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摩尼教與秘密教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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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尼教本非秘密教。

    讀今京師圖書館所藏摩尼教經殘卷,可知摩尼教治已極嚴,待人極恕,自奉極約,用财極公,不失為一道德宗教。

    其所以能深入人心,亘六七百年而不墜者,亦自有故。

    當信仰不自由之世,以無大力者為之護法,遂陷于左道惑衆之條,可歎也。

    宋紹興間,閩人莊季裕《雞肋篇》(琳本)卷上雲:事魔食菜,法禁至嚴。

    而近時事者益衆。

    雲自福建流至溫州,遂及二浙。

    睦州方臘之亂,其徒處處相煽而起。

    聞其法斷葷酒,不事神佛祖先,不會賓客,死則裸葬。

    方斂,盡飾衣冠,其徒使二人坐于屍傍。

    其一問曰:來時有冠否?則答曰無,遂去其冠。

    逐一去之,以至于盡。

    乃曰:來時何有?曰有胞衣。

    則以布囊盛屍焉。

    雲事之後緻富。

    小人無識,不知絕酒肉燕祭厚葬,自能積财也。

    又始投其黨,有甚貧者,衆率出财以助,積微以至于小康。

    凡出入經過,雖不識,黨人皆館穀焉。

    人物用之無間,謂為一家,故有無礙被(《說邦》本作彼)之說,以是誘惑其衆。

    其魁謂之魔王,佐者謂之魔翁魔母雲。

    亦誦《金剛經》,取以色見我為邪道,故不事神佛,但拜日月以為真佛。

    其說經如是法平等,無有高下,則以無字連上句。

    大抵多如此解釋。

    俗誤以摩為麻,謂其魁為麻黃,或雲易魔王之稱也。

    其初授法,設誓甚重。

    然以張角為祖,雖死于湯镬,終不敢言“角”字。

     摩尼來自外國,與張角何關,然中國人言左道者必稽張角。

    唐季禁摩尼,本以其為外教。

    至宋真宗時,閩人林世長因進摩尼教經而授官,且以其經頒入《道藏》,是其時并未被禁也。

    宣和而後,草寇疊起,持齋拜鬥,拟于黃巾;于時始有吃菜事魔之禁。

    然吃菜事魔,未必盡摩尼,适其時摩尼正盛,世人不察,遂視與草竊同科,而摩尼祖張角之謬說出矣。

    直至晚明,何喬遠著《閩書》,始本本源源,述摩尼之所自出,而後知宋元間所謂魔教(《真西山文集》卷四十有魔教、邪師,至正《金陵新志》卷八有白雲魔教),所謂吃菜事魔者,果不盡摩尼;而摩尼實受當時諸秘密教派之株累。

    廖剛《高峰文集》卷二《乞禁妖教割子》雲:臣寮上言,乞修立吃菜事魔條禁,務從輕典。

    臣謹案《王制》曰:“執左道以亂政,殺。

    ”今之吃菜事魔,傳習妖教,正是之謂。

    臣訪聞兩浙江東西,此風方熾。

    創自一人,其從至于千百為群,陰結死黨。

    犯罪則人出千錢或五百行赇,死則人執柴燒變,不用棺柳衣衾,無複喪葬祭祀之事。

    一切務減人道,則其視君臣上下,複何有哉?此而不痛懲之,養成其亂,至于用兵讨除,則殺人不可勝數矣。

     右所論未明指摩尼教,然雲“一切務減人道”,唯摩尼教似之。

    南宋人已混諸秘密教派與摩尼為一也。

    摩尼教對于教徒經濟,十分注意,故入其教者類多裕足。

    觀南宋諸人記述,一方诋為魔教,一方不能不極許其通财互助之精神。

    摩尼教經雲:“所至之處,若得保施,不私隐用,皆納大衆。

    ”今秘密教派之所以能相結合者,未始不因其能采用此種精神也。

    通财互助而外,摩尼教徒個人之操行,亦極嚴謹,有為佛教徒所不及者。

    《佛祖統紀》卷三九,良渚曰:準國朝(趙宋)法令,諸以《二宗經》及非藏經所載不根經文傳習惑衆者,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