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貨币制度和貨币形态的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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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精細,據說這種錢内含有黃金,是年羹堯任四川總督時,将廟裡鎏金羅漢熔鑄而成的錢币,所以人民把它叫做羅漢錢。
清末制錢曾一度使用機器制造,叫做機制錢。
如光緒十四年(1888)廣東等地都曾制過。
但因成本較高,不如造銅元有利,因此鑄造的數量不多,流通不廣。
制錢的流通,經過鹹豐時的大亂,到光緒時期已是強弩之末,雖經幾次整頓但仍日趨消亡。
原因是鴉片戰争以後,中國半封建半殖民地制度下的商品經濟有了發展,要求比較簡便易行的貨币與它相适應。
而制錢的種類繁雜,形制很不規範劃一,成色質地也參差不齊,一串錢之中,經常夾雜質差個小的惡錢,人們把一串千文中夾惡錢百文以内的叫“毛錢”,夾百文以上的叫“一九錢”,二百文以上的叫“二八錢”,依此類推,甚至有“倒四六錢”,老實的商人、百姓經常吃虧上當。
各地區流通的制錢也不一緻,如京城行使當十大錢,外地則行使一文制錢。
外地客商在京售貨後須把大錢換成制錢,經常受到克扣盤剝。
制錢的計量單位——“吊”的計算方法,各地也不一緻。
順治時規定制錢一枚叫“一文”,千枚叫“一吊”。
光緒時京津一帶100文為一吊,東三省160文為一吊,山東、河北500文為一吊,長江一帶每吊為980文。
換算複雜繁難,極為不便,不利于民族工商業的發展。
另一原因是,外國貨币侵入國内,特别是國内銅元、銀角相繼興起,逐漸代替了制錢的地位。
以銅元為例,銅元形制工整劃一,取消了制錢的中孔,花紋細緻,不易假造。
所以銅元一出現,人們都樂于使用,開始時它的市價高于名義價值,原定銅元100枚當銀元一元,光緒二十八年市價為銀元一元換銅元80枚到90枚。
銅元仍沿用“文”或枚為單位,一般為一枚合制錢10文。
但它的重量比當十制錢輕,鹹豐當十大錢一枚重六錢,銅元一枚隻重二錢。
由于銅元成本低,可取得雙倍利潤,于是各省官僚紛紛鑄造。
銅元的鑄造量,從光緒三十年算起,五年間增長了六倍多,從此流行了兩千多年的方孔圓錢被擠出曆史舞台。
上述四大類型銅錢體系,主要是曆代政府發行的錢币,此外,曆代農民起義軍也有不少鑄造銅錢的。
一般的說,唐以前農民起義軍鑄造的貨币,多屬于五铢錢類型,唐以後的多屬于通寶類型,如明末李自成的“永昌通寶”、張獻忠的“大順通寶”。
清末太平天國在相當大的地域行使過多種銅錢,如“太平通寶”等。
農民起義軍的錢币,大多比當時政府的貨币币值穩定,受到人民群衆擁護。
據說,明末人們甚至把“永昌通寶”、“大順通寶”縫在帽子上做裝飾品。
我國古代錢币,除銅質的以外,還有用鐵、鉛、錫甚至泥等材料制作的。
這些材料的價值都較銅的價值低,所以這些材料制作的錢币一般都是作為銅錢的減值形式出現的,流通于戰亂或通貨膨脹的時代。
鐵錢是最常見的低值錢币。
