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古代禮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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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開設了武舉,也以鄉飲酒送武舉考生往兵部。
《開元禮》“鄉飲酒之禮”大緻據《儀禮》制定。
宋代鄉飲酒禮在貢士之月舉行,以本州學校将升入太學的上舍生[26]與州之群老一起作為衆賓,由地方行政軍事長官為主人,依禮飲酒。
南宋甯宗慶元中,由朱熹改定鄉飲酒禮,加以推行。
明洪武初,規定每年孟春正月及孟冬十月行鄉飲酒禮,有司與學官率士大夫之老者行于學校,各行省所屬府、州、縣也都照例舉行。
民間以裡社百社為一會,由糧長或裡長為主席,于春、秋社祭時舉行。
鄉飲酒禮規定有“讀律令”的儀式,“執事舉律令案于堂之中,讀律令者指案前北向立讀”,“有過之人俱赴正席立聽”。
[27]律令讀罷後,還宣讀刑部編發的其他有關文書,并有訓誡緻辭。
洪武二十二年(1389)規定裡社飲酒禮,裡社成員分善惡三等分别就席。
凡年高有德,無公私過犯者為上等;有因戶役差稅遲誤及曾犯公杖私笞招犯在官者,又為一等;其曾犯奸盜詐僞、說事過錢、起滅詞訟、蠹政害民、排陷官長及一應私杖徙流重罪者又為一等。
三家子弟亦各自分别三等座次,不得混淆。
如有不遵序坐者,以違制論處,可以告官流放。
明代鄉飲酒禮,已把宗法活動與基層政權建設合為一體,明顯地具有對人民強加控制和統治的目的。
清代沿用明制,也有“讀律令”的儀式,孟春望日及孟冬朔日于學宮行鄉飲酒禮。
由學校教官充當司正,行禮緻辭說:“敦崇禮教,舉行鄉飲,非為飲食,凡我長幼,各相勸勉。
為臣盡忠,為子盡孝,長幼有序,兄友弟恭,内睦宗族,外和鄉黨。
”[28]照搬了明代“讀律令”後的訓誡緻辭。
這些話倒是将鄉飲酒禮的作用講得清清楚楚。
乾隆時,曾對鄉飲酒禮作過一些統一的規定,删削某些繁缛的禮節,令鄉飲不得曠久。
清初,地方鄉飲酒禮費用皆取于公家,道光以後因軍饷開支驟增,始改由地方備辦。
随着清帝國日趨衰落,鄉飲酒禮亦漸次式微,各地大多不再舉行。
六、養老、優老之禮 中國有養老、優老的傳統,古禮中對此有詳細規定。
《禮記·王制》說,“五十養于鄉,六十養于國,七十養于學,達于諸侯,八十拜君命,一坐再至”,“九十使人受”。
這雖是儒家理想制度,但對曆代都有很大影響。
國家要養的老人有三種,一是貴族中的老者,稱為“國老”;二是平民中的老者,稱為“庶老”;三是為國捐軀者的老人,稱為“死政者之老”。
養老作為一項禮儀活動,主要形式是天子在太學中宴飨三老、五更與衆老。
漢代通常認為三老、五更各為一人,分别由高級官吏中老者擔任。
“更”,指閱世久深。
三與五,據說取象于三辰、五星。
蔡邕認為,三老應是三人,五更應是五人,“更”乃是叟字之訛,也是老的意思。
他的意見平實易懂,但是曆來贊成他的見解者卻不多。
宴飨三老、五更,要為他們專設賓客之席,天子親自到陳列酒馔處省視酒醴及珍馐佳肴,到門外迎接三老、五更。
入門奏樂,主人親行酌獻之禮。
“天子袒而割牲,執醬而饋,執爵而酳,冕而總幹”[29]。
優老是指對老年人的優待政策,往往由國家頒布律令加以施行。
如在田役方面,規定80歲以上的老人,家庭中可免除一名男丁的田役;90歲以上的老人,全家免除田役。
在道路交通方面,規定車輛、行人見到老人要主動讓路躲避。
在刑律方面,規定70歲以上不得為奴,八九十歲雖然有罪,亦不加刑。
禮經的這些主張,對後世的優老制度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江陵張家山247号漢墓出土的《二年律令》(呂後二年)的法律條文中就有許多優老的規定。
而史書記載,漢初劉邦即頒布養老、優老的命令。
他規定,每鄉擇鄉三老一人,每縣擇縣三老一人,作為地方軍政官員的顧問,“以事相教”;每年十月歲首,賜給酒肉。
漢文帝元年(前179)頒布養老令,規定80歲以上老人每月給米一石,肉廿斤,酒五鬥,90歲以上每年又賜帛一匹,絮三斤。
根據文獻及武威兩次出土的簡冊材料,[30]兩漢時期養老、優老的法令還有以下的内容: (1)高年老者賜給鸠首王杖,地位相當于年俸600石的官吏,有出入官府,行于馳道(王家道路)之旁的權利。
(2)吏民如有罵詈毆辱、損壞其王杖者,以逆、不道之罪論處。
(逆、不道之罪,可判處死刑。
) (3)種田免租,為市免賦,允許經營一般人所不許經營的賣酒的生意。
(4)假如不是為首(或說親手)殺人,可以免于治罪。
出土簡冊記載了許多案例,一些犯有欺辱老人之罪的官吏、平民,确定受到“棄市”(死刑)的懲處。
可見養老、優老的法令在兩漢是得到比較嚴格執行的。
北魏時,又有為高年老人授名譽官職的辦法。
當時,授官在闆上書寫姓名,如後世之委任狀。
孝明帝曾給京師地區百歲老人授予大郡闆(即大郡太守),90歲以上授予小郡闆,80歲以上授予大縣闆(大縣令),70歲以上授予小縣闆;地方上的老人則減等授闆。
這雖然隻是虛銜,但是也總表示了一種恭敬之意。
正光四年(523),孝明帝又下诏對年滿70歲,應當退休的官員給予優惠照顧;不願意退休者,可以不退。
對于能力不足而願意退休者,發給一半的俸祿。
後來,隋代對七品以上的退休官員,也有一定數量的米谷供應。
金代天德三年(1151),沂州一名男子犯罪應處以死刑,但家中老母有病而别無侍奉之人,海陵王特準免予一死,命在家奉養老母。
這是“獨子留養”制度之始,後來定為法令,曆代多沿用其例。
明洪武時規定,老人貧無産業而鄰裡稱善者,80歲以上每月給米五鬥、肉五斤、酒三鬥;90歲以上每年加給帛一匹,絮五斤。
永樂時,又準許70歲以上老人家中可有一丁免役侍養。
天順、成化時還規定四品、五品退休官員70歲以上不能自給者,每歲供米五石,百姓90歲以上者,每歲設宴款待一次,百歲以上由官府供給棺具。
清代沿用明制,康熙時又規定,給百歲老人“升平人瑞”匾額,賜銀建牌坊;節婦百歲給“貞壽之門”匾額,也賜銀建牌坊。
曆代養老、優老的法令和規定,體現了社會文明與進步的一個方面,然而,封建官僚體制又阻礙了它的實施與貫徹。
漢文帝曾慨歎地方官吏把陳粟發放給老人,有悖于養老之意。
明太祖也擔憂,“虞有司奉行不至”。
雍正元年(1723)诏書說道:“地方賞老人者,每州縣動支數千金,司府牧令,上下通同侵扣,吏役任意需索,老人十不得一。
”[31] 七、帝王慶賀之禮 1.帝王即位改元 《尚書》之《顧命》、《康诰》寫到周成王死後,康王告殡宮而即位的典禮,這是文獻中最早的關于帝王即位禮的記載。
與即位相關的是“紀元”。
所謂“紀元”,就是“紀一君之終始”[32]。
新君改元,自有肇興代終之義。
第一年稱為元年。
我國曆史有可靠紀元記載的是西周共和元年,相當于公元前841年。
秦王赢政滅六國,并天下,認為“今名号不更,無以稱成功,傳後世”,遂改稱“皇帝”,尊其父莊襄王為太上皇,自稱為“朕”,皇帝之命曰“制”,令曰“诏”;根據五德終始之說,認為秦代周,秦得水德,其方色上黑,衣服、旄節旌旗皆以黑色為上,數以六為紀。
[33]但史書不見有其他慶典禮儀。
漢五年(前202)劉邦滅項羽,諸侯、将相擁立劉邦為皇帝,當時劉邦地位并未十分穩固,他辭讓再三,後在汜水之陽建即位壇,即皇帝之位,其禮已不可考,大約應有祭告天地等儀式。
文帝在諸呂之亂後由代王而被迎立為帝,即位時大赦天下,賜民爵一級,賜女子每百戶牛一頭,酒十石,酺五日(平時不得群飲,此時特許聚會飲食)。
[34]即位之日,至高帝廟中拜谒行禮。
文帝紀元至十六年時,有陰陽家新垣平僞刻“人主延壽”玉杯進獻,又詭稱天象有變異,應當及時改元,因而以十七年更為元年。
在此之前,戰國秦惠文王十四年也有更元之事,但事因不明。
後代帝王在位期間改元,往往因為某種祥瑞或災異,或者是為了紀念某一事件。
自古帝王并無年号,年号起于漢武帝。
《史記·孝武本紀》記載武帝即位十餘年後,“有司言: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一二數。
一元曰建元,二元以長星曰元光,三元以郊得一角獸曰元狩雲”。
學術界一般認為,武帝始創年号,實起于元鼎(元年為前116年),這以前的建元、元光等年号都是後來追加的。
