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漢字的起源和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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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對“大篆”的理解有分歧,目前很多文字學者都避免使用這個名稱。

     不少古文字學者認為傳統文字學把籀文看做周宣王時的文字也是錯誤的。

    王國維認為籀文是戰國時代的秦國文字。

    唐蘭對籀文的看法跟他對大篆的看法一緻。

    他們的意見不一定正确,限于篇幅不能在此讨論了。

     現在,大家往往把“甲骨文”“金文”用作早于小篆的字體名稱。

    嚴格說,這也是不大妥當的。

    因為同樣是甲骨文或金文,甚至同樣是殷墟甲骨文或周代金文,由于早晚不同或用途不同,在字體上往往仍有較大差别。

    下面就會談到這方面的情況。

    總之,對古文字階段的字體,目前還沒有理想的分類方法。

     B.古文字在字體方面的演變情況 為了講述的方便,我們把古文字階段分成商代、西周春秋時代和戰國至秦代三個小段。

    下面依次介紹各段字體演變的主要情況。

     a.商代 研究商代文字的字體,主要根據殷墟甲骨文和商代金文。

     首先應該指出,甲骨文跟金文在字體上有不同的特點。

    在商代,毛筆是主要的書寫工具。

    我們今天雖然已經無法看到用毛筆書寫的商代典冊,但是還能在商代後期遺留下來的甲骨和玉、石、陶等類物品上看到少量毛筆字。

    金文基本上保持着毛筆字的樣子,甲骨文就不同了。

    商代統治者頻繁進行占蔔,需要刻在甲骨上的蔔辭數量很大。

    在堅硬的甲骨上刻字非常費時費力。

    刻字的人為了提高效率,不得不改變毛筆字的筆法,主要是改圓形為方形,改填實為勾廓,改粗筆為細筆,如下圖。

    與此同時,他們還比較劇烈地簡化了很多字的字形。

    我們可以把甲骨文看做當時的一種比較特殊的俗體字,而金文大體上可以看做當時的正體字。

    所謂正體就是在比較鄭重的場合使用的正規字體,所謂俗體就是日常使用的比較簡便的字體。

    商代人有時在獸骨上刻辭記錄跟占蔔無關的有紀念意義的事件。

    這種刻辭的字體,作風就往往跟甲骨蔔辭不同,而跟銅器銘文相似。

     甲骨文(不包括跟金文作風相似的少數記事刻辭)和金文各自的形體,又由于時代的早晚或用途的不同而産生差别。

    商代後期的甲骨文有兩百多年曆史,可以按照形體的特點分早晚期。

    早期甲骨文一般要比晚期更象形。

    在金文裡,記名金文的象形程度顯著地高于用于記事的一般金文。

    後者大都見于商代後期的晚期銅器上,字形跟晚期甲骨文接近。

    記名金文不管是見于早期銅器的,還是見于晚期銅器的,一般都比早期甲骨文還要象形。

    在記名金文裡,彼此的象形程度也有高低之别,不過這種差别似乎并不是完全為時代的早晚所決定的。

    下面把上述這幾種文字列表對照一下(部分例子取自偏旁)。

     從上面的字形對照表,可以把商代文字形體變化的情況看得很清楚。

    上引記名金文中象形程度較低的那部分字,即“犬”“牛”“止”的第二體,也許大體上可以代表跟早期甲骨文同時的正體(早期甲骨文中有些時代較早的“止”字,寫法跟族名金文第二體相似)。

