬請諸位主筆,一體量為采納。

    倘荷悉允,全國文化幸甚,本社幸甚。

    ” 附錄 英京讀書記[1] 英國博物院(BritishMuseum),其一部分為圖書館,而東方室又别為圖書館之一部分,儲中國、日本、印度舊籍綦富,凡欲往覽觀者,須有人鄭重紹介。

    室内為讀者而特備者有桌椅,有筆墨,有置書之架,有揭書之骨片,西人優遇學者,可謂無微不至。

     我國向未視報章為一種著述,且日久則卷帙浩繁,非有大廈,庋藏實難。

    故予纂《中國報學史》時,有若幹種隻存其名而未見其書,中心憾之。

    我國現代報紙之産生,系發端于英人,比來倫敦,于英國博物院藏書目錄中,果獲曩日遍訪而未得之定期出版物多種,爰撮大要,以足吾書,兼以饷治報學者快睹焉。

     察世俗每月統紀傳 此報存嘉慶二十年七月至十二月,二十一年二月至十月,二十二年至二十六年均正月至十二月,凡七十四冊(内二十一年八,九月合一冊),每冊五頁,木刻竹紙印,其在報紙曆史上之價值,詳予舊著《華文報紙第一種》,序文不甚通順,信為外人手筆,觀告帖所言,又可知為非賣品。

     (序)無中生有者,乃神也。

    神乃一,自然而然。

    當始神創造天地人萬物,此乃根本之道理。

    神至大,至尊,生養我們世人,故此善人無非敬畏神。

    但世上論神,多說錯了,學者不可不察。

    自神在天上,而顯著其榮,所以用一個天字指着神亦有之。

    既然萬處萬人,皆由神而原被造化,自然學者不可止察一所地方之各物。

    單問一種人之風俗,乃需勤問及萬世萬處萬人,方可比較辨明是非真假矣。

    一種人全是,抑一種人全非,未之有也。

    似乎一所地方,未曾有各物皆頂好的,那處地方皆至臭的。

    論人論理,亦是一般。

    這處有人好歹智愚,那處亦然。

    所以要進學者,不可不察萬有,後辨明其是非矣。

    總無未察而能審明之理,所以學者要勤功察世俗人道,緻可能分是非善惡也。

    看書者之中,有各種人:上中下三品,老少愚達智昏皆有,随人之能曉,随教之以道,故察世俗書,必載道理各等也。

    神理人道國俗天文地理偶遇,都必有些,随道之重遂傳之,最大是神理,其次人道,又次國俗,是三樣多講,其餘随時順講。

    但人最悅彩色雲,書所講道理,要如彩雲一般,方使衆位亦悅讀也。

    富貴者之得閑多,而志若于道,無事則平日可以勤讀書。

    乃富貴之人不多,貧窮與工作者多,而得閑少,志難于道,但讀不得多書,一次不過讀數條。

    因此察世俗之每篇必不可長也,必不可難明白。

    蓋甚奧之書,不能有多用處,因能明甚奧理者少故也。

    容易讀之書者,若傳正道,則世間多有用處。

    淺識者可以明白,愚者可以成得智,惡者可以改就善,善者可以進諸德,皆可也。

    成人的德,并非一日的事,乃日漸至極。

    太陽一出,未照普地,随升随照,成人德就如是也。

    又善書乃成德之好方法也。

     此書乃每月初日傳數篇的。

    人若是讀了後,可以将每篇存留在家裡,而俟一年盡了之日,把所傳的湊成一卷,不緻失書道理,方可流傳下以益後人也。

     (告帖)凡屬呷地各方之唐人,願讀《察世俗》之書者,請每月初一、二、三等日,打發人來到弟之寓所受之。

    若在葫蘆、槟榔、安南、暹羅、咖吧、廖裡龍牙、丁幾宜、單丹、萬丹等處各地之唐人,有願看此書者,請于船到呷地之時,或寄信與弟知道,或請船上的朋友來弟寓所自取,弟即均為奉收也。