最早的鐵錢,大約是在西漢初期出現的。
近年來,長沙、衡陽西漢墓發掘中,就出土過較多的鐵錢,有的一次發掘就出土三百餘枚鐵錢,其中有的鐵錢形制類似漢文帝時的四铢半兩錢。
[39]鐵制的五铢錢在文獻記載中就比鐵半兩錢要多了。
《梅福傳》張宴注說,西漢成帝“河平二年,沛郡鐵官鑄錢,如星飛上去”[40],據說這是最早的鐵五珠。
西漢以後許多朝代,都行使過鐵錢。
如:東漢公孫述鐵五铢、三國劉備的直百五铢以及南北朝、五代十國、兩宋時代的鐵制通寶錢。
比較有名的如南朝梁武帝的鐵五铢,價值極低,交易時要用車載鐵錢支付,計價時論貫(千枚)計算,物價上漲到一鬥米賣80萬錢。
北宋各朝鑄造的鐵錢種類和數量最多,兩淮和四川地方專門行使鐵錢,規定鐵錢不出界,銅錢不入境。
宋太宗時四川因鐵錢發行過多,一匹羅要兩萬鐵錢。
清鹹豐年間發行鐵制錢,開始時因制作精整還受歡迎。
後來又鑄造鐵大錢,從當五到當千有六種之多。
由于鐵大錢貶值太厲害,日常買賣交易以鐵大錢計算的價格比銅大錢高五倍,鹹豐七年正月初十日北京商戶幹脆拒不收用,形同罷市。
我國銅錢制度,長期以來每一枚法定重量基本上是不變的,這是與外國金屬鑄币不同的一個突出特點。
例如通寶錢,從唐武德四年(621)确定開元通寶一枚重一錢以後,一千餘年雖經無數次改朝換代而錢的法定重量卻沒變動。
但是短時間錢币減重貶值又是經常出現的。
自從漢武帝推行五铢錢,将錢币鑄造權集中于中央朝廷以後,錢币減重貶值就成為統治階級用來掠奪人民百姓财産增加财政收入的一個手段了。
由于錢币的實際價值與名義價值相分離,從而同時伴随着出現通貨膨脹和物價上漲。
因此,從銅錢流通的兩千餘年長期曆史來看,它的購買力水平總是處于經常波動的狀态。
物價上漲到萬倍以上的至少也有五六次,而上漲十倍百倍的次數就更多了。
曆代政府實行銅錢貶值的方法,基本上有三種類型。
一是減重,即将每枚錢币的重量減輕,使币材的重量小于錢币的名義重量。
例如漢初的半兩錢,原重十二铢,後減為三铢,但名義仍是半兩,等于膨脹了四倍。
董卓鑄造的小錢,将五铢錢改鑄一铢重,膨脹了五倍。
減重錢又輕又小,人們對此十分厭惡,給它們起了各種别号,如環、翦邊、鵝眼、錢、大眼賊、短命等等。
如東晉沈充鑄的錢極其薄小,每枚僅重一克,人們比作榆,唐代詩人們就常提到它,李賀詩雲:“榆相催不知數,沈郎青錢夾城路”,李商隐詩雲:“謝家輕絮沈郎錢”,反映了人民的不滿情緒。
二是鑄大錢,币材重量雖稍有增加,形體較大,但規定的面額價值要超過币材的幾十倍甚至千百倍。
如王莽的寶貨制,“大泉”銅币币材比五铢錢加重2.4倍,面額作價等于五铢錢的50倍,實際等于貶值到1/20。
“契刀”銅币,一枚當五铢錢500使用,按其重量則等于貶值成1/120以下。
“錯刀”币,一枚當五铢錢5000枚使用,約等于貶值成1/720。
短時間内貨币如此急劇貶值,使物價狂漲不已。
史稱:“賦斂民财什取五”,“米石萬錢,人相食。
”[41]三是改變币材的金屬成分,降低貴金屬銅的比重。
如宋徽宗時宰相蔡京推行夾錫錢,即在銅錢合金配方中減少銅的比重,增加鉛錫的比重,使黑錫和白錫占43%以上。
含銅量隻有57%左右,而标準的唐開元錢含銅量一般均在83%以上。
