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官報獨占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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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之尊報紙者,常以之比附《春秋》,蓋根據王安石《斷爛朝報》之一語也。
[1]按《說文》有字,讀與記同[2],與後世記者之職為近。
從丌,其義為薦陳,猶今言報也;從辵,其義為行走,猶今言訪也。
孟子雲:“《詩》亡而後《春秋》作”,之所采為《詩》,之所記亦即為《春秋》。
《左傳》引《夏書》曰,“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師相規,工執藝事以谏,正月孟春,于是乎有之”。
劉歆《與揚雄書》曰,“三代周秦軒車使者,逌人使者,以歲八月巡路,代語童謠歌戲”。
知之為職,于春秋二季,出而采風問俗,故歸而記之,即謂之《春秋》。
魯史曰《春秋》,然《春秋》不必為魯史。
《墨子》書言:“杜伯之鬼,射殺周宣王,周人從者莫不見,遠者莫不聞,著在周之《春秋》;莊子儀之鬼,荷朱杖擊燕簡公,燕人從者莫不見,遠者莫不聞,著在燕之《春秋》;祩子稿觀辜,殪之壇上,宋人從者莫不見,遠者莫不聞,著在宋之《春秋》;羊觸中裡徼,殪之盟所,齊人從者莫不見,遠者莫不聞,著在齊之《春秋》。
”凡此所謂《春秋》,均與後世報紙之性質為近。
此王氏之說之所由來也。
雖然,自狹義言之,《春秋》紀已往之事,僅為一種良史,似不能即謂之報。
故本書之言官報,仍自邸報始。
至《春秋》以嚴謹之筆,定大公之予奪,故“《春秋》作而亂臣賊子懼”,乃後世報紙紀事之極則。
吾人時遭喪亂,痛輿論之萎靡無方而愈為向往不置耳。
邸報始于漢唐,亦稱雜報、朝報、條報;其源蓋出于起居注、月表、月曆、時政記之類。
[3]曆代因之。
清初改名《京報》,亦稱《塘報》《驿報》;此外又有《宮門抄》《轅門抄》《谕折彙存》之類。
所紀無非皇室動靜、官吏升降與尋常谕折而已。
清末預備立憲,由政府刊行《政治官報》,後改名《内閣官報》,各省亦各有官報。
民國成立,又改名《政府公報》,各省亦改名《公報》。
至是,官報遂成為國家之制度矣。
歐美報紙之濫觞,亦為官報。
西曆紀元前六年,羅馬凱薩大帝所刊之《每日紀聞》乃共和政府之公報,以戰事為主要材料,選舉之勝負次之,宗教之儀式等又次之。
由政府頒發于各地軍隊,或揭諸政廳之壁,與我國邸報之性質極相似也。
注釋 [1]《海陵集跋先君講〈春秋〉序後》雲:“初王荊公欲釋《春秋》以行天下,而莘老之書已出,一見而有惎心,自知不複能出其右,遂诋聖經而廢之,曰此斷爛朝報也。
” [2]《說文》五篇上第二十二頁。
[3]起居注,官名,即周左右史之職;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
漢時起居注,本宮中女史任之。
魏晉有職無官,後魏始置起居令史。
唐宋置起居郎及起居舍人,分掌其職,明初設起居注,後裁革,屬翰林院。
清曰起居注官,以翰林兼之。
月表,列表記每月之大事也。
《史記》有《秦楚之際月表》。
月曆,記一月中所行政事之書也。
《後漢書》:“每月朔旦,太史上其月曆,有司侍郎尚書見讀其令,奉行其政。
