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古代禮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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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禮總說
中國稱為“禮儀之邦”,這是說中國是一個禮典完備、儀節詳密、制度謹嚴的國家,“禮儀”在國家的社會生活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
古代所謂“禮儀”,與今天的概念有些不同。
今天所說的“禮儀”,指的是禮節和儀式。
國家有國家的禮儀,如法定的慶典,外交活動,貴賓來訪等,皆有一定的禮規。
百姓也自有禮儀,如男婚女嫁,有婚禮;壽終辭世有喪禮;年節吉日有慶賀之禮;接待來賓有待客之禮。
一般人的印象中“禮儀”大抵也就是這些内容。
而在古代,“禮儀”的範疇要比今天大得多,它包括的範疇非常廣泛,諸如政治體制,朝章法典,天地鬼神祖宗祭祀,水旱災害祈禳,盟會錫命,學校選舉,軍隊征伐,行政區域劃分,宮殿房舍陵墓建造,以及衣食住行,冠笄婚嫁,殡葬喪服,言談舉止,無不與禮儀相關,它幾乎是一個囊括了國家政治、經濟、軍事、文化一切典章制度及個人的倫理道德修養、行為規範和準則的龐大的概念。
後代的禮學家将這樣一個複雜而又宏大的系統按照《周禮》的說法,分為五類,即“五禮”——吉禮、兇禮、軍禮、賓禮、嘉禮,這種分類雖然不是很精确,曆史上對于某些禮儀究竟應當歸為哪一類,學者中也常有分歧意見。
但是它到底“一攬子”涵蓋了古代禮儀的全部内容,反映了各種禮儀的基本性質,簡單明了,因此仍是無可替代的。
本書所述禮制,仍然沿用傳統的分類法,大體依照清朝學者秦蕙田編纂《五禮通考》所用的“吉、嘉、賓、軍、兇”的次序排定。
由于古今對“禮儀”這一概念理解的變化,一些古代的政治經濟制度,今天已作為“中國通史”或“政治制度史”、“經濟發展史”的内容來講授,多已廣為人知,在此沒有必要再重複。
還有一些禮制,在我們這套“文化史”中已單獨成篇,詳加讨論,例如“古代的姓氏和家族制度”、“古代的官制與科舉”等,本章也不再贅述。
因此,本章雖以傳統概念與分類講述古代禮儀,又不能不作适當的調整、删節和壓縮。
一、禮儀起源 禮儀是伴随着人類最初的社會活動,伴随着原始宗教而産生的,可以說,當中華民族的曆史掀開第一頁的時候,也就同時産生了原始的禮儀。
在我國古代神話傳說中,遠古之時有有巢氏、燧人氏,其後便是伏羲氏。
《世本》說:“伏羲制俪皮嫁娶之禮。
”認為伏羲氏制定了用兩張鹿皮為聘禮的男女婚娶禮儀。
《拾遺記》則說,“禮義(通‘儀’)文物,于茲始作”,各種禮儀文物都是從伏羲時開始制定的。
伏羲領導人民離開了巢穴之居,改變了茹毛飲血的飲食習慣,制作了琴瑟,陶埙為樂器,“立禮教以導文,道幹戈以飾武”,“使鬼神以緻群祀”,“始嫁娶以修人道”,“以犧牲登薦于百神”,“禮樂于是乎興矣”。
《通典》說:“自伏犧以來,五禮始彰;堯舜之時,五禮鹹備。
”(《禮一》)伏羲是傳說中“三皇”(伏羲、神農、黃帝)之首,古老的傳說把禮儀的起始與氏族部落領袖聯系在一起,是有一定道理的。
人類社會為什麼需要有各種禮儀制度呢?禮儀制度在人類的社會生活中又是怎樣産生的呢? 1.從禮神到禮人 東漢的文字學家許慎在《說文解字》中釋“禮”雲:“所以事神緻福也。
”認為禮是人們事奉神靈,以求得福佑。
郭沫若指出:“大概禮之起于祀神,故其字後來從示,其後擴展而為對人,更其後擴展而為吉、兇、軍、賓、嘉的各種儀制。
”[1]在原始人類的心目中,神是偉大的自然力的化身,是決定人類生死存亡的主宰。
為了表示對神的尊崇、景仰,為了向神祈求、祝禱,首先便産生了祭祀神靈的禮儀。
其後,人類集體的活動和聯合的力量逐漸認識了與自己具有同一血緣關系形成的群體,從而産生了祭祀祖先的禮儀;通過共同的生産勞動和相互協作逐漸認識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從而産生了調節與制約這種關系的禮儀。
這就是我們所說的禮儀所需要處理的“三大關系”——人與神的關系,人與鬼的關系,人與人的關系。
傳統的儒家思想認為,天地是人類生存的根本,祖先是氏族繁衍的根本,君王師長是社會安定的根本;沒有天地就沒有生命,沒有先祖就沒有後人,沒有君王師長就沒有社會的秩序和安甯,所以,禮儀就要“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這就是“禮之三本”[2],把處理人神關系,歸結為敬事天地;把處理人鬼關系,歸結為尊崇先祖;把處理人與人的關系,歸結為服從君師。