結果夾錫錢币值降到1/20,引起通貨膨脹,連宋徽宗也承認,“夾錫之患,甚于當十錢”。
第五節 金銀和谷帛貨币 一、黃金 1.早期的黃金貨币 黃金白銀,體積小價值大,色澤美麗,不鏽不爛,分割也不太困難,是适宜作貨币的理想金屬。
我國古代金銀産量較少,隻能起部分貨币職能作用。
金銀用作貨币,據古籍記載距今大約已有三四千年的曆史。
《史記》說:“虞夏之币,金為三品,或黃(金)或白(銀)或赤(銅)”,“金有三等,黃金為上,白金為中,赤金為下”。
[42]《管子》也說:“先王以珠玉為上币,黃金為中币,刀布為下币。
”[43]《漢書》則認為,西周初期黃金貨币已有了一定的形制,還有法定的貨币制度,它說:“太公為周立九府圜法,黃金方寸而重一斤……太公退,又行之于齊。
”[44]這些說法表明,商周時期黃金已在發揮貨币的作用,在安陽雖曾出土過金貝和包金銅貝,但還缺乏大量考古實證。
春秋戰國時期,黃金已是社會經濟生活中的重要貨币之一了,與早期的銅鑄币并行使用。
當時大宗交易支付,國與國交往都使用黃金,封建貴族、大商人買賣珍貴的奢侈品,多以黃金論價,如千裡馬、象床、寶劍、玉卮、狐白裘等,都計值在千金以上。
據說韓國有一美人,售價很貴,諸侯們不能買,後由秦國花三千金買去。
[45]地主、商人的家産也往往以黃金計值,誇耀為“千金之家”。
統治者們朝貢、饋贈、賞賜、賄賂也都使用黃金。
如“尉缭說秦王,賂諸侯豪臣,不過三十萬金,而諸侯可盡”[46]。
當時各諸侯國的銅鑄币——布币、刀币、圜錢等都有一定的流通範圍,受地域的限制,而黃金則可通行于各國,不受國界限制,成為國際性貨币。
關于早期黃金貨币的購買力,古籍中記載的不多,也缺乏與其他币種的比較。
《管子》曾記載:“粟賈平四十,則金賈四千。
”[50]可以認為,一石粟值40銅币,而4000銅币等于一斤黃金。
《管子》又說:“黃金一镒,百乘一宿之盡也。
無金則用其絹,季絹三十三,制當一镒;無絹則用其布,經暴布百兩當一镒。
”[51]有關這方面的資料,還需要進一步發掘和研究。
2.黃金貨币的盛行 秦始皇統一全國後,規定黃金為上币,以镒為單位。
西漢承襲秦制,黃金仍為法定貨币,單位改為斤。
這一時期,是中國貨币史上使用黃金貨币最盛的時代。
當時的貨币流通,小宗買賣都使用銅錢,凡價值大和支付額多的交易都以黃金計算。
據記載,黃金的使用範圍主要的有:賞賜、庫藏、朝貢、助祭、算賦、買賣官爵和民間窖藏等。
賞賜是黃金數量最大的用途。
僅就《漢書》記載,皇帝各次賜金加起來的總量達90萬斤,合今天276噸還多。
例如,陳平曾以4萬斤黃金間于楚;文帝賜周勃金5000斤,宣帝賜霍光7000斤。
皇帝娶皇後的聘禮,慣例為黃金2萬斤。
其次是酎金,這是漢代諸侯為祭宗廟向皇帝貢獻的助祭費。
按規定,以諸侯封地人口計算,每千人貢金4兩,實際加起來就是很大的數量。
如果交納酎金重量不足或成色不好,則犯大不敬罪,王則削縣,侯免國。
漢武帝時,因酎金問題獲罪奪爵的有106人之多。
黃金代表财富,西漢皇帝運用酎金及贖罪、罰款、抄家、賣官等手段,搜刮了大量黃金,集中于皇家。
漢武帝時,皇室貯藏的黃金有50萬斤,約占全國黃金的一半。
王莽時期,實行黃金國有,他制定了“寶貨”制,使用嚴刑強逼民衆交售(實際是沒收)黃金和金制器物,藏于宮中,每萬斤為一櫃,在他滅亡時還存有六十餘櫃。
