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古代飲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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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的重要特征之一。

     周代的飲食禮俗,經過儒家後來的精心整理,比較完整地保存在《周禮》、《儀禮》和《禮記》的《曲禮》、《禮器》、《郊特牲》、《少儀》、《玉藻》等章節中。

    這裡我們簡單叙述一下客食之禮、待客之禮、侍食之禮、喪食之禮、進食之禮、侑食之禮、宴飲之禮,由此可見周代飲食禮俗之大端。

     客食之禮。

    作為一個客人,首先,赴宴時入座的位置就很有講究,要求“虛坐盡後,食坐盡前”。

    古時無椅、凳之類,席地而坐,在一般情況下要坐得比尊者長者靠後一些,以示謙恭;而飲食時則要盡量坐得靠前一些,靠近擺放馔品的食案,以免食物掉在坐席上。

     其次,要求“食至起,上客起”。

    宴飲開始,馔品端上來時,客人要起立。

    在有貴客到來時,其他客人都要起立,以示恭敬。

    如果來賓地位低于主人,必須端起食物面向主人道謝,等主人寒暄完畢之後,客人才可入席落座。

     進食之先,等馔品擺好之後,主人引導客人行祭。

    古人為了表示不忘本,每食之先必撥出各種馔品少許,放在杯盤之間,以報答發明飲食的先人,是謂之“祭”。

    食祭于闆,酒祭于地,等食畢後即撤下。

    如果在自己家裡吃上一餐的剩飯,或是吃晚輩準備的飲食,就不必行祭,稱為“馂餘不祭”。

     享用主人準備的美味佳肴,雖然都擺在面前,而客人卻不可随便取用。

    須得“三飯”之後,主人才指點肉食讓客人享用,還要告知客人所食肉物的名稱,細細品味。

    所謂“三飯”,指一般的客人吃三小碗飯後便說吃飽了,須主人再勸而食肉。

    實際上主要馔品還沒享用,何得而飽?這一條實為虛禮。

    《禮記·禮器》雲:“天子一食,諸侯再,大夫、士三,食力無數。

    ”這是說天子位尊,以德為飽,不在于食味,所以一飯即告飽,要等陪同進食的人勸食,才繼續吃下去。

    而諸侯王是二飯、士和大夫是三飯而告飽,都要等到再勸而再食。

    至于農、工、商及庶人,便不受這禮法的約束,所以沒有幾飯而告飽的虛招,吃飽了便止,正所謂“禮不下庶人”。

     宴飲将近結束,主人不能先吃完飯而撇下客人,要等客人食畢才停止進食。

    主人未飽,“客不虛口”,虛口是指以酒漿蕩口,使清潔安食。

    主人未食畢而客先虛口,便是不恭。

     宴飲完畢,客人自己須跪立在食案前,整理好自己所用的餐具及剩下的食物,交給主人的仆從。

    待主人說不必客人親自動手,客人才住手,複又坐下。

    如果是本家人,或是同事聚會,沒有主賓之分,可由一人統一收拾食案。

    如果是較隆重的筵席,這種撤食案的事不能讓婦女承擔,怕她們力不勝勞,可以推出年輕點的人來幹。

     待客之禮。

    主人接待客人的方式,上面已言明一二。

    及至仆從待客,也有一些很具體的禮節,大意不得。

    仆從安排筵席,對于馔品的擺放有嚴格的規定,例如帶骨的肉要放在淨肉的左方,飯食要放在客人左邊,肉羹則放在右邊。

    脍炙等肉食放在外邊,醯醬調味品則放在靠人近些的地方。

    酒漿也要放在近旁,蔥末之類可放遠一點。

    如有肉脯之類,還要注意擺放的方向。