” 時政記:唐時朝廷有政事及奏對,由宰相撰錄者,謂之時政記。
唐初每日朝退,太宗與宰相每日參議政事,即令起居郎一人執簡記錄,故貞觀注記政事極詳。
高宗命宰相一人專司撰錄,每日分送史館。
穆宗時,則歲終付史館。
文宗時分委中書門下丞二人随時撰錄,每季送館,則不必宰相自撰矣。
因每日記載,亦謂之日曆。
第一節 邸報名稱之由來 邸,《說文》“屬國舍也”。
《漢書》注:“郡國朝宿之舍,在京師者率名邸。
邸,至也;言所歸至也。
”《史記·封禅書》:“方士多言古帝王有都甘泉者,其後天子又朝諸侯甘泉,甘泉作諸侯邸。
”則邸之制度,由來舊矣。
邸中傳抄一切诏令章奏以報于諸侯,謂之“邸報”。
猶今日傳達消息之各省駐京代表辦事處也。
第二節 漢有邸報乎 《西漢會要》:“大鴻胪屬官有郡邸長丞。
”注:“主諸郡之邸在京師者也。
按郡國皆有邸。
所以通奏報,待朝宿也。
”[1]通奏報雲者,傳達君臣間消息之謂,即邸報之所由起也。
秦築馳道,漢收其利而定驿制[2]。
書寫之具,竹帛之外,又有紙之發明,其用亦日備。
當時西域既通,夷越朝鮮既平,疆宇大拓,商業大興。
君主固極留心邊事,而諸侯之心懷叵測者,又極注意皇室動靜,則傳遞消息之方法,因政治上之需要與交通書寫之便利,自宜較前代為進步也。
昭帝時,燕王旦遣人告霍光謀反。
光懼,不敢見帝。
帝召之,光免冠謝罪。
帝曰:“将軍冠!此事朕知其誣也。
不然,更調羽林,事方八日,燕王何由知之,已使告變矣?”夫更調羽林事,與燕無涉,帝既不诏谕燕知,群臣亦斷不敢以朝事私告外藩,親王亦斷無僅據民間傳聞即告大臣謀反之理。
帝所謂燕王何由知之者,意或彼時已有邸報傳知朝政之事,特史書未明言之耳。
注釋 [1]《西漢會要》第六十六卷第十二頁。
[2]漢制每三十裡置驿,有驿馬,亦稱驿騎。
驿各有傳,傳置車稱曰傳車。
旋又改置馬,稱曰傳馬。
傳車有一乘傳、四乘傳、六乘傳、七乘傳之稱,以其數之多寡别之。
又有置傳、馳傳、乘傳諸稱,則以傳馬之良否别之。
置傳謂四馬之高足者,馳傳謂四馬之中足者,乘傳謂四馬之下足者。
驿傳而外,有步傳,或稱郵,亦稱驲。
驿馬、傳馬、步傳等,皆以供公家之用,非公事不用。
又承秦制,十裡置亭,有亭長。
武帝元光六年,始于南夷置郵亭,此外所置諸亭皆秦置。
迨武帝通西域,自敦煌臨澤之間皆置亭。
後漢時,亦常有亭傳郵驿之制,或通未開之地,置亭傳,皆鑿山而設郵驿,以利交通焉。
第三節 邸報見于集部之始 “邸報”二字之見于集部者,自唐始。
《全唐詩話》:“韓翃久家居。
一日,夜将半,客叩門急,賀曰:‘員外除駕部郎中知制诰。
’翃愕然曰:‘誤矣!’客曰:‘邸報,制诰阙人,中書兩進君名;不從,又請之。
’”[1]按此為唐德宗初年事,民國前一千一百三十年也。
唐之藩鎮皆置邸京師,以大将主之,謂之“上都邸務留後使”,後改為“上都知進奏院官”,以傳達文報。
據《西京城坊考》載,崇仁坊有東都、河南、商汝、汴、淄、青、淮南、兖州、太原、幽州、冀州、豐州、滄州、天德、荊南、宣歙、江西、福建、廣桂、安南、邕州、黔南進奏院。
此均邸報之所自出也。
按隋唐皆都于西北,而财賦則仰給于東南,故開運河以通南北,開廣運渠以通長安,修榆林禦道以通塞外,修大庾嶺道路以通粵東。
唐又更定驿制。
[2]遲速有定程,運價有定數。
于是京師與各道,交通便利,消息靈通,無隔閡之病。
吾國文化之統一,實利賴之。
而報紙在政治上之地位,亦由是确立矣。
注釋 [1]《全唐詩話》第三卷第十五頁。
