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度量衡制度的演變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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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的祖先在長期的生産實踐中,發現了自然界存在着“數”和“量”。

    用數和單位來表示事物的物理量就叫做“計量”。

    中國古代,計量的稱謂是“度量衡”。

    《尚書·舜典》雲:“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

    ”[1]這是“度量衡”一詞最早的文字記載。

    它記述了虞舜到東方巡視,在部落聯盟議事時,商讨把四時之節氣,月之大小;日之甲乙;度量衡的齊同,樂律的音高都統一起來。

    至夏禹治水,“身為度,稱以出”[2],以人體建立度量衡标準。

    《禮記》雲:周公“朝諸侯于明堂,制禮作樂,頒度量而天下大服。

    ”[3]至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用武力征服各諸侯國,頒發統一度量衡诏書,同時初步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後經漢代的繼承、完善,成文于典籍并被曆代遵循,奉為圭臬。

    此後每經改朝換代,都須探究古制以為本,再确立當朝度量衡制度、标準。

    直至明清,都是秦漢制度的沿襲。

    這一承傳關系,被曆代古籍和大量出土的珍貴文物所證實。

     第一節 從原始的測量到度量衡的産生 一、原始社會的比較測量 古猿在長期使用天然材料,随意拾取折斷的樹枝和散落石塊的過程中,萌發出大小、多少、長短等這些直覺的量,并對這些量有了初步的認識後,開始了創造性的勞動——制造工具。

    最初隻是從大的石核上任意一擊,打下了許多小石塊,經過無數次敲擊後,學會了把石塊分割成不同大小、不同形狀後,逐漸選擇出相對尖銳的多邊形的砍砸器、刮削器和帶鋒芒的尖狀器,分别用于砍伐樹的枝杈與野獸搏鬥、挖掘植物根塊和擊落樹上的果實。

    到了舊石器中晚期,石質工具已大體可以分為石刀、石斧、石鐮了。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北京周口店山頂洞人遺址發現了骨針。

    證明這時期的人已可以把小塊獸皮按一定大小縫合,披在身上蔽擋風寒了。

    這些活動已蘊涵着對總量和分量的朦胧理解。

     大約距今一萬年前,舊石器文化向新石器文化轉變。

    原始人群慢慢遷徙到河流、湖泊沿岸的平原地區,過着相對穩定的聚居生活,開始了原始農業生産,即“神農氏教民耕作”,形成了許多母系氏族公社。

    這時期工具的作用更顯重要,出現了外形規整、刃口鋒利,經過精心打磨的石刀、石斧、石鏟、石鐮和骨、木質工具。

    此外,複合工具也大量出現,即在打磨好的石器上鑽孔,再綁上一定長度的木柄,這樣使用起來就靈巧、省力得多了。

    複合工具的出現,說明古人已認識到将兩種不同物質的量配合在一起。

    這時期雖然沒有測量孔徑的工具,但比較一下石孔的大小和木棍的粗細是不可缺少的。

     西安姜寨和半坡都發掘出土了典型的母系氏族公社遺址。

    半坡居住區,中心是一座面積達120平方米的大房子。

    可能是氏族酋長居室和氏族議事場所,周圍有幾十座大小相仿圓形或方形的小房子。

    建造房屋,對長度的簡單測量是必不可少的,如用規、矩畫圓形或方形房屋地基時,圓的直徑要多大,方邊要多長,房屋需要多高,這些都離不開測量。

    建造小房子時,隻需各自邁出幾步,四邊大緻相等即可。

    而要建造120平方米的大房子,顯然需要集體通力合作。

    由于各人的身高、臂長會有一定的差異,這時就要建立一個統一的标準;或以酋長的步距為準,或臨時找一根樹枝或一根繩索,定出一個相對統一的長度作為共同遵循的标準已成為必要。

    在砍伐房屋支柱的木料時,用手臂、身高去比一比長短,用手幅測量一下樹幹的粗細。

    這些十分粗疏的測量,卻已都包含着對數和量的認識和利用了。

     二、私有觀念的産生到測量器具的出現 大約距今五六千年前,人類進入父系氏族社會。

    農具已大多為磨光、穿孔的石斧、石鐮、石刀,用它們來砍伐樹木、清除雜草,開墾出一片片耕地。

    骨制工具則用動物的肩胛骨制成刃寬而鋒利的挖掘工具,鹿角制成短柄鶴嘴鋤,便于刨土。

    生産工具的改進大大促進了農作物的增收。

    考古發掘已發現有炭化了的糧食堆積。

    農産品有了剩餘,畜牧業和手工業相繼成為獨立的生産部門,出現了社會分工,生産力水平提高,基本必需品有了剩餘,導緻了私有制的産生,少數人開始追求生活必需品之外的奢侈品,如珠、環、項鍊等。