     愚弟米憐告白 附錄(舊作《華文報紙第一種》) 我國之言報紙者,不曰有二千年之曆史,即曰僅五十年以來耳,前者失之誇,而後者失之淺,其無當均也。

     邸報雖起源于漢唐,然隻錄成文而已,無評論,無新聞之搜集,其性質絕似Bulletin,與現代報紙不同。

    至若《申報》之産生,乃仿香港報紙而為之。

    而在香港未有報紙之前,又有若幹報紙可述也。

     搜集社會新發生之事件而定期印行者,始于德國之《政府報》(FrankfurterJournal),時一六一五年也。

    後二百年,即一八一五年(嘉慶二十年),而《察世俗每月統紀傳》出,是為我國現代報紙之第一種。

     先是一八〇七年(嘉慶十二年),英國教士馬禮遜(J.R.Morrison)東來澳門,此為基督教新教與我國發生關系之始。

    按雍正元年谕:“各省西人,除應到京效力者外,餘俱安插澳門。

    ”馬氏以與東印度公司書記谉,後且任該公司翻譯,故得在廣州居住,但當時隻許華人與西人通商,而禁止教授西人以中國語言。

    故馬氏欲在廣州傳教,在事實上有不可能。

    一八一二年鴉片戰争起(原文如此——編者),馬氏避住澳門,從事著述。

    但該地為基督舊教勢力範圍,惡馬氏言論相左,舉其書籍印闆,付之一炬,馬氏受一打擊。

    迨中英交涉結束,馬氏複回廣州,仍理舊業。

    但嘉慶十九年又谕:“禁止西人傳教,查出論死,入教者發極邊”,馬氏又受一打擊。

    馬氏見傳教事難進行,乃不得不别圖良策。

    一八一四年,倫敦傳道會,複派教士米憐(WilliamMilne)東來為馬氏助,但澳門官廳禁止居住。

    一八一五年,馬氏決定從文字宣傳方面入手,乃遣其往馬六甲,創設印刷所及華英書院,教中國人以英文,印刷其所譯著各種書報,《察世俗每月統計傳》即出版于斯時。

     《察世俗每月統紀傳》,簡稱《察世俗》,其第一冊出版于一八一五年八月五日。

    當時無華文活字,故仍為木闆印刷,由刻工梁亞發總其事。

    最初每期印五百冊,後漸增至一千冊,每逢粵省縣府鄉試,由梁氏攜往考棚,與宗教書籍一同分送,餘則散布南洋一帶,因我國人僑商南洋者衆也。

     此報自一八一五年至一八二一年凡七卷,五百二十四頁[2],除後數号由馬禮遜、麥都思(W.H.Meadhurst)及梁亞發執筆外,餘均出自米憐一人之手。

    我國之服務報界者,梁氏其第一人也。

     此報所載,大半為宗教事,其第三卷中[3],有一文言及辦報主旨,較有研究之價值,爰由ChineseRepository迻譯如下: 第一卷[4]本報文字印刷,胥不免于簡陋之譏。

