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古代書籍制度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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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卷二一就說:“古者以缣帛,依書長短,随事截之”。

    所以帛書的長度,短的有一尺至數尺,長的則有數丈,因此東漢董卓的官兵才會用來做滕囊或帷蓋。

    考古發現的帛書也是長短不一,如長沙子彈庫的十二神像帛書長38.7厘米,帛畫長37.5厘米;陳家大山帛畫長31厘米;馬王堆帛書《戰國縱橫家書》長約192厘米等等。

     帛書的寬度,古籍記載以一尺為常制,但從考古實物看,有時也并不一緻。

    馬王堆帛書,有一種是用整幅的帛來書寫的,寬約48厘米,如《老子》等;另一種則用半幅的帛來書寫,寬約24厘米,如《周易》、《戰國縱橫家書》等;[30]子彈庫的帛書、帛畫分别寬47厘米和28厘米;陳家大山帛畫寬22.5厘米。

    20世紀初在敦煌發現的東漢初年缣帛書信,一件約9厘米見方,另一件長15厘米,寬6.5厘米,可見帛書的寬度也是經常根據需要來裁截的。

     缣帛的質地柔韌,可以随意折疊或卷舒,所以早期的收藏方式是折疊與卷束并用。

    如子彈庫十二神像帛書,就是經過8次折疊,然後放在一個竹匣中;[31]馬王堆帛書中,用整幅帛寫成的,也是折疊成長方形,再放在一個漆盒下層的格子裡;而用半幅帛寫成的,則用一長方形木片為軸,卷成一卷。

