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周至唐的古物與政治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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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随侯,劍寶,玉寶璧,周康寶鼎,立四祠于未央宮中。
”注:“劉敞曰,‘四祠:随侯珠一也,劍寶即斬蛇劍二也,玉寶璧即受命寶和氏璧三也。
三物皆漢天子世傳者,并周康寶鼎為四。
周康寶鼎似汾水所獲鼎也。
’”《漢書·郊祀志》。
“是時,美陽得鼎獻之,下有司議,多以為宜薦見宗廟,如元鼎時故事。
張敞好古文字,按鼎銘勒而上議曰:‘……不宜薦見于宗廟。
’制曰:‘京兆尹議是。
’”《漢書·郊祀志》。
漢明帝以得鼎列于祖廟賞賜群臣: “永平六年二月,王雒山出寶鼎,廬江太守獻之。
夏四月甲子,诏曰:‘昔禹收九牧之金,鑄鼎以象物,使人知神奸,不逢惡氣,遭德則興,遷于商周,周德既衰,鼎乃淪亡,祥瑞之降,以應有德。
方今政化多僻,何以緻茲?易曰鼎象三公,豈公卿奉職得其理耶?太常其以初祭之日,陳鼎于廟,以備器用,賜三公帛五十匹,九卿二千石半之。
’”《後漢書·明帝紀》。
漢和帝時于匈奴中得到周鼎: “匈奴……遣憲古鼎容五鬥,其傍銘曰‘仲山甫鼎,其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憲乃上之。
”《後漢書·窦憲傳》。
漢章帝于美陽得鼎: “漢章帝建初七年十月,車駕西巡至槐裡右扶風禁上美陽,得銅器于岐山,似酒樽。
”《宋書·符瑞志》。
《後漢書·董卓傳》:“卓鑄小錢,悉取洛陽及長安銅人鐘虡飛廉銅馬之屬以充鑄焉。
”袁宏《後漢紀》:“卓發洛陽諸陵及大臣冢墓,壞洛陽城中鐘以為錢。
” 三國至隋唐,承漢代得古物載于《封禅書》及《郊祀志》之例,乃将其所得,載于《符瑞志》、《祥瑞志》、《靈征志》中,茲錄于下: “吳孫權赤烏十二年六月戊戍,寶鼎出臨平湖,又出東部酃縣。
”《宋書·符瑞志》。
“吳孫皓寶鼎元年八月,在所言得大鼎。
”同上。
“天冊元年,吳郡言掘地得銀長一尺,廣三分,刻上有年月字,于是大赦改元。
”《三國志·吳志》卷三。
“晉愍帝建興二年十二月,晉陵武進縣陳龍在田中得銅铎五枚。
”《符瑞志》。
“東晉太與元年會稽剡縣人家井中得一鐘,有古文銘,長三寸,口徑四寸,即淺鐘。
”《爾雅李巡注》。
“晉成帝鹹和元年十月辛卯,宣城舂谷縣山崩,獲石鼎,重二斤,受斛餘。
”《符瑞志》。
“晉成帝鹹康五年,豫章南昌民掘地得銅鐘四枚,太守褚裒以獻。
”同上。
“晉穆帝升平五年二月乙未,南掖門有馬足陷地,得銅鐘一枚。
”同上。
“晉義熙十二年‘廬江霍山崩,獲六鐘獻之’。
十四年‘漢中成固縣,漢水崖際……崩,有銅鐘十二出’。
元熙元年‘竟陵郡江濱出石銅禮器十餘枚’。
”《南史·宋武帝紀》。
“宋文帝元嘉十三年四月辛醜,武昌縣章山水側自開出神鼎,江州刺史南谯王義宣以獻。
”《符瑞志》。
“元嘉十九年九月戊申,廣陵肥如石梁澗中,出石鐘九口,大小行次引列南向,南兖州刺史臨川王義慶以獻。
”同上。
“元嘉二十一年十二月,新陽獲古鼎于水側,有篆書四十二字,雍州刺史蕭思話以獻。
” “元嘉二十二年,豫章豫甯縣出銅鐘,江州刺史廣陵王紹以獻。
” “孝武帝孝建三年四月丁亥,臨川宜黃縣民田中得銅鐘七口,内史傅徽以獻。
” “孝建三年四月甲辰,晉陵延陵得古鐘六口,徐州刺史竟陵王誕以獻。
” “大明七年六月,江夏蒲圻獲銅路鼓四面,獨足,郢州刺史安陸王子綏以獻。
” “明帝泰始四年二月丙申,豫章望蔡獲古鐘,高一尺七寸,圍二尺八寸,太守張辯以獻。
” “泰始五年五月壬戌,豫章南昌獲古銅鼎,容斛七鬥,江州刺史王景文以獻。
” “泰始七年六月甲寅,義陽郡獲銅鼎,受一斛,井蓋并隐起镂,豫州刺史段似榮以獻。
” “順帝升明二年九月,建甯萬歲山澗中,得銅鐘長二尺一寸《齊書·祥瑞志》雲‘邊有古字’,豫州刺史劉懷珍以獻。
”以上均見《宋書·符瑞志》。
“建元元年十月,浩陵郡蜓民田健所住岩間,常留雲氣,有聲響,澈若龍吟,求之積岩莫有見者。
去四月二十七日,岩數裡夜忽有雙光,至明往獲古鐘一枚。
又有一器名淳于,蜑人以為神物奉祠之。
永明四年四月,東昌縣山,自比歲以來,恒發異響。