《荀子·禮論》在解釋“禮起于何也”的問題時說道,人生而即有欲望,有了欲望卻得不到,便要設法求取,求取如果沒有分寸規矩,就會引起紛争,紛争就會引起動亂,動亂使得社會難以發展。
因而就需要制定禮儀,“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得人們的欲望不至于超過物質生産發展的水平,物質的生産不至于無法滿足人們的欲望,使二者能夠保持平衡,社會久安長治,“是禮之所由起也”。
《禮記》也說,一間房屋總是有前堂有角落,一張坐席總是有上有下,一輛車子總是有左有右,走路總得有前後,站立總得有位次,如果房屋不分前堂與角落,坐席不分上下,乘車不分左右,走路不分前後,站立不講位次,那就會出現混亂,使人無所适從。
因此,就要憑借禮儀來維持秩序,調整關系。
《史記·禮書》用一句很帶人情味的話概括道:“緣人情而制禮,依人性而作儀。
”在遠古時代,由于社會生産力和發展還處于十分低下的水平,強調用禮儀節制人們的主觀欲望,使之與客觀的物質生産相适應,以正确地處理人與人之間既統一又矛盾的關系,維護人類社會的共同利益,這是十分必要的。
民族學的材料告訴我們,在一些原始民族中,的确存在着許多處理人際關系,例如保護老人、婦女和兒童的禮規和儀俗。
這些禮儀一般都與他們的生産力發展水平相适應。
随着私有制的出現和階級的分化形成,禮儀制度便不可避免地打上了明顯的階級烙印。
荀子特别強調禮儀對人的欲求的限制,是“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也”。
《管子·五輔》也說:“上下有義,貴賤有分,長幼有等,貧富有度,凡此八者,禮之經也。
”在階級社會中,禮儀在處理各種關系時,首先是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它要貫徹統治階級的意識,成為确保統治秩序的有力工具。
2.禮儀的功能 維護統治階級利益的思想家都很看重禮儀的作用,認為禮儀對于國家和個人都至關緊要。
有的統治者最初忽視禮儀的作用,但很快就從“貴貴尊尊”的禮制中嘗到了甜頭。
公元前202年,漢高祖劉邦打敗項羽,統一中國後,局面十分混亂,由于連年戰争,上上下下關系都很随便,群臣無所顧忌,整日在宮中飲酒争功,喝醉了就狂呼亂叫,劉邦看着鬧哄哄一團糟,心裡很不是滋味。
這時,原秦朝博士叔孫通對高祖說,他願采擇古代禮儀,參照秦朝制度,制定漢朝的禮儀制度。
不久,高祖為長樂宮落成舉行盛大慶典,一切按照禮制布置,殿下侍衛夾陛,廷中旗幟儀仗陳列,文武百官以尊卑為序依次獻酒,諸侯将相無不惶恐肅敬,終朝置酒,沒有一人敢喧嘩失禮。
于是,高祖感慨萬分地說:“我今天方知道,當皇帝是這樣尊貴、風光啊!”這就是著名的叔孫通定朝儀的故事。
[3]在春秋戰國出現“禮崩樂壞”的局面之後,禮學又在漢代,特别是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之後,得到很大的發展,顯然與禮儀給封建統治者帶來的“實惠”有關。
那麼,禮儀究竟有怎樣的功能呢? (1)禮是“國之幹”[4]、“政之輿”[5],是維持統治的綱紀,推行教化的工具。
禮儀是國家的軀體,即國家依靠禮儀而确立形象,得以支撐。
禮儀又是政治的載體,即政治要依靠禮儀而施行。
如果怠慢或荒廢了禮儀,就會使政治無法實施,國家無法履行職能,引起動亂。
孔子則明确地說,“為國以禮”[6],治理國家要靠禮。
儒家學者進一步發展這一觀點,又提出“治國不以禮,猶無耜而耕也”[7];“治人之道,莫急于禮”[8];“禮者所以禦民也”[9]等,認為治理國家不依靠禮儀,猶如耕種土地沒有農具,禮儀就是用以“治人”、“禦民”的,即統治人民、管束人民的。
對于違反禮儀的行為,統治階級的思想家深惡痛絕。
當他們處在不當權的情況下,隻能予以指斥痛責。
像處在春秋晚期社會大變革之時的孔子,看到季氏竟采用天子的禮儀:“八佾舞于庭”(用八個舞隊在廟庭中舞蹈),便驚呼“是可忍,孰不可忍”。
而當他們處于當權的情況下,就用法律嚴懲違禮者。
在漢代,諸侯王因違反禮儀,或儀節失敬,或僭用天子之禮器與儀式,被削爵除國乃至處死者,不可勝計。
根據現存的法律文獻資料可以知道,漢以後的各個朝代,對于違反禮儀的行為都制定有嚴厲的刑法,予以懲治。
法律所以要維護禮儀制度,其實質就是在維護國家的上尊下卑的等級制度,維護上令下從的政治秩序,維護統治階級的根本利益。
(2)禮是個人修行正身的準則。
