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字書襖字之增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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襖字之見于字書者,始于《玉篇》,其次則《說文新附》,其次則《續一切經音義》。
《玉篇》:襖,阿憐切,胡神也。
《玉篇》撰于梁大同九年(西五四三),是時火襖已入中國。然中國人之奉祀者,大抵限于北朝。南朝是否有火襖之流傳,尚無他證;即使南朝知有火襖,亦隻知其拜天神火神(《梁書·滑國傳》),未必當時即有襖字。故《玉篇》之祆字,隻可認為唐上元元年甲戌(西六七四)以後孫強等所增,實非顧野王原書所有。惜乎孫強增《玉篇》之例,不似《說文新附》之另著于篇,新舊字末由分别。然《玉篇》示部凡百四十五字,據明永樂本,襖在最末之十六字中,據澤存堂本,則襖在最後八字,其為後增,固有可信;證以近年敦煌發見唐人手寫陸法言《切韻》,亦可為唐以前字書無襖字之一證。
《說文新附》:襖,胡神也,從示天聲,火千切。
徐铉之新附《說文》,在北宋雍熙三年(四九八六)。是時襖字已流行,故徐铉據以附入。
遼希麟《續一切經音義》卷九:襖,呼煙反,胡神官名。
《方言》雲,本胡地多事于天,謂天為襖,因以作字。
希麟撰《續一切經音義》,在遼統和五年(西九八七),正與徐铉同時。其所引《方言》,大半為今本《方言》所無,疑亦唐以來後人附益之本。因《方言》而造襖字,實起于唐初,希麟特标出其作字之由,亦可見此字為前此所未有。
遼行均《龍龛手鑒》卷一:襖,呼煙反,胡神官品也。
《龍龛手鑒》著于遼統和十五年(西九九七)。《通典·職官典》有襖正、祆祝,希麟、行均之所謂胡神官名、胡神官品者,指唐職官也。
明方以智《通雅》卷十一:襖神,即稱天神也。字從天,誤作襖從夭,故張有、戴侗輩,皆以、襖、妖、訞合為一字。按此字起于唐,既通西域,因其言而造祆字。漢時佛法西來,襖字未立,唐玄奘有《西域記》,始詳其法,故徐铉補之。
方以智謂襖字起于唐,其說甚是。然方以智似未見《玉篇》襖字,故但引《說文新附》。清《康熙字典》“祆”字注,有“《說文》關中謂天為襖”語,不見今本《說文》。
元楊桓《六書統》卷七:襖,呼煙切,胡神也。又胡謂神為襖,關中謂天為襖。
“關中謂天為祆”,語見于此,《康熙字典》謂其出于《說文》,謬也。今粵中“天”字,亦有呼煙切,如吾鄉新會及西江一帶各縣是也。唐人以襖表西域天神,楊桓言“胡謂神為襖”,亦近臆斷。
清代官書,纰缪恒有,可于火襖之考證,得其數例。《圖書集成》、《康熙字典》之謬,已見于前。《佩文韻府》之謬,則将于喬切之襖字,系于呼煙切之襖。
《韻府》箫韻“妖”字下,引《漢書·天文志》“迅雷風襖”句,是明知于喬切之襖與妖通也;而于先韻襖字下又引“迅雷風襖”,以為呼煙切;若是,則《隋書》襖字凡數見,卷三十二《經籍志》有襖妄,卷三十三《經籍志》有襖祥,卷三十七《李穆傳》有鬼襖,皆可作為呼煙切也。豈其然乎?