去二月十五日,有一岩褫落,縣民方元泰往視,于岩下得古鐘一枚。
” “五年三月,豫甯縣長崗山,獲神鐘一枚。
” “九年十一月,甯蜀廣漢縣田所墾地,入尺四寸,獲古鐘一枚,形高三尺八寸,圍四尺七寸,縣
”注:“劉敞曰,‘四祠:随侯珠一也,劍寶即斬蛇劍二也,玉寶璧即受命寶和氏璧三也。
三物皆漢天子世傳者,并周康寶鼎為四。
周康寶鼎似汾水所獲鼎也。
’”《漢書·郊祀志》。
“是時,美陽得鼎獻之,下有司議,多以為宜薦見宗廟,如元鼎時故事。
張敞好古文字,按鼎銘勒而上議曰:‘……不宜薦見于宗廟。
’制曰:‘京兆尹議是。
’”《漢書·郊祀志》。
漢明帝以得鼎列于祖廟賞賜群臣: “永平六年二月,王雒山出寶鼎,廬江太守獻之。
夏四月甲子,诏曰:‘昔禹收九牧之金,鑄鼎以象物,使人知神奸,不逢惡氣,遭德則興,遷于商周,周德既衰,鼎乃淪亡,祥瑞之降,以應有德。
方今政化多僻,何以緻茲?易曰鼎象三公,豈公卿奉職得其理耶?太常其以初祭之日,陳鼎于廟,以備器用,賜三公帛五十匹,九卿二千石半之。
’”《後漢書·明帝紀》。
漢和帝時于匈奴中得到周鼎: “匈奴……遣憲古鼎容五鬥,其傍銘曰‘仲山甫鼎,其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憲乃上之。
”《後漢書·窦憲傳》。
漢章帝于美陽得鼎: “漢章帝建初七年十月,車駕西巡至槐裡右扶風禁上美陽,得銅器于岐山,似酒樽。
”《宋書·符瑞志》。
《後漢書·董卓傳》:“卓鑄小錢,悉取洛陽及長安銅人鐘虡飛廉銅馬之屬以充鑄焉。
”袁宏《後漢紀》:“卓發洛陽諸陵及大臣冢墓,壞洛陽城中鐘以為錢。
” 三國至隋唐,承漢代得古物載于《封禅書》及《郊祀志》之例,乃将其所得,載于《符瑞志》、《祥瑞志》、《靈征志》中,茲錄于下: “吳孫權赤烏十二年六月戊戍,寶鼎出臨平湖,又出東部酃縣。
”《宋書·符瑞志》。
“吳孫皓寶鼎元年八月,在所言得大鼎。
”同上。
“天冊元年,吳郡言掘地得銀長一尺,廣三分,刻上有年月字,于是大赦改元。
”《三國志·吳志》卷三。
“晉愍帝建興二年十二月,晉陵武進縣陳龍在田中得銅铎五枚。
”《符瑞志》。
“東晉太與元年會稽剡縣人家井中得一鐘,有古文銘,長三寸,口徑四寸,即淺鐘。
”《爾雅李巡注》。
“晉成帝鹹和元年十月辛卯,宣城舂谷縣山崩,獲石鼎,重二斤,受斛餘。
”《符瑞志》。
“晉成帝鹹康五年,豫章南昌民掘地得銅鐘四枚,太守褚裒以獻。
”同上。
“晉穆帝升平五年二月乙未,南掖門有馬足陷地,得銅鐘一枚。
”同上。
“晉義熙十二年‘廬江霍山崩,獲六鐘獻之’。
十四年‘漢中成固縣,漢水崖際……崩,有銅鐘十二出’。
元熙元年‘竟陵郡江濱出石銅禮器十餘枚’。
”《南史·宋武帝紀》。
“宋文帝元嘉十三年四月辛醜,武昌縣章山水側自開出神鼎,江州刺史南谯王義宣以獻。
”《符瑞志》。
“元嘉十九年九月戊申,廣陵肥如石梁澗中,出石鐘九口,大小行次引列南向,南兖州刺史臨川王義慶以獻。
”同上。
“元嘉二十一年十二月,新陽獲古鼎于水側,有篆書四十二字,雍州刺史蕭思話以獻。
” “元嘉二十二年,豫章豫甯縣出銅鐘,江州刺史廣陵王紹以獻。
” “孝武帝孝建三年四月丁亥,臨川宜黃縣民田中得銅鐘七口,内史傅徽以獻。
” “孝建三年四月甲辰,晉陵延陵得古鐘六口,徐州刺史竟陵王誕以獻。
” “大明七年六月,江夏蒲圻獲銅路鼓四面,獨足,郢州刺史安陸王子綏以獻。
” “明帝泰始四年二月丙申,豫章望蔡獲古鐘,高一尺七寸,圍二尺八寸,太守張辯以獻。
” “泰始五年五月壬戌,豫章南昌獲古銅鼎,容斛七鬥,江州刺史王景文以獻。
” “泰始七年六月甲寅,義陽郡獲銅鼎,受一斛,井蓋并隐起镂,豫州刺史段似榮以獻。
” “順帝升明二年九月,建甯萬歲山澗中,得銅鐘長二尺一寸《齊書·祥瑞志》雲‘邊有古字’,豫州刺史劉懷珍以獻。
”以上均見《宋書·符瑞志》。
“建元元年十月,浩陵郡蜓民田健所住岩間,常留雲氣,有聲響,澈若龍吟,求之積岩莫有見者。
去四月二十七日,岩數裡夜忽有雙光,至明往獲古鐘一枚。
又有一器名淳于,蜑人以為神物奉祠之。
永明四年四月,東昌縣山,自比歲以來,恒發異響。
去二月十五日,有一岩褫落,縣民方元泰往視,于岩下得古鐘一枚。
” “五年三月,豫甯縣長崗山,獲神鐘一枚。
” “九年十一月,甯蜀廣漢縣田所墾地,入尺四寸,獲古鐘一枚,形高三尺八寸,圍四尺七寸,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