[2]唐制,每三十裡置驿,若其地險阻,置驿尤多。
天下陸驿凡一千二百九十七,水驿凡二百有六十,兼水陸者凡八十六。
驿有驿長,有驿馬。
都亭置驿馬凡七十五匹;諸道一等驿置六十匹,二等驿置四十五匹,三等驿置三十匹,四等驿置十八匹,五等驿置十二匹,六等驿置八匹,皆供公用。
凡乘驿者,必先領券,在京由門下省給發,在外由諸軍州給發。
其行程約以日行十驿為率。
至頒行赦急等須緊速者,日行五百裡。
水驿沖繁者,每驿置舟四,每舟給丁三人,其下置三舟二舟不等。
凡重舟溯河而行者,限日行三十裡,溯江者四十裡,餘水四十五裡。
空舟溯河者,限日行四十裡,溯江者五十裡,餘水六十裡。
其順流而下者,無輕重之别,溯河者限日行百五十裡,溯江者百裡,餘七十裡。
運價平地驢馱每百斤行百裡一百文,山阪處,百二十文;車載千斤九百文;江河,上水十六文,下六文;餘水,上十五文,下七文。
第四節 唐代邸報之一斑 《經緯集·雜著類》,有讀《開元雜報》文:“樵曩于襄漢間,得數十幅書,系日條事,不立首末。
其略曰:某日皇帝親耕藉田,行九推禮。
某日百僚行大射禮于安福樓南。
某日諸蕃君長請扈從封禅,某日皇帝自東封還,賞賜有差。
某日宣政門宰相與百僚廷争十刻罷。
如此,凡數十百條。
樵當時未知何等書,徒以為朝廷近所行事。
有自長安來者,出其書示之。
則曰:吾居長安中,新天子嗣國及窮虜自潰,則見行南郊禮,安有藉田事乎?況九推非天子禮耶?又嘗入太學,見叢甓負土而起若堂皇者,就視若石刻,乃射堂舊址,則射禮廢已久矣,國家安能行大射禮耶?自關以東,水不敗田,則旱敗苗,百姓入常賦不足,至有賣子為豪家役者。
吾嘗背華走洛,遇西戍還兵千人,懸給一食,力屈不支。
國家安能東封?從官禁兵安能仰給耶?北虜驚齧邊甿,勢不可控,宰相馳出責戰,尚未報功。
況西關複驚于西戎,安有扈從事耶?武皇帝以禦史竊議宰相事,望嶺南走者四人,至今卿士舌相戒。
況宰相陳奏于仗乎?安有廷奏诤事耶?語未及終,有知書者自外來,曰:此皆開元政事,蓋當時條布于外者。
樵後得《開元錄》驗之,條條可複雲。
然尚以為前朝所行不當盡為墜典。
及來長安,日見條報朝廷事者,徒曰今日除某官,明日授某官,今日幸于某,明日畋于某,誠不類數十幅書。
樵恨生不為太平男子,及睹開元中事,如奮臂出其間,因取其書帛而漫志其末。
”[1]唐代文人,孫可之為巨擘,昌黎門下,首推斯人。
是篇慨談時事,挾聲淚以俱下,有類今日報端之社論。
吾國之從報紙以觀政局者,當以孫氏為最早矣。
據《中國雕版源流考》載:“近有江陵楊氏藏《開元雜報》七葉,雲是唐人雕本。
葉十三行,每行十五字,字大如錢。
有邊線界欄,而無中縫,猶唐人寫本款式,作蝴蝶裝。
是影漫漶,不甚可辨。
”[2]唐代邸報之内容與外觀,讀此可見一斑。
按雕版肇自隋時,唐刻留世絕少。
隻我國之《開元雜報》與日本之《陀羅尼經》二本耳。
此不僅為版本家所重視,在報界尤為奇珍。
餘雖勤加訪求,但尚未能一見之也。
注釋 [1]《經緯集》第三卷第九頁。
[2]《中國雕版源流考》第二頁。
第五節 宋代邸報之一斑 宋本《王荊公文詩》,有《讀鎮南邸報》篇,李壁注雲:“仁宗慶曆三年三月,呂夷簡罷相,上遂欲更天下弊事,增谏官員,以王素、歐陽修、餘靖為之;又除蔡襄知谏院,風采傾天下。
四月甲辰,韓琦、範仲淹,并自陝西召為樞密副使。
乙巳,罷夏竦,令赴忠武本鎮,以杜衍代之。
富範韓杜同居政府。
公詩謂癸未歲四月作,即此時也。
”[1] 《汪文定集·與朱元晦書》:“見報有旨引見而未報登對之日。