    惟積學之士,當能心知其意而曲為之諒。

    記者深願此後假以時日,俾得于中國文字研究益深,而逐漸加以改善。

    至本報宗旨,首在灌輸知識,闡揚宗教,砥砺道德,而國家大事之足以喚醒吾人迷惘,激發吾人志氣者,亦兼收而并蓄焉。

    本報雖以闡發基督教義為惟一急義,然其他各端,亦未敢視為緩圖而掉以輕心。

    知識科學之與宗教,本相輔而行,足以促進人類之道德,又安可忽視之哉。

    中國人民之智力,受政治之束縛,而呻吟憔悴無以自拔者,相沿迄今,二千餘載。

    一旦欲喚起其潛伏之本能,而使之發揚踔厲,夫豈易事?惟有抉擇适當之方法,奮其全力,竭其熱忱,始終不懈,庶幾能挽回于萬一耳。

    作始雖簡,将畢必巨,若幹人創之于前,若夫發揮光大,則後之學者,責無旁貸矣。

    是故不揣谫陋,而率爾為之,非冒昧也,不過樹之風聲,為後人先驅雲爾。

     中文月報,篇幅有限,種種資料,自不能網羅無遺;然非割棄或停止也,将循序而為之耳。

    前此所載論說,多屬宗教道德問題,天文、轶事、傳記、政治各端,采擇甚寡。

    此則限于地位,至較預計為少,非本意也。

     欲使本報随時改良,以引起讀者之興味,非竭教士一人半月之時間以從事于斯不為功,且須征求外來稿件,以補其不足。

    記者甚願緻力于是。

    他日國人(指英人)之習華文者日多,當有佳作以光本報之篇幅。

    而年來最不易得者,即此項資料是也。

    本報發展,尚在萌芽時代,更無酬報可言。

    三年來月印五百冊,借友人通信遊曆船舶之便利,以銷售于南洋群島、暹羅、安南各地華僑荟萃之區,而内地亦時有輸入焉。

    近者改印一千冊,需要大增,銷路漸暢,三四年後,或能增至二千冊以上,未可知也。

     附梁亞發小傳 梁亞發(亦譯梁發),生于乾隆五十四年。

    世居粵東内地,距廣州約二百裡。

    家貧,十一歲就塾讀書,十四歲辍學,外出謀生。

    初在廣州學筆工,繼為梓民。

    嘉慶十五年,因母喪,曾返裡一次。

    嘉慶二十年,随米憐赴馬六甲,刻印華文書報。

    次年受洗入教。

    嘉慶二十四年回國,為宣傳基督教教旨,特刊小書,分贻諸親友。

    時官廳視基督教為異端,捕梁笞二十,并籍沒小書木版火之。

    越二日,由馬禮遜設法保釋,再往馬六甲。

    道光三年,由馬禮遜聘為倫敦傳道助手。

    道光七年,受教士職,中國之第一基督教新教教士也。

    道光十四年,官廳以其在内地分送基督教書報,又捕之,幸馬禮遜之子,時在英領署,出資斡旋,乃得釋放。

    親友鹹勸其避往馬六甲,梁因挈子去南洋,來往馬六甲新加坡間,勤勞無閑。

    道光十九年,再返祖國,每日向鄉人講道,老而不倦,至鹹豐五年謝世,享年六十六歲,葬廣州河南鳳凰崗。

    其著述之可考者,有《救世撮要略解》《熟學聖理略論》《真道問答淺解》《聖書日課》《初學便用》《勸世良言小書》等。

    其最後一種,洪秀全曾加翻印,傳播最廣。

     繼《察世俗每月統紀傳》而發行者,雜志有《特選撮要每月紀傳》《天下新聞》《東西洋考每月統紀傳》《遐迩貫珍》《中外新報》《六合叢談》《香港新聞》《中外雜志》《中外新聞七日錄》《教會新報》《中外聞見錄》等;日報有《中外新報》《華字日報》《上海新報》等,皆在《申報》以前,其詳見拙著《中國報學史》,茲不贅述。

     日本之有報紙,遠在我國之後,上述各報,一部分曾由日本翻印。

    乃近四十餘年來,日本因國勢強盛,其新聞事業,一躍而與歐美并駕齊驅,而先進之我國新聞事業,反故步自封,至憔悴呻吟于馬足之下,奄奄無生氣,吾記至此,能不為我國民我新聞界滋愧乎? 特選撮要每月紀傳 此報存道光三年六月八月二冊,每冊八頁,木刻竹紙印,教士麥都思編,在巴達維亞(Batavia)出版,序文如下: 夫在世上,每年間天下諸事,常有變動。