[35] 後漢光武帝即位,建壇場,燔燎告天,禋于六宗(水、火、雷、風、山、澤),望于群神,祝辭而祭。
建元建武,大赦天下。
其後,開國之主多舉行燔燎告天之禮,如三國蜀帝劉備、晉武帝司馬炎、南朝宋武帝劉裕、齊高帝蕭道成、梁成帝蕭衍、陳武帝陳霸先等等。
繼嗣之君改先帝年号,一般在即位後第二年。
但是,曆代常有例外。
劉備于章武三年(223)四月卒,後主劉禅于五月即位,馬上改元建興;司馬炎太熙元年(290)四月己酉卒,晉惠帝司馬衷當天即位,改元永熙。
在禮學家看來,這都是大乖舊典,贻人口實的非禮之舉。
北周靜帝禅位于隋,靜帝遣太傅奉策書、大宗伯奉皇帝玺绶,交給将即位的隋國公、相國楊堅。
楊堅自相府入皇宮,在臨光殿備禮即位,并在南郊設壇,遣使柴燎告天;又告谒祖廟,大赦,改元。
這是所謂的禅讓即位。
禅讓,又有父王讓位于太子的,叫“内禅”。
唐睿宗李旦,太極元年(712)五月改元“延和”。
七月,有彗星入于太微座,李旦聽信星相家之言,執意要“傳德避災”,讓位于太子李隆基,自己當太上皇。
李隆基即位後,祭享太廟,大赦天下,改元“先天”。
一年之内,數次改元。
禅位改元的又有唐順宗,貞元二十一年(805)正月,唐德宗卒,三天後,順宗即位,本不改元,到了八月,順宗禅位,立皇太子李純為帝,自稱太上皇,改元“永貞”。
李純即位後,第二年又改元“元和”。
五代時,即位改元制度混亂,如後梁太祖朱溫,被其子友珪所弑,改元“鳳曆”;次年其弟友貞又殺友珪,廢除“鳳曆”年号,卻又沿用朱溫原有“乾化”年号,兩年後才改元。
後漢高祖劉知遠建國即位,卻仍沿襲後晉高祖石敬瑭的“天福”年号,次年才改元“乾祐”。
其子後漢隐帝劉承祐繼位後,又不改元,沿用其父“乾祐”年号直至被廢黜。
南宋紹興三十二年(1162),高宗内禅,令皇太子趙眘即位。
六月,行内禅之禮。
在紫宸殿設儀仗,宰臣文武百官列班肅立,高宗出宮,鳴鞭,禁衛、儀仗及内侍迎駕,高宗升禦座。
文武大臣上殿與高宗拜辭,奏敬仰、依戀之類言辭。
高宗則勉勵大臣悉力以輔佐嗣位之君。
君臣為之泣涕。
大臣退下,高宗亦退入内宮。
然後,宰臣文武百官立班宣诏,聽畢再拜,舞蹈,三呼萬歲。
再拜,再至殿下立班,迎候新皇帝。
禁衛、儀仗迎新皇帝出,鳴鞭,内侍扶皇帝至禦榻,皇帝先不肯就座,内侍傳太上皇聖旨,請皇帝就座,皇帝方才坐下。
但故意東向,或西向,而不南向。
文武百官先稱賀,再拜,舞蹈,三呼萬歲。
宰臣上殿,請新皇帝南面而坐,經再三推辭,皇帝面南坐正。
宰臣退下,皇帝回内宮,鳴鞭,百官退出。
翌日,新皇帝至德壽宮朝見太上皇,文武百官在宮門外迎駕。
太上皇即禦座,新皇帝上殿拜,奏聖躬萬福。
百官亦拜,又搢笏三舞蹈,三叩頭,出笏,三拜。
南宋後又有孝宗、光宗内禅,大緻依照此例。
明太祖朱元璋即位時,于南京鐘山之陽設壇,祭祀天地,祝告上帝,丞相率百官拜賀舞蹈,三呼萬歲。
鹵簿(儀仗)導從到太廟祭拜四世先祖,告祀社稷。
然後服衮冕禦奉天殿,用大樂鼓吹,鳴鞭,百官上表祝賀,捧表展讀;群臣四拜三舞蹈,拱手加額,三呼萬歲,出笏俯伏,再随音樂四拜。
賀禮畢,皇帝冊拜皇後,冊立皇太子,并以即位诏告天下,建元“洪武”。
自明代起,建元之制為一帝一年号,終其世而不改。
先帝卒,繼嗣之帝于當年仍沿用舊紀年,次年改元。
清太祖即位,焚香告天,率貝勒、群臣三跪九叩行禮。
然後由貝勒率各旗屬慶賀。
太宗皇太極,天聰十年(1636)改元“崇德”,建國号大清,築壇,備鹵簿。
率群臣詣壇告天再登壇升座,貝勒等三跪九叩。
皇帝接受禦寶(印玺),宣讀官讀滿、蒙、漢三體表文。
翌日,群官到宮中上表稱賀,皇帝賜宴,頒令大赦。
乾隆六十年(1795),高宗内禅。
先遣官祭告太廟、太社,太上皇禦太和殿,嗣皇帝(即仁宗)與王公、百官侍立,再跪聽宣讀傳位诏書。
太上皇帝将禦寶授予嗣皇帝,嗣皇帝跪受,然後率群臣行九叩禮,鳴鞭,奏樂。
太上皇回内宮。
嗣皇帝退至保和殿,再禦中和殿,衆官員列班行禮。
禮畢,至太和殿登極。
奏樂,宣讀登極賀表,再行禮。
嗣皇帝回内宮,禮部镌诏書頒行天下,明年,改元“嘉慶”。
2.朝禮 朝禮是帝王與大臣上朝辦理政務之禮,主要涉及聽朝之場所、時間以及相關的儀式。
禮經說,天子之宮有五門——臯門、庫門、雉(中)門、應(正)門、路(寝、虎、畢)門;有三朝——外朝、治朝、燕朝。
諸侯三門——庫門、雉門、路門;有三朝。
“臯”通“高”,在最外。
“庫”指府庫。
“雉”,指畫雉于門,因為居中,故又稱“中門”。
“應”,指應治出政,又稱“正門”。
“路”是大的意思,指寝門,因畫虎于門,又稱“虎門”;門到此為止,故又稱“畢門”。
外朝、天子在庫門之外,諸侯在庫門。
國家有大事,緻萬民而詢則在外朝,不是常朝之處。
治朝,在路門外,乃每日常朝聽政之處。
燕朝,在路門内,路寝之庭,是與公族、宗人議事之所,乃退朝後理政之處。
朝之所以稱為朝,因為通常都在清晨入宮廷理事。
《孟子·公孫醜》雲:“朝将視朝”;《詩經·齊風·雞鳴》雲:“雞既鳴矣,朝既盈矣。
”古之君臣雞鳴天明之時入朝,而未明之時即已起身上路。
群臣俟君王臨朝,拜揖行禮,王答禮,就位。
然後聽事理政。
事畢,退朝入路寝。
群臣各自回到各自的治事之所。
秦代朝禮不得其詳。
泰山刻石說秦始皇“夙興夜寐”,《史記·秦始皇本紀》說他審閱奏書,“至以衡石量書,日夜有程,不中程不得休息”,沒有提到秦的上朝之禮。
不過,趙高對秦二世說:“奈何與公卿廷決事?事即有誤,示群臣短也。
”“其後,公卿稀得朝見”。
可見秦時仍有常朝制度,君臣當廷議決政事。
漢代朝禮為叔孫通所定。
朝臣平明前以次入殿,趨行示敬。
門廷中陳車騎戍衛,設儀仗旗幟。
功臣、列侯、将軍、軍吏站立于西方東向,文官丞相以下站立于東方西向,大行官(掌賓客禮)設九賓傳告皇帝乘辇出房,百官執戟傳警。
皇帝南面就座,諸侯王以下至六百石按秩位高下以次跪拜行禮。
百官出入宮門有“門籍”,上書姓名狀貌,無籍者不得進入。
大臣有事,常朝之外可以到内宮奏事。
在朝官員每五日一洗沐,得休假一日。
因病可以告假,病假以三月為限,超過三月一般要免去官職。
漢地節二年(前68年),宣帝親理國政,每五天一聽朝,自丞相以下各奉職奏事。
這一制度後代大多沿用,所謂“曆代通規,永為例程”。
三國魏制,皇帝每月朔、望聽朝,公卿奏疑事,聽斷大政,論辯得失。
晉代皇帝卻常常不親臨朝堂,朔、望之朝往往為公卿會集議論政事。
北魏高祖在日中集群臣于朝,日中之前由大臣讨論;日中之後,君臣共議可否,将奏案讀過,由皇帝裁決。
隋初,文帝每日清晨臨朝,《隋書》稱他為“日昃忘倦”。
唐初,皇帝每月朔、望在太極殿坐而視朝,而兩儀殿為常日聽朝視事之所。
據兩唐書《職官志》說,文武官職事九品以上朔望入朝;文官五品以及監察禦史、員外郎、太常博士每日朝參,稱“常參官”;武官三品以上,三日一朝,稱“九參官”(每月九次入朝);五品以上五日一朝,稱“六參官”;弘文、崇文館、國子監學生四時參。
各按品秩高下有不同的規定。
貞觀十三年(639),因為當時天下太平,政簡事少,所以常朝改為三日一朝,後來又改為五日一朝。
《開元禮》有“朔日受朝儀注”。
是日,皇帝于太極殿受朝,禦座在北壁南向,外設禦幄;樂隊在殿中,文官四品、五品在東,武官四品、五品在西,文武官三品以上在南,六品以下在其後。
皇帝出宮前,通事舍人引導四品以下百官先就位,然後奏樂,擊鐘鼓,皇帝乘輿而出,自西房就禦座,樂止。
通事舍人再引導三品以上大臣入門,亦奏樂。
典儀使指揮群臣行拜禮,共兩次行禮。
舍人引北向而立,百官退出。
侍中跪奏禮畢。
皇帝降座,奏樂,禦輿入東房,樂止。
舍人再引東、西文武大臣退朝。
朝畢,有“賜食”制度,三品以上升殿而食,四品以下則在廊下賜食。
百官朝參,要穿着規定的朝服,不按規定穿着,扣除一月俸祿。
如果無故缺席不到,扣除一季俸祿。
由禦史負責點班。
但是,天雨、天雪以及嚴寒、酷暑,通常有敕诏停止朝參。
朝參時其他禁例還有很多,如語笑喧嘩、執笏不端、行立遲慢、立班不正、趨拜失禮、穿班穿仗、無故離席、廊下飲食行坐失儀、非公事入中書等等。
以上禁例,凡有違犯者皆扣除一月俸祿。
古禮百官入朝要“趨”,即快步走,表示虔敬之意。
天寶六年(747),唐玄宗诏令“朝官從容至閣門入至障外,不須趨走;百司無事至午後放歸,無為守成”[36],廢除了“趨走禮”。
玄宗還将朝參行禮改在紫宸殿或宣政殿,百官随儀仗自東西兩門從容而入,這就是禮書所說的“入閣”,後來成為常朝制度。