竊計誠心正論,從容獻納,所以開寤上意者多矣。
”又《與李運使書》:“墾田之議,頃于邸報中見之,頗訝其首尾不貫串;今得見全文,甚幸!”[2]讀此可知宋代邸報略而不詳,然而欲知朝政,又舍此莫由也。
宋因唐制,各州鎮亦設進奏院于京師,始由州鎮補人為進奏官。
太宗始簡充進奏官,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監之。
熙甯四年诏應朝廷擢用才能賞功罰罪,事可懲勸者,中書檢正樞密院檢詳官,月以事狀錄付院,謄報天下。
元祐初罷之。
紹聖元年,诏如熙甯舊條。
靖康元年三月,诏諸監司帥守文字應邊防機密急切事,許進奏院直赴通進司投進。
舊制,通進司掌受銀台司所領天下章奏案牍,及閣門在臣百司奏牍,文武近臣奏疏以進禦,然後頒布于外。
銀台司掌受天下奏狀案牍,抄錄其目進禦,發付勾檢,糾其違失而稽其淹緩。
發敕司掌受中書樞密院宣敕著籍以頒下之。
此乃當時中央與各道傳遞文報之大概,因交通與印刷之進步,較唐代為周至。
[3]且朝事公布,見之诏令,是邸報之發行,俨若國家之制度矣。
通政使曾改名承進司,後世有稱報館記者為大通政者,蓋本此。
注釋 [1]《王荊公文詩》第二十五卷第五頁。
[2]《文定集》第十五卷第三頁,第十六頁。
[3]宋代交通之機關,大别為四:一曰步遞,二曰馬遞,三曰急腳遞,四曰水運。
步遞即漢之步傳,馬遞即漢唐之驿馬,急腳遞乃軍事所用者,而其最發達者為水運。
乾德間諸路置轉運使掌之。
京畿及江淮等樞要之地,有發運使。
皇祐中,諸路所置發運使尤多。
印刷參看第六章第六節。
第六節 邸報見于史冊之始 《宋史·劉奉世傳》:“熙甯三年,初置樞密院。
諸房檢詳文字,以太子中允居吏房。
先是進奏院每五日具定本報伏上樞密院,然後傳之四方。
而邸吏辄先期報下,或矯為家書以入郵置。
奉世乞革定本,去實封,但以通函謄報,從之。
”[1]《呂溱傳》:“侬智高寇嶺南,诏奏邸毋得辄報。
溱言一方有警,使諸道聞之,共得為備。
今欲人不知,此意何也?”[2]《曹輔傳》:“政和後,帝多微行,乘小轎子,數内臣導從。
置行幸局,局中以帝出日,謂之有排當。
次日未還,則傳旨稱瘡痍,不坐朝。
始民間猶未知,及蔡京謝表,有輕車小辇,七賜臨幸語,自是邸報聞四方。
”[3]劉氏之言,所以矯偷傳之弊;呂氏之言,則以邊氛不靖,何可聾聩國民,亦隐有以戢飾敗之非;曹氏之言,可知事雖微細,苟據實直書,亦足使在上者有所儆戒。
總之,在君主專制之下,敢為斯言,是無異為報紙擴張勢力也。
注釋 [1]《宋史》第三百十九卷第十頁。
[2]《宋史》第三百二十卷第三頁。
[3]《宋史》第三百五十二卷第八頁。
第七節 小報與新聞 宋時,邸報最為流行,如楊萬裡緻周必大函:“近讀邸報,得感事詩。
”《東坡集》“坐觀邸報談迂叟,閑說滁山憶醉翁”,則更以之入詩矣。
茲擇有關報紙之自身者錄之,以見當時風氣。
《海陵集·論禁小報》:“方陛下頒诏旨,布命令,雷厲風飛之時,不無小人诪張之說,眩惑衆聽。
如前日所謂召用舊臣,浮言胥動,莫知從來。
臣嘗究其然矣,此皆私得之小報。
小報者,出于進奏院,蓋邸吏輩為之也。
比年事有疑似,中外不知,邸吏必競以小紙書之,飛報遠近,謂之小報。
如曰,‘今日某人被召,某人罷去,某人遷除’。
往往以虛為實,以無為有。
朝士聞之,則曰:‘已有小報矣!’州郡間得之,則曰:‘小報到矣!’他日驗之,其說或然或不然。
使其然耶,則事涉不密;其不然耶,則何以取信?此于害治,雖若甚微,其實不可不察。