禮對個人來說也同樣重要,《左傳》也說禮是“人之幹”(昭公七年)、“身之幹”(成公十三年),禮是做人的支柱和根本,“人而無儀,不死何為”,“人而無禮,胡不遄死”(《詩·相鼠》),做人不講禮儀,幹脆快快死了算了。
孔子教育學生要“克己複禮”,這是個人行為修養的最高準則,能夠“克己複禮”,就是“仁”。
具體而言,就要做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10],個人的行為如果失去了禮儀的規範,好的品行也會出現偏差,“恭而無禮則勞,慎而無禮則葸,勇而無禮則亂,直而無禮則絞”[11]。
說到底是“不知禮,無以立”[12]。
有關的論述,還有很多。
在儒家經典中,在參加典禮時,每個人都應表現出與身份相應的禮儀容貌舉止,其神情言談都要符合禮儀規定。
這些儀容與禮節體現了地位和身份,也體現了文化和教養,因此也受到曆朝統治者的重視。
二、禮經簡介 殷商和西周時代的禮儀制度,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可以看到許多局部的禮制數據,但沒有記載當時禮制的經典流傳下來。
由後代儒家學者整理成的禮學專著“三禮”——《周禮》、《儀禮》、《禮記》,記錄保存了許多周代的禮儀。
在漢以後兩千多年中,它們一直是國家制定禮儀制度的經典依據,因此被稱為“禮經”。
今天,要研究探讨古代主要适用于貴族的禮制,“三禮”仍然是最重要的書。
《周禮》一書主要内容是有關政府組織機構的規劃和構拟,國家的最高統治者是王,而政務由六官處理,按天、地、春、夏、秋、冬排列(“冬官”原卷已佚,劉歆用《考工記》補入)。
2.《儀禮》。
存十七篇,本是春秋末至戰國時經過孔子及其後學弟子記錄整理的主要是關于士禮的著述。
魯人高堂生傳授此書。
據說,西漢初在魯國孔子故居牆壁中還發現了用古文(戰國文字)記錄的“禮經”稱為“禮古經”。
比高堂生傳授的“禮經”多三十九篇,記天子、諸侯、卿、大夫的禮制,但這三十九篇後來又亡佚了,傳下來的隻有“士禮”十七篇。
漢宣帝時,高堂生的弟子後蒼,推衍“士禮”制定了天子、諸侯、卿大夫等相應的儀節。
後蒼的禮學又傳給了梁人戴德和其侄戴聖以及沛人慶普,後來成為大戴、小戴、慶氏三家。
《儀禮》保存了許多兩周古禮,有些甚至可能是殷商古禮。
今本《儀禮》的主要内容,如《士冠禮》,記士人成年時加冠、取字的禮儀。
如《士婚禮》,記士人娶妻之禮。
如《士相見禮》,記士人相見的禮儀。
《鄉飲酒禮》,記鄉政府官吏三年一次,為表示尊賢敬老而舉行宴會的禮儀。
如《鄉射禮》,記州或鄉的政府官吏舉行射箭競賽的禮儀。
如《燕禮》,記諸侯與群臣宴飲的禮儀。
如《大射禮》,記諸侯為在群臣中選拔參加祭祀人選而舉行的射箭競賽的禮儀。
如《聘禮》,記諸侯之間互派使者緻以問候的禮儀。
如《公食大夫禮》,記國君對别國使節的大夫的宴請款待之禮。
如《觐禮》,記諸侯觐見天子之禮。
如《喪服》,遭遇喪事時依親疏不同穿着喪服不同的制度。
如《士喪禮》、《既夕禮》、《士虞禮》,記士喪父母後,至入殓、出殡、移靈、入葬以及在祖廟設祭安魂之禮。
如《特牲饋食禮》、《少牢饋食禮》、《有司》,是諸侯國的士祭祀祖考的禮儀。
今本《禮記》各篇主要内容,如《曲禮》,是講解吉、兇、賓、軍、嘉五種禮儀之事。
如《檀弓》,檀弓是魯國人,善于為禮,本篇第一節寫檀弓問禮之事,主要記有關喪禮之事。
如《王制》,記構拟的理想中的帝王頒爵授祿、祭祀、養老等制度禮儀。
如《月令》,記十二個月中行政及禮儀事務,與《呂氏春秋》十二紀的内容基本相同。
如《内則》,記男女居室事奉父母舅姑等禮儀。
如《學記》,是關于教育與學習的禮儀。
如《樂記》,是關于音樂的道理與儀節。
如《喪大記》,記國君以下,自死亡至小殓、大殓、殡葬的禮制。
如《祭統》,是祭祀重要意義的論述。
如《經解》,通論禮儀與政教的關系。
如《哀公問》、《仲尼燕居》、《孔子閑居》等,都是孔子與弟子論述有關禮制的問題。
如《中庸》,記中庸之道的意義與實踐,相傳是孔子之孫子思所記述。
如《喪服小記》、《奔喪》、《問喪》、《服問》、《間傳》、《三年問》,都是與喪事有關的禮儀,記喪服、居喪規範及服喪時間等禮制。
《投壺》,“投壺”是一種投箭入壺的禮儀性競技遊戲,記述投壺競賽規則。
如《大學》,是關于博學修身可以為政的論述。
如《冠義》、《婚義》、《鄉飲酒義》、《射義》、《聘義》,分别論述少年成人行冠禮的意義、婚禮的意義、鄉飲酒禮尊賢養老的意義、舉行大射、燕(宴)射之禮選拔賢士的意義以及各國之間交換使節互緻聘問的意義。
《曲禮》、《檀弓》、《雜記》各有上、下兩篇,所以共有四十九篇。