唐代末年,朝制又改為每月逢一、五、九日開延英殿坐朝,計每月九次,但是如果有緊要公事,可由中書門下具榜子奏請開延英殿,則不計時日。
五代後唐李嗣源有“起居”制度,即群臣每五日一次随宰相入見内殿,這與朔、望入閣朝參成為定禮。
宋代朝禮與唐、五代相似,百官依品秩按規定入朝。
元豐中規定,侍從官以上日朝垂拱殿,稱為常參官。
這是以宰相為首,包括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尚書、侍郎、翰林學士等在内的國家重臣。
其他文武百官每五日一起居,朝紫宸殿,稱為“六參官”。
在京朝官以上,每月朔、望一朝,稱為“朔參官”、“望參官”。
朝參時,百官随儀仗入殿庭,班立即定,内侍手持牙牌,上刻有“班齊”二字,由小黃門引入。
皇帝先在後幄内坐等,黃門高聲呼問:人齊未?當頭者答道:人齊!皇帝即出幄,衛士鳴鞭,皇帝入座。
歐陽修《早朝感事》詩雲:“玉勒争門随杖入,牙牌當殿報班齊。
”[37]寫的就是百官入朝情景。
宋代又有百官輪對制度,即皇帝在每五日内殿起居日受朝時,輪流召一官員上殿,陳述時政得失,自侍從之臣以下百官皆可,稱為“輪官轉對”(或稱“輪當面對”)。
其制始于後唐天成年間。
宋哲宗時曾一度廢止,後又恢複。
明代朝制變化甚多,有一日二朝(早朝、午朝),也有一日三朝(加晚朝)。
嘉靖皇帝即位之初常于昧爽之前視朝,設火燭登禦座,雖大風寒亦無間斷,但後來竟三十餘年不禦常朝,以至于隆慶皇帝(穆宗)繼位後連朝禮制度都沒有人記得起了。
明代朝禮的主要變化有:(1)牙牌制度。
洪武十一年(1378),向文武朝臣頒發刻有官稱的象牙小牌,朝參時必須佩戴。
有不佩戴者,門衛拒之門外;私相出借者以律論罪;官員亡故,牙牌交回内府。
(2)賜座。
洪武時,朝參行禮後或有賜座,座次依文武高下排列。
(3)取消賜食。
洪武二十八年(1395),因為“職事衆多,供億為難”,取消了賜食制度。
[38](4)正月節日放假。
永樂初,元宵節放假,自正月十一日起放假十天,百官朝參不準奏事。
弘治元年(1488),則從正月初一至十五日,皆不禦殿視朝。
清代皇帝起初亦五日一視朝,後改為逢五視朝,一月三朝。
皇帝在太和殿升座。
文武官員按次列坐,分為九班,以擊鼓為号,起立聽指揮,引入殿内行跪拜禮。
朝參之日黎明時按次列坐,叫做“坐班”。
光緒時,王公在太和門外東西各二班;百官在午門外,東西各九班。
有糾儀官分列班首、班末,環班稽查。
禦門聽政之禮,雍正時在乾清門。
一般是部院所進折本在内閣積存到一定數目後,傳旨某日禦門辦事。
部院奏事大臣及陪奏官在庭内等候,皇帝坐禦榻上,侍衛左右立。
起居注官由西階而上,部院官由東階而上,分列而跪。
尚書将折本匣呈放在案桌上,跪言奏某事。
各部官員依班進奏,退下。
然後由奉匣學士捧折本匣送呈跪啟,皇帝指派大學士一人啟讀折奏,皇帝降旨宣答,大學士承旨,記注官作記錄。
記注官由翰林學士擔任。
3.朝賀之禮 常朝為治理國政而設,除此之外又有大朝,又有節日慶賀,禮儀規格皆高于常朝,故“朝賀之禮”另有一套禮規。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統一了中國,規定“朝賀皆自十月朔”[39]。
這是歲首朝賀,但儀注已不詳。
漢初仍沿用秦制,于十月歲首行朝賀禮,諸侯王及群臣以次奉獻賀禮。
諸侯王與列侯以玉璧為摯,二千石以下以羔為摯,千石以下則分别以雁或雉為摯,百官稱頌萬歲,朝見後置酒以禮而飲,依尊卑次第為皇帝祝酒。
東漢時,朝賀後皇帝宴飨百官的規模極大,至萬人以上,有音樂、舞蹈、雜技百戲表演。
兩漢歲首朝賀,參加者還有郡國掌管财政的官員,稱為“計吏”或“上計使者”。
他們在歲末、歲首交替之際,向中央政府報告當地行政、财務情況。
這一制度為曆代沿襲。
魏晉南北朝時期,朝賀之禮大緻同兩漢。
晉歲首正月元旦朝會,稱為“元會”或“正會”,是國家最隆重的慶典。
冬至朝會,被稱為“小會”或“冬會”。
唐代元旦、冬至兩大朝會,合稱“正至”。
元旦朝會,由皇太子獻壽,中書令奏諸州上表,黃門侍郎奏祥瑞,戶部尚書奏諸州貢獻,禮部尚書奏諸藩國貢獻,百官上殿高呼萬歲。
樂舞有“三大舞”,即七德舞、九功舞、上元舞。
朝賀畢,皇帝宴飨群臣。
宋代以元旦、五月朔及冬至行大朝會之禮。
正旦朝賀,百官凡十九拜三舞蹈。
南宋紹興初年,據《宋史·高宗本紀》,趙構在元旦時率百官遙拜被金人俘虜到北方去的徽宗、欽宗二帝,自己不受朝賀。
紹興十五年(1145),才恢複朝賀之禮,但南逃倉皇,禮器儀仗損失甚大,規模不得不大大縮減。
遼、金朝賀皆沿用宋制,唯有音樂不同。
元初朝儀未遑制定,遇有稱賀之事,臣庶鹹集帳前,無尊卑貴賤之分,嘈雜喧嘩,熙熙攘攘,執法官“揮杖擊逐之,去而複來者數次”[40]。
至元八年(1271),才參用漢禮制定朝儀。
明太祖曾一度認為“山呼萬歲”,“實亦虛詞”,下令更改。
有人提議,改為呼喊“天輔有德”,“海宇鹹甯”,“聖躬萬福”,後因呼聲不易整齊,反而有失禮儀,因此仍恢複呼喊萬歲。
明代朝賀還發生過一次事故。
正德十一年(1516),元會朝賀,自晨至暮,散朝時已至昏夜,百官奔趨而出,竟至擁擠颠撲相互踐踏,有一位名叫趙朗的将軍在禁門被踩死。
清代元旦、冬至及萬壽聖節(皇帝誕辰),稱為“三大節”,大朝行禮慶賀。
皇帝至太和殿,王公百官分班而立,行三跪九叩之禮。
禮畢,賜座,賜茶,元旦午時設宴。
4.千秋萬壽節 帝王誕辰稱為“千秋節”或“萬壽節”,慶賀典禮始于唐玄宗。
上古有祝壽之辭,但無慶賀生日之活動。
如《詩經·大雅·江漢》“虎拜稽首,天子萬年”;燕飲祝酒,也多用上壽之辭。
舉行紀念生日活動,始于隋高祖。
仁壽二年(602),楊堅下诏雲,六月十三日是他的生日,宜令海内為武元皇帝、元明皇後斷屠。
這是以不準宰牲來紀念父母生育之恩。
唐太宗過生日,曾在慶善宮賦詩賜宴。
這時,都還沒有舉行慶賀祝壽的典禮。
唐玄宗時,宰相率群臣上表稱賀,說:“聖人出則日月記其初,王澤深則風俗傳其後”,“誕聖之辰也,焉可不以為嘉節乎!”遂将玄宗生日定為“千秋節”,置酒張樂,大宴百僚。
玄宗登花萼樓受賀,全國放假三天。
[41]晚唐諸帝過生日多邀集沙門、道士講論祈福,不舉行朝賀之禮儀。
五代時,帝王誕辰慶賀之儀規模較小,而宋、金以後規模已與元日朝賀儀相同,以後曆代沿用其例。
唐、宋時,每一皇帝誕辰往往各立節日名稱,如唐玄宗生日稱“千秋節”,又稱“天長節”;肅宗生日稱“天成地平節”;文宗生日稱“慶成節”;五代後唐莊宗生日稱“萬壽節”;明宗生日稱“應聖節”;宋真宗生日稱“承天節”;仁宗生日稱“乾元節”……元代則一般統稱“天壽節”或“聖誕節”;明、清稱“萬壽節”。
可列入“嘉禮”的典禮制度還有許多,如“尊親禮”,皇帝追尊已故的先祖父考,給他們加上種種尊号,或者給禅位的太上皇,給皇太後、太皇太後加上種種尊号、徽号;又如“巡狩禮”,帝王巡行天下,察吏治,觀民風等等。
在古代禮書中,還有将“觀象授時”(天文曆法)、“體國經野”(地理)、“設官分職”(官制)以及學校、科舉、取士等列入“嘉禮”的,而本書皆有專章,茲不贅述。
第三節 賓 禮 賓禮是接待賓客之禮。
《周禮·春官·大宗伯》說:“以賓禮親邦國”,這是講天子與諸侯以及諸侯國之間的往來交際之禮。
賓禮包括: 春見曰朝,夏見曰宗,秋見曰觐,冬見曰遇。
時見曰會,殷見曰同。
時聘曰問,殷曰視。
“時見”是有事而會,“殷見”是衆諸侯同聚;“時聘”是有事而派遣使者存問看望,“殷”是多國使者同時聘問。
後代則将皇帝遣使藩邦,外來使者朝貢、觐見及相見之禮等都歸入賓禮。
一、朝觐之禮 1.禮經朝觐禮 朝觐之禮用意在于明君臣之義,通上下之情。
《周禮·秋官·大行人》說:“春朝諸侯而圖天下之事,秋觐以比邦國之功,夏宗以陳天下之谟(謀),冬遇以協諸侯之慮。
”這是從天子的角度而言。
從諸侯的角度講,就是《孟子·梁惠王下》所說:“諸侯朝于天子曰述職。
述職者,述所職也。
” 王畿之内的諸侯,一年朝觐四次。
封于遠方的諸侯則分為“六服”,各以服數來朝。
邦畿之外方五百裡謂之侯服,每歲一見;其外方五百裡謂之甸服,二歲一見;又其外方五百裡謂之男服,三歲一見;又其外方五百裡謂之采服,四歲一見;又其外方五百裡謂之衛服,五歲一見;又其外方五百裡謂之要服,六歲一見。
九州之外,謂之藩國,世一見。
這是《周禮》所記的制度,大概是一種理想主義的規劃。
《禮記·王制》則說,諸侯之于天子“五年一朝”。