臣愚欲望陛下深诏有司,嚴立罪賞,痛行禁止。
使朝廷命令,可得而聞,不可得而測;可得而信,不可得而詐。
則國體尊而民聽一。
”[1]《朝野類要》:“邊報,系沿邊州郡,列日具幹事人探報
[1]按《說文》有字,讀與記同[2],與後世記者之職為近。
從丌,其義為薦陳,猶今言報也;從辵,其義為行走,猶今言訪也。
孟子雲:“《詩》亡而後《春秋》作”,之所采為《詩》,之所記亦即為《春秋》。
《左傳》引《夏書》曰,“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師相規,工執藝事以谏,正月孟春,于是乎有之”。
劉歆《與揚雄書》曰,“三代周秦軒車使者,逌人使者,以歲八月巡路,代語童謠歌戲”。
知之為職,于春秋二季,出而采風問俗,故歸而記之,即謂之《春秋》。
魯史曰《春秋》,然《春秋》不必為魯史。
《墨子》書言:“杜伯之鬼,射殺周宣王,周人從者莫不見,遠者莫不聞,著在周之《春秋》;莊子儀之鬼,荷朱杖擊燕簡公,燕人從者莫不見,遠者莫不聞,著在燕之《春秋》;祩子稿觀辜,殪之壇上,宋人從者莫不見,遠者莫不聞,著在宋之《春秋》;羊觸中裡徼,殪之盟所,齊人從者莫不見,遠者莫不聞,著在齊之《春秋》。
”凡此所謂《春秋》,均與後世報紙之性質為近。
此王氏之說之所由來也。
雖然,自狹義言之,《春秋》紀已往之事,僅為一種良史,似不能即謂之報。
故本書之言官報,仍自邸報始。
至《春秋》以嚴謹之筆,定大公之予奪,故“《春秋》作而亂臣賊子懼”,乃後世報紙紀事之極則。
吾人時遭喪亂,痛輿論之萎靡無方而愈為向往不置耳。
邸報始于漢唐,亦稱雜報、朝報、條報;其源蓋出于起居注、月表、月曆、時政記之類。
[3]曆代因之。
清初改名《京報》,亦稱《塘報》《驿報》;此外又有《宮門抄》《轅門抄》《谕折彙存》之類。
所紀無非皇室動靜、官吏升降與尋常谕折而已。
清末預備立憲,由政府刊行《政治官報》,後改名《内閣官報》,各省亦各有官報。
民國成立,又改名《政府公報》,各省亦改名《公報》。
至是,官報遂成為國家之制度矣。
歐美報紙之濫觞,亦為官報。
西曆紀元前六年,羅馬凱薩大帝所刊之《每日紀聞》乃共和政府之公報,以戰事為主要材料,選舉之勝負次之,宗教之儀式等又次之。
由政府頒發于各地軍隊,或揭諸政廳之壁,與我國邸報之性質極相似也。
注釋 [1]《海陵集跋先君講〈春秋〉序後》雲:“初王荊公欲釋《春秋》以行天下,而莘老之書已出,一見而有惎心,自知不複能出其右,遂诋聖經而廢之,曰此斷爛朝報也。
” [2]《說文》五篇上第二十二頁。
[3]起居注,官名,即周左右史之職;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
漢時起居注,本宮中女史任之。
魏晉有職無官,後魏始置起居令史。
唐宋置起居郎及起居舍人,分掌其職,明初設起居注,後裁革,屬翰林院。
清曰起居注官,以翰林兼之。
月表,列表記每月之大事也。
《史記》有《秦楚之際月表》。
月曆,記一月中所行政事之書也。
《後漢書》:“每月朔旦,太史上其月曆,有司侍郎尚書見讀其令,奉行其政。
” 時政記:唐時朝廷有政事及奏對,由宰相撰錄者,謂之時政記。
唐初每日朝退,太宗與宰相每日參議政事,即令起居郎一人執簡記錄,故貞觀注記政事極詳。
高宗命宰相一人專司撰錄,每日分送史館。
穆宗時,則歲終付史館。
文宗時分委中書門下丞二人随時撰錄,每季送館,則不必宰相自撰矣。