    又自幼到老,在一人之身上,家内亦然。

    至于生前之事,人都謹之于始,而慮其所終,該求托神天,助他常時習善,又使世事利達也。

    惟至于來生,人中至大至重者,是得享天堂之永福。

    此人所應挂念,望向得者也。

    且世上雖有不能預料算來之事,然依《聖經》所言,有兩件事,定命之于天,而人明知其必有,是即人該受世上之苦難一也,又該受此身之苦難二也。

    此受苦受死兩件事為大得緊,而人免不得者也。

    蓋自皇上以至于庶人,聖賢凡輩及富貴貧窮讀書作工善惡等類,都免不得受世上之艱難。

    或有問這是什麼緣由呢?曰,因世上全地萬方之人,皆獲罪于神天,所以神用此世人之難及一次死,以責其不善,而報其惡也。

    是故生前肉身必受苦難死亡,而若不信耶稣救世者,倚其之功勞,得神赦罪之恩,不止肉身有此兩件難,即來生内所有的寶貝靈魂,必定落地獄受永苦也。

    依此言之,在人中所緊要者,為修德從善,依靠耶稣,至今世雖然遇艱難,亦可有益于身,而死後之永苦,可以免遭者也。

    蓋在世上富貴之人,多有萬事如意,若能志于道,好讀者,善使人增其見識,辨真假之理,知是非之行,則不止起義事,不止自己為善良之人,又在世其為有用遠甚。

    故欲成此大功者,有機會不少。

    至于本府本縣本鄉,有危急貧窮等,該濟其苦。

    亦有執迷不悟等,該救其愚。

    又有背逆惡徒,當化其心。

    且在本家有兒女仆婢,未知神天慈悲之恩。

    可憐世上罪人,降下一位救世者來世間,贖其罪,此少年使用等人,亦該教之。

    又也,外邦新客,因無親人照管,惡輩交往,學下流之事,至死之日,無可望天堂之福,豈不惜哉。

    凡有仁心者,豈可不勉力救拔此輩愚惡等人也。

    故善人該用其現今之機會,行多善工,而訓世上惡人,救天下愚輩,濟周圍之急等。

    如此,在馬六甲有同類仁愛之人,已經印了各号勸世文,而分送于中國幾省人民中,及外邦安南、暹羅、日本等國,又三抹息力槟榔嶼各處地方唐人之間,約有十餘萬本。

    但雖然這各樣書甚多,用心看者為甚少也。

    故不得加其智而進其德也。

    夫從前到現今,已有七年,在馬六甲曾印一千本出來,大有益于世,因多論各樣道理,惜哉作文者一位老先生,仁愛之人,已過世了,故不複得印其書也,此書名叫《察世俗每月統紀傳》。

    但雖然不複印此《察世俗》書,在彼處地方,還有幾樣勸世文書再印出來的,又可複送于人看。

    且弟勸君等細看此等書,察其道理,免了老兄許多心血作文而留傳無用也。

    夫如是,弟要成老兄之德業,繼修其功,而作文印書,亦欲利及後世也。

    又欲使人有所感發其善心,而遏去其欲也。

    弟如此繼續此《察世俗》書,則易其書之名,且叫做《特選撮要每月紀傳》。

    此書名雖改,而理仍舊矣。

    夫《特選撮要》之書,在乎紀載道理各件也。

    如神理一端,像創造天地主宰萬人養活萬有者之理,及衆之犯罪,而神天設一位救世者之理;又人在今世該奉事神天,而在死後得永生之滿福,都包在内耳。

    而既然此一端理,是人中最緊要之事,所以多講之。

     其次即人道,像在人本分應行,或向神天,或向人物,又人當受善惡之報,此人今生所作,來生必受其關系;又今生所報之種,來生必收其同類也。

    其次天文,即為日月星辰運行之度也。

    又其次地理,而依地理書所雲,就是講普天下各國的分數方向、寬大、交界、土産、人情風俗之理也。

    除了此各端理,還有幾端,今不能盡講之,隻是随時而講。

    且如是得滿此教化人之意思,則各人可以知神人之大道,知自己為罪人,知耶稣之大仁愛,靈魂之重要處,實為益于世界不少也。

     夫各父母以正道教其子,示伊敬天,敬天即可愛人,愛人即可成善功,教化衆人,以得享天堂之福,豈不美哉。

    在人中莫大于此,其或正教廣布全地萬方,至無一人不遵神天之令,上則榮歸于神,下則利益于人,乃正是完全了,此《特選撮要》之旨意也。

     東西洋考每月統紀傳 此報存道光癸巳六月九日,甲午正月到六月,乙未正月,丁酉正月至九月,戊戌正月至三月,又一冊無年月可考,共二十一冊,每冊十二頁或十三頁,楷書木刻連史紙印線裝,封面每綴以格言,大率錄自四書,旁注“愛漢者纂”,則教士K.F.A.Gutslaff自謂也。

     此報出版于新加坡,所載可别為論說(或書劄)、曆史、地理、天文、商情、新聞,中錄請禁鴉片折多篇,可見當時教會中人,亦不直鴉片貿易。

    又所附南洋地圖,其顔色乃手繪而非套印,則一冊之成,固大費手續,序文金沙雜糅,信為外人手筆,具錄如下: 子曰:多聞阙疑,慎言其餘,則寡尤;多見阙殆,慎行其餘,則寡悔;言寡尤,行寡悔,祿在其中矣。

    亦曰: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故必遍觀而詳核也。

    且因以孝弟風俗表率,以孝弟為先,以文藝為後,則确然于禮義之可守,惕然于廉恥之當存。

    子曰: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泛愛衆,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

    又曰:志于道,據于德,依于仁,遊于藝。

     夫自上帝降生民,則莫不與以仁義禮智之性,奈何風俗頹敗,異端惑世誣民,充塞仁義者,又紛然雜出乎。

    故設庠序學校,凡以有興賢育才化民成俗計也。

    故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國之災也,田野不阙,貨财不聚,非國之害也。

    上無禮,下無學,賊民興,喪無日矣。

    由此觀之,鼎興正道,黜斥異端,闡發藝文,是君子之專務矣。

     夫子曰:當仁不讓于師,亦德無常師,主善為師,善無常主,協者克一。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師焉。