長期以來,由于禮學家們各宗不同的學術派别,對古代文獻各有不同的理解,加之曆代當權派出于各自不同的政治需要,他們制定的禮儀制度常有前後矛盾抵觸的情況。
本章盡可能避開枯燥的論證和煩瑣的考據,盡量少介入各家的争執,而把重點放在禮制的實際沿革演變上。
第一節 吉 禮 吉禮是五禮之冠,主要是對天神、地祇、人鬼的祭祀典禮。
《禮記·祭統》說:“禮有五經,莫重于祭。
”按照《周禮·春官·大宗伯》的說法,吉禮用以“事邦國之鬼神示(祇)”,是祝祈福祥之禮。
主要内容有:祀昊天上帝;祀日月星辰;祀司中、司命、風雨、雨師。
以上是祭天神。
祭社稷、五帝、五嶽;祭山林川澤;祭四方百物,即諸小神。
以上是祭地祇。
袷祭先王、先祖;禘祭先王、先祖;春祠、夏禴(礿)、秋嘗、冬烝,享祭先王、先祖。
以上是祭人鬼。
後代從這三類祭祀中又衍生出許多項目,這裡列為天、地、宗廟、其他四類,分别加以介紹。
一、祀天 古文獻記載,虞舜、夏禹時已有祭天的典禮,稱為“類”。
在殷商甲骨文中,天神是“帝”,或稱“上帝”,他是自然和下國的主宰,他的周圍還有日、月、風、雨等作為臣工使者。
祭祀上帝要殺死或燒死俘虜和牲畜作為祭品,耗費大量的财富。
到了周代,“天”的觀念逐漸代替了殷人所說的“上帝”、“帝”。
天帝的形象被人格化,周王又有了“天子”的稱謂。
周王是作為天帝之子在人間統治人民的,他也要像侍奉父親一樣侍奉天帝。
祀天就是對天帝的侍奉、享獻的儀式。
殷周以來,對天帝的稱呼也日趨繁化,名目錯出,有:帝、上帝、天、皇天、昊天,皇天上帝、昊天上帝、維皇上帝,等等,指的都是有意志的人格化的神。
天本來隻有一個,但是到了漢代谶緯之書風行以後,便出現了“六天”之說。
據說,天上的紫微宮是天帝之室,北辰(北極星)名耀魄寶,即為天帝,一名“太一”,是“天神之最尊貴者”。
[13]在太微宮中,則有五個星位,即為五方天帝。
五帝是“五行精氣之神”,人間的帝王和朝代就是五帝輪流所感應而生的,因此也稱為“感生帝”,如堯是赤帝所感生,舜是黃帝所感生,禹是白帝所感生,湯是黑帝所感生,周文王是蒼帝所感生。
帝王祭天當然要祭祀與自己一朝相應的天帝。
五行、五方帝又與五方、五色、四季、五人神、五人帝等一一相配,構成了我國古代祭天大典的基本網絡。
1.圜丘祀天 周代祭天的正祭是每年冬至之日在國都南郊圜丘舉行。
“圜丘祀天”與“方丘祭天”,都在郊外,所以也稱為“郊祀”。
圜丘是一座圓形的祭壇,古人認為天圓地方,圓形正是天的形象,圜同圓。
祭祀之前,天子與百官都要齋戒并省視獻神的犧牲和祭器。
祭祀之日,天子率百官清早來到郊外。
天子身穿大裘,内着衮服(飾有日月星辰及山、龍等紋飾圖案的禮服),頭戴前後垂有十二旒的冕,腰間插大圭,手持鎮圭,面向西方立于圜丘東南側。
這時鼓樂齊鳴,報知天帝降臨享祭。
接着天子牽着獻給天帝的犧牲,把它宰殺。
這些犧牲随同玉璧、玉圭、缯帛等祭品被放在柴垛上,由天子點燃積柴,讓煙火高高地升騰于天,使天帝嗅到氣味。
這就是燔燎,也叫“禋祀”。
随後在樂聲中迎接“屍”登上圜丘。
屍由活人扮飾,作為天帝化身,代表天帝接受祭享。
屍就座,面前陳放着玉璧、鼎、簋等各種盛放祭品的禮器。
這時先向屍獻犧牲的鮮血,再依次進獻五種不同品質的酒,稱作五齊。
前兩次獻酒後要進獻全牲、大羹(肉汁)、铏羹(加鹽的菜汁)等。
第四次獻酒後,進獻黍稷飲食。
薦獻後,屍用三種酒答謝祭獻者,稱為酢。
飲畢,天子與舞隊同舞《雲門》之舞,相傳那是黃帝時的樂舞。
最後,祭祀者還要分享祭祀所用的酒醴,稱為“嘏”,後世也叫“飲福”。
天子還把祭祀用的牲肉贈給宗室臣下,稱“賜胙”。
後代的祭天禮多依禮經制定,但以神主或神位牌代替了屍。
秦代祭天的有關資料甚少,隻知道有三年一郊之禮。
秦以冬十月為歲首,郊祀就在十月舉行。
漢高祖祭祀天地都由祠官負責。
武帝初,行三年一郊之禮,即第一年祭天,第二年祭地,第三年祭五峙(五方帝),每三年輪一遍。
成帝建始元年(前32年)在長安城外昆明故渠之南建圜丘。
翌年春正月上辛日(第一個辛日)祭天,同祭五方上帝。
這是漢代南郊祭天之始。
後漢在洛陽城南建圜丘,壇分上下兩層,上層為天地之位,下層分設五帝之位,壇外有兩重圍牆,叫做“壝”。
南北朝時郊祀制度也有一些變革。
一是少數民族政權祭天雖采漢制,但常有民族傳統禮儀摻入。
二是梁代南北郊祭天地社稷、宗廟,都不用犧牲,而用果蔬,說是“無益至誠,有累冥道”[14]。
三是圜丘壇外建造屋宇,作為更衣、憩息之所。
舊制全用臨時性的帷帳,南齊武帝永明二年(483)始用瓦屋。
宋代圜丘合祀天地後,要在皇城門樓上舉行特赦儀式,赦免囚徒;改日,要到景靈宮祖宗神像前行“恭謝禮”。