[52] 漢代黃金與銅錢的比價,法定是黃金一斤值銅錢一萬。
但在民間實際流通中,則因時因地而有高有低。
《九章算術》中曾記載:金一斤值錢“六千二百五十”[57],“金價九千八百”[58]。
在戰亂年代,黃金價格變化甚大,如王莽失敗後的長安三輔一帶,曾有“黃金一斤,易豆五升”的現象。
[59] 3.黃金貨币職能的減退 東漢至晉隋期間,黃金愈加貴重,人們對黃金的用途有了很大改變。
用于大額支付和商品交易的情況銳減,作貯藏、飾品和其他方面用處的大為增加。
像皇帝對臣屬的賞賜,西漢215年間賜黃金有一百多次,東漢195年間賜金隻有9次,而賜錢、賜物的相應增加,僅賜銅錢的就有64次之多。
東漢賜金的數額也很少,總計約為21740餘斤,合今5.5噸左右,僅及西漢賜金總數的2%。
皇帝賜金少了,臣下獻金的也少了,連贖罪也改用缣。
把黃金作貨币媒介以外的用途,則廣泛發展。
當時社會風氣崇尚奢侈浮華,盛行用金銀打造器皿、服飾。
漢光武帝的内弟郭況,在家中就蓄有四百多人專門制作金銀器物。
[60]婦女們用黃金做首飾也很流行,曹植詩“皓腕約金環,頭上金爵钗”是其時風尚的寫照。
同時,兩漢之際佛教東傳,魏晉以後道教也逐漸盛行,寺觀廟宇、佛像、法器多用黃金裝飾。
北魏天宮寺造佛像,一次就用黃金600斤。
特别是戰亂頻仍,銅錢經常貶值,物價騰貴,人們多以黃金來保存價值,避免損失,這樣,黃金就逐漸退出了市場流通範圍,成為大家競相貯存的對象。
由于用金數量稀少,黃金的數量名稱也起了變化。
本來漢代稱黃金一斤為“一金”,到了晉代,稱“一金”卻往往指的是一兩了,這是因為使用黃金時用兩計算已逐漸習以為常了,而南北朝以後就不再用斤計算了。
唐宋時代,金銀制作工藝達到相當高超的水平,黃金用于打造器物、飾品以及佛道法事祭祀、布施等有增無減,黃金的用途更加廣泛。
與此同時,由于工商業和對外貿易蓬勃發展,以黃金計價、估值以及用于大額賦稅、大宗交易的情況又時有發生。
杜甫就有“囊虛把钗钏,米盡折花钿”的詩句。
由于經濟的增長,黃金的貨币作用在這一時期又有所上升,但相比之下它作為貯藏、保值的作用仍是主要的。
史籍對這方面的記載很多,如“天下金帛皆貯于左藏”[61]等等。
元代以後,紙币逐漸流行,黃金則進一步退出流通領域。
尤其是明朝,曾明令禁止民間用金銀交易,但實行的結果是,白銀未能禁止住,而黃金的貨币地位則正式取消。
黃金貨币的形制,一直是多種式樣同時并行的,但不同時期又分别以某一式樣為主要形式。
東漢以後,除圓餅形外,铤狀逐漸多起來。
金铤是狹長的金钣,似大臣用的笏,一直流行到唐代。
1979年山西平魯屯軍溝曾出土金铤82件,金餅4件,部分刻有唐肅宗乾元年号。
[62]南北朝時,黃金制的錢币開始出現,《南史·呂僧珍傳》曾有生動的記述。
這種金錢,多是仿照當時流通的銅錢的形制而造的。
從出土實物看,有些金錢是從國外流入的,如拜占庭金币等等。
唐宋時期,金銀制的錢币已較普遍,但多用作祭祀、布施、饋贈、殉葬等,與流通中的銅錢有所區别。
《舊唐書·玄宗本紀》記載:開元元年(713)九月,宴王公百僚于承天門,令左右于樓下撒金錢。
杜甫詩雲:“何時重此金錢會,暫醉佳人錦瑟旁。