    [32]折疊收藏的帛書,天長日久,折疊處難免破損斷裂,所以後來的帛書,大多采用卷束收藏的方式。

    一部書可以卷成一卷或幾卷,所以後來“卷”就成為計算書籍篇幅的單位,一直沿用到今日。

    不過,古時所說的“卷”,最早指一冊,今日也還有這種用法,如《馬克思全集》、《列甯全集》、《毛澤東選集》等,一卷就是一冊。

    但在一般古籍中,卷的篇幅往往比冊小,一冊中常有若幹卷。

     帛書的卷束,形式與簡冊有所不同。

    帛書與後來的紙卷,質軟而薄,卷的時候就需要有一個軸,粘連在卷子的末端,以此為中心,從左向右卷。

    而竹木的簡冊,質硬且厚,最末一根簡就起着軸的作用,無須另外用軸,這就是卷軸形制書籍之所以不包括簡冊的原因之一。

    卷軸制書籍所用的軸,要比卷子的寬幅稍長,卷起之後兩頭在外。

    其質料早期不過是竹木片,後來通用漆木。

    皇帝及王公貴族,常用貴重的質料制軸,如琉璃、象牙、玳瑁、珊瑚、黃金等。

    如南朝宋明帝所藏二王法書,就分别用珊瑚軸、玳瑁軸、金軸裝幀;[33]而隋炀帝秘閣之書,“上品紅琉璃軸,中品绀琉璃軸,下品漆軸”[34]。

    除卷、軸之外,據古籍記載,卷軸制的帛書及紙卷,還有褾(包首)、帶、帙(袠)、牙簽等附屬品,以便保護書籍或便于查閱。

    但今日發現的秦漢帛書中卻很少見到這類物品。

    它們很可能是草創于帛書卷軸,而大備于紙書卷子,所以我們放在下面“紙卷的形制”中一并說明。

     三、紙的發明和使用 簡牍笨重,缣帛昂貴,作為書籍的書寫材料,都有一定的局限性。

    我們勤勞、智慧的祖先,經過長期不懈的實踐和探索,終于在世界上最早發明了輕薄便用、價廉物美,足可以取代竹木和缣帛的書寫材料,這就是紙。

     提起紙的發明,我們自然會想到東漢蔡倫造紙的故事。

    南朝宋範晔的《後漢書·宦者傳》中的《蔡倫傳》說:“自古書契,多編以竹簡;其用缣帛者,謂之為‘紙’。

    缣貴而簡重,并不便于人。

    倫乃造意,用樹膚、麻頭及敝布、魚網以為紙。

    元興元年(105)奏上之,帝善其能,自是莫不從用焉,故天下鹹稱‘蔡侯紙’。

    ”在東漢劉珍等人的《東觀漢記》、晉張華的《博物志》中,也有類似的記載,因此長期以來人們一直認為,紙是東漢蔡倫發明的。

    實際上,這種看法是不準确的。

     在談到紙的發明時,首先應該明确,“紙”的概念内涵是不斷發展的,曾經發生過重大變化。

    我們今天所說的紙,通常用植物纖維造成,而東漢以前文獻中提到的“紙”,許多時候是指動物纖維的絲綿紙,在質地上與缣帛相同,所以上引《後漢書》蔡倫本傳才會說:“其用缣帛者,謂之為紙。