遼代祭天禮與祭山禮同時舉行,在祭祀契丹族先祖所居住的木葉山(今遼甯西北老哈河與西拉木倫河交彙處)時,設天神、地祇之位。
金初每年五月初五、七月十五、九月九日行拜天禮。
金世宗大定後才有較完備的南郊圜丘祀天之禮。
元初有蒙古民族的拜天禮。
憲宗時曾在日月山拜天,且合祭昊天後土。
元世祖忽必烈至元時才在大都(今北京)麗正門東南七裡處建祭天台。
成宗大德時建圜丘,南郊祀天。
洪武十年(1377)改變圜丘禮制,定每年孟春正月合祀天地于南郊,建大祀殿,以圜形大屋覆蓋祭壇。
明成祖遷都北京後,在正陽門南按南京規制營建大祀殿,于永樂十八年(1420)建成,合祀天地。
嘉靖九年(1530),世宗改變天地合祀制度,在大祀殿之南另建圜丘。
清代基本沿襲明制。
世祖(順治)定都北京後即恢複修建正陽門南天壇各種配套建築,後經乾隆時改修,成為今天所見到的天壇古建築群。
它包括圜丘、大享殿、皇穹宇、皇極殿、齋宮、井亭、宰牲亭等。
清人祭天除采用漢制外,還保留了本民族入關前“谒廟”之禮,入關後改稱“祭堂子”。
2.祈谷、大雩與明堂 (2)大雩。
這是求雨之祭。
在無旱災發生時是例行之祭,于仲夏舉行;在大旱發生時則無論夏秋,随時舉行。
隋唐時,孟夏之月在圜丘行雩禮,如遇旱災,則另有祈太廟、祈太社、祈五嶽山川海渎于北郊等祭禮。
如久雨,則禜祭于國門。
宋代,例行的雩祭在圜丘之左雩壇舉行,遇幹旱别有祈雨、禱雨種種祭儀。
金、元無雩禮,遇幹旱禱雨于宗廟、社稷,或在北郊望祭嶽鎮海渎。
明嘉靖時在圜丘壇外泰元門東側建雩壇,行大雩禮。
清代在圜丘雩祀禱雨。
乾隆後設例行的常雩之祭,遇幹旱則大雩行禮。
常雩初在立夏,嘉慶後改在立夏後擇吉日舉行。
漢代,漢武帝始建明堂。
平帝元始四年(公元4年),王莽在長安城南建造了明堂、辟雍等。
這個建築遺址已經發掘,它比較集中地反映了西漢末年禮學家對明堂的認識。
由于對明堂制度争議太大,南北朝時明堂祭祀就各行其是了;而隋朝直到滅亡都沒有就明堂的構建争吵出個結果來。
唐代武則天掌權後在東都洛陽毀乾元殿興建明堂,垂拱四年(688)建成,是一個三層的圓亭形建築,武後下令改稱“萬象神宮”,多次在這裡舉行祭祀天地的典禮。
幾年後被一場大火燒掉,武後又下令重建,号稱“通天宮”,建成後,武後改元“萬歲通天”,以示慶賀。
武氏舉行大享禮,受群臣朝賀,并于四時孟月及季夏行告朔之禮。
中宗神龍元年(705),也在明堂行大享禮,合祭天地;次年返西京,才改為季秋在圜丘大享行禮。
玄宗開元時,東都明堂恢複乾元殿舊名,并拆除上層,縮小規模。
玄宗到洛陽,常于元旦、冬至在此殿受朝賀。
北宋仁宗時以大慶殿為明堂。
南宋初,明堂祭祀規模小,隻祭天地祖宗四位,紹興四年(1134)起才逐漸增設從祀神位;十年(1140)制定明堂儀注,大緻同郊祀禮。
明初無明堂之制,季秋大享禮在南郊大祀殿舉行。
嘉靖時始議明堂之禮,先将原來的道士之宮元極寶殿充作明堂,行大享之禮;後又在大祀殿舊址改建大享殿。
清初沿用明制,正月上辛在大享殿合祀天地,并以祖宗配祀,認為大享合祀之禮即是明堂制度。
乾隆十六年(1751),改大享殿為祈年殿,專行祈谷之禮,而大享為季秋報祀,把兩種祀典區别開來,改正了大享殿即明堂的舊認識。
3.五帝 《周禮·春官·小宗伯》有“兆五帝于四郊”的說法,“兆”就是設壇而祭;《禮記·月令》将一年四季與五人帝、五人神、五方相配,在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之日有迎氣祭五帝的禮儀。
五帝之祭各依方位與顔色,就連祭器、祭品也要與之一一相應。
史書記載祭祀五帝,見于春秋初期的秦國。
秦襄公作為周天子諸侯居于西陲,因西方為少皞之神所主,便作西峙(祭壇),祭白帝。
後來,随着秦的國力增強,又先後建造了祭祀青帝的密畤,祭祀黃帝的上畤,祭祀炎帝的下畤。
秦始皇統一中國後,仍保留着對這四畤的祭祀,每次用駒四匹,木偶栾車一驷,木偶車馬一驷,各按方位變更顔色,瘗埋為祭,不用俎豆等祭品。
漢高祖二年(前205),又增建北畤,祭祀黑帝。
漢文帝時,在渭陽修了五帝廟,由皇帝親祭,這是五帝的正祭。
五時迎氣之祭,都在郊外舉行,所以也稱為“五郊”。
西漢平帝元始時已有迎氣之禮。
東漢永平二年(59年),重定禮制,後代基本沿用。
立春之日,迎春于東郊,祭青帝句芒;立夏之日,迎夏于南郊,祭赤帝祝融;立秋前十八日,迎黃靈于邑旁中央之地,祭黃帝後土;立秋之日,迎秋于西郊,祭白帝蓐收;立冬之日,迎冬于北郊,祭黑帝玄冥。
這是皇家迎氣之禮。
地方郡縣隻行迎春禮。
後來,又有在城外塑造青色土牛兩頭,并塑有耕夫、犁具的習俗,迎春禮就在青牛旁舉行。
後世年畫常有“春牛圖”,即源于此。
明太祖隻祀昊天上帝,從祀之位不列五帝,也不舉行五時迎氣之禮。