”張祜詩雲:“長說承天門下宴,百官樓下拾金錢。
”兩宋時金銀開始以錠的形式出現,這是一種砝碼或繞線闆的形狀,為兩端寬、中間窄的亞腰形。
元代的金銀錠又改為元寶形,即兩端尖而翹起。
明、清時又有中錠(小元寶形)、锞子(小饅
清末制錢曾一度使用機器制造,叫做機制錢。
如光緒十四年(1888)廣東等地都曾制過。
但因成本較高,不如造銅元有利,因此鑄造的數量不多,流通不廣。
制錢的流通,經過鹹豐時的大亂,到光緒時期已是強弩之末,雖經幾次整頓但仍日趨消亡。
原因是鴉片戰争以後,中國半封建半殖民地制度下的商品經濟有了發展,要求比較簡便易行的貨币與它相适應。
而制錢的種類繁雜,形制很不規範劃一,成色質地也參差不齊,一串錢之中,經常夾雜質差個小的惡錢,人們把一串千文中夾惡錢百文以内的叫“毛錢”,夾百文以上的叫“一九錢”,二百文以上的叫“二八錢”,依此類推,甚至有“倒四六錢”,老實的商人、百姓經常吃虧上當。
各地區流通的制錢也不一緻,如京城行使當十大錢,外地則行使一文制錢。
外地客商在京售貨後須把大錢換成制錢,經常受到克扣盤剝。
制錢的計量單位——“吊”的計算方法,各地也不一緻。
順治時規定制錢一枚叫“一文”,千枚叫“一吊”。
光緒時京津一帶100文為一吊,東三省160文為一吊,山東、河北500文為一吊,長江一帶每吊為980文。
換算複雜繁難,極為不便,不利于民族工商業的發展。
另一原因是,外國貨币侵入國内,特别是國内銅元、銀角相繼興起,逐漸代替了制錢的地位。
以銅元為例,銅元形制工整劃一,取消了制錢的中孔,花紋細緻,不易假造。
所以銅元一出現,人們都樂于使用,開始時它的市價高于名義價值,原定銅元100枚當銀元一元,光緒二十八年市價為銀元一元換銅元80枚到90枚。
銅元仍沿用“文”或枚為單位,一般為一枚合制錢10文。
但它的重量比當十制錢輕,鹹豐當十大錢一枚重六錢,銅元一枚隻重二錢。
由于銅元成本低,可取得雙倍利潤,于是各省官僚紛紛鑄造。
銅元的鑄造量,從光緒三十年算起,五年間增長了六倍多,從此流行了兩千多年的方孔圓錢被擠出曆史舞台。
上述四大類型銅錢體系,主要是曆代政府發行的錢币,此外,曆代農民起義軍也有不少鑄造銅錢的。
一般的說,唐以前農民起義軍鑄造的貨币,多屬于五铢錢類型,唐以後的多屬于通寶類型,如明末李自成的“永昌通寶”、張獻忠的“大順通寶”。
清末太平天國在相當大的地域行使過多種銅錢,如“太平通寶”等。
農民起義軍的錢币,大多比當時政府的貨币币值穩定,受到人民群衆擁護。
據說,明末人們甚至把“永昌通寶”、“大順通寶”縫在帽子上做裝飾品。
我國古代錢币,除銅質的以外,還有用鐵、鉛、錫甚至泥等材料制作的。
這些材料的價值都較銅的價值低,所以這些材料制作的錢币一般都是作為銅錢的減值形式出現的,流通于戰亂或通貨膨脹的時代。
鐵錢是最常見的低值錢币。
最早的鐵錢,大約是在西漢初期出現的。
近年來,長沙、衡陽西漢墓發掘中,就出土過較多的鐵錢,有的一次發掘就出土三百餘枚鐵錢,其中有的鐵錢形制類似漢文帝時的四铢半兩錢。
[39]鐵制的五铢錢在文獻記載中就比鐵半兩錢要多了。
《梅福傳》張宴注說,西漢成帝“河平二年,沛郡鐵官鑄錢,如星飛上去”[40],據說這是最早的鐵五珠。