因每日記載,亦謂之日曆。
第一節 邸報名稱之由來 邸,《說文》“屬國舍也”。
《漢書》注:“郡國朝宿之舍,在京師者率名邸。
邸,至也;言所歸至也。
”《史記·封禅書》:“方士多言古帝王有都甘泉者,其後天子又朝諸侯甘泉,甘泉作諸侯邸。
”則邸之制度,由來舊矣。
邸中傳抄一切诏令章奏以報于諸侯,謂之“邸報”。
猶今日傳達消息之各省駐京代表辦事處也。
第二節 漢有邸報乎 《西漢會要》:“大鴻胪屬官有郡邸長丞。
”注:“主諸郡之邸在京師者也。
按郡國皆有邸。
所以通奏報,待朝宿也。
”[1]通奏報雲者,傳達君臣間消息之謂,即邸報之所由起也。
秦築馳道,漢收其利而定驿制[2]。
書寫之具,竹帛之外,又有紙之發明,其用亦日備。
當時西域既通,夷越朝鮮既平,疆宇大拓,商業大興。
君主固極留心邊事,而諸侯之心懷叵測者,又極注意皇室動靜,則傳遞消息之方法,因政治上之需要與交通書寫之便利,自宜較前代為進步也。
昭帝時,燕王旦遣人告霍光謀反。
光懼,不敢見帝。
帝召之,光免冠謝罪。
帝曰:“将軍冠!此事朕知其誣也。
不然,更調羽林,事方八日,燕王何由知之,已使告變矣?”夫更調羽林事,與燕無涉,帝既不诏谕燕知,群臣亦斷不敢以朝事私告外藩,親王亦斷無僅據民間傳聞即告大臣謀反之理。
帝所謂燕王何由知之者,意或彼時已有邸報傳知朝政之事,特史書未明言之耳。
注釋 [1]《西漢會要》第六十六卷第十二頁。
[2]漢制每三十裡置驿,有驿馬,亦稱驿騎。
驿各有傳,傳置車稱曰傳車。
旋又改置馬,稱曰傳馬。
傳車有一乘傳、四乘傳、六乘傳、七乘傳之稱,以其數之多寡别之。
又有置傳、馳傳、乘傳諸稱,則以傳馬之良否别之。
置傳謂四馬之高足者,馳傳謂四馬之中足者,乘傳謂四馬之下足者。
驿傳而外,有步傳,或稱郵,亦稱驲。
驿馬、傳馬、步傳等,皆以供公家之用,非公事不用。
又承秦制,十裡置亭,有亭長。
武帝元光六年,始于南夷置郵亭,此外所置諸亭皆秦置。
迨武帝通西域,自敦煌臨澤之間皆置亭。
後漢時,亦常有亭傳郵驿之制,或通未開之地,置亭傳,皆鑿山而設郵驿,以利交通焉。
第三節 邸報見于集部之始 “邸報”二字之見于集部者,自唐始。
《全唐詩話》:“韓翃久家居。
一日,夜将半,客叩門急,賀曰:‘員外除駕部郎中知制诰。
’翃愕然曰:‘誤矣!’客曰:‘邸報,制诰阙人,中書兩進君名;不從,又請之。
’”[1]按此為唐德宗初年事,民國前一千一百三十年也。
唐之藩鎮皆置邸京師,以大将主之,謂之“上都邸務留後使”,後改為“上都知進奏院官”,以傳達文報。
據《西京城坊考》載,崇仁坊有東都、河南、商汝、汴、淄、青、淮南、兖州、太原、幽州、冀州、豐州、滄州、天德、荊南、宣歙、江西、福建、廣桂、安南、邕州、黔南進奏院。
此均邸報之所自出也。
按隋唐皆都于西北,而财賦則仰給于東南,故開運河以通南北,開廣運渠以通長安,修榆林禦道以通塞外,修大庾嶺道路以通粵東。
唐又更定驿制。
[2]遲速有定程,運價有定數。
于是京師與各道,交通便利,消息靈通,無隔閡之病。
吾國文化之統一,實利賴之。
而報紙在政治上之地位,亦由是确立矣。
注釋 [1]《全唐詩話》第三卷第十五頁。
[2]唐制,每三十裡置驿,若其地險阻,置驿尤多。
天下陸驿凡一千二百九十七,水驿凡二百有六十,兼水陸者凡八十六。
驿有驿長,有驿馬。
都亭置驿馬凡七十五匹;諸道一等驿置六十匹,二等驿置四十五匹,三等驿置三十匹,四等驿置十八匹,五等驿置十二匹,六等驿置八匹,皆供公用。
凡乘驿者,必先領券,在京由門下省給發,在外由諸軍州給發。