    至于象形程度較高的那部分記名金文,可能還保持着商代前期甚至更古的漢字的面貌。

    象形程度較低的記名金文和早期甲骨文,比起這種記名金文來已經大為簡化。

    晚期的一般金文和甲骨文,又進一步簡化了它們。

    “虎”“犬”等字,早期多畫出腹部,晚期就都把腹背合并成一筆了。

     在文字形體演變的過程裡,俗體所起的作用十分重要。

    有時候,一種新的正體就是由前一階段的俗體發展而成的(如隸書,詳後)。

    比較常見的情況是俗體的某些寫法後來為正體所吸收,或者明顯地促進了正體的演變。

    從上面的字形對照表就可以看出,在商代後期文字裡,正體(在表中由金文代表)的演變是受到甲骨文一類俗體的強烈影響的。

     b.西周春秋時代 研究西周春秋時代的字體,主要根據金文。

     西周金文的形體,最初幾乎完全沿襲商代晚期金文的作風。

    到康、昭、穆諸王的時代,字形逐漸趨于整齊方正,但是在其他方面變化仍然不大。

    恭、懿諸王以後,變化才劇烈起來。

    西周金文形體演變的主要趨勢是線條化、平直化(第一小節講漢字形體的主要變化時所說的線條化包括了平直化)。

    商代晚期和西周前期金文的字形,象形程度仍然比較高,彎彎曲曲的線條很多,筆道有粗有細,并且還包含不少根本不能算作筆道的呈方、圓等形的團塊,書寫起來相當費事。

    為了改變這種情況,就需要使文字線條化、平直化。

     線條化指粗筆變細、方形圓形的團塊為線條所代替等現象,例如(下引諸“火”字取自偏旁): 到西周晚期,線條化已基本完成。

    平直化指曲折象形的線條被拉平,不相連的線條被連成一筆等現象,例如(下引部分“貝”字取自偏旁): 經過這些變化,文字的象形程度顯著降低,書寫起來就比較方便了。

     在春秋時代,不同地區的金文逐漸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一個地區可以是一個國家,如秦國自成一區;也可以包含幾個國家,如楚、徐、吳等東南國家構成一區。

    各地區金文的特色主要表現在書寫風格上,字形構造大體上還是相似的。

     西周春秋時代一般金文的字體,大概可以代表當時的正體。

    一部分寫得比較草率的金文,則反映了俗體的一些情況。

    前面講研究資料時提到過的、侯馬等地發現的春秋戰國間的盟書文字,也有俗體的作風,有些字的寫法跟後來的六國文字已經很相似了。

     c.戰國至秦代 在春秋、戰國之交,古代社會發生了劇烈變化。

    這對漢字形體的演變産生了巨大影響。

    春秋以前,貴族階級在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都占有統治地位,文字當然也為他們所壟斷。

    春秋戰國之交,舊的貴族階級逐漸為新興剝削階級所取代,文字開始擴散到民間。

    進入戰國時代以後,随着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巨大變化和迅速發展,文字的應用越來越廣,使用文字的人也越來越多,因此文字形體發生了前所未有的劇烈變化。

    這主要表現在俗體字勢力的迅速發展上。

     在春秋時代的各個主要國家裡,建立在宗周故地的秦國是最忠實地繼承了西周王朝文字的傳統的國家。

    進入戰國時代以後,秦國由于原來比較落後,又地處西僻,各方面的發展比東方各國慢了一步,文字的劇烈變化也開始得比較晚。

    因此秦國文字正體所受到的俗體的沖擊,要比東方各國文字輕一些。

    在戰國時代(主要是戰國中期以後)東方各國的文字裡,傳統的正體已經被沖擊得潰不成軍了。

    而在秦國文字裡,繼承舊傳統的正體卻始終保持着重要的地位。

    因此古文字學者把戰國時代的秦國文字跟東方各國文字區分開來,稱後者為六國文字。

     六國文字中流行的俗體字,以各種簡體字為多,例如: 此外也有一些加點畫或偏旁的繁化字,例如: 由于存在大量的往往相當劇烈的簡化現象以及數量不算太少的繁化現象,六國文字的面貌就跟傳統的正體很不一樣了。

     跟六國文字相比,戰國時代的秦國文字顯得比較保守。

    春秋時代秦國金文(如秦公簋、秦公鐘等)的形體,跟西周晚期周王朝的金文很接近。

    它們的主要區别在于秦國金文字形規整勻稱的程度有了提高。

    戰國時代秦國文字的正體繼續沿着這個方向發展,同時字形有所簡化。

    從總體上看,其形體跟西周晚期寫得比較規整的金文仍然頗為接近。

    但是秦國人日常使用文字的時候,也在不斷破壞、改造舊的字形。

    在秦國文字裡,俗體也在發展。

    在戰國中期以後的秦國的銅器(主要是兵器)銘文、印文和陶文等資料裡,可以看到很多俗體的寫法。

    有不少寫法跟後來的隸書已經極其相似甚至完全相同。

    例如惠文君四年(前334)或惠文王更元四年(前321)所造的相邦樛遊戈的“遊”字、以及莊襄王三年(前247)或秦王政三年(前244)所造的上郡戈的“漆”字,其“水”旁都已經寫成三短橫了。

     在正體和俗體的關系上,秦國文字的情況跟六國文字很不一樣。

    六國文字俗體的字形跟傳統的正體的差别往往很大。

    秦國的俗體側重于用方折、平直的筆法改造正體,其字形一般跟正體有明顯的聯系。

    而且秦國文字的正體雖然并不是一點沒有受到俗體的影響(戰國時代秦國文字正體中出現的簡化現象,就可能跟俗體的影響有關),但是沒有像六國文字的正體那樣被俗體沖擊得潰不成軍,始終保持着自己的系統。