    玉器的大量出土,是私有制形成的另一表現。

    玉多制成琮、璧等祭祀天地的禮器。

    江蘇省武進縣良渚文化墓葬中出土了數十件玉琮、玉璧,都表現出線條對稱,圖案繁缛,值得注意的是,同一規格的玉璧,彼此直徑僅相差幾毫米,玉琮的高度更是相差甚微。

    [4]從這些玉器制作工藝來分析,這時期的比較式測量已十分精細了。

     農産品有了剩餘,儲存糧食的大小陶罐、陶盆、陶缸都普遍使用,甚至出現了能裝幾十斤糧食的大陶甕。

    在收獲的季節,氏族酋長很可能用不同大小的陶罐、陶盆來作為分配工具,或用小型陶罐來測量大型陶缸、陶甕的容量,以便了解剩餘和儲存糧食的多少以及容器之間約略的倍比關系。

     三、大禹治水和度量衡标準的建立 《屍子》曰:“古者,倕為規矩、準繩。

    ”[6]《史記·夏本紀》曰:禹“左準繩,右規矩”。

    “身為度,稱以出。

    ”[7]“規”劃圓;“矩”作方;準繩可測水平和距離。

    早在母系氏族社會就有方形和圓形的房屋。

    倕是氏族社會時期的能工巧匠,大禹則是帶領群衆治理水患、造福中華的偉大人物。

    而規矩、準繩就是中華文明史上最早的測量工具。

     第二節 度量衡制度初步建立的夏商周時期 夏、商、周三代經曆了奴隸社會的建立、發展到全盛時期。

    在這樣漫長的曆史時期度量衡從萌芽到産生,開始有了度量衡單位制度和各種專用的測量工具了。

     一、度量衡是劃分土地、征收賦稅的依據 大禹完成了治水工程之後,以他個人的智慧和權威,于公元前2070年建立了第一個以華夏民族為中心的夏王朝,即中華曆史上第一個奴隸制國家。

     西周是奴隸社會鼎盛時期。

    周天子是土地唯一的所有者,即“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19]。

    天子又必須制定一系列土地分配制度來管理,即把大部分土地分封給諸侯王,諸侯再以采邑的形式分給卿大夫,大夫再分給士(家臣),形成了土地使用的嚴格制度。

    為了适應分封的需要而專門設置了官吏來丈量、劃分土地。

    《禮記》雲:“司空執度度地……量地遠近。

    ”[20]在一定範圍内,對平坦的土地可能已采用弓、繩之類的測量工具作實地丈量了。

    有了數字、單位,又規定了統一的量值,度量衡便在統治者所管轄的範圍内通行了。

     禹建立了夏王朝,為了維持公共的權力(國家),就需要公民繳納賦稅。

    《通志》曰:“古之有天下者,必有賦稅之用,計口而入謂之賦,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入謂之稅。

    ……禹定九州,量其貢賦,三代因之。

    ”[21]土地的分封與賦稅制有密切的關系。

    《孟子》曰:“夏後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

    ”[22]貢、助、徹都是地租的名稱。

    貢,是自由民耕種土地,統治者依據耕地上若幹年收獲量定出一個平均數,以平均數中抽取十分之一的貢物。

    助,是自由民耕地的所有權被統治者占有,因此必須替統治者耕種所謂的公田,屬于勞役地租的形式,即《孟子》所說:“方裡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