2.曆代朝觐禮 諸侯朝觐天子的史料,先秦古籍《尚書》、《詩經》、《春秋》、《竹書紀年》等保存甚多。
秦平天下,廢諸侯,立郡縣,朝觐之禮自然廢棄不用。
兩漢時,諸侯王或一年一朝,或數年一朝,或長期滞留京都,沒有嚴格的制度。
同姓諸侯王來朝,常以家人之禮相待,有時燕飲言談不大講究君臣禮數。
晉武帝泰始時規定,諸侯王每三歲一朝,朝禮皆執璧。
後周時,梁王蕭詧(察)以藩國身份入朝,當時方依據禮經制定朝觐之禮。
[42] 唐《開元禮》有藩主來朝禮。
藩主到達賓館,在門前皇帝派使者用束帛“迎勞”(迎接,勞問)。
朝觐前,遣使戒日。
至期,由通事舍人引導藩主自承天門至太極殿閣外。
鼓樂齊奏,皇帝即禦座。
藩主入門,亦用鼓樂,樂止,藩主再拜稽首行禮。
侍中宣讀制書,宣敕命,引藩主升座,勞問藩主。
禮畢,鼓樂齊奏,藩主再拜稽首行禮。
他日,皇帝宴藩主。
宴前,藩主奉贽,獻貢物。
宴後,皇帝常有賞賜。
宋代外國君長來朝,采用唐制。
元代受朝之事雖史書有載,唯儀制未詳。
明代洪武初,規定親王每歲朝觐,但是不得同時來京,必須等一王朝觐完畢回國之後,再通報另一王,準許其來京朝觐。
自長至幼,自嫡及庶。
嫡者朝畢,方及庶者,也按照長幼序次,周而複始。
居邊諸王,邊境安甯則依期來朝,邊境有事則不拘常規。
朝觐時,大朝八拜行禮,常朝一拜叩頭。
伯、叔、兄輩見天子,在朝行君臣之禮,在便殿行家人之禮。
清初,藩王分為兩類,凡處于中國西、北方面如内外蒙古科爾沁、喀爾喀諸部及新疆額魯特部、西藏喇嘛等,由理藩院掌管;而處于東、南方面如越南、朝鮮、琉球等屬禮部的主客司掌管,二者親疏有别。
蒙古等部藩王,康熙時分班輪流來朝。
雍正時改分49旗王公、台吉為三班,二歲一朝。
至鹹豐時廢止。
安南等國王則偶有一至。
朝觐禮參照禮經制定,但較為簡略。
如遇到大朝、常朝,藩王列于班末行禮如儀。
非朝期則單獨召見。
二、會同之禮 朝觐是天子個别接見一方一服來朝諸侯,會同則是四方齊會,六服皆來,而且既可以在京師,又可以在别地,甚至在王國境外。
由于會同是各方諸侯同聚一堂,因此也就成為諸侯大國炫耀實力的大好時機。
會同之禮散見于禮經各篇而無專述。
通常是在國門之外建壇宮室,舉行典禮。
春會同則建于東方,夏會同則建于南方,秋會同則建于西方,冬會同則建于北方。
天子與諸侯舉行會同典禮,事先告祭宗廟、社稷、山川。
會同之日,介(來賓之随從人員)要預先持各諸侯的旗幟置于宮中各自的位置上。
天子在壇上依屏風而立,公侯伯子男皆立于自己的旗下。
天子走下壇來,南向向諸侯三揖行禮。
對庶姓諸侯(異姓諸侯中無親戚關系者)行“土揖”禮,即拱手向下推;對異姓諸侯行“時揖”禮,即拱手平推;對同姓諸侯行“天揖”禮,即拱手向上推。
禮畢,回到壇上,設傧者傳話,命諸侯升壇奠玉享币行禮。
享獻後,天子乘龍馬之車,載太常之旗,率諸侯拜日于東門之外,然後祭祀方明。
會同時常有盟誓之儀,要“北面诏明神”而盟,方明就是“明神”。
盟誓時割牛耳取血,流入容器後,以桃枝拂掃,歃血為盟。
20世紀60年代,在山西侯馬和河南溫縣等地先後發現了大批春秋時期晉國的載書。
不過,那已不是天子諸侯的盟誓之書,而是卿大夫的盟誓之書。
[43]參加會同典禮的天子、諸侯還要分别祭祀日、月、四渎、山川丘陵。
祭天燔柴,祭山、丘陵“升”(将祭品置于山頂),祭川、渎“沉”(将祭品沉入水中),祭地瘗埋。
典禮畢,天子飨燕各方諸侯,并有赍賜。
有時亦行賓射之禮。
會同也有大、小之分,天子諸侯各自派遣卿大夫參加的,稱“小會同”;天子、諸侯親自參加的,稱“大會同”。
春秋時,周天子地位動搖,權力日衰。
會同之禮,每每成為一些諸侯大國“挾天子以令諸侯”的政治行動,周天子常常不得不降尊纡貴,與各方諸侯“平起平坐”,聽憑大國稱王稱霸。
三、諸侯聘于天子之禮(藩國聘使朝貢進表) 《禮記·王制》說:“諸侯之于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
”即在諸侯定期朝觐天子的間隔,派遣卿大夫為使者,到京都作禮儀性的問候,并報告邦國的情況。
周制是否真是如此,缺少确鑿材料。
春秋時諸侯各國遣卿大夫聘于周天子。
秦漢以來,不再有諸侯聘于天子之禮,曆代禮書皆以藩國聘使朝貢進表之儀當于此禮。
西漢時先後有南越、匈奴及西域莎車、于阗等國遣使朝獻。
史書說,武帝時“殊方異物,四面而至”,“明珠、文甲、通犀、翠羽之珍盈于後宮,蒲梢、龍文、魚目、汗血之馬充于黃門,钜象、師子、猛犬、大雀之群食于外囿”。
武帝對來朝者“設酒池肉林以飨四夷之客,作《巴俞》、《都盧》、《海中砀極》、漫衍魚龍、角抵之戲以觀視之;及賂遺贈送,萬裡相奉,師旅之費,不可勝計”。
[44]當時迎來送往必有盛大的典禮,但是史籍不載儀制。
至唐《開元禮》方有“受藩國使者表及币”、“皇帝宴藩國使”等禮。
當藩國使者到達京師時,要“束帛迎勞”,表示慰問,并安置賓館,供給羞膳,然後協議遞交國書的日期。
屆時,藩國使者身穿本國服裝來到宮中,由禮官奉迎,通事舍人引導使者立于閣門之外,使者随員捧币、玉及“庭實”貢品。
鐘鼓奏鳴,皇帝随宮廷儀仗出而就座。
通事舍人引導使者及随從入門,大藩大使亦用鐘鼓音樂,次等藩國大使及大藩中使以下則不奏樂。
立定後,中書侍郎率令史等捧案至使者面前,使者遞交國書,侍郎将國書置于案内呈交皇帝。
使者再将貢物交禮官收下,并率随行人員再拜行禮。
接見完畢,使者及随員行禮退出,回賓館。
他日,皇帝宴請藩國使者。
明代設會同四夷館,負責接待藩國及外邦使節。
朝貢之日,文武百官在殿内兩側侍立。
朝貢後,禮部官員奉旨賜宴于會同館。
除朝見皇帝外,還要在東宮朝見皇太子。
清初對一般藩使沿用明制,但對西洋各國使節逐漸改變禮制。
順治、康熙時,有俄國、葡萄牙及英國使者入貢,觐見皇帝仍用三跪九叩之禮。
雍正時,羅馬教皇遣使來京,特許其用西洋禮儀,皇帝同使者握手。
乾隆末,英國使者入觐,也采用了西禮。
嘉慶二十一年(1816),英國使節因拒絕行跪拜禮,謊稱生病而不入觐。
嘉慶皇帝大為惱怒,因此而停止筵宴和賞賜。
鹹豐、同治兩朝,清廷與各國使節都為入觐禮儀采用華制、西制的問題争執不休。
同治十二年(1873),議定日、俄、美、英、法、荷等國使臣呈遞國書,皇帝接見用五鞠躬之禮。
按西禮,臣見君三鞠躬行禮,這裡改用五鞠躬禮見中國皇帝,算是雙方各有變通。
光緒後,清朝更加孱弱。
八國聯軍鎮壓義和團後,各國進一步要挾清廷更改禮儀,提出各國使臣會同觐見,必在太和殿,一國使臣單獨觐見,必在乾清宮;遞交國書,必由清廷派輿轎接送,由皇帝親自接受;設宴乾清宮,皇帝必躬親出席等。
經數月談判,清政府接受了大部分要求。
四、諸侯遣使交聘之禮 諸侯各國遣使交聘之禮,春秋時期最為頻繁,先秦古籍中經常寫到,以後由于社會環境變化而不再使用。
五、相見禮 1.禮經相見禮 士相見,賓見主人要以雉為贽;下大夫相見,以雁為贽;上大夫相見,以羔為贽。
按照漢儒的解釋,用贽有象征的意義。
用雉,“取其耿介,交有時,别有倫”;用雁,“取知時,飛翔有行列”;用羔,“取其從帥,群而不黨”。
[46] 2.曆代相見禮 宋以前各朝禮書皆無相見禮,宋太祖乾德二年(964),始定内外群臣相見之禮。
主要内容是,下級見上級,按照職位、品級分别行禮,如果在路途相遇,下級官員或“斂馬側立”,等候其通過,或“引避”,或分路而行。
如參見上級,或在堂上列拜;受參者答拜;或拜于庭中,或拜于階上。
又有“趨庭”之儀,即通常下級官員參見上級官員要小步快走而過庭。
像諸司使、副使以及通事舍人等小官吏通報姓名拜見宰相、樞密使等大官時,大官不需答拜。
如同級官員相見,則對拜行禮。
明代品官相見,揖拜行禮。
公、侯、驸馬相見,各行兩拜禮。
下級見上級,下級居西先行拜禮,上級居東答拜。
如果本是親戚而有尊卑之分,則應按私禮行禮。
如果上下級官員品級相差二三級,則下級居下方,上級居上方;如果品級相差四級,則下級居下方拜,有事須跪着陳述,上級坐而受拜。
大小衙門官員每日見長官行揖禮,見副長官行肅揖禮(直身推手)。
庶人相見,依長幼行禮,幼者先施禮。
子孫弟侄甥婿等晚輩見尊長,學生見老師,奴婢見家長,如久别不見四拜行禮,近别則行揖禮。
其餘親戚久别行二拜禮,近别行揖禮。
政府官員居于鄉裡,宗族家人之外,與異姓無官者相見,不行答禮;筵宴時,專設别席,不得坐于無官者之下。
清代内外王公相見,賓主二跪六叩行禮,飲茶叙語畢,賓離席跪叩,主人答叩,送賓下階。
如是外藩郡王、貝勒、貝子見宗室親王,主人答禮規格依等級遞減。