    後來,正體演變為小篆,俗體則發展成為隸書。

    二者的變化基本上是平行的。

     戰國時代,文字劇烈變化,而各國文字變化的情況又往往不一樣(上面舉過的六國文字簡化和繁化的例子,就大都隻見于一個或一部分國家),因此形成了“文字異形”的局面。

    (《說文》“叙”:“其後……分為七國……言語異聲,文字異形。

    ”)下面從戰國中期以後的文字資料裡舉兩個例子(下引部分“者”字取自偏旁。

    三晉——魏、趙、韓——的文字比較接近,作為一個單位處理): 此外如燕國把“中”寫作,齊國把“馬”寫作,三晉把“佳”寫作,都是很獨特的。

    秦始皇統一全國後,六國文字與秦文不合的異體都被廢除,因此它們對後來的漢字沒有顯著的影響。

     隸書在戰國晚期的秦國已經初步形成。

    雲夢睡虎地秦墓發現的簡文就是早期的隸書。

    在這批數量很大的簡文裡,左旁從“水”的字屢見,“水”旁幾乎全都寫作三短橫,例外極少。

    此外還有不少跟漢代的隸書相同或相似的字形。

    《漢書·藝文志》和《說文》的“叙”都說隸書是秦代官府為了應付當時繁忙的官獄事務而造的一種簡便字體。

    從漢代以來還廣泛流傳着程邈為秦始皇造隸書的傳說。

    這些說法顯然跟事實有出入。

    唐蘭在《中國文字學》裡指出,《漢書》等說秦代“由于官獄多事,才建隸書,這是倒果為因,實際是民間已通行的書體,官獄事繁,就不得不采用罷了”。

    這是很正确的。

    也許在秦的官府正式采用隸書辦事的時候,曾由程邈對這種字體作過一些整理工作,所以就産生了程邈造隸書的傳說。

     在秦代,小篆是法定的主要字體,但是在日常使用的文字裡,隸書顯然已經占據了統治地位。

    到了漢代,隸書取代小篆而成為主要字體,漢字發展史就進入了隸楷階段。

    小篆在漢代逐漸成為主要用來刻印章、銘金石的一種特殊字體。

     3.隸楷階段的各種主要字體 下面分頭介紹一下隸楷階段的各種主要字體。

     A.隸書 上面已經講過了隸書的形成,現在講隸書形成後的發展變化。

     秦代和西漢早期的隸書,在字形構造上還有較多跟篆書相似的成分,在書體上也還沒有形成東漢碑刻上所見的标準隸書的那種作風。

    一般稱這種隸書為古隸或秦隸。

     從漢簡上的隸書來看,至遲在西漢宣帝時期,八分書體就已成熟。

    但是石刻文字中的隸書比較保守,八分書體的特色要到東漢中期以後才充分顯示出來。

    所以過去根據石刻文字研究隸書的人,大都把八分形成的時間定得比較晚。

    如果以漢簡為主要根據,結合字形構造和書體的情況來考慮,可以把武帝(或武帝後期)和昭帝時代看做由早期的隸書向成熟的隸書,或者說由古隸向八分過渡的時期。

    不過隸書成熟後,字形構造還在繼續發生變化,總的傾向是變得跟後來的楷書越來越接近。

     在漢字字體演變的過程裡,由篆書變為隸書是最重要的一次變革。

    以成熟的隸書跟篆書作比較,可以看出隸書改造篆書字形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為印刷方便,隸書字形用楷書表示): (1)解散篆體,改曲為直 這是隸書改造篆書的最重要的方法,如把篆書“日”字長圓形的外框分解為兩道豎畫和兩道橫畫,或是分解為豎、折、橫三筆。

     (2)省并 如把篆字“”(大)字象兩臂的兩筆并為一橫,象身軀和左腿的兩筆并為一撇;把篆書(寒)字中間象人在草中的部分省并為無意義的筆畫結構“”。

     (3)省略 如“雷”字篆書本從“雨”從三“”,隸書省從一“田”;“屈”字篆書本從“尾”,隸書省從“屍”。

     (4)偏旁變形 在篆書裡,一個字用作偏旁時的寫法,通常跟獨立成字時沒有明顯區别。

    在隸書裡,獨立成字和用作偏旁的寫法明顯不同的情況,就時常可以看到了。

    例如“水”字用作左旁時作三短橫或三點,“人”字用作左旁時作“亻”(這種寫法實際上比“人”更接近篆文),“邑”字用作右邊的形旁時作“阝”(用作聲旁的,如“浥”“挹”的右旁仍作“邑”),“阜”字用作左旁時也作“阝”等等。

