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

關燈
後天青色的,有帶紫紅深綠色的。

    元、明沿宋瓷而稍退步。

    清康熙時藍花瓷,乾隆多五彩瓷。

     陶在漢以後多為光面,而有瓷為接替,由陶瓷片分布的多寡,而定遺址所在,由陶瓷片的花紋色澤而定其年代,是陶瓷破片于調查古迹古物上幫忙不少。

     (乙)發掘 發掘視遺址的情形而不同。

    墳墓系普通的,照原來的墓形掘下去。

    系磚石建築的,或将墓四周土掘開,将磚石拆去,或将墓頂或一旁去掘開,在磚石處拆一個洞進去。

    墓建築的形狀如何?其人用棺材用席用布殓葬,其木席布雖已朽,而痕迹尚在。

    人為仰面側面覆身面向下曲腿伏首。

    殉葬物有些什麼,在何方某處?在發掘時就得随時畫圖拍照。

    遺址系在斜坡上,坡度大時其發掘由下面一坑起,第一坑土堆在山下,第二坑土填入第一坑,第三坑土填入第二坑。

    如系平地,每坑長一丈,寬三尺,因三尺寬掘得深了,工人上下可不用梯,足跨兩面可以上下。

    長一丈因一坑用三個工人可容得下,用鋤掘土铫翻土可展得開。

    每坑相隔一尺,第一坑土堆在地面,第二坑土填入一坑,第三坑土填入第二坑,可以省得将來平土與土無堆積處。

    不過這是就北方氣候幹燥雨量少土質硬而言。

    若南方掘地數尺即泥即水,應先掘一尖角形坑,如由東向西掘,再将西面斜坡漸漸掘去,其泥土堆在東面的斜坡上。

     平地而土堅可直向下掘時,于每坑先畫一方格圖,每一尺為一格,格在紙上占一少半,格上書為“第×坑第×頁×日×午×點至×點某某記錄”。

    除地面五寸有草根為泥土不計外,地面五寸以下發掘時就要開始記錄。

    如得一物,則用尺每坑有長一丈及五尺的各一量,在靠近某方距若幹尺,即于表格内看應在某格内記一号碼,同時将表格旁空白處,寫一表格内相同的号碼,号碼後注為某物,同時在其物上書同一号碼。

    每得一物,記錄三次。

    以掘深一尺用一頁記錄,如這一尺以内雖未遇物,可以掀過另記一頁;若這一尺内古物甚多,一頁記錄不下,則五寸用一頁,再五寸為“續第×頁”。

    由此表可以看出古物在土内平面排列的情形,每一坑掘到天然土層為止,将每一坑的表另畫,則可看出古物在土内上下排列的層次。

     發掘古物,不是要某種古物多,而是要各種古物多。

    如新石器時代遺址的發掘,目的不是在得石器,而是想在與石器同地層内,有骨器陶器、人骨獸骨馬骨、蛋殼胡桃谷粒瓜子殼,一絲之微,均不可忽過。

    是以要用小鈎小鏟小鑿,坐一小幾在坑内用手細檢,掘過的土,在北方土疏用篩篩,南方土泥用水沖。

    一個遺址,有的不是一個時代的,由多年堆積而成的,時代愈晚的東西愈堆積在上面,不惟由所得古物可證,而地層土色之不同,亦可看得出的。

    有時近代的古物反在古代古物的下面,這是後人在古遺址上掘墓穴,将後世古物放在墓底,或獸類打穴,近代物滾入穴中,後來土塞滿了,重新掘起,而有此現象,這是要完全注意在地層上的。

     (丙)整理與報告 古物發掘出來是要整理的。

    在發掘時每一件古物上均有了一個号碼,以所得的先後,順次由一至若幹号。

    整理時除将泥土除去外,于每坑另記一号碼,如第一坑出土的均記一字,第二坑出土的均記二字。

    每一坑出土的放在一處,做一番研究。

    古物在地中層次如何?位置如何?有重要可畫圖的,畫一層次位置圖,然後分類,把同類的東西放在一處,有破碎可并攏的把它貼起來。

    又将同類的器物畫一層次位置圖。

    各物可照相的把物拍照,如其物要正面側面上面都要拍照時則拍三次,如系重要而需畫圖時則另畫一圖,如其上有花紋文字可拓的另拓。

    将其大小用尺量。

    如需要其量,則權其輕重。

    如欲研究其質料則為化驗。

     報告書應分三種,茲列其先後的次序于下: 一、發掘報告 發掘報告的次序:(一)序——叙述發掘的經過。

    (二)省圖——如古物是在某省某縣發掘的,則繪一個全省地圖,上面隻将省會及古物發掘的縣,并在其縣附近的大都市,如從前的府州道,地名寫上,以便知道某縣在某省的何方,某某大鎮的附近。

    (三)縣圖——如古物在某縣某村,先畫一個縣境的簡圖,将縣城及古物發掘的村,并其村附近的大村鎮,地名寫上。

    (四)遺址附近圖——用測量繪制其遺址附近的詳圖,但要将該村鎮也要畫上去。

    (五)遺址未發掘前之照片。

    (六)遺址正在發掘時之照片。

    (七)遺址發掘後之照片。

    (八)重要古物在遺址發現時照片。

    (九)坑位圖。

    (十)遺址内地層圖。

    (十一)古物在地内平面排列位置圖。

    (十二)古物在地内側面上下層次圖。

    (十三)發掘的記錄——前所說的表格及表格旁的記錄,一并發表。

     二、古物圖錄 将古物的照片印上,照片上依次新編一号碼,号碼下寫出此古物的名稱。

    在古物下寫二項,一為原系第幾坑第幾号,寫出其号碼,一為此古物的大小輕重。

    一個古物如需要多方拍照時,則仍用一個号碼,不過在号碼旁注以ABC及方面,如為一A某物正面,一B某物側面。

    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