其行程約以日行十驿為率。
至頒行赦急等須緊速者,日行五百裡。
水驿沖繁者,每驿置舟四,每舟給丁三人,其下置三舟二舟不等。
凡重舟溯河而行者,限日行三十裡,溯江者四十裡,餘水四十五裡。
空舟溯河者,限日行四十裡,溯江者五十裡,餘水六十裡。
其順流而下者,無輕重之别,溯河者限日行百五十裡,溯江者百裡,餘七十裡。
運價平地驢馱每百斤行百裡一百文,山阪處,百二十文;車載千斤九百文;江河,上水十六文,下六文;餘水,上十五文,下七文。
第四節 唐代邸報之一斑 《經緯集·雜著類》,有讀《開元雜報》文:“樵曩于襄漢間,得數十幅書,系日條事,不立首末。
其略曰:某日皇帝親耕藉田,行九推禮。
某日百僚行大射禮于安福樓南。
某日諸蕃君長請扈從封禅,某日皇帝自東封還,賞賜有差。
某日宣政門宰相與百僚廷争十刻罷。
如此,凡數十百條。
樵當時未知何等書,徒以為朝廷近所行事。
有自長安來者,出其書示之。
則曰:吾居長安中,新天子嗣國及窮虜自潰,則見行南郊禮,安有藉田事乎?況九推非天子禮耶?又嘗入太學,見叢甓負土而起若堂皇者,就視若石刻,乃射堂舊址,則射禮廢已久矣,國家安能行大射禮耶?自關以東,水不敗田,則旱敗苗,百姓入常賦不足,至有賣子為豪家役者。
吾嘗背華走洛,遇西戍還兵千人,懸給一食,力屈不支。
國家安能東封?從官禁兵安能仰給耶?北虜驚齧邊甿,勢不可控,宰相馳出責戰,尚未報功。
況西關複驚于西戎,安有扈從事耶?武皇帝以禦史竊議宰相事,望嶺南走者四人,至今卿士舌相戒。
況宰相陳奏于仗乎?安有廷奏诤事耶?語未及終,有知書者自外來,曰:此皆開元政事,蓋當時條布于外者。
樵後得《開元錄》驗之,條條可複雲。
然尚以為前朝所行不當盡為墜典。
及來長安,日見條報朝廷事者,徒曰今日除某官,明日授某官,今日幸于某,明日畋于某,誠不類數十幅書。
樵恨生不為太平男子,及睹開元中事,如奮臂出其間,因取其書帛而漫志其末。
”[1]唐代文人,孫可之為巨擘,昌黎門下,首推斯人。
是篇慨談時事,挾聲淚以俱下,有類今日報端之社論。
吾國之從報紙以觀政局者,當以孫氏為最早矣。
據《中國雕版源流考》載:“近有江陵楊氏藏《開元雜報》七葉,雲是唐人雕本。
葉十三行,每行十五字,字大如錢。
有邊線界欄,而無中縫,猶唐人寫本款式,作蝴蝶裝。
是影漫漶,不甚可辨。
”[2]唐代邸報之内容與外觀,讀此可見一斑。
按雕版肇自隋時,唐刻留世絕少。
隻我國之《開元雜報》與日本之《陀羅尼經》二本耳。
此不僅為版本家所重視,在報界尤為奇珍。
餘雖勤加訪求,但尚未能一見之也。
注釋 [1]《經緯集》第三卷第九頁。
[2]《中國雕版源流考》第二頁。
第五節 宋代邸報之一斑 宋本《王荊公文詩》,有《讀鎮南邸報》篇,李壁注雲:“仁宗慶曆三年三月,呂夷簡罷相,上遂欲更天下弊事,增谏官員,以王素、歐陽修、餘靖為之;又除蔡襄知谏院,風采傾天下。
四月甲辰,韓琦、範仲淹,并自陝西召為樞密副使。
乙巳,罷夏竦,令赴忠武本鎮,以杜衍代之。
富範韓杜同居政府。
公詩謂癸未歲四月作,即此時也。
”[1] 《汪文定集·與朱元晦書》:“見報有旨引見而未報登對之日。
竊計誠心正論,從容獻納,所以開寤上意者多矣。
”又《與李運使書》:“墾田之議,頃于邸報中見之,頗訝其首尾不貫串;今得見全文,甚幸!”[2]讀此可知宋代邸報略而不詳,然而欲知朝政,又舍此莫由也。
宋因唐制,各州鎮亦設進奏院于京師,始由州鎮補人為進奏官。