西漢以後許多朝代,都行使過鐵錢。
如:東漢公孫述鐵五铢、三國劉備的直百五铢以及南北朝、五代十國、兩宋時代的鐵制通寶錢。
比較有名的如南朝梁武帝的鐵五铢,價值極低,交易時要用車載鐵錢支付,計價時論貫(千枚)計算,物價上漲到一鬥米賣80萬錢。
北宋各朝鑄造的鐵錢種類和數量最多,兩淮和四川地方專門行使鐵錢,規定鐵錢不出界,銅錢不入境。
宋太宗時四川因鐵錢發行過多,一匹羅要兩萬鐵錢。
清鹹豐年間發行鐵制錢,開始時因制作精整還受歡迎。
後來又鑄造鐵大錢,從當五到當千有六種之多。
由于鐵大錢貶值太厲害,日常買賣交易以鐵大錢計算的價格比銅大錢高五倍,鹹豐七年正月初十日北京商戶幹脆拒不收用,形同罷市。
我國銅錢制度,長期以來每一枚法定重量基本上是不變的,這是與外國金屬鑄币不同的一個突出特點。
例如通寶錢,從唐武德四年(621)确定開元通寶一枚重一錢以後,一千餘年雖經無數次改朝換代而錢的法定重量卻沒變動。
但是短時間錢币減重貶值又是經常出現的。
自從漢武帝推行五铢錢,将錢币鑄造權集中于中央朝廷以後,錢币減重貶值就成為統治階級用來掠奪人民百姓财産增加财政收入的一個手段了。
由于錢币的實際價值與名義價值相分離,從而同時伴随着出現通貨膨脹和物價上漲。
因此,從銅錢流通的兩千餘年長期曆史來看,它的購買力水平總是處于經常波動的狀态。
物價上漲到萬倍以上的至少也有五六次,而上漲十倍百倍的次數就更多了。
曆代政府實行銅錢貶值的方法,基本上有三種類型。
一是減重,即将每枚錢币的重量減輕,使币材的重量小于錢币的名義重量。
例如漢初的半兩錢,原重十二铢,後減為三铢,但名義仍是半兩,等于膨脹了四倍。
董卓鑄造的小錢,将五铢錢改鑄一铢重,膨脹了五倍。
減重錢又輕又小,人們對此十分厭惡,給它們起了各種别号,如環、翦邊、鵝眼、錢、大眼賊、短命等等。
如東晉沈充鑄的錢極其薄小,每枚僅重一克,人們比作榆,唐代詩人們就常提到它,李賀詩雲:“榆相催不知數,沈郎青錢夾城路”,李商隐詩雲:“謝家輕絮沈郎錢”,反映了人民的不滿情緒。
二是鑄大錢,币材重量雖稍有增加,形體較大,但規定的面額價值要超過币材的幾十倍甚至千百倍。
如王莽的寶貨制,“大泉”銅币币材比五铢錢加重2.4倍,面額作價等于五铢錢的50倍,實際等于貶值到1/20。
“契刀”銅币,一枚當五铢錢500使用,按其重量則等于貶值成1/120以下。
“錯刀”币,一枚當五铢錢5000枚使用,約等于貶值成1/720。
短時間内貨币如此急劇貶值,使物價狂漲不已。
史稱:“賦斂民财什取五”,“米石萬錢,人相食。
”[41]三是改變币材的金屬成分,降低貴金屬銅的比重。
如宋徽宗時宰相蔡京推行夾錫錢,即在銅錢合金配方中減少銅的比重,增加鉛錫的比重,使黑錫和白錫占43%以上。
含銅量隻有57%左右,而标準的唐開元錢含銅量一般均在83%以上。
結果夾錫錢币值降到1/20,引起通貨膨脹,連宋徽宗也承認,“夾錫之患,甚于當十錢”。
第五節 金銀和谷帛貨币 一、黃金 1.早期的黃金貨币 黃金白銀,體積小價值大,色澤美麗,不鏽不爛,分割也不太困難,是适宜作貨币的理想金屬。
我國古代金銀産量較少,隻能起部分貨币職能作用。
金銀用作貨币,據古籍記載距今大約已有三四千年的曆史。