    這些規矩大緻上還是切合實際的,主要還是為了取食方便。

     侍食之禮。

    陪侍年長位尊者進餐,自己不是主要的客人,主人親自進馔,則不必出言為謝,拜而食之即可。

    如果主人顧不上親自供馔,客人則不拜而食。

     陪長者飲酒時,酌酒時須起立,離開坐席面向長者拜而受之。

    長者表示不必如此,少者才返還入座而飲。

    如果長者一杯酒沒飲盡,少者不得先飲盡。

    長者如有酒食賜與少者和僮仆等低賤者,他們不必辭謝,地位差别太大,連道謝的資格都不給。

     侍食年長位尊的人,少者還得準備先吃幾口飯,謂之“嘗飯”。

    雖先嘗食,卻又不得自個兒先吃飽肚子,必得等尊長者吃飽後才能放下碗筷。

    少者吃飯時還得小口小口地吃,而且要快些咽下去,準備随時能回複長者的問話,謹防有噴飯的事。

     凡是熟食制品,侍食者都得先嘗嘗。

    如果是水果之類,則必讓尊者先食,少者不能搶先。

    古來重生食,尊者若賜給你水果,如桃、棗、李子之類,吃完這果子,剩下的果核不能扔下,須懷而歸之,否則便是極不尊重的了。

    如果尊者将沒吃完的食物賜給你,若是盛食物的器皿不易洗滌幹淨,就得先都倒在自己用的餐具中才可食用,貴族們對于個人飲食衛生可真是夠講究的了。

     喪食之禮。

    家國之喪,有喪食之禮。

    《禮記·問喪》說:“親始死,三日不舉火,故鄰裡為之糜粥以飲食之。

    ”親人死去,家裡三日不做飯,而由鄰裡鄉親送些粥來給家屬吃。

     如果是君王去世,王子、大夫、公子(庶子)、衆士三日不吃飯,但以食粥服喪。

    大夫死了,家臣、室老、子姓都是隻能吃粥。

    魯悼公死後,季昭子問孟敬子道:“為君王服喪,該吃什麼?”敬子說:“那當然是吃粥,吃粥為天下之達禮。

    ” 病人服喪,可以受到一些照顧,不必死守吃粥的規矩。

    這服喪之禮到了後來,發展到一些孝子終身食粥,連鹽菜都要戒絕。

    當然也有不孝的子孫,祖先去世,依然大肉大魚不斷。

    現在有的地方辦喪事大吃大喝,喪事當成喜事辦,那又另當别論了。

     進食之禮。

    進食時無論主賓,對于如何使用餐具,如何吃飯食肉,都有一系列具體的行為準則。

    如共食不飽,同别人一起進食,不能吃得太飽,要注意謙讓。

    不要長飲大嚼,讓人覺得自己是想快吃多吃。

    咀嚼時不要讓舌在口中作聲,不要啃骨頭,使人感到不敬重。

    客人自己不要啃骨頭,也不要把骨頭扔給狗去啃,否則主人會覺得你看不起他籌措的飲食。

    不要喜歡吃某一味食物就隻獨吃那一種,或者争着去吃,有貪吃之嫌。

    吃黍飯不要用筷子,但也不是提倡直接用手抓。

    食時用匙,筷子是專用于食羹中之菜的,不可混用。

    吃羹時不可太快,快到連羹中菜都顧不上嚼,既易出惡聲,亦有貪多之嫌。

    客人不要自行調和羹味,這會使主人懷疑客人更精于烹調。

    進食時不要随意剔牙齒,如齒塞須待飯後再剔。

    濕軟的肉可直接用牙齒咬斷,不可用手擘;幹肉不能用嘴撕咬,須用刀匕幫忙。

    大塊烤肉或烤肉串不要一口吃下去,如此不及細嚼,狼吞虎咽,儀态不佳。

    吃飯時不要唉聲歎氣,唯食忘憂,不可哀歎。

     這些禁條,使中國古代文明的細枝末節,在飲食生活中得到了圓滿地體現。

     如“鄉飲酒”之禮,鄉學三年大比,按學生德行選其賢能者,向國家推薦,正月推薦學生之時,鄉裡大夫以主人身份,與中選者以禮飲酒而後薦之。

    整個鄉飲酒程序,大約分27個步驟進行。

     首先,鄉大夫請鄉學先生按學生德能分為賓、介、衆賓三等,賓為最優。