隻有迎春出土牛,還保留了五郊之禮的部分内容。
清代沿用明制,也沒有五帝之祭。
4.日月星辰 相傳古代帝王祭日于壇,祭月于坎(一說月壇)。
日壇稱為“王宮”,也稱“大明”,月壇稱為“夜明”;祭日在春分之朝,祭月在秋分之夕;祭日于東,祭月于西,這是日月的正祭。
另外,郊祀天地常以日月從祀;諸侯觐見天子之禮要到南門拜日,北門拜月;祈年、禜祭等也都要祭日月。
秦始皇東遊海上祭祀八神,祭日于成山(今山東成山角),祭月于萊山(今山東掖縣一帶)。
其在雍城(今陝西鳳翔南)則另有日月祠舉行祭祀。
漢初,諸多的神祠中有“東君祠”,祭的就是日神。
武帝時在太一壇祭日月,黎明之時皇帝走出用竹子建造的祠宮——竹宮,向東方拜揖行禮;夜晚向西方拜揖行禮,即“朝日”、“夕月”之禮。
爾後,懶散從簡,就在宮殿的庭院中行祭。
平帝時,王莽改祭禮,仍在合祭天地之日,黎明東向拜日行“朝日”禮,夜晚西向拜月行“夕月”禮。
至魏晉南北朝時,才逐漸确定為春分東郊朝日,秋分西郊夕月的禮儀。
唐以後祭日月禮儀與圜丘祀天相似,但一般規格為中祀,偶然也有作為大祀的。
明初在南京建日月祭壇,遷都後在北京朝陽門外建日壇,在阜成門外建月壇。
每逢天幹為甲、丙、戊、庚、壬之年,皇帝親自祭日,餘則由文臣代祀。
每逢地支為醜、辰、未、戌之年時,皇帝親自祭月,餘則皆由武臣代祀。
清代朝日、夕月之禮與明制相同。
今日壇、月壇舊址仍在,為光緒年間改建。
星辰之祭主要祭五星、二十八宿。
五星是東方歲星,南方熒惑,西方太白,北方辰星,中央鎮(填)星;二十八星宿是東方蒼龍七宿:角、亢、氐、房、心、尾、箕;北方玄武七宿:鬥、牛、女、虛、危、室、壁;西方白虎七宿:奎、婁、胃、昴、畢、觜、參;南方朱雀七宿:井、鬼、柳、星、張、翼、轸。
祭星也泛指衆多的星象之神,祭祀天地時從祀的星神數以百計,較大的有《周禮》所說的司命、司中、司民、司祿。
注釋家說司命主老幼,司中主災咎,司民主戶口,司祿主賞功。
秦時雍城有許多祭祀星辰的廟。
《史記·封禅書》載有參、辰、南北鬥、熒惑、太白、歲星、填星、二十八宿及許多不見名數所出的小神,“百有餘廟”。
又有壽星祠,祭南極老人星,主福壽。
漢高祖時又下令在全國設靈星祠,傳說是主稼穑農事之神。
隋代定星辰之祭為中祀,祭司中、司命及諸星為小祀;在國都西北郊還有祭祀司中、司命、司祿的壇位,于立冬後的亥日行祭禮。
唐因隋制,并在立秋後辰日祀靈星;玄宗時又設壽星壇祭老人星等。
元世祖至元五年(1268)下令每年二分(春分、秋分)、二至(夏至、冬至)在司天台祭星。
明洪武四年(1371),為祭祀周天星辰特辟專殿,設十壇,祭儀如朝日儀。
上古時,人們又把天上的星宿同地上的州、國疆域相互聯系,說某星是某某州國的分野,這個地域或國家就要祭祀相應的分野之星。
屬于星辰之祀的還有一些其他名目的神,這裡擇要簡介如下: (1)風師、雨師。
《周禮》鄭玄注說箕星為風師,畢星為雨師。
但異說很多,在屈原賦裡,風伯叫飛廉;《左傳》說雨師是共工之子玄冥,還有屏翳為雨師的說法。
風師、雨師,自秦漢到明清,除大祭天地為從祀外,都單獨有祠廟。
漢代起還祭祀雲神、雷公(神)等,通常為小祀,偶有列為中祀的。
(2)太歲月将。
太歲本是古人設想的一顆與歲星運行方向相反的星,星占術士認為它的方位與戰争勝負、土木興建、谷物收獲豐歉有很大關系。
但周秦到宋曆朝都沒有祭祀太歲的記載,最早祭太歲的是元朝。
爾後,明、清兩代沿襲其制。
元朝祭太歲,始于元至元三十一年(1294),成宗即位後,在司天台與太陽、火星、土星等同祭。
明嘉靖時,别建太歲壇(仍在天壇之西、先農壇東北、山川壇内)。
二、祭地 遠古時已有對土地的崇拜,大地生長五谷,養育萬物,猶如慈愛的母親,因此,古代有“父天而母地”的說法。
古文獻記載土地神是“社”,祭禮叫“宜”。
在殷商甲骨文裡已有對社土的祭祀,還有大量祭祀山嶽河流的記錄,主要目的是祈求農作物的豐收。
地神,稱為“地示”,又作“地祇”,但古籍中常常訛作“祗”字。
“社”,通常是主某一片土地之神。
所以《禮記·王制》有“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的說法。
另外,陰陽家說,地中央曰昆侖,統轄四方大九州;神州是九州之一,下又分小九州,即中國的九州。
漢代經學家也有分地神為昆侖之神與神州之神的說法。
1.方丘祭地 秦時未見有方丘祭地之禮。
秦始皇即帝位後所祠八神有“地主”,祭的是泰山梁父。
漢高祖時有專祠祠地。
武帝元鼎四年(前113),提出要祭祀後土,于是,在河東汾陰(今山西萬榮縣西南)建後土祠,祭祀後土。
平帝時,王莽改為孟春正月合祀天地于南郊,天子親祀。
夏至北郊祭地祇,稱皇地後祇,遣禮官奉祭。