    居處恭,孰事敬,與人忠,雖之夷狄,不可棄也。

    亦曰:惟上知與下愚不移。

    好仁不好學,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學,其蔽也蕩;好信不好學,其蔽也賊;好直不好學,其蔽也絞;好勇不好學,其蔽也亂;好剛不好學,其蔽也狂。

    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是以君子将其知識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則衆物之表裡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

    故湯之《盤銘》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緻明明德,窮至事物之理焉。

     蓋學問渺茫,普天下以各樣百藝文獻,雖話殊異其體而一矣。

    人之才不同,國之知分别,合諸人之知識,緻知在格物,此之謂也。

    詩雲:吾聞出于幽谷遷于喬木者,未聞下喬木而入于幽谷者,即是君子擇術,猶鳥擇巢,止進術,終不退,尋之執之,終生用之。

     夫誠恐因遠人以漢話闡發文藝,人多懷疑,以為奇巧。

    卻可恨該人不思宗族,國民之猶水之有分派,木之有分枝,雖退進異勢,疏密異形,要之水源則一。

    故人之待其宗族,則國民須以友恤也,必如身之有四肢百體,務使血脈相通,而痛癢相關。

    萬姓雖性剛柔緩急、音聲不同,卻萬民出祖宗一人之身。

    因此原故,子曰:四海之内,皆兄弟也。

    是聖人之言,不可棄之言也。

    結其外中之綢缪,倘子視外國與中國人當兄弟也。

    請善讀者仰體焉,不輕忽遠人之文矣。

     夫舟車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載,日月所照,霜露所墜,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以昭雍睦也。

    且孝友睦姻任恤,隆據煕皞遺風,萬國鹹甯,則合四海為一家,聯萬姓為一體,中外無異視,弟情願推雍睦之意結異疏,故纂此文,讀者不可忽之,則樂不勝。

    是為序。

     道光十三年六月 序文後另有一頁,所述若今之例言,亦附錄如下: 世間之史,萬國之紀,茫也。

    讀者如涉大洋渺,故簡删之,與讀者觀綱目,較量東西史記之和合,讀史者類,由此可觀之。

    上帝之統轄,包普天下,猶太陽發光宇宙一然。

    萬人萬物厥手下,皇天監于萬方,眷求一德。

    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天則聽于無聲,視為無形,目高可以見遠,耳下可以聽卑,爾惟德罔小,萬邦惟慶,爾惟德罔大,堕厥宗。

     善讀者,看各國有其聰明睿知人,孰為好學察之,及視萬國當一家也,盡究頭緒,則可看得明白矣。

     舊金山唐人新聞紙 此為華僑日報最早之一種,譯名SanFranciscoChinaNews,自同治十三年六月初二日出版日起,連續存四十六日,大小當今報紙二分之一,手寫石印,分各貨行情、來往船期、上海新聞、花旗新聞、大埠新聞、羊城雜報新聞諸欄。

    觀于由Bocrdns(?)andCordonProprietors主人未士奇頓具名發行,想非由華人組織,其啟事之譯文如下: 本公司造唐字新聞者,是欲華人多聞廣見,使處一室之中,如睹萬裡之外。

    倘蒙諸君取買,于予亦少獲紙價人工,同裨實益。

    但所倩捉筆,翻譯唐文,依樣葫蘆,叙其事實,據此因由以說,誠有忌諱莫知,漫道古桧直根,指為是謗。

    要知閑雲出岫,意本無心,或有文理不當,字義失檢,想十年作賦,尚有微瑕,一日成文,焉能盡善。

    所望高明雅士,指教其中。

    今将近事新聞,胪列于下,呤厘哥頓睹披蔔加打士公司頓首謹啟。

     各國消息 此報存道光十八年九月、十月二冊,連史紙石印,廣州出版,每冊八頁。

    載各國及廣州消息,暨廣州洋商與各國交易市況。

     注釋 [1]這篇文字是從《新聞學撮要》(民國十八年二月再版本)的附錄中轉載的,文中的字誤及年代有錯誤處,均已改正。

     [2]《中國報學史》上為“凡七卷,五百七十四頁”。

     [3]《中國報學史》上為“第二期”。

     [4]《中國報學史》上為“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