朝廷官員相見,賓主再拜行禮,飲茶叙語畢,相揖告辭,主人送來賓于大門外,至來賓登輿上馬乃退。
下級見上級,儀制遞減。
官員途中相見,同級分道而行,次等讓道而行,再次等
《開元禮》“鄉飲酒之禮”大緻據《儀禮》制定。
宋代鄉飲酒禮在貢士之月舉行,以本州學校将升入太學的上舍生[26]與州之群老一起作為衆賓,由地方行政軍事長官為主人,依禮飲酒。
南宋甯宗慶元中,由朱熹改定鄉飲酒禮,加以推行。
明洪武初,規定每年孟春正月及孟冬十月行鄉飲酒禮,有司與學官率士大夫之老者行于學校,各行省所屬府、州、縣也都照例舉行。
民間以裡社百社為一會,由糧長或裡長為主席,于春、秋社祭時舉行。
鄉飲酒禮規定有“讀律令”的儀式,“執事舉律令案于堂之中,讀律令者指案前北向立讀”,“有過之人俱赴正席立聽”。
[27]律令讀罷後,還宣讀刑部編發的其他有關文書,并有訓誡緻辭。
洪武二十二年(1389)規定裡社飲酒禮,裡社成員分善惡三等分别就席。
凡年高有德,無公私過犯者為上等;有因戶役差稅遲誤及曾犯公杖私笞招犯在官者,又為一等;其曾犯奸盜詐僞、說事過錢、起滅詞訟、蠹政害民、排陷官長及一應私杖徙流重罪者又為一等。
三家子弟亦各自分别三等座次,不得混淆。
如有不遵序坐者,以違制論處,可以告官流放。
明代鄉飲酒禮,已把宗法活動與基層政權建設合為一體,明顯地具有對人民強加控制和統治的目的。
清代沿用明制,也有“讀律令”的儀式,孟春望日及孟冬朔日于學宮行鄉飲酒禮。
由學校教官充當司正,行禮緻辭說:“敦崇禮教,舉行鄉飲,非為飲食,凡我長幼,各相勸勉。
為臣盡忠,為子盡孝,長幼有序,兄友弟恭,内睦宗族,外和鄉黨。
”[28]照搬了明代“讀律令”後的訓誡緻辭。
這些話倒是将鄉飲酒禮的作用講得清清楚楚。
乾隆時,曾對鄉飲酒禮作過一些統一的規定,删削某些繁缛的禮節,令鄉飲不得曠久。
清初,地方鄉飲酒禮費用皆取于公家,道光以後因軍饷開支驟增,始改由地方備辦。
随着清帝國日趨衰落,鄉飲酒禮亦漸次式微,各地大多不再舉行。
六、養老、優老之禮 中國有養老、優老的傳統,古禮中對此有詳細規定。
《禮記·王制》說,“五十養于鄉,六十養于國,七十養于學,達于諸侯,八十拜君命,一坐再至”,“九十使人受”。
這雖是儒家理想制度,但對曆代都有很大影響。
國家要養的老人有三種,一是貴族中的老者,稱為“國老”;二是平民中的老者,稱為“庶老”;三是為國捐軀者的老人,稱為“死政者之老”。
養老作為一項禮儀活動,主要形式是天子在太學中宴飨三老、五更與衆老。
漢代通常認為三老、五更各為一人,分别由高級官吏中老者擔任。
“更”,指閱世久深。
三與五,據說取象于三辰、五星。
蔡邕認為,三老應是三人,五更應是五人,“更”乃是叟字之訛,也是老的意思。
他的意見平實易懂,但是曆來贊成他的見解者卻不多。
宴飨三老、五更,要為他們專設賓客之席,天子親自到陳列酒馔處省視酒醴及珍馐佳肴,到門外迎接三老、五更。
入門奏樂,主人親行酌獻之禮。
“天子袒而割牲,執醬而饋,執爵而酳,冕而總幹”[29]。
優老是指對老年人的優待政策,往往由國家頒布律令加以施行。
如在田役方面,規定80歲以上的老人,家庭中可免除一名男丁的田役;90歲以上的老人,全家免除田役。
在道路交通方面,規定車輛、行人見到老人要主動讓路躲避。
在刑律方面,規定70歲以上不得為奴,八九十歲雖然有罪,亦不加刑。
禮經的這些主張,對後世的優老制度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江陵張家山247号漢墓出土的《二年律令》(呂後二年)的法律條文中就有許多優老的規定。
而史書記載,漢初劉邦即頒布養老、優老的命令。
他規定,每鄉擇鄉三老一人,每縣擇縣三老一人,作為地方軍政官員的顧問,“以事相教”;每年十月歲首,賜給酒肉。
漢文帝元年(前179)頒布養老令,規定80歲以上老人每月給米一石,肉廿斤,酒五鬥,90歲以上每年又賜帛一匹,絮三斤。
根據文獻及武威兩次出土的簡冊材料,[30]兩漢時期養老、優老的法令還有以下的内容: (1)高年老者賜給鸠首王杖,地位相當于年俸600石的官吏,有出入官府,行于馳道(王家道路)之旁的權利。
(2)吏民如有罵詈毆辱、損壞其王杖者,以逆、不道之罪論處。
(逆、不道之罪,可判處死刑。
) (3)種田免租,為市免賦,允許經營一般人所不許經營的賣酒的生意。
(4)假如不是為首(或說親手)殺人,可以免于治罪。
出土簡冊記載了許多案例,一些犯有欺辱老人之罪的官吏、平民,确定受到“棄市”(死刑)的懲處。
可見養老、優老的法令在兩漢是得到比較嚴格執行的。
北魏時,又有為高年老人授名譽官職的辦法。
當時,授官在闆上書寫姓名,如後世之委任狀。
孝明帝曾給京師地區百歲老人授予大郡闆(即大郡太守),90歲以上授予小郡闆,80歲以上授予大縣闆(大縣令),70歲以上授予小縣闆;地方上的老人則減等授闆。
這雖然隻是虛銜,但是也總表示了一種恭敬之意。
正光四年(523),孝明帝又下诏對年滿70歲,應當退休的官員給予優惠照顧;不願意退休者,可以不退。
對于能力不足而願意退休者,發給一半的俸祿。
後來,隋代對七品以上的退休官員,也有一定數量的米谷供應。
金代天德三年(1151),沂州一名男子犯罪應處以死刑,但家中老母有病而别無侍奉之人,海陵王特準免予一死,命在家奉養老母。
這是“獨子留養”制度之始,後來定為法令,曆代多沿用其例。
明洪武時規定,老人貧無産業而鄰裡稱善者,80歲以上每月給米五鬥、肉五斤、酒三鬥;90歲以上每年加給帛一匹,絮五斤。
永樂時,又準許70歲以上老人家中可有一丁免役侍養。
天順、成化時還規定四品、五品退休官員70歲以上不能自給者,每歲供米五石,百姓90歲以上者,每歲設宴款待一次,百歲以上由官府供給棺具。
清代沿用明制,康熙時又規定,給百歲老人“升平人瑞”匾額,賜銀建牌坊;節婦百歲給“貞壽之門”匾額,也賜銀建牌坊。
曆代養老、優老的法令和規定,體現了社會文明與進步的一個方面,然而,封建官僚體制又阻礙了它的實施與貫徹。
漢文帝曾慨歎地方官吏把陳粟發放給老人,有悖于養老之意。
明太祖也擔憂,“虞有司奉行不至”。
雍正元年(1723)诏書說道:“地方賞老人者,每州縣動支數千金,司府牧令,上下通同侵扣,吏役任意需索,老人十不得一。
”[31] 七、帝王慶賀之禮 1.帝王即位改元 《尚書》之《顧命》、《康诰》寫到周成王死後,康王告殡宮而即位的典禮,這是文獻中最早的關于帝王即位禮的記載。
與即位相關的是“紀元”。
所謂“紀元”,就是“紀一君之終始”[32]。
新君改元,自有肇興代終之義。
第一年稱為元年。
我國曆史有可靠紀元記載的是西周共和元年,相當于公元前841年。
秦王赢政滅六國,并天下,認為“今名号不更,無以稱成功,傳後世”,遂改稱“皇帝”,尊其父莊襄王為太上皇,自稱為“朕”,皇帝之命曰“制”,令曰“诏”;根據五德終始之說,認為秦代周,秦得水德,其方色上黑,衣服、旄節旌旗皆以黑色為上,數以六為紀。
[33]但史書不見有其他慶典禮儀。
漢五年(前202)劉邦滅項羽,諸侯、将相擁立劉邦為皇帝,當時劉邦地位并未十分穩固,他辭讓再三,後在汜水之陽建即位壇,即皇帝之位,其禮已不可考,大約應有祭告天地等儀式。
文帝在諸呂之亂後由代王而被迎立為帝,即位時大赦天下,賜民爵一級,賜女子每百戶牛一頭,酒十石,酺五日(平時不得群飲,此時特許聚會飲食)。
[34]即位之日,至高帝廟中拜谒行禮。
文帝紀元至十六年時,有陰陽家新垣平僞刻“人主延壽”玉杯進獻,又詭稱天象有變異,應當及時改元,因而以十七年更為元年。
在此之前,戰國秦惠文王十四年也有更元之事,但事因不明。
後代帝王在位期間改元,往往因為某種祥瑞或災異,或者是為了紀念某一事件。
自古帝王并無年号,年号起于漢武帝。
《史記·孝武本紀》記載武帝即位十餘年後,“有司言: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一二數。
一元曰建元,二元以長星曰元光,三元以郊得一角獸曰元狩雲”。
學術界一般認為,武帝始創年号,實起于元鼎(元年為前116年),這以前的建元、元光等年号都是後來追加的。
[35] 後漢光武帝即位,建壇場,燔燎告天,禋于六宗(水、火、雷、風、山、澤),望于群神,祝辭而祭。
建元建武,大赦天下。
其後,開國之主多舉行燔燎告天之禮,如三國蜀帝劉備、晉武帝司馬炎、南朝宋武帝劉裕、齊高帝蕭道成、梁成帝蕭衍、陳武帝陳霸先等等。