後土壇為方壇,從祀有山川河流地理群神。
後漢沿用其制,同時仍保留了汾陰後土祠的祭禮。
曹魏明帝時,方丘祭地與北郊祀地,也與祭天一樣一分為二,方丘所祭曰皇皇後地,北郊所祭曰皇地之祇。
晉武帝時才合二而一。
南北朝時,南朝各國多在北郊祭地,而北朝各國方澤祭地時也有同祭昆侖地祇、神州之神的。
隋開皇初于宮城之北建方丘,夏至之日祭皇地祇,孟冬則在北郊祭祀神州之神。
唐初沿用隋制。
唐太宗貞觀時,規定隻祭皇地祇及神州。
高宗永徽時又廢去神州之祀。
武後于南郊合祀天地。
《開元禮》定夏至日方丘祭地之儀,仍以神州地祇從祀;孟冬祀神州地祇。
宋代祭地大緻同《開元禮》,由于天地祭祀分合之争十分激烈,祀典也因而常有變動。
明初于鐘山之北建方丘壇。
洪武二年(1396)夏至,明太祖親至方丘祭祀皇地祇。
嘉靖時,在北京安定門外建方丘,即地壇,并建造皇地祇室,用以收藏皇地祇及從祀衆神木主,每歲夏至祭祀。
清代沿用明制,安定門外方澤水渠中設壇,壇二層,地壇之南有皇祇室,壇外又有南北瘗坎各二,還有神庫及神廚、祭器等庫及井亭、宰牲亭、齋宮等配套建築。
2.四望山川 “四望”是望祭天下名山大川之神。
同一山川,至其地而祭之,稱為祭;遠望而祭之,則名曰“望”。
望祭也在國都四郊舉行,四方各建一壇,以望祀一方的名山大川,祭品用牲要與各方之色相合。
正祭之外,國家如有軍事行動,也要預先進行望祭。
稱為“前祝”;戰争獲勝後,燔柴以望,稱為“告成”。
國家如果有兇災變異,也要進行望祭,天子向受災方向行禮禱告,祈求神祇的佑護。
秦祭山川,設專祠祭名山大川。
春、秋兩季,解凍、封凍時兩次祭祀;冬季則舉行“賽禱”之祠。
漢高祖分封建國,各諸侯各自奉祠境内名山大川。
到武帝時,将五嶽之祭的權利,“收歸”天子所有。
漢武帝用13年時間周遊五嶽四渎,一一行祭。
宣帝神爵元年(前61年),诏令建祠祀五嶽、四渎,派遣使者前往祭祀。
西漢末及東漢,合祀天地于圜丘,五嶽、四海、四渎,名山大川皆有神位在其上。
魏、晉之際,山川祭祀時興時廢,南北割據後,名山大川各在一方,各國各奉其祀。
隋開皇中,文帝诏令祭祀“四鎮”,即東鎮沂山,南鎮會稽山,北鎮醫無闾山,冀州鎮(中鎮)霍山。
以後,又以吳山為西鎮,成為“五鎮”。
唐代五嶽、四渎、四海、四鎮(當時不祭中鎮霍山),每年一祭,各自于五郊迎氣之日祭祀。
武則天時,封洛水之神為顯聖侯,改嵩山為神嶽,封山神為天中王太師、使持節大都督。
山川之神而以人爵為封号,始于此時,後來,西嶽被封為金天王,東嶽被封為天齊王,中嶽被封為中天王,南嶽被封為司天王,北嶽被封為安天王。
唐玄宗時,又封河渎為靈源公,濟渎為清源公,江渎為廣源公,淮渎為長源公,九州鎮山也都封為公。
昭宗時,又封洞庭等湖泊為侯。
宋代更為五嶽加上帝号,并配有帝後,也有封号;四海、四渎、四鎮皆加封為王。
遼代祭祀木葉山與遼河神。
金人則祭長白山,初封為興國靈應王,繼而加封為開國弘道聖帝。
元代世祖中統後,遣使祀嶽、鎮、海、渎19處,分為東西南北中五道,各遣漢官、蒙古官一人,前往祭祀。
明代南京、北京皆有山川壇。
洪武三年(1370),太祖下令廢去前代所封嶽、鎮、海、渎名号,隻以山水本名名其神,如“東嶽泰山之神”、“南鎮會稽山之神”、“西渎大河之神”、“北海之神”等。
嘉靖時,改山川壇為天地神祇壇,地祇分五壇:五嶽、五鎮、五陵(祖宗陵墓山)、四海、四渎,并以京畿及天下山川從祀。
清初設山川海渎配享方澤之祭,又建有地祇壇,位于天壇之西,兼祀名山大川。
五嶽、五鎮、四海、四渎,皆依時遣使前往祭祀。
另外,又封努爾哈赤、皇太極等祖先陵墓所在之山及長白山等,按時祭祀。
3.封禅 “封禅”,專指在泰山的天地祭祀。
《史記·封禅書》正義曰:“此泰山上築土為壇以祭天,報天之功,故曰封。
此泰山下小山上除地,報地之功,故曰禅。
”這就是“封泰山”,“禅梁父”(梁父是泰山下一座小山)。
相傳遠古在泰山舉行封禅典禮的有72家。
曆代好大喜功的帝王多将封禅作為一代盛典,給予特别的重視。
史書所記封禅,可靠的是秦始皇二十九年(前218)的泰山封禅。
秦始皇修建車道,從山南登頂,立石紀功;又從北路下山,禅于梁父。
漢武帝元封時也到泰山行封禅禮,他深信方士之言,希望在泰山之巅與黃帝神仙相見,學習升天成仙之術。
當時儒生們誰也講不清封禅禮儀,武帝便自訂儀式。
先到梁父,祭祀地主。
禮畢,武帝與侍中等登山頂,山頂也築一土封,下圓上方,上建方石。
4.社稷 《周禮·春官·小宗伯》說:“建國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廟。
”社是土神,稷是谷神。
建國以社稷為先,于是“社稷”也成為國家的代稱。