    大夫主持大禮,告誡賓介互行拜答之禮。

    接着是陳設,為主人及賓、介鋪墊坐席,衆賓之席鋪的位置略遠一些,以示德行有所區别。

    在房戶間擺上兩大壺酒,還有肉羹等。

    擺設完畢,主人引賓、介入席,入席過程中,賓主不時揖拜。

     飲酒開始,主人拿起酒杯,親自在水裡盥洗一過,将杯子獻給賓,賓拜謝。

    主人接着為賓斟酒,賓又拜。

    酒肉之先,照例要祭食。

    席上設俎案,放上肉食,賓左手執爵杯,右手執脯醢,祭酒肉,然後嘗酒,拜謝主人。

    主人勸賓飲酒,賓一飲而盡,又拜謝安坐。

    接着主人又獻介飲酒,禮儀與賓相同。

    介回敬主人飲酒。

    主人又勸衆賓飲,衆賓也回敬主人。

     席間有樂工四人,二人鼓瑟,二人歌唱,另有樂師一人擔任指揮。

    所歌為《詩經·小雅》之《鹿鳴》、《四牡》、《皇皇者華》。

    《鹿鳴》為君臣同燕、講道修政之歌;《四牡》為國君慰勞使君之歌;《皇皇者華》為國君遣使者之歌。

    三曲歌畢,主人請樂工飲酒。

    接着又是吹竹擊磬,都是演奏為《詩經》所譜的樂曲。

    整個飲酒過程中,樂聲間而不斷,最後還有合樂,即合奏合唱,所歌也都是《詩經》中的篇章,如《周南·關雎》、《召南·鵲巢》等。

     賓主應酬之禮和笙歌之禮畢,大概主賓已有些疲倦了,于是主人指使一人為“司正”,作為監察,以防發生失禮的事。

    以下進行的是相互比較随意的祝酒,賓、介和衆賓之間也可互相祝酒,這時的禮節稍有懈怠,不像起初那麼一絲不苟。

     末了,主人請撤去俎案。

    賓主飲酒前都曾脫了鞋子上堂,現在要去把鞋子穿上,又是互相揖讓,升坐如初。

    燕坐時,主人命進馐馔如狗肉之類,以示敬賢盡愛之意。

    最後,賓、介等起身告辭,樂工奏樂,主人送賓于門外,拜别。

     第二天,賓還要穿着禮服前往拜謝主人的恩惠,這時又要舉行一次略為簡單一點的宴會,禮儀要求也不甚嚴格。

    如飲酒不限量,将醉而止;奏樂不限次數,合歡而已。

    有時也不必特為殺牲,有什麼就吃什麼,不必大操大辦。

     如此“鄉飲酒”,對鼓勵年輕人勤學上進,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禮儀過于繁複,也會表現出不切實際的弊病,甚至在統治者們也會感到有一些不方便。

    例如食物,符合禮儀規定的食物并不一定都愛吃,如大羹、玄酒和菖蒲菹之類;另外想吃的食物,卻又因不符合禮儀規定而不能一飽口福。

    賈誼《新書》載:周武王作太子時,很喜歡那聞着臭吃着香的鮑魚,可姜太公就是不讓他吃,說是“鮑魚祭祀不用,所以不能用這類不合禮儀的東西給太子吃。

    ”不用于祭祀的食物都不能吃,而用于祭祀的食物卻未必全都好吃,有時真會倒人胃口,這是周禮的另一面。

     在東周時期社會大動蕩大變革中,湧現出許多學派,它們的代表人物,著書立說,開展争辯,形成百家争鳴的局面。

    各個學派幾乎都有與自己學術思想相關聯的飲食理論,這些理論直接影響到整個社會生活。

    其中有代表性的學派主要有墨家、道家和儒家,其學術代表人物是墨子、老子和孔子。

     墨子生活極其儉樸,提倡“量腹而食,度身而衣。

    ”他的學生,吃的是藜藿之羹,穿的則是短褐之衣,與一般平民無異。

    為了解決社會上“饑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和“勞者不得息”的“三患”問題,墨子除提倡社會互助外,又提出積極生産和限制消費的主張,反對人們在物質生活上追求過高的享受,認為隻求吃飽穿暖即可。