    ”這在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中也可以得到證實。

    《說文》解釋“紙”的本義是:“絮一苫也,從纟,氏聲。

    ”這是因為古人制作絲綿冬衣時,要把煮過的蠶繭放在席箔上浸入水中,然後反複捶打,使蠶繭鋪開成為絲綿。

    當把絲綿取下後,席箔上就會留有薄薄的一層殘存的絲絮,将其曬幹後揭下,就成為類似後世紙那樣的輕薄絲絮片。

    古人常用來包裹東西,後來又發現可以在上面寫字。

    這就是許慎所謂“絮一苫也”的内涵,也是其字形“從纟,氏聲”的由來。

    在《漢書·外戚傳下》中,還提到一種可以用來寫字的紙叫做“赫蹄”(xiti)。

    東漢學者應劭說:“赫蹄,薄小紙也。

    ”孟康進一步解釋說:“‘蹄’猶‘地’也,染紙素令赤而書之,若今黃紙也。

    ”[35]“素”本指白色生絹,“紙素”即指白色的絲絮片,孟康的意思是說,把前面提到的那種白色的輕薄絲絮片染成紅色,就叫“赫蹄”了。

    上述這些文獻資料告訴我們,在東漢蔡倫之前,當時所謂“紙”,時常是絲綿質地的,而且是在漂絲制衣過程中無意發現的一種副産品。

     東漢以後,造紙所用的原料種類不斷增多:魏晉除麻類外,還用藤類植物;隋唐以後又用桑、枸(即楮)等;元代已多用竹類原料;明清以後,竹紙原料中又摻入了禾草類纖維。

    紙的産量、質量也日漸提高,并且傳播到世界各地,為世界文明作出了重要貢獻。

     雖然東漢至魏晉,人們受“素貴紙賤”傳統習慣的影響,認為用紙寫書是種不敬,但植物纖維紙畢竟價廉而物美,在經濟規律的支配下,仍然迅速傳播于各地。

    所以魏晉以後(3—4世紀),紙的使用便逐漸取代了竹簡,并把缣帛排擠到附庸地位,王公貴族之家,也開始用紙寫書了。

    據說西晉時,左思構思十年,寫成《三都賦》,“于是豪貴之家,競相傳寫,洛陽為之紙貴”[39]。

    陳壽寫成《三國志》後,晉惠帝也曾“诏河南尹華澹下洛陽令張泓遣吏赍紙筆,就壽門下寫取《三國志》”[40]。

    1924年,在新疆鄯善縣就曾出土一份晉人寫本《三國志》殘卷,後被英國人盜往國外。

    1965年,在新疆吐魯番一座佛塔遺址中,又發現一份晉人寫本《三國志》殘卷,内容是《孫權傳》,存40行,五百多字。

    據考證,這兩份抄本正是在西晉陳壽《三國志》成書不久抄寫的,時間在3—4世紀。

    這可以算是我國現在可見的最早的紙本書籍了。

     總而言之,西漢時期我國已發明了植物纖維紙,經過東漢蔡倫的改進提高,開始廣泛用作書寫材料。

    但由于傳統習慣的影響,直至魏晉,社會上仍然是紙書與簡冊、帛書并行。

    東晉末年,紙開始取代簡冊;魏晉以後,王公貴族也開始用紙寫書,此後紙書抄卷獨盛。

    唐代發明雕版印刷以後,紙更成為唯一的書籍印刷材料,一直使用至今。

    也就是說,紙從發明至今,已有兩千多年的曆史了。

     四、紙卷的形制 紙卷的形制初期是沿襲帛書卷軸,古代文獻的記載和敦煌卷子等實物都證明了這一點。

    到了後期開始向冊頁制轉化,演進為獨特的形制,如經折裝和旋風裝。

     紙卷如同帛書卷軸,以軸為中心,從左向右卷束。

    紙卷一般由多張紙連接而成。

    古紙的長度往往有一定标準。

    漢紙每張大約是漢尺一尺(0.231米)。

    晉紙的規格,宋人趙希鹄說:“高一尺許,而長尺有半。

    ”[41]敦煌卷子紙一般寬30厘米左右,比晉紙略寬;長度大緻是41—48厘米,約等于漢尺二尺,與古人所說二尺之紙用以抄書之語大緻相符。

    古書篇幅較長需要多張紙連接時,或用糨糊粘連,有的還用烙鐵燙熨,經久不散。

    如敦煌卷子,雖然有不少斷爛,但連接之處卻少有脫落。

    紙卷的連接處有時钤印或署名,稱為印縫、押縫、款縫等。

    連接以後的卷子,長度通常有9—10米,甚至數十米。

    每一卷是一個單位,一本書可以由一卷或幾卷組成。

     為了使字體整齊美觀,寫書紙上一般要畫出界欄。

    四周的叫“邊”或“闌”(也寫作“欄”),各行字之間的直行叫“界”。

    唐人稱之為“邊準”,宋人稱為“解行”。

    後人也有采用帛書中的名稱,稱為“烏絲欄”、“朱絲欄”。

    紙卷各行的字數也不固定,從實物看,十幾字到幾十字的都有。

    卷子一般是一面寫,也有兩面都寫字的,如敦煌卷子裡,經書的注疏往往抄在背面,叫“背書”。

     古書的注解也有的并不寫在背面,而是寫在别處。

    寫在正面天頭上的,叫做“眉批”;寫在正文行間,叫“夾注”。

    這種寫在正文行間的夾注,為了與正文有所區别,有多種樣式:或者用大小兩種字體分别書寫,正文用單行大字,注解用雙行小字;或者正文頂格寫,注解低一二格寫;或者注文仍作單行,但字體略小,寫在正文的下面。

    這後一種方法,抄書者一不小心,往往會使古書的注解與正文混淆,産生類似“錯簡”的錯誤。

    六朝以來還出現用朱、墨兩種顔色寫成的卷子:正文用朱筆寫,注解用墨筆寫,這是後代套色印刷的先驅。

     紙卷的抄寫格式沿襲帛書而更趨周密。

    開首往往也空兩行,以示“贅簡”,然後寫篇名、書名,一般也是小題在上,大題在下,但唐代已有改為先寫大題,後寫小題的。

    篇名、書名後,寫著作人姓名,有時寫上職銜。

    全篇之後寫本篇或本章的名稱、次第,有時還寫上抄寫人姓名及年月日。

    卷子的末端常空數行,以備寫書人将抄書的緣由、經過、感想等等寫出來,這就是“題記”,後世書籍的跋尾發端于此。

    在敦煌卷子裡,有的卷末除抄寫者、年月日外,還注明校注者、審定者、裝幀者姓名及用紙數量等。

     在古代文獻中,時常見到用“黃紙”寫書的記載,這在前文所引文獻中已有所見。

    北宋宋祁《宋景文公筆記》“釋俗”條說:“古人寫書,盡用黃紙,故謂之‘黃卷’。

    ”這種“黃紙”是用黃檗(柏)汁染過的,顔色發黃,以防蟲蛀,在造紙技術上稱為“入黃(也寫作‘入潢’)”或“染黃”。

    我國很早就使用藥物以保護書籍紙張,後魏賈思勰的《齊民要術》中,就有“染潢及治書法”一節,詳細叙述了用黃檗汁染書的方法。

    [42]從現存古本抄卷看,不少盡管已經破損斷爛,但很少有蛀蝕的現象,可見這種防蛀法是行之有效的。

     紙卷寫錯了字,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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