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摩尼教與秘密教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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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道論罪。

    二宗者,謂男女不嫁娶,互持不語,病不服藥,死則裸葬等。

    不根經文者,謂《佛佛吐戀師佛說啼淚大小明王出世經》,《開元括地變文》,《齊天論》,《五來子曲》之類。

    其法不茹葷飲酒,晝寝夜興,以香為信,陰相交結,稱為善友。

    一旦郡邑有小隙,則馮狠作亂。

    如方臘、呂昂輩是也。

    如此魔教,愚民皆樂為之。

    其徒以不殺不飲不葷辛為至嚴。

    沙門有為行弗謹,反遭其譏。

    出家守法,可不目勉? 良渚即僧宗鑒。

    右所引即《釋門正統·斥僞志》。

    《二宗經》即摩尼教經。

    其所舉不根經文,未必盡為摩尼教經。

    據今京師圖書館摩尼教經所述,則摩尼教尚有《應輪經》、《甯萬經》等。

    其所以罪之者,謂其不茹葷飲酒,交結善友;吾不知不茹葷飲酒,交結善友,果有何罪?至口一旦郡邑有隙,則馮狠作亂,舉方臘、呂昂為證;夫方臘、呂昂是否摩尼教,前已辨正。

    如以五代時毋乙之反為例,則五代時政治之紛亂,豈能禁人革命?至于沙門為行弗謹,反遭其譏,可知當時沙門,其操行尚不如摩尼教徒之謹,不啻自暴其醜也。

    《佛祖統紀》卷五四,又以末尼、火祆、白雲菜、白蓮菜等為事魔邪黨。

    良渚曰:此三者皆假名佛教,以诳愚俗,猶五行之有診氣也。

    今(南宋)摩尼尚扇于三山,而白蓮、白雲,處處有習之者。

    大抵不事葷酒,故易于裕足;而不殺物命,故近于為善。

    愚民無知,皆樂趨之。

    有識士夫,宜加禁止。

     南宋士夫既以摩尼與方臘混,南宋釋子又以摩尼與白雲、白蓮諸教相提,目為邪黨。

    自是而後,政府嚴加禁止,典籍上罕見有末尼教之名。

    摩尼隻得秘密傳教。

    《元史》卷一○五《刑法志·禁令》雲:“諸以白衣善友為名,聚衆結社者禁之。

    ”白衣善友,即指摩尼教。

    所謂陰相交結,稱為善友者,明清律亦禁之也。

    《明律集解》附例卷十一雲:凡妄稱彌勒佛、白蓮社、明尊教、白雲宗等會,一應左道亂正之術,扇惑人民,為首者絞,為從者各杖一百,流三千裡。

    (原注:西方勒佛,遠公白蓮社,牟尼明尊教,釋氏白雲宗,是四樣)。

    清律因之。

    安南律亦因之。

    聞今法領安南,此律尚仍而未改。

    其實安南當日未必有牟尼明尊教,惟明初則實有之,故特著為禁令。

    明尊雲者,明教之尊,所以稱明使,亦猶佛氏之稱世尊也。

    迄今秘密教派中,其徒往往有屏絕嗜欲,陰相交結,自為風氣,至死不變者。

    恐其受摩尼教影響不少。

    西紀三四百年,亞細亞西境,歐羅巴東境,修士之風盛行,克治私欲之法,斷絕嫁娶之說,出家修道之事,一時極盛。

    論者亦謂為是摩尼教之流風所被。

    至于十二世紀間,盛行法國南部之加利他會,尤與摩尼相類。

    今其說雖佚,然可從基督教史傳中得其涯略。

    是時東方佛教徒既毀摩尼為邪黨,而西方羅馬會适以是時用兵力痛剿其人,抑何巧耶?茲将京師圖書館及倫敦博物院,法國圖書館所藏摩尼教經殘卷各一種,附錄于後,亦可見佛教徒所诋為魔教者,其魔何在也。

     完成于一九二二年六月,發表于《國學季刊》第一卷第二号(一九二三年四月)。

    發表後,作者于一九二三年九月、一九三四年十月又作過兩次校訂。

    現采用一九三四年十月之校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