    他反對不勞而食,攻擊儒家“貪于飲食,惰于作務。

    ”墨家自以夏禹為榜樣,自願吃苦,晝夜不息。

    而且還造出一條聖王制定的飲食之法,即“足以充虛增氣,強股肱,耳目聰明,則止。

    不極五味之調、芬香之和,不緻遠國珍怪異物”(《墨子·節用》)。

    也就是說,墨家不求食味之美、烹調之精,飲食生活維持在低水平。

     老子以為發達的物質文明沒有什麼好結果,主張永遠保持極低的物質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

    老子提倡“節寝處,适飲食”的治身養性原則,比起墨家來,似乎倒退得更遠。

    老子學派的門徒末流既有變而為法家的,也有變為陰謀家的,更有變為方士的,他們以清虛自守,服食求仙,夢想長生。

     孔子的飲食思想同他的政治主張一樣著名,他把禮制思想融彙在飲食生活中,其中一些教條法則直到今天還在起作用。

    這是因為,就廣泛的程度來說,儒家的食教比起道家和墨家的刻苦自制更易為常人接受,尤其易為統治者所利用,後世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事之所以發生,也有着相似的原因。

    人們認為,儒學就是禮學,孔子所創立的儒學,主要内容為禮樂與仁義兩部分。

    禮實際是統治階級所規定的一切秩序,親親、尊尊、長長、男女有别,是禮的根本,由此制定出無數禮文,用以區别人與人之間複雜關系,确定每一個人應受的約束,不得逾越。

    樂則是從感情上求得人與人相互間的妥協和中和,使各安本分。

    禮用以辨異,分别貴賤的等級;樂用以求同,緩和上下的矛盾。

    禮既始于飲食,飲食發展了,禮儀也會有所變更,但更多地表現出的還是傳統的烙印,所以我們可以從現代禮儀中找出兩千多年以前的淵源來。

     典籍中關于孔子飲食生活的實踐内容,比起其他學派的代表人物既豐富又具體。

    《論語》一書是孔子言行的記錄,其中包含不少食教内容,尤以《鄉黨》一篇,闡述最是精辟。

    墨家攻擊儒家為貪食之徒,其實不能一概而論,孔子就不一定是這樣。

    孔子曾說過:“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

    ”可以看出,他并沒有将美食作為第一追求。

    他還說:“士志于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對于那些有志于追求真理,但又過于講究吃喝的人,采取不予理睬的态度。

    可是對苦學而不求享受的人,則給予高度贊揚,他的大弟子顔回被他認為是第一賢人,說:“顔回要算是最賢的了!一點食物,一點飲料,身居陋巷,别人都忍受不了,可顔回卻毫不在意。