    偏旁的寫法往往随所處的位置而異,例如“水”旁的位置在上或在下時就仍作“水”,如“沓”“漿”。

    有時即使位置相同,寫法也不同,例如在下的“火”有變作四點的(如“然”),也有仍作“火”的(如“炙”)。

    因此同一個偏旁在不同的文字裡可以分化成多種形式。

     (5)偏旁混同 隸書為求簡便,把某些生僻的或筆畫較多的偏旁,改成形狀相近、筆畫較少、又比較常見的偏旁,如把“活”、“括”等字的聲旁“”(音kuò)改成“舌”。

    省并、省略和偏旁變形,也會造成偏旁的混同。

    例如由于偏旁變形,在左的“肉”旁、一部分在下的“肉”旁、“朕”“服”等字的“舟”旁和“青”字的“丹”旁,都變得跟“月”旁沒有區别了。

     經過上述這些變化,漢字象形的性質幾乎完全喪失,很多字的結構遭到了破壞,但是書寫起來就方便多了。

     B.草書 “草書”有廣狹二義。

    廣義的,不論時代,凡是寫得潦草的字都可以算。

    狹義的,即作為一種特定字體的草書,則是在漢代才形成的。

    [66]這是主要用于起草文稿和通信的一種輔助字體。

    大約從東晉時代開始,為了跟當時的新體草書相區别,稱漢代的那種草書為章草。

    新體草書相對而言稱為今草。

     早在戰國時代秦國文字的俗體演變為隸書的過程裡,就出現了一些跟後來的草書相同或相似的草率寫法,如把“止”旁寫作“乙”之類。

    隸書形成後,這些草率寫法作為隸書的俗體繼續使用,此外還出現了一些新的草率寫法。

    草書就是在這些新舊草率寫法的基礎上形成的。

     從居延漢簡中記年号的簡來看,有些宣帝和元帝時簡的字體已有很濃厚的草書意味;有些成帝時簡,如陽朔元年(前24年)簡,其字體就已經是相當純粹的草書了。

    所以草書形成的時代可以暫定為西漢晚期。

     C.行書 據說行書是東漢晚期桓、靈時代的劉德昇所創造的。

    他的行書“雖以草創,亦豐妍美,風流婉約,獨步當時”。

    漢魏之際的著名書法家鐘繇曾跟他學過這種書體。

    [68] 我們所熟悉的行書是介乎楷書和今草之間的一種字體。

    在劉德昇的時代,今草還不存在。

    他所創的行書當然不會跟我們所熟悉的行書完全一樣。

    可惜劉氏的書迹已經看不到了,現存鐘繇字帖中的墓田丙舍帖(為王羲之臨本的摹刻本),有人認為是行書,但也有人認為是楷書,還有人認為根本不能反映鐘氏書法的真面目。

    所以早期行書究竟是怎樣的一種字體,還是個問題(法帖所載作風跟後來的行書無别的鐘繇行書不可信)。

     由魏晉向上追溯,在20世紀70年代發現的安徽亳縣東漢晚期曹氏宗族墓的部分刻字墓磚上,也可以看到風格跟上舉早期行書相似的字體。

    其時代大緻與劉德昇相當。

    可見行書的形成也是有群衆基礎的,并非劉氏一人的功勞。

     前面提到過的鐘繇的墓田丙舍帖,要比以上所舉的那些早期行書更像楷書,不過總的風格跟它們還是比較一緻的。

    南朝宋代的羊欣說:“鐘書有三體:一曰銘石之書,最妙者也。

    二曰章程書,傳秘書、教小學者也。

    三曰行狎書,相聞者也。

    ”[69]行狎書後人多作行押書,跟行書是一回事。

    墓田丙舍帖正是書啟一類“相聞”的文字。

    現在的傳本可能有臨摹失真之處,不過大體上大概還是可以反映出鐘氏行書的面貌的。

     D.楷書 進入南北朝以後,楷書終于成了主要的字體。

    東晉時代的有些新隸體,跟行、楷已經相當接近。

    到了南北朝,就出現了在鐘王楷書的影響下由新隸體演變而成的一種楷書。

    在南北朝早期的碑刻上,占統治地位的已經是這種楷書了(其形成似當在東晉時代)。

    這種楷書在結體和筆法上保留了新隸體的一些比較明顯的痕迹,而且在使用于碑刻時,就跟東晉碑刻上的新隸體一樣,往往有仿古的傾向,筆法略帶八分的意味,因此其面貌要比鐘王楷書古拙。