    ”[23]西周又把助法改為徹法,實物地租代替了勞役地租。

    夏、商、周三代賦稅制度,大體均為繳納收獲量的十分之一。

    《周禮》中還記載了周天子為征收各種賦稅,設有專門的官吏,并授予度量衡器具。

    在分封諸侯時,也要發給相應的度量衡器。

    于是這些度量衡器具便成為一種權力,一旦掌握了它,便有權在其管轄的範圍内征收賦稅。

    随着土地的劃分,賦稅制度的建立,度量衡制度逐步地建立起來。

     二、度量衡是建築宮殿的準繩 古代宮殿、城郭建築早在夏代已出現。

    禹建都陽城(今河南登封)。

    考古工作者在偃師二裡頭發現一座夏代或商代早期的宮殿遺址。

    它的整體是一略成正方形的台基,台基高出當時地面約八十厘米,台基中是殿堂。

    它布局嚴謹,主次分明,已是一座由堂、庑、門、庭等單位建築組合而成的一座十分壯觀的建築群體。

    能夠興建如此宏偉的宮殿,說明當時已有成熟的營造設計,并且集中了大量的勞力共同勞作,因此統一的規劃,統一的度量衡就成為建築工程的技術基礎之一。

     晚于二裡頭的是鄭州商城和宮殿遺址。

    遺址範圍約二十五平方公裡,古城垣周長約七千米,全部城牆完全用夯土分段築成,從城牆的斷垣上還可以看到版築的痕迹,每塊木闆長約三米,闆寬約二十五厘米。

    闆、堵、雉是計量城牆長度的單位,即五闆為一堵,三堵為一雉。

    在商城内還發現了一座面積相當大的宮殿遺址,東西長超過65米,南北寬13.6米。

    四周有回廊,中間有木骨泥牆的一排大寝殿。

    [24]商代建築宮殿的程序,首先要用“杆影定向”,即面朝南方。

    第二步是測量、劃定地面建築物的尺度。

    第三步是定平,即劃定地基的水平直線。

    商代已懂得用水來測量柱基的水平度。

    夏商時期在建築宮殿時,除了已用立杆測定方向之外,水懸、矩尺、圓規等已是工匠們常用的測量工具了。

     三、官營手工業的發展與嚴格的檢測技術 奴隸社會政權集中在最高統治者手中。

    手工業雖然很發達,而手工業者卻世代為奴隸。

    商業有所發展,卻多在官府控制之下,即“工商食官”。

    一方面度量衡早已成為社會政治、經濟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卻又隻是掌握在少數統治者手中,它不僅僅是一種測量工具,更重要的是體現了統治者的權力。

    故曰:“關石禾鈎,王府則有。

    ”[25]即度量衡器皆掌控在統治者手中。

     商周時期,度量衡除了用作劃分土地、征收賦稅、發放俸祿之外,更是規範手工業生産标準的測量工具。

    我國是世界上最早發明和使用車的國家之一。

    《史記》載:大禹治水時已“陸行乘車”[26]。

    《左傳》雲:“薛之皇祖奚仲……以為夏車正。

    ”[27]《管子》雲:“奚仲之為車器也,方圓曲直,皆中規矩鈎繩,故機旋相得,用之牢利。

    ”[28]車的結構複雜,工藝要求很高,不可能由一個人來完成。

    大規模造車,需要集中大量技術熟練的工匠和一套工藝流程,分工合作。

    《考工記》稱,造車的工匠為“車人”。

    車人中又有更細的分工,制造車輪的稱“輪人”,輪人先制成車毂(車輪中心部位)、輻(車條)、牙(車輪的外圓)謂“三材”,然後由技術最高超的工匠把它們組裝成車輪。

    要造出合格的車輪、還要經過六道檢測工序,即規、萭、水、縣(懸)、量、權。

    “規”即檢測車輪、車軸等部件的圓度。

    “萭”檢測角度;“水”測水平度,即取正、定平;“懸”檢測垂直度,“量”測各部位的長度、深度;“權”檢測車輪各部分重量的平衡。

    [29]可見造出一輛合格的車,檢測範圍已不限于長度、容量和重量,而擴大到水平度、垂直度、圓度、角度等各種量的測量。

    《呂氏春秋》記:“弩機差以米則不發。

    ”[30]“米”當即“黍”,十分之一寸,約相當于0.23厘米,造車時,許多部件制造、測量的精度必有更高的要求。

     第三節 春秋戰國度量衡普遍使用 西周末年,周室衰微,禮崩樂壞,列強争霸,戰亂此起彼伏,處在大動亂,大變革之中,至周平王東遷,史稱東周。

    東周前期又稱春秋,後期稱戰國。

    春秋戰國土地國有制逐漸被封建領主土地所有制所取代,土地變為私人占有。

    耕地擴大,鐵制農具和畜耕技術被推廣,畝産量增加,農産品轉化為商品的數量也随之增加。

    與農業生産關系相适應,手工業和商業生産關系也有了重大變革,“工商食官”的羁絆被沖破,出現了獨立的手工業者和更多獨立的商人。

     一、商業發展促進了度量衡的廣泛使用 早期的交換,多以相互贈送,以物易物的形式進行,如用獵物換取采集物,以黍、粟換取陶冶。

    這種交換沒有、也不需要什麼價值标準和用度量衡進行價值比較。

    在奴隸社會,權力集中在統治者手中,他們控制着一切重要經濟部門,商業很不發達,統治者日常的糧食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直接從農業賦稅中獲取而不進入交換市場。