    賢哉,顔回!”孔子自己所追求的也是一種平凡的生活,即粗飯蔬食,曲肱而枕之,樂在其中。

     孔子的飲食生活确也有講究之處,隻要環境允許,他還是不贊成太随便。

    飲食注重禮儀禮教,講究藝術和衛生。

    “食不厭精,脍不厭細”,他要求飯菜做得越精細越好,并不指一味追求美食。

    他不吃那些變質的飯食和腐敗的魚肉,烹饪不得法,菜肴顔色不正、氣味不正,都不吃。

    如果不是在常規進餐時間,不吃東西,免傷腸胃。

    “割不正,不食”,切割不得法的食物,也不吃。

    “不得其醬,不食”,各類肉食都配有規定的肉醬,沒有所需的醬便不吃肉。

    這幾條頗有貴族風度,孔子因此而受到不少責難。

     孔子不贊成随便在街市上買食物吃,不逛酒肆,不上飯館。

    “食不語,寝不言”,吃飯睡覺不要說話,為的是吃得衛生,睡得安穩。

    飯桌上高談闊論,唾沫橫飛,非但不雅,更為不潔。

    如果國君賜給食物,回家一定要坐端正了再吃,不可造次,以示敬重。

    如果所賜為生食,要做熟了先敬年長者受用。

    如果所賜為活物,應當先喂養起來,作為紀念。

    陪侍國君吃飯,國君親自祭食,陪者不必祭,但須先于國君吃飯,叫做嘗飯。

    孔子坐在服喪的人旁邊吃飯,從未吃飽過。

    要有恻隐之心,因為服喪者不飽食,所以不能狼吞虎咽。

     聖人孔子對于自己的一大套飲食說教,大部分是身體力行的,在異常情況下,才有某些違越。

    如有時赴宴,主人不按禮儀接待他,他也以無禮制非禮。

    不合禮法,給肉魚也不吃;若以禮行事,蔬食也當美餐。

    如據《說苑》記載,魯國有一個生活儉樸的人,用瓦鬲做了一頓飯,吃起來覺得很香美。

    于是他把飯盛在一個土碗内,拿去送給孔子吃。

    孔子很高興地接受了這碗飯,就好是接受了牛羊肉一樣。

    他的弟子問他:“這土碗不過是低賤的物件,這飯食也不過是粗糙的食物,先生見了為何如此之高興?”孔子回答說:“我聽說好谏的人總會想着他的國君,吃到好食物的人會想起自己的親人。

    我并不是以為他送來的飯好,而是因為他吃了覺得味美而想到我,所以我才感到高興。

    ”又如《呂氏春秋·遇合》載,孔子聽說周文王愛吃菖蒲菹,自己也皺着眉頭吃那味道極不宜人的東西,三年之後才習慣了那怪味。

    為了體會周禮的精髓,孔子不惜受三年的苦熬,去吃那并無美味的食物,他也真是夠實在的。

     孔子活着的時候,齊國的晏嬰說他禮節繁盛,幾輩子也學不完。

    晏嬰字平仲,為齊國正卿,執政五十餘年。

    飲食上奉行節儉,維護舊有禮制,他也是一個極崇拜孔子的人。

     晏子反對無客而飲酒,也反對長夜之飲。

    有一次齊景公與大夫們一起飲酒,飲到興頭上,景公端起杯子說:“今天和大夫們同歡,請不必拘于禮節。

    ”晏子聽了這話,頓時變了臉色,他嚴肅地說:“您這話可不對了,群臣固然希望國君不要用太繁的禮法來約束他們,但國君應該明白,以臣下之勇完全可以弑君代立,他們之所以不這麼做,就因為有禮法的緣故。

    否則,強者為君,那與禽獸有什麼區别?”景公不聽晏子的話,仍和大夫們狂飲。

    景公因事出入筵席,晏子視而不見,不起立迎送;景公與他碰杯,他又搶先一飲而盡。

    景公十分生氣,雙手插在腰間,兩眼圓瞪,責怪晏子無禮。

    晏子說:“剛才您說可以不拘禮儀,無禮便是我這個樣子。

    ”景公才明白是自己的錯,表示聽從晏子的勸告。

     東周飲食禮儀确實十分嚴格,不用心研習,就難免在社交場合出岔子。

    《左傳》上便記有許多官員在外交場合因不習禮儀而鬧出笑話的事,宴會上既不能有傲氣,又不能有惰氣,還不能歎氣,不許坐錯了位置,更不許有不雅不敬的姿态。

    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的飲食思想與觀念是古人中國飲食文化的核心,它對中國飲食文化的發展起着不可忽視的指導作用。

    儒家所追求的平穩社會秩序,也毫不含糊地體現在飲食生活中,這也就是他們所倡導的禮樂的重要内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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