《史記》說:“虞夏之币,金為三品,或黃(金)或白(銀)或赤(銅)”,“金有三等,黃金為上,白金為中,赤金為下”。
[42]《管子》也說:“先王以珠玉為上币,黃金為中币,刀布為下币。
”[43]《漢書》則認為,西周初期黃金貨币已有了一定的形制,還有法定的貨币制度,它說:“太公為周立九府圜法,黃金方寸而重一斤……太公退,又行之于齊。
”[44]這些說法表明,商周時期黃金已在發揮貨币的作用,在安陽雖曾出土過金貝和包金銅貝,但還缺乏大量考古實證。
春秋戰國時期,黃金已是社會經濟生活中的重要貨币之一了,與早期的銅鑄币并行使用。
當時大宗交易支付,國與國交往都使用黃金,封建貴族、大商人買賣珍貴的奢侈品,多以黃金論價,如千裡馬、象床、寶劍、玉卮、狐白裘等,都計值在千金以上。
據說韓國有一美人,售價很貴,諸侯們不能買,後由秦國花三千金買去。
[45]地主、商人的家産也往往以黃金計值,誇耀為“千金之家”。
統治者們朝貢、饋贈、賞賜、賄賂也都使用黃金。
如“尉缭說秦王,賂諸侯豪臣,不過三十萬金,而諸侯可盡”[46]。
當時各諸侯國的銅鑄币——布币、刀币、圜錢等都有一定的流通範圍,受地域的限制,而黃金則可通行于各國,不受國界限制,成為國際性貨币。
關于早期黃金貨币的購買力,古籍中記載的不多,也缺乏與其他币種的比較。
《管子》曾記載:“粟賈平四十,則金賈四千。
”[50]可以認為,一石粟值40銅币,而4000銅币等于一斤黃金。
《管子》又說:“黃金一镒,百乘一宿之盡也。
無金則用其絹,季絹三十三,制當一镒;無絹則用其布,經暴布百兩當一镒。
”[51]有關這方面的資料,還需要進一步發掘和研究。
2.黃金貨币的盛行 秦始皇統一全國後,規定黃金為上币,以镒為單位。
西漢承襲秦制,黃金仍為法定貨币,單位改為斤。
這一時期,是中國貨币史上使用黃金貨币最盛的時代。
當時的貨币流通,小宗買賣都使用銅錢,凡價值大和支付額多的交易都以黃金計算。
據記載,黃金的使用範圍主要的有:賞賜、庫藏、朝貢、助祭、算賦、買賣官爵和民間窖藏等。
賞賜是黃金數量最大的用途。
僅就《漢書》記載,皇帝各次賜金加起來的總量達90萬斤,合今天276噸還多。
例如,陳平曾以4萬斤黃金間于楚;文帝賜周勃金5000斤,宣帝賜霍光7000斤。
皇帝娶皇後的聘禮,慣例為黃金2萬斤。
其次是酎金,這是漢代諸侯為祭宗廟向皇帝貢獻的助祭費。
按規定,以諸侯封地人口計算,每千人貢金4兩,實際加起來就是很大的數量。
如果交納酎金重量不足或成色不好,則犯大不敬罪,王則削縣,侯免國。
漢武帝時,因酎金問題獲罪奪爵的有106人之多。
黃金代表财富,西漢皇帝運用酎金及贖罪、罰款、抄家、賣官等手段,搜刮了大量黃金,集中于皇家。
漢武帝時,皇室貯藏的黃金有50萬斤,約占全國黃金的一半。
王莽時期,實行黃金國有,他制定了“寶貨”制,使用嚴刑強逼民衆交售(實際是沒收)黃金和金制器物,藏于宮中,每萬斤為一櫃,在他滅亡時還存有六十餘櫃。
[52] 漢代黃金與銅錢的比價,法定是黃金一斤值銅錢一萬。
但在民間實際流通中,則因時因地而有高有低。
《九章算術》中曾記載:金一斤值錢“六千二百五十”[57],“金價九千八百”[58]。
在戰亂年代,黃金價格變化甚大,如王莽失敗後的長安三輔一帶,曾有“黃金一斤,易豆五升”的現象。