太宗始簡充進奏官,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監之。
熙甯四年诏應朝廷擢用才能賞功罰罪,事可懲勸者,中書檢正樞密院檢詳官,月以事狀錄付院,謄報天下。
元祐初罷之。
紹聖元年,诏如熙甯舊條。
靖康元年三月,诏諸監司帥守文字應邊防機密急切事,許進奏院直赴通進司投進。
舊制,通進司掌受銀台司所領天下章奏案牍,及閣門在臣百司奏牍,文武近臣奏疏以進禦,然後頒布于外。
銀台司掌受天下奏狀案牍,抄錄其目進禦,發付勾檢,糾其違失而稽其淹緩。
發敕司掌受中書樞密院宣敕著籍以頒下之。
此乃當時中央與各道傳遞文報之大概,因交通與印刷之進步,較唐代為周至。
[3]且朝事公布,見之诏令,是邸報之發行,俨若國家之制度矣。
通政使曾改名承進司,後世有稱報館記者為大通政者,蓋本此。
注釋 [1]《王荊公文詩》第二十五卷第五頁。
[2]《文定集》第十五卷第三頁,第十六頁。
[3]宋代交通之機關,大别為四:一曰步遞,二曰馬遞,三曰急腳遞,四曰水運。
步遞即漢之步傳,馬遞即漢唐之驿馬,急腳遞乃軍事所用者,而其最發達者為水運。
乾德間諸路置轉運使掌之。
京畿及江淮等樞要之地,有發運使。
皇祐中,諸路所置發運使尤多。
印刷參看第六章第六節。
第六節 邸報見于史冊之始 《宋史·劉奉世傳》:“熙甯三年,初置樞密院。
諸房檢詳文字,以太子中允居吏房。
先是進奏院每五日具定本報伏上樞密院,然後傳之四方。
而邸吏辄先期報下,或矯為家書以入郵置。
奉世乞革定本,去實封,但以通函謄報,從之。
”[1]《呂溱傳》:“侬智高寇嶺南,诏奏邸毋得辄報。
溱言一方有警,使諸道聞之,共得為備。
今欲人不知,此意何也?”[2]《曹輔傳》:“政和後,帝多微行,乘小轎子,數内臣導從。
置行幸局,局中以帝出日,謂之有排當。
次日未還,則傳旨稱瘡痍,不坐朝。
始民間猶未知,及蔡京謝表,有輕車小辇,七賜臨幸語,自是邸報聞四方。
”[3]劉氏之言,所以矯偷傳之弊;呂氏之言,則以邊氛不靖,何可聾聩國民,亦隐有以戢飾敗之非;曹氏之言,可知事雖微細,苟據實直書,亦足使在上者有所儆戒。
總之,在君主專制之下,敢為斯言,是無異為報紙擴張勢力也。
注釋 [1]《宋史》第三百十九卷第十頁。
[2]《宋史》第三百二十卷第三頁。
[3]《宋史》第三百五十二卷第八頁。
第七節 小報與新聞 宋時,邸報最為流行,如楊萬裡緻周必大函:“近讀邸報,得感事詩。
”《東坡集》“坐觀邸報談迂叟,閑說滁山憶醉翁”,則更以之入詩矣。
茲擇有關報紙之自身者錄之,以見當時風氣。
《海陵集·論禁小報》:“方陛下頒诏旨,布命令,雷厲風飛之時,不無小人诪張之說,眩惑衆聽。
如前日所謂召用舊臣,浮言胥動,莫知從來。
臣嘗究其然矣,此皆私得之小報。
小報者,出于進奏院,蓋邸吏輩為之也。
比年事有疑似,中外不知,邸吏必競以小紙書之,飛報遠近,謂之小報。
如曰,‘今日某人被召,某人罷去,某人遷除’。
往往以虛為實,以無為有。
朝士聞之,則曰:‘已有小報矣!’州郡間得之,則曰:‘小報到矣!’他日驗之,其說或然或不然。
使其然耶,則事涉不密;其不然耶,則何以取信?此于害治,雖若甚微,其實不可不察。
臣愚欲望陛下深诏有司,嚴立罪賞,痛行禁止。
使朝廷命令,可得而聞,不可得而測;可得而信,不可得而詐。
則國體尊而民聽一。
”[1]《朝野類要》:“邊報,系沿邊州郡,列日具幹事人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