繼嗣之君改先帝年号,一般在即位後第二年。
但是,曆代常有例外。
劉備于章武三年(223)四月卒,後主劉禅于五月即位,馬上改元建興;司馬炎太熙元年(290)四月己酉卒,晉惠帝司馬衷當天即位,改元永熙。
在禮學家看來,這都是大乖舊典,贻人口實的非禮之舉。
北周靜帝禅位于隋,靜帝遣太傅奉策書、大宗伯奉皇帝玺绶,交給将即位的隋國公、相國楊堅。
楊堅自相府入皇宮,在臨光殿備禮即位,并在南郊設壇,遣使柴燎告天;又告谒祖廟,大赦,改元。
這是所謂的禅讓即位。
禅讓,又有父王讓位于太子的,叫“内禅”。
唐睿宗李旦,太極元年(712)五月改元“延和”。
七月,有彗星入于太微座,李旦聽信星相家之言,執意要“傳德避災”,讓位于太子李隆基,自己當太上皇。
李隆基即位後,祭享太廟,大赦天下,改元“先天”。
一年之内,數次改元。
禅位改元的又有唐順宗,貞元二十一年(805)正月,唐德宗卒,三天後,順宗即位,本不改元,到了八月,順宗禅位,立皇太子李純為帝,自稱太上皇,改元“永貞”。
李純即位後,第二年又改元“元和”。
五代時,即位改元制度混亂,如後梁太祖朱溫,被其子友珪所弑,改元“鳳曆”;次年其弟友貞又殺友珪,廢除“鳳曆”年号,卻又沿用朱溫原有“乾化”年号,兩年後才改元。
後漢高祖劉知遠建國即位,卻仍沿襲後晉高祖石敬瑭的“天福”年号,次年才改元“乾祐”。
其子後漢隐帝劉承祐繼位後,又不改元,沿用其父“乾祐”年号直至被廢黜。
南宋紹興三十二年(1162),高宗内禅,令皇太子趙眘即位。
六月,行内禅之禮。
在紫宸殿設儀仗,宰臣文武百官列班肅立,高宗出宮,鳴鞭,禁衛、儀仗及内侍迎駕,高宗升禦座。
文武大臣上殿與高宗拜辭,奏敬仰、依戀之類言辭。
高宗則勉勵大臣悉力以輔佐嗣位之君。
君臣為之泣涕。
大臣退下,高宗亦退入内宮。
然後,宰臣文武百官立班宣诏,聽畢再拜,舞蹈,三呼萬歲。
再拜,再至殿下立班,迎候新皇帝。
禁衛、儀仗迎新皇帝出,鳴鞭,内侍扶皇帝至禦榻,皇帝先不肯就座,内侍傳太上皇聖旨,請皇帝就座,皇帝方才坐下。
但故意東向,或西向,而不南向。
文武百官先稱賀,再拜,舞蹈,三呼萬歲。
宰臣上殿,請新皇帝南面而坐,經再三推辭,皇帝面南坐正。
宰臣退下,皇帝回内宮,鳴鞭,百官退出。
翌日,新皇帝至德壽宮朝見太上皇,文武百官在宮門外迎駕。
太上皇即禦座,新皇帝上殿拜,奏聖躬萬福。
百官亦拜,又搢笏三舞蹈,三叩頭,出笏,三拜。
南宋後又有孝宗、光宗内禅,大緻依照此例。
明太祖朱元璋即位時,于南京鐘山之陽設壇,祭祀天地,祝告上帝,丞相率百官拜賀舞蹈,三呼萬歲。
鹵簿(儀仗)導從到太廟祭拜四世先祖,告祀社稷。
然後服衮冕禦奉天殿,用大樂鼓吹,鳴鞭,百官上表祝賀,捧表展讀;群臣四拜三舞蹈,拱手加額,三呼萬歲,出笏俯伏,再随音樂四拜。
賀禮畢,皇帝冊拜皇後,冊立皇太子,并以即位诏告天下,建元“洪武”。
自明代起,建元之制為一帝一年号,終其世而不改。
先帝卒,繼嗣之帝于當年仍沿用舊紀年,次年改元。
清太祖即位,焚香告天,率貝勒、群臣三跪九叩行禮。
然後由貝勒率各旗屬慶賀。
太宗皇太極,天聰十年(1636)改元“崇德”,建國号大清,築壇,備鹵簿。
率群臣詣壇告天再登壇升座,貝勒等三跪九叩。
皇帝接受禦寶(印玺),宣讀官讀滿、蒙、漢三體表文。
翌日,群官到宮中上表稱賀,皇帝賜宴,頒令大赦。
乾隆六十年(1795),高宗内禅。
先遣官祭告太廟、太社,太上皇禦太和殿,嗣皇帝(即仁宗)與王公、百官侍立,再跪聽宣讀傳位诏書。
太上皇帝将禦寶授予嗣皇帝,嗣皇帝跪受,然後率群臣行九叩禮,鳴鞭,奏樂。
太上皇回内宮。
嗣皇帝退至保和殿,再禦中和殿,衆官員列班行禮。
禮畢,至太和殿登極。
奏樂,宣讀登極賀表,再行禮。
嗣皇帝回内宮,禮部镌诏書頒行天下,明年,改元“嘉慶”。
2.朝禮 朝禮是帝王與大臣上朝辦理政務之禮,主要涉及聽朝之場所、時間以及相關的儀式。
禮經說,天子之宮有五門——臯門、庫門、雉(中)門、應(正)門、路(寝、虎、畢)門;有三朝——外朝、治朝、燕朝。
諸侯三門——庫門、雉門、路門;有三朝。
“臯”通“高”,在最外。
“庫”指府庫。
“雉”,指畫雉于門,因為居中,故又稱“中門”。
“應”,指應治出政,又稱“正門”。
“路”是大的意思,指寝門,因畫虎于門,又稱“虎門”;門到此為止,故又稱“畢門”。
外朝、天子在庫門之外,諸侯在庫門。
國家有大事,緻萬民而詢則在外朝,不是常朝之處。
治朝,在路門外,乃每日常朝聽政之處。
燕朝,在路門内,路寝之庭,是與公族、宗人議事之所,乃退朝後理政之處。
朝之所以稱為朝,因為通常都在清晨入宮廷理事。
《孟子·公孫醜》雲:“朝将視朝”;《詩經·齊風·雞鳴》雲:“雞既鳴矣,朝既盈矣。
”古之君臣雞鳴天明之時入朝,而未明之時即已起身上路。
群臣俟君王臨朝,拜揖行禮,王答禮,就位。
然後聽事理政。
事畢,退朝入路寝。
群臣各自回到各自的治事之所。
秦代朝禮不得其詳。
泰山刻石說秦始皇“夙興夜寐”,《史記·秦始皇本紀》說他審閱奏書,“至以衡石量書,日夜有程,不中程不得休息”,沒有提到秦的上朝之禮。
不過,趙高對秦二世說:“奈何與公卿廷決事?事即有誤,示群臣短也。
”“其後,公卿稀得朝見”。
可見秦時仍有常朝制度,君臣當廷議決政事。
漢代朝禮為叔孫通所定。
朝臣平明前以次入殿,趨行示敬。
門廷中陳車騎戍衛,設儀仗旗幟。
功臣、列侯、将軍、軍吏站立于西方東向,文官丞相以下站立于東方西向,大行官(掌賓客禮)設九賓傳告皇帝乘辇出房,百官執戟傳警。
皇帝南面就座,諸侯王以下至六百石按秩位高下以次跪拜行禮。
百官出入宮門有“門籍”,上書姓名狀貌,無籍者不得進入。
大臣有事,常朝之外可以到内宮奏事。
在朝官員每五日一洗沐,得休假一日。
因病可以告假,病假以三月為限,超過三月一般要免去官職。
漢地節二年(前68年),宣帝親理國政,每五天一聽朝,自丞相以下各奉職奏事。
這一制度後代大多沿用,所謂“曆代通規,永為例程”。
三國魏制,皇帝每月朔、望聽朝,公卿奏疑事,聽斷大政,論辯得失。
晉代皇帝卻常常不親臨朝堂,朔、望之朝往往為公卿會集議論政事。
北魏高祖在日中集群臣于朝,日中之前由大臣讨論;日中之後,君臣共議可否,将奏案讀過,由皇帝裁決。
隋初,文帝每日清晨臨朝,《隋書》稱他為“日昃忘倦”。
唐初,皇帝每月朔、望在太極殿坐而視朝,而兩儀殿為常日聽朝視事之所。
據兩唐書《職官志》說,文武官職事九品以上朔望入朝;文官五品以及監察禦史、員外郎、太常博士每日朝參,稱“常參官”;武官三品以上,三日一朝,稱“九參官”(每月九次入朝);五品以上五日一朝,稱“六參官”;弘文、崇文館、國子監學生四時參。
各按品秩高下有不同的規定。
貞觀十三年(639),因為當時天下太平,政簡事少,所以常朝改為三日一朝,後來又改為五日一朝。
《開元禮》有“朔日受朝儀注”。
是日,皇帝于太極殿受朝,禦座在北壁南向,外設禦幄;樂隊在殿中,文官四品、五品在東,武官四品、五品在西,文武官三品以上在南,六品以下在其後。
皇帝出宮前,通事舍人引導四品以下百官先就位,然後奏樂,擊鐘鼓,皇帝乘輿而出,自西房就禦座,樂止。
通事舍人再引導三品以上大臣入門,亦奏樂。
典儀使指揮群臣行拜禮,共兩次行禮。
舍人引北向而立,百官退出。
侍中跪奏禮畢。
皇帝降座,奏樂,禦輿入東房,樂止。
舍人再引東、西文武大臣退朝。
朝畢,有“賜食”制度,三品以上升殿而食,四品以下則在廊下賜食。
百官朝參,要穿着規定的朝服,不按規定穿着,扣除一月俸祿。
如果無故缺席不到,扣除一季俸祿。
由禦史負責點班。
但是,天雨、天雪以及嚴寒、酷暑,通常有敕诏停止朝參。
朝參時其他禁例還有很多,如語笑喧嘩、執笏不端、行立遲慢、立班不正、趨拜失禮、穿班穿仗、無故離席、廊下飲食行坐失儀、非公事入中書等等。
以上禁例,凡有違犯者皆扣除一月俸祿。
古禮百官入朝要“趨”,即快步走,表示虔敬之意。
天寶六年(747),唐玄宗诏令“朝官從容至閣門入至障外,不須趨走;百司無事至午後放歸,無為守成”[36],廢除了“趨走禮”。
玄宗還将朝參行禮改在紫宸殿或宣政殿,百官随儀仗自東西兩門從容而入,這就是禮書所說的“入閣”,後來成為常朝制度。
唐代末年,朝制又改為每月逢一、五、九日開延英殿坐朝,計每月九次,但是如果有緊要公事,可由中書門下具榜子奏請開延英殿,則不計時日。
五代後唐李嗣源有“起居”制度,即群臣每五日一次随宰相入見内殿,這與朔、望入閣朝參成為定禮。
宋代朝禮與唐、五代相似,百官依品秩按規定入朝。