[59] 3.黃金貨币職能的減退 東漢至晉隋期間,黃金愈加貴重,人們對黃金的用途有了很大改變。
用于大額支付和商品交易的情況銳減,作貯藏、飾品和其他方面用處的大為增加。
像皇帝對臣屬的賞賜,西漢215年間賜黃金有一百多次,東漢195年間賜金隻有9次,而賜錢、賜物的相應增加,僅賜銅錢的就有64次之多。
東漢賜金的數額也很少,總計約為21740餘斤,合今5.5噸左右,僅及西漢賜金總數的2%。
皇帝賜金少了,臣下獻金的也少了,連贖罪也改用缣。
把黃金作貨币媒介以外的用途,則廣泛發展。
當時社會風氣崇尚奢侈浮華,盛行用金銀打造器皿、服飾。
漢光武帝的内弟郭況,在家中就蓄有四百多人專門制作金銀器物。
[60]婦女們用黃金做首飾也很流行,曹植詩“皓腕約金環,頭上金爵钗”是其時風尚的寫照。
同時,兩漢之際佛教東傳,魏晉以後道教也逐漸盛行,寺觀廟宇、佛像、法器多用黃金裝飾。
北魏天宮寺造佛像,一次就用黃金600斤。
特别是戰亂頻仍,銅錢經常貶值,物價騰貴,人們多以黃金來保存價值,避免損失,這樣,黃金就逐漸退出了市場流通範圍,成為大家競相貯存的對象。
由于用金數量稀少,黃金的數量名稱也起了變化。
本來漢代稱黃金一斤為“一金”,到了晉代,稱“一金”卻往往指的是一兩了,這是因為使用黃金時用兩計算已逐漸習以為常了,而南北朝以後就不再用斤計算了。
唐宋時代,金銀制作工藝達到相當高超的水平,黃金用于打造器物、飾品以及佛道法事祭祀、布施等有增無減,黃金的用途更加廣泛。
與此同時,由于工商業和對外貿易蓬勃發展,以黃金計價、估值以及用于大額賦稅、大宗交易的情況又時有發生。
杜甫就有“囊虛把钗钏,米盡折花钿”的詩句。
由于經濟的增長,黃金的貨币作用在這一時期又有所上升,但相比之下它作為貯藏、保值的作用仍是主要的。
史籍對這方面的記載很多,如“天下金帛皆貯于左藏”[61]等等。
元代以後,紙币逐漸流行,黃金則進一步退出流通領域。
尤其是明朝,曾明令禁止民間用金銀交易,但實行的結果是,白銀未能禁止住,而黃金的貨币地位則正式取消。
黃金貨币的形制,一直是多種式樣同時并行的,但不同時期又分别以某一式樣為主要形式。
東漢以後,除圓餅形外,铤狀逐漸多起來。
金铤是狹長的金钣,似大臣用的笏,一直流行到唐代。
1979年山西平魯屯軍溝曾出土金铤82件,金餅4件,部分刻有唐肅宗乾元年号。
[62]南北朝時,黃金制的錢币開始出現,《南史·呂僧珍傳》曾有生動的記述。
這種金錢,多是仿照當時流通的銅錢的形制而造的。
從出土實物看,有些金錢是從國外流入的,如拜占庭金币等等。
唐宋時期,金銀制的錢币已較普遍,但多用作祭祀、布施、饋贈、殉葬等,與流通中的銅錢有所區别。
《舊唐書·玄宗本紀》記載:開元元年(713)九月,宴王公百僚于承天門,令左右于樓下撒金錢。
杜甫詩雲:“何時重此金錢會,暫醉佳人錦瑟旁。
”張祜詩雲:“長說承天門下宴,百官樓下拾金錢。
”兩宋時金銀開始以錠的形式出現,這是一種砝碼或繞線闆的形狀,為兩端寬、中間窄的亞腰形。
元代的金銀錠又改為元寶形,即兩端尖而翹起。
明、清時又有中錠(小元寶形)、锞子(小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