    手工業生産又隻是滿足貴族的需要,用于交換的僅是極少的一部分。

    手工業者都是國有奴隸,他們的一切生産、生活資料都由官府“供給”,不通過商業渠道。

     西周的城市裡雖已出現商業比較集中的“市”,但是對“市”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和法規,并設置了管理市場的各級官吏加以控制。

    從商品的種類、參與交易的人,到哪些商品、什麼樣的規格才準出售,都加以限制。

    即使當某些商品長短、大小不合規定,需要裁斷時,度量衡器也隻能掌握在管理市場的官吏“質人”手中,買賣雙方無權進行檢測和計量。

    [31] 春秋戰國,随着農業生産力的提高,手工業經營方式也發生了變化。

    家庭手工業、個體手工業成為官營手工業的補充而允許存在。

    春秋時期,各諸侯王也都比較重視商業,普遍把通商惠工作為富國強兵的必要條件。

    以齊國為例,春秋前期,管仲輔佐齊桓公時“一匡天下,九合諸侯”[32],成為五霸之首,與商業的發達有一定關系。

    管仲鼓勵齊國以外的商人來齊國做買賣,并多次協助齊桓公同各國諸侯會盟,所訂盟約中規定,相互間“勿忘賓旅”,“毋遏籴”。

    即要給商旅提供各種便利,不要阻止糧食流通。

    并提出要降低關市之稅和“修道路,偕(同)度量,一稱數”[33]。

    出于征收關稅、平準物價的需要,對統一度量衡也提出了較高的要求。

    《管子·君臣》篇提出:“衡石一稱、鬥斛一量、丈尺一綽(準)制,戈兵一度,書同名,車同軌。

    ”[34]管仲主張以法治國,即“有功必賞,有罪必誅”。

    《管子》一書多處以度量衡來解釋法度,如《七法》雲:“尺寸也,繩墨也,規矩也,衡石也,鬥斛也,角量也,謂之法。

    ”[35]等由于度量衡一經制度化,必具有很強的法制性,此外,也隻有當它成為官民日常所用之器具,為民所熟知時,才會以度量衡來比喻法度。

    就像今天的法律,都用天平為标志來代表公平、正直一樣。

     二、貨币與度量衡 最早的貨币是海貝,以“朋”為單位。

    但貝币不易分割,本身又沒有使用價值,最終被金屬鑄造貨币取代。

    然而金屬沒有天然單位,隻有在制定了重量單位之後,才可能鑄造成貨币。

    這就決定了金屬貨币與度量衡之間的必然聯系。

    鑄币最早仿造農具镈或刀的形狀,故稱鏟币、刀币,後來又有了圜錢、銅貝币和金钣。

    鑄币上的重量單位有、镒、寽、兩、锱、铢等。

    春秋戰國由于各諸侯國分治,各地貨币形制、重量單位也有不同。

    盡管受當時鑄造水平所限,各枚鑄币的輕重不甚相等,但它們畢竟都是建立在重量單位之上,使用時一般不需要再去稱重,唯楚國的金钣例外。

    “金”為貴金屬,所鑄造的金钣又不可能達到輕重完全相等,因此在作支付手段時必須重新稱量,故錢币學家稱它為“稱量貨币”,以别于銅鑄币。

    然而這一曆史事實經過了近兩千年,直到近現代才被大家所認識。

     三、諸侯割據度量衡從混亂走向統一 春秋戰國度量衡的不統一,除一國之内有“公量”、“家量”之外,從文獻記載還可以看到各國之間單位名稱、進位制度、單位量值都有較大的差别,從出土器物上也可見一斑。

    如上述齊國量器豆、區、釜、鐘都沒有脫離實用器的器形,而後期的升、鬥、釜卻已成為便于使用和測量的度量衡專用器了。

    各國器形也略有不同:齊國的升、鬥為圓口單柄、銅質;韓國、鄒國的陶量與秦陶量器形相近,直口無柄;楚國銅量類似近現代的量杯。

    權衡器除楚國用環權外,其他各國多為饅頭形、頂端帶鼻紐,以便系繩。

    從刻有量值銘文的器物來比較,許多國家所用的度量衡單位、單位量值也有區别。

    但從另一方面又可以證明,戰國後期各諸侯國度量衡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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