元豐中規定,侍從官以上日朝垂拱殿,稱為常參官。
這是以宰相為首,包括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尚書、侍郎、翰林學士等在内的國家重臣。
其他文武百官每五日一起居,朝紫宸殿,稱為“六參官”。
在京朝官以上,每月朔、望一朝,稱為“朔參官”、“望參官”。
朝參時,百官随儀仗入殿庭,班立即定,内侍手持牙牌,上刻有“班齊”二字,由小黃門引入。
皇帝先在後幄内坐等,黃門高聲呼問:人齊未?當頭者答道:人齊!皇帝即出幄,衛士鳴鞭,皇帝入座。
歐陽修《早朝感事》詩雲:“玉勒争門随杖入,牙牌當殿報班齊。
”[37]寫的就是百官入朝情景。
宋代又有百官輪對制度,即皇帝在每五日内殿起居日受朝時,輪流召一官員上殿,陳述時政得失,自侍從之臣以下百官皆可,稱為“輪官轉對”(或稱“輪當面對”)。
其制始于後唐天成年間。
宋哲宗時曾一度廢止,後又恢複。
明代朝制變化甚多,有一日二朝(早朝、午朝),也有一日三朝(加晚朝)。
嘉靖皇帝即位之初常于昧爽之前視朝,設火燭登禦座,雖大風寒亦無間斷,但後來竟三十餘年不禦常朝,以至于隆慶皇帝(穆宗)繼位後連朝禮制度都沒有人記得起了。
明代朝禮的主要變化有:(1)牙牌制度。
洪武十一年(1378),向文武朝臣頒發刻有官稱的象牙小牌,朝參時必須佩戴。
有不佩戴者,門衛拒之門外;私相出借者以律論罪;官員亡故,牙牌交回内府。
(2)賜座。
洪武時,朝參行禮後或有賜座,座次依文武高下排列。
(3)取消賜食。
洪武二十八年(1395),因為“職事衆多,供億為難”,取消了賜食制度。
[38](4)正月節日放假。
永樂初,元宵節放假,自正月十一日起放假十天,百官朝參不準奏事。
弘治元年(1488),則從正月初一至十五日,皆不禦殿視朝。
清代皇帝起初亦五日一視朝,後改為逢五視朝,一月三朝。
皇帝在太和殿升座。
文武官員按次列坐,分為九班,以擊鼓為号,起立聽指揮,引入殿内行跪拜禮。
朝參之日黎明時按次列坐,叫做“坐班”。
光緒時,王公在太和門外東西各二班;百官在午門外,東西各九班。
有糾儀官分列班首、班末,環班稽查。
禦門聽政之禮,雍正時在乾清門。
一般是部院所進折本在内閣積存到一定數目後,傳旨某日禦門辦事。
部院奏事大臣及陪奏官在庭内等候,皇帝坐禦榻上,侍衛左右立。
起居注官由西階而上,部院官由東階而上,分列而跪。
尚書将折本匣呈放在案桌上,跪言奏某事。
各部官員依班進奏,退下。
然後由奉匣學士捧折本匣送呈跪啟,皇帝指派大學士一人啟讀折奏,皇帝降旨宣答,大學士承旨,記注官作記錄。
記注官由翰林學士擔任。
3.朝賀之禮 常朝為治理國政而設,除此之外又有大朝,又有節日慶賀,禮儀規格皆高于常朝,故“朝賀之禮”另有一套禮規。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統一了中國,規定“朝賀皆自十月朔”[39]。
這是歲首朝賀,但儀注已不詳。
漢初仍沿用秦制,于十月歲首行朝賀禮,諸侯王及群臣以次奉獻賀禮。
諸侯王與列侯以玉璧為摯,二千石以下以羔為摯,千石以下則分别以雁或雉為摯,百官稱頌萬歲,朝見後置酒以禮而飲,依尊卑次第為皇帝祝酒。
東漢時,朝賀後皇帝宴飨百官的規模極大,至萬人以上,有音樂、舞蹈、雜技百戲表演。
兩漢歲首朝賀,參加者還有郡國掌管财政的官員,稱為“計吏”或“上計使者”。
他們在歲末、歲首交替之際,向中央政府報告當地行政、财務情況。
這一制度為曆代沿襲。
魏晉南北朝時期,朝賀之禮大緻同兩漢。
晉歲首正月元旦朝會,稱為“元會”或“正會”,是國家最隆重的慶典。
冬至朝會,被稱為“小會”或“冬會”。
唐代元旦、冬至兩大朝會,合稱“正至”。
元旦朝會,由皇太子獻壽,中書令奏諸州上表,黃門侍郎奏祥瑞,戶部尚書奏諸州貢獻,禮部尚書奏諸藩國貢獻,百官上殿高呼萬歲。
樂舞有“三大舞”,即七德舞、九功舞、上元舞。
朝賀畢,皇帝宴飨群臣。
宋代以元旦、五月朔及冬至行大朝會之禮。
正旦朝賀,百官凡十九拜三舞蹈。
南宋紹興初年,據《宋史·高宗本紀》,趙構在元旦時率百官遙拜被金人俘虜到北方去的徽宗、欽宗二帝,自己不受朝賀。
紹興十五年(1145),才恢複朝賀之禮,但南逃倉皇,禮器儀仗損失甚大,規模不得不大大縮減。
遼、金朝賀皆沿用宋制,唯有音樂不同。
元初朝儀未遑制定,遇有稱賀之事,臣庶鹹集帳前,無尊卑貴賤之分,嘈雜喧嘩,熙熙攘攘,執法官“揮杖擊逐之,去而複來者數次”[40]。
至元八年(1271),才參用漢禮制定朝儀。
明太祖曾一度認為“山呼萬歲”,“實亦虛詞”,下令更改。
有人提議,改為呼喊“天輔有德”,“海宇鹹甯”,“聖躬萬福”,後因呼聲不易整齊,反而有失禮儀,因此仍恢複呼喊萬歲。
明代朝賀還發生過一次事故。
正德十一年(1516),元會朝賀,自晨至暮,散朝時已至昏夜,百官奔趨而出,竟至擁擠颠撲相互踐踏,有一位名叫趙朗的将軍在禁門被踩死。
清代元旦、冬至及萬壽聖節(皇帝誕辰),稱為“三大節”,大朝行禮慶賀。
皇帝至太和殿,王公百官分班而立,行三跪九叩之禮。
禮畢,賜座,賜茶,元旦午時設宴。
4.千秋萬壽節 帝王誕辰稱為“千秋節”或“萬壽節”,慶賀典禮始于唐玄宗。
上古有祝壽之辭,但無慶賀生日之活動。
如《詩經·大雅·江漢》“虎拜稽首,天子萬年”;燕飲祝酒,也多用上壽之辭。
舉行紀念生日活動,始于隋高祖。
仁壽二年(602),楊堅下诏雲,六月十三日是他的生日,宜令海内為武元皇帝、元明皇後斷屠。
這是以不準宰牲來紀念父母生育之恩。
唐太宗過生日,曾在慶善宮賦詩賜宴。
這時,都還沒有舉行慶賀祝壽的典禮。
唐玄宗時,宰相率群臣上表稱賀,說:“聖人出則日月記其初,王澤深則風俗傳其後”,“誕聖之辰也,焉可不以為嘉節乎!”遂将玄宗生日定為“千秋節”,置酒張樂,大宴百僚。
玄宗登花萼樓受賀,全國放假三天。
[41]晚唐諸帝過生日多邀集沙門、道士講論祈福,不舉行朝賀之禮儀。
五代時,帝王誕辰慶賀之儀規模較小,而宋、金以後規模已與元日朝賀儀相同,以後曆代沿用其例。
唐、宋時,每一皇帝誕辰往往各立節日名稱,如唐玄宗生日稱“千秋節”,又稱“天長節”;肅宗生日稱“天成地平節”;文宗生日稱“慶成節”;五代後唐莊宗生日稱“萬壽節”;明宗生日稱“應聖節”;宋真宗生日稱“承天節”;仁宗生日稱“乾元節”……元代則一般統稱“天壽節”或“聖誕節”;明、清稱“萬壽節”。
可列入“嘉禮”的典禮制度還有許多,如“尊親禮”,皇帝追尊已故的先祖父考,給他們加上種種尊号,或者給禅位的太上皇,給皇太後、太皇太後加上種種尊号、徽号;又如“巡狩禮”,帝王巡行天下,察吏治,觀民風等等。
在古代禮書中,還有将“觀象授時”(天文曆法)、“體國經野”(地理)、“設官分職”(官制)以及學校、科舉、取士等列入“嘉禮”的,而本書皆有專章,茲不贅述。
第三節 賓 禮 賓禮是接待賓客之禮。
《周禮·春官·大宗伯》說:“以賓禮親邦國”,這是講天子與諸侯以及諸侯國之間的往來交際之禮。
賓禮包括: 春見曰朝,夏見曰宗,秋見曰觐,冬見曰遇。
時見曰會,殷見曰同。
時聘曰問,殷曰視。
“時見”是有事而會,“殷見”是衆諸侯同聚;“時聘”是有事而派遣使者存問看望,“殷”是多國使者同時聘問。
後代則将皇帝遣使藩邦,外來使者朝貢、觐見及相見之禮等都歸入賓禮。
一、朝觐之禮 1.禮經朝觐禮 朝觐之禮用意在于明君臣之義,通上下之情。
《周禮·秋官·大行人》說:“春朝諸侯而圖天下之事,秋觐以比邦國之功,夏宗以陳天下之谟(謀),冬遇以協諸侯之慮。
”這是從天子的角度而言。
從諸侯的角度講,就是《孟子·梁惠王下》所說:“諸侯朝于天子曰述職。
述職者,述所職也。
” 王畿之内的諸侯,一年朝觐四次。
封于遠方的諸侯則分為“六服”,各以服數來朝。
邦畿之外方五百裡謂之侯服,每歲一見;其外方五百裡謂之甸服,二歲一見;又其外方五百裡謂之男服,三歲一見;又其外方五百裡謂之采服,四歲一見;又其外方五百裡謂之衛服,五歲一見;又其外方五百裡謂之要服,六歲一見。
九州之外,謂之藩國,世一見。
這是《周禮》所記的制度,大概是一種理想主義的規劃。
《禮記·王制》則說,諸侯之于天子“五年一朝”。
2.曆代朝觐禮 諸侯朝觐天子的史料,先秦古籍《尚書》、《詩經》、《春秋》、《竹書紀年》等保存甚多。
秦平天下,廢諸侯,立郡縣,朝觐之禮自然廢棄不用。
兩漢時,諸侯王或一年一朝,或數年一朝,或長期滞留京都,沒有嚴格的制度。
同姓諸侯王來朝,常以家人之禮相待,有時燕飲言談不大講究君臣禮數。