火襖之襖字,亦有認為呼朝反者;清武英殿本《通典》卷四十“襖正”注是也(廣州、浙江本均翻殿本)。杜佑在孫強後百年,孫強增《玉篇》,既認為阿憐切矣;杜佑不應讀為呼朝反。據明椠本《通典》,本作呼煙反,王應麟《困學紀聞》卷二十引《通典》原注亦作呼煙切,改作呼朝不知何所據;蓋未嘗深究火襖之源流,以其是胡神,遂讀如妖,實含有鄙夷之意。清殿本《宋史》卷四九○,“于阗國俗事妖神”,且直認為從女夭聲矣。
襖亦有作他年切者,司馬光《類篇》等是也。
《類篇》卷一:襖,他年切,俗謂神為襖;又馨煌切,唐官有襖正;文一,重音一。
《玉篇》:襖,阿憐切,胡神也。
《玉篇》撰于梁大同九年(西五四三),是時火襖已入中國。然中國人之奉祀者,大抵限于北朝。南朝是否有火襖之流傳,尚無他證;即使南朝知有火襖,亦隻知其拜天神火神(《梁書·滑國傳》),未必當時即有襖字。故《玉篇》之祆字,隻可認為唐上元元年甲戌(西六七四)以後孫強等所增,實非顧野王原書所有。惜乎孫強增《玉篇》之例,不似《說文新附》之另著于篇,新舊字末由分别。然《玉篇》示部凡百四十五字,據明永樂本,襖在最末之十六字中,據澤存堂本,則襖在最後八字,其為後增,固有可信;證以近年敦煌發見唐人手寫陸法言《切韻》,亦可為唐以前字書無襖字之一證。
《說文新附》:襖,胡神也,從示天聲,火千切。
徐铉之新附《說文》,在北宋雍熙三年(四九八六)。是時襖字已流行,故徐铉據以附入。
遼希麟《續一切經音義》卷九:襖,呼煙反,胡神官名。
《方言》雲,本胡地多事于天,謂天為襖,因以作字。
希麟撰《續一切經音義》,在遼統和五年(西九八七),正與徐铉同時。其所引《方言》,大半為今本《方言》所無,疑亦唐以來後人附益之本。因《方言》而造襖字,實起于唐初,希麟特标出其作字之由,亦可見此字為前此所未有。
遼行均《龍龛手鑒》卷一:襖,呼煙反,胡神官品也。
《龍龛手鑒》著于遼統和十五年(西九九七)。《通典·職官典》有襖正、祆祝,希麟、行均之所謂胡神官名、胡神官品者,指唐職官也。
明方以智《通雅》卷十一:襖神,即稱天神也。字從天,誤作襖從夭,故張有、戴侗輩,皆以、襖、妖、訞合為一字。按此字起于唐,既通西域,因其言而造祆字。漢時佛法西來,襖字未立,唐玄奘有《西域記》,始詳其法,故徐铉補之。
方以智謂襖字起于唐,其說甚是。然方以智似未見《玉篇》襖字,故但引《說文新附》。清《康熙字典》“祆”字注,有“《說文》關中謂天為襖”語,不見今本《說文》。
元楊桓《六書統》卷七:襖,呼煙切,胡神也。又胡謂神為襖,關中謂天為襖。
“關中謂天為祆”,語見于此,《康熙字典》謂其出于《說文》,謬也。今粵中“天”字,亦有呼煙切,如吾鄉新會及西江一帶各縣是也。唐人以襖表西域天神,楊桓言“胡謂神為襖”,亦近臆斷。
清代官書,纰缪恒有,可于火襖之考證,得其數例。《圖書集成》、《康熙字典》之謬,已見于前。《佩文韻府》之謬,則将于喬切之襖字,系于呼煙切之襖。
《韻府》箫韻“妖”字下,引《漢書·天文志》“迅雷風襖”句,是明知于喬切之襖與妖通也;而于先韻襖字下又引“迅雷風襖”,以為呼煙切;若是,則《隋書》襖字凡數見,卷三十二《經籍志》有襖妄,卷三十三《經籍志》有襖祥,卷三十七《李穆傳》有鬼襖,皆可作為呼煙切也。豈其然乎?
火襖之襖字,亦有認為呼朝反者;清武英殿本《通典》卷四十“襖正”注是也(廣州、浙江本均翻殿本)。杜佑在孫強後百年,孫強增《玉篇》,既認為阿憐切矣;杜佑不應讀為呼朝反。據明椠本《通典》,本作呼煙反,王應麟《困學紀聞》卷二十引《通典》原注亦作呼煙切,改作呼朝不知何所據;蓋未嘗深究火襖之源流,以其是胡神,遂讀如妖,實含有鄙夷之意。清殿本《宋史》卷四九○,“于阗國俗事妖神”,且直認為從女夭聲矣。
襖亦有作他年切者,司馬光《類篇》等是也。
《類篇》卷一:襖,他年切,俗謂神為襖;又馨煌切,唐官有襖正;文一,重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