    在北朝的碑刻裡,這種楷書較長期地占據着統治地位。

    由于使用這種楷書的北魏和東西魏的碑刻很多,後人稱之為魏碑體。

     南朝到了齊梁時代,碑刻上就出現了跟鐘王體很接近的楷書。

    北朝到了後期,碑刻上的楷書也出現了向鐘王體靠攏的現象。

    唐以後,魏碑體基本上退出了曆史舞台,到了清代才由于書法家的提倡而重新受到重視。

     鐘王楷書脫胎于行書,作為碑刻上的正體來用,結體和筆法都有不夠莊重的地方。

    南北朝時人已經為此而對鐘王楷書作了一些改造,不過直到唐初的歐陽詢才較好地完成了這項改造工作。

    因此也有人認為楷書到唐初才真正成熟。

    例如認為“鐘王小楷乃隸之行”的孫鑛就說:“若楷書則斷自歐陽始,點點畫畫,皆具法度,無一筆遷就從便,意正與隸同,法正與行草相配也。

    ”[70] 楷書的“楷”當楷模講,“楷書”的原意就是可以作為楷模的字或有法度的字,本來并非某種字體的專名。

    魏晉時代人曾稱工整的八分書體為“八分楷法”或“楷法”。

    脫胎于行書的鐘繇楷書,在當時顯然沒有資格稱“楷書”,說不定本是包括在鐘書三體的行狎書即行書裡的。

    從南北朝到唐代,楷書有正書、真書、隸書等名稱。

    正書、真書都是相對于行書、草書而言的,隸書是相對于八分而言的(後人或稱楷書為今隸,漢隸為古隸。

    這種“古隸”的意義跟前面講隸書時所說的“古隸”不同)。

    “楷書”這個名稱也曾經跟“楷法”一樣,被用來指稱過八分。

    唐張懷瓘《書斷·上》“八分”條就說八分“本謂之楷書。

    楷者,法也,式也,模也”[71]。

    不過在唐代,“楷書”大概也已經用來指稱我們所說的楷書了。

    宋以後,“楷書”就成為我們所說的楷書的專稱了。

     楷書通行後,漢字字體就沒有很大的變化了。

     第三節 漢字結構的主要變化 從結構上看,漢字主要發生了三項變化:(1)形聲字由少數變成多數。

    (2)所使用的意符從以形符為主變為以義符為主。

    (3)記号字、半記号字逐漸增多。

    下面分别加以說明。

     一、形聲字由少數變成多數 在漢字發展的過程裡,形聲字在全部漢字裡所占的比重逐漸上升,由少數變成了占壓倒優勢的多數(這裡所說的“全部漢字”指全部表意字、形聲字和記号字、半記号字,不包括借這些字充當的假借字。

    關于記号字、半記号字參看第三小節)。

     漢字形成完整的文字體系之後,新增加的字大多數是通過加偏旁或改偏旁等途徑從已有的字分化出來的。

    有的通過在假借字上加注意符而形成,如前面講字形繁化時舉過的“獅”字。

    有的通過在某個字上加注意符表示它的引申義或本義而形成。

    例如:“取”引申而有娶妻的意思,[72]後來加“女”旁分化出了“娶”字。

    “莫”本作,象日落草莽之中,是表示“暮”這個詞的,後來由于常常假借來表示否定詞“莫”,加注“日”旁分化出“暮”字來表示本義。

    有的通過在某個字上加注音符而形成。

    例如“食”本有“使……食”的意思,後來加“司”旁分化出“飼”字來表示這一意義(也有可能“飼”是把“飤”的“人”旁換為“司”旁而成的字)。

    改變某個字的偏旁而成的分化字,多數是表示引申義的。

    例如張開的“張”引申而有發脹的意思。

    [73]後來把它的“弓”旁改成“肉”旁,分化出“脹”字來專門表示這一意義。

    通過上述這些途徑分化出來的字,絕大部分是形聲字。

     由于用圖形表示字義是造表意字的重要方法,漢字象形程度的不斷降低,對造表意字很不利,并使很多已有的表意字的字形難以再起原有的表意作用,但是形聲字一般卻不受影響。

    這不但促使人們越來越多造形聲字,少造表意字,而且還促使人們陸續把一些表意字改成形聲字。

    例如“”(昃)字本作,用人跟太陽之間的位置關系來表示日已西斜的意思,後來通過把傾斜的人形改為形近的音符“”而變成形聲字。

    前面講過,“鳳”字曾由象形的表意字變為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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