晉武帝泰始時規定,諸侯王每三歲一朝,朝禮皆執璧。
後周時,梁王蕭詧(察)以藩國身份入朝,當時方依據禮經制定朝觐之禮。
[42] 唐《開元禮》有藩主來朝禮。
藩主到達賓館,在門前皇帝派使者用束帛“迎勞”(迎接,勞問)。
朝觐前,遣使戒日。
至期,由通事舍人引導藩主自承天門至太極殿閣外。
鼓樂齊奏,皇帝即禦座。
藩主入門,亦用鼓樂,樂止,藩主再拜稽首行禮。
侍中宣讀制書,宣敕命,引藩主升座,勞問藩主。
禮畢,鼓樂齊奏,藩主再拜稽首行禮。
他日,皇帝宴藩主。
宴前,藩主奉贽,獻貢物。
宴後,皇帝常有賞賜。
宋代外國君長來朝,采用唐制。
元代受朝之事雖史書有載,唯儀制未詳。
明代洪武初,規定親王每歲朝觐,但是不得同時來京,必須等一王朝觐完畢回國之後,再通報另一王,準許其來京朝觐。
自長至幼,自嫡及庶。
嫡者朝畢,方及庶者,也按照長幼序次,周而複始。
居邊諸王,邊境安甯則依期來朝,邊境有事則不拘常規。
朝觐時,大朝八拜行禮,常朝一拜叩頭。
伯、叔、兄輩見天子,在朝行君臣之禮,在便殿行家人之禮。
清初,藩王分為兩類,凡處于中國西、北方面如内外蒙古科爾沁、喀爾喀諸部及新疆額魯特部、西藏喇嘛等,由理藩院掌管;而處于東、南方面如越南、朝鮮、琉球等屬禮部的主客司掌管,二者親疏有别。
蒙古等部藩王,康熙時分班輪流來朝。
雍正時改分49旗王公、台吉為三班,二歲一朝。
至鹹豐時廢止。
安南等國王則偶有一至。
朝觐禮參照禮經制定,但較為簡略。
如遇到大朝、常朝,藩王列于班末行禮如儀。
非朝期則單獨召見。
二、會同之禮 朝觐是天子個别接見一方一服來朝諸侯,會同則是四方齊會,六服皆來,而且既可以在京師,又可以在别地,甚至在王國境外。
由于會同是各方諸侯同聚一堂,因此也就成為諸侯大國炫耀實力的大好時機。
會同之禮散見于禮經各篇而無專述。
通常是在國門之外建壇宮室,舉行典禮。
春會同則建于東方,夏會同則建于南方,秋會同則建于西方,冬會同則建于北方。
天子與諸侯舉行會同典禮,事先告祭宗廟、社稷、山川。
會同之日,介(來賓之随從人員)要預先持各諸侯的旗幟置于宮中各自的位置上。
天子在壇上依屏風而立,公侯伯子男皆立于自己的旗下。
天子走下壇來,南向向諸侯三揖行禮。
對庶姓諸侯(異姓諸侯中無親戚關系者)行“土揖”禮,即拱手向下推;對異姓諸侯行“時揖”禮,即拱手平推;對同姓諸侯行“天揖”禮,即拱手向上推。
禮畢,回到壇上,設傧者傳話,命諸侯升壇奠玉享币行禮。
享獻後,天子乘龍馬之車,載太常之旗,率諸侯拜日于東門之外,然後祭祀方明。
會同時常有盟誓之儀,要“北面诏明神”而盟,方明就是“明神”。
盟誓時割牛耳取血,流入容器後,以桃枝拂掃,歃血為盟。
20世紀60年代,在山西侯馬和河南溫縣等地先後發現了大批春秋時期晉國的載書。
不過,那已不是天子諸侯的盟誓之書,而是卿大夫的盟誓之書。
[43]參加會同典禮的天子、諸侯還要分别祭祀日、月、四渎、山川丘陵。
祭天燔柴,祭山、丘陵“升”(将祭品置于山頂),祭川、渎“沉”(将祭品沉入水中),祭地瘗埋。
典禮畢,天子飨燕各方諸侯,并有赍賜。
有時亦行賓射之禮。
會同也有大、小之分,天子諸侯各自派遣卿大夫參加的,稱“小會同”;天子、諸侯親自參加的,稱“大會同”。
春秋時,周天子地位動搖,權力日衰。
會同之禮,每每成為一些諸侯大國“挾天子以令諸侯”的政治行動,周天子常常不得不降尊纡貴,與各方諸侯“平起平坐”,聽憑大國稱王稱霸。
三、諸侯聘于天子之禮(藩國聘使朝貢進表) 《禮記·王制》說:“諸侯之于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
”即在諸侯定期朝觐天子的間隔,派遣卿大夫為使者,到京都作禮儀性的問候,并報告邦國的情況。
周制是否真是如此,缺少确鑿材料。
春秋時諸侯各國遣卿大夫聘于周天子。
秦漢以來,不再有諸侯聘于天子之禮,曆代禮書皆以藩國聘使朝貢進表之儀當于此禮。
西漢時先後有南越、匈奴及西域莎車、于阗等國遣使朝獻。
史書說,武帝時“殊方異物,四面而至”,“明珠、文甲、通犀、翠羽之珍盈于後宮,蒲梢、龍文、魚目、汗血之馬充于黃門,钜象、師子、猛犬、大雀之群食于外囿”。
武帝對來朝者“設酒池肉林以飨四夷之客,作《巴俞》、《都盧》、《海中砀極》、漫衍魚龍、角抵之戲以觀視之;及賂遺贈送,萬裡相奉,師旅之費,不可勝計”。
[44]當時迎來送往必有盛大的典禮,但是史籍不載儀制。
至唐《開元禮》方有“受藩國使者表及币”、“皇帝宴藩國使”等禮。
當藩國使者到達京師時,要“束帛迎勞”,表示慰問,并安置賓館,供給羞膳,然後協議遞交國書的日期。
屆時,藩國使者身穿本國服裝來到宮中,由禮官奉迎,通事舍人引導使者立于閣門之外,使者随員捧币、玉及“庭實”貢品。
鐘鼓奏鳴,皇帝随宮廷儀仗出而就座。
通事舍人引導使者及随從入門,大藩大使亦用鐘鼓音樂,次等藩國大使及大藩中使以下則不奏樂。
立定後,中書侍郎率令史等捧案至使者面前,使者遞交國書,侍郎将國書置于案内呈交皇帝。
使者再将貢物交禮官收下,并率随行人員再拜行禮。
接見完畢,使者及随員行禮退出,回賓館。
他日,皇帝宴請藩國使者。
明代設會同四夷館,負責接待藩國及外邦使節。
朝貢之日,文武百官在殿内兩側侍立。
朝貢後,禮部官員奉旨賜宴于會同館。
除朝見皇帝外,還要在東宮朝見皇太子。
清初對一般藩使沿用明制,但對西洋各國使節逐漸改變禮制。
順治、康熙時,有俄國、葡萄牙及英國使者入貢,觐見皇帝仍用三跪九叩之禮。
雍正時,羅馬教皇遣使來京,特許其用西洋禮儀,皇帝同使者握手。
乾隆末,英國使者入觐,也采用了西禮。
嘉慶二十一年(1816),英國使節因拒絕行跪拜禮,謊稱生病而不入觐。
嘉慶皇帝大為惱怒,因此而停止筵宴和賞賜。
鹹豐、同治兩朝,清廷與各國使節都為入觐禮儀采用華制、西制的問題争執不休。
同治十二年(1873),議定日、俄、美、英、法、荷等國使臣呈遞國書,皇帝接見用五鞠躬之禮。
按西禮,臣見君三鞠躬行禮,這裡改用五鞠躬禮見中國皇帝,算是雙方各有變通。
光緒後,清朝更加孱弱。
八國聯軍鎮壓義和團後,各國進一步要挾清廷更改禮儀,提出各國使臣會同觐見,必在太和殿,一國使臣單獨觐見,必在乾清宮;遞交國書,必由清廷派輿轎接送,由皇帝親自接受;設宴乾清宮,皇帝必躬親出席等。
經數月談判,清政府接受了大部分要求。
四、諸侯遣使交聘之禮 諸侯各國遣使交聘之禮,春秋時期最為頻繁,先秦古籍中經常寫到,以後由于社會環境變化而不再使用。
五、相見禮 1.禮經相見禮 士相見,賓見主人要以雉為贽;下大夫相見,以雁為贽;上大夫相見,以羔為贽。
按照漢儒的解釋,用贽有象征的意義。
用雉,“取其耿介,交有時,别有倫”;用雁,“取知時,飛翔有行列”;用羔,“取其從帥,群而不黨”。
[46] 2.曆代相見禮 宋以前各朝禮書皆無相見禮,宋太祖乾德二年(964),始定内外群臣相見之禮。
主要内容是,下級見上級,按照職位、品級分别行禮,如果在路途相遇,下級官員或“斂馬側立”,等候其通過,或“引避”,或分路而行。
如參見上級,或在堂上列拜;受參者答拜;或拜于庭中,或拜于階上。
又有“趨庭”之儀,即通常下級官員參見上級官員要小步快走而過庭。
像諸司使、副使以及通事舍人等小官吏通報姓名拜見宰相、樞密使等大官時,大官不需答拜。
如同級官員相見,則對拜行禮。
明代品官相見,揖拜行禮。
公、侯、驸馬相見,各行兩拜禮。
下級見上級,下級居西先行拜禮,上級居東答拜。
如果本是親戚而有尊卑之分,則應按私禮行禮。
如果上下級官員品級相差二三級,則下級居下方,上級居上方;如果品級相差四級,則下級居下方拜,有事須跪着陳述,上級坐而受拜。
大小衙門官員每日見長官行揖禮,見副長官行肅揖禮(直身推手)。
庶人相見,依長幼行禮,幼者先施禮。
子孫弟侄甥婿等晚輩見尊長,學生見老師,奴婢見家長,如久别不見四拜行禮,近别則行揖禮。
其餘親戚久别行二拜禮,近别行揖禮。
政府官員居于鄉裡,宗族家人之外,與異姓無官者相見,不行答禮;筵宴時,專設别席,不得坐于無官者之下。
清代内外王公相見,賓主二跪六叩行禮,飲茶叙語畢,賓離席跪叩,主人答叩,送賓下階。
如是外藩郡王、貝勒、貝子見宗室親王,主人答禮規格依等級遞減。
朝廷官員相見,賓主再拜行禮,飲茶叙語畢,相揖告辭,主人送來賓于大門外,至來賓登輿上馬乃退。
下級見上級,儀制遞減。
官員途中相見,同級分道而行,次等讓道而行,再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