祭祀社稷神在社稷壇。
本來,社壇與稷壇是分立的,後來合而為一了。
相傳共工氏之子名勾龍,能平水土,被稱為“後土”,即社神;厲山氏之子名農(一說名“柱”),能播殖百谷,被當做稷神。
商湯滅夏,以周人的始祖棄(後稷)為稷神。
禮經說,天子有天子之社,諸侯有諸侯之社,大夫有大夫之社,庶民有庶民之社,等級、規格各不相同。
天子為天下群姓而立的社叫太社,天子自立之社叫帝社或王社。
諸侯為百姓而立的社叫國社,諸侯自立之社叫侯社。
大夫以下,以宗姓聚居而立社,大小也各自不同,或有州社,或有裡社。
社壇上樹立着一個象征神位的“主”,或稱“田主”。
相傳遠古氏族各有崇拜的樹木,即所謂“社樹”,夏後氏用松樹,殷人用柏樹,周人用栗樹。
後規定用當地具有代表性的樹木作“社主”,繼而演變成一塊木制的牌位。
也有一些地方、一些時候采用石制的“社主”。
祭祀社稷神,最切近功利的目的是祈谷,因此有“春祈秋報”之祭。
春祈在社日(仲春之月吉日)舉行,秋報在秋收後(孟冬之月吉日)舉行,這是社稷的正祭。
漢高祖起義反秦,曾在豐縣枌榆社祈禱,此乃鄉裡之社。
漢代國家立有太社、太稷,各縣立有“公社”,每年春二月及臘兩次祭祀。
平帝元始時,王莽言官社之外,應有官稷,以夏禹配食官社,後稷配食官稷。
後漢時合祭社稷。
建武二年(26年),在洛陽建太社稷,方壇,用五色土,每年二月、八月及臘一歲三祠。
三、宗廟祭祀 宗廟的設置,與宗法制度密切相關,本章重點介紹祭祀祖先禮儀的沿革。
古人認為,人死而為鬼,沒有宗廟供奉享祀,鬼便沒有歸宿,宗廟正是祖先亡靈寄居之所。
在殷商甲骨文中,對祖先的祭祀已有較完整的制度。
通過對甲骨文資料的研究現已可描述其概況。
後代宗廟祭祀所沿用的制度,基本上還是周代禮制。
1.帝王宗廟祭祀
古代所謂“禮儀”,與今天的概念有些不同。
今天所說的“禮儀”,指的是禮節和儀式。
國家有國家的禮儀,如法定的慶典,外交活動,貴賓來訪等,皆有一定的禮規。
百姓也自有禮儀,如男婚女嫁,有婚禮;壽終辭世有喪禮;年節吉日有慶賀之禮;接待來賓有待客之禮。
一般人的印象中“禮儀”大抵也就是這些内容。
而在古代,“禮儀”的範疇要比今天大得多,它包括的範疇非常廣泛,諸如政治體制,朝章法典,天地鬼神祖宗祭祀,水旱災害祈禳,盟會錫命,學校選舉,軍隊征伐,行政區域劃分,宮殿房舍陵墓建造,以及衣食住行,冠笄婚嫁,殡葬喪服,言談舉止,無不與禮儀相關,它幾乎是一個囊括了國家政治、經濟、軍事、文化一切典章制度及個人的倫理道德修養、行為規範和準則的龐大的概念。
後代的禮學家将這樣一個複雜而又宏大的系統按照《周禮》的說法,分為五類,即“五禮”——吉禮、兇禮、軍禮、賓禮、嘉禮,這種分類雖然不是很精确,曆史上對于某些禮儀究竟應當歸為哪一類,學者中也常有分歧意見。
但是它到底“一攬子”涵蓋了古代禮儀的全部内容,反映了各種禮儀的基本性質,簡單明了,因此仍是無可替代的。
本書所述禮制,仍然沿用傳統的分類法,大體依照清朝學者秦蕙田編纂《五禮通考》所用的“吉、嘉、賓、軍、兇”的次序排定。
由于古今對“禮儀”這一概念理解的變化,一些古代的政治經濟制度,今天已作為“中國通史”或“政治制度史”、“經濟發展史”的内容來講授,多已廣為人知,在此沒有必要再重複。
還有一些禮制,在我們這套“文化史”中已單獨成篇,詳加讨論,例如“古代的姓氏和家族制度”、“古代的官制與科舉”等,本章也不再贅述。
因此,本章雖以傳統概念與分類講述古代禮儀,又不能不作适當的調整、删節和壓縮。
一、禮儀起源 禮儀是伴随着人類最初的社會活動,伴随着原始宗教而産生的,可以說,當中華民族的曆史掀開第一頁的時候,也就同時産生了原始的禮儀。
在我國古代神話傳說中,遠古之時有有巢氏、燧人氏,其後便是伏羲氏。
《世本》說:“伏羲制俪皮嫁娶之禮。
”認為伏羲氏制定了用兩張鹿皮為聘禮的男女婚娶禮儀。
《拾遺記》則說,“禮義(通‘儀’)文物,于茲始作”,各種禮儀文物都是從伏羲時開始制定的。
伏羲領導人民離開了巢穴之居,改變了茹毛飲血的飲食習慣,制作了琴瑟,陶埙為樂器,“立禮教以導文,道幹戈以飾武”,“使鬼神以緻群祀”,“始嫁娶以修人道”,“以犧牲登薦于百神”,“禮樂于是乎興矣”。
《通典》說:“自伏犧以來,五禮始彰;堯舜之時,五禮鹹備。
”(《禮一》)伏羲是傳說中“三皇”(伏羲、神農、黃帝)之首,古老的傳說把禮儀的起始與氏族部落領袖聯系在一起,是有一定道理的。
人類社會為什麼需要有各種禮儀制度呢?禮儀制度在人類的社會生活中又是怎樣産生的呢? 1.從禮神到禮人 東漢的文字學家許慎在《說文解字》中釋“禮”雲:“所以事神緻福也。
”認為禮是人們事奉神靈,以求得福佑。
郭沫若指出:“大概禮之起于祀神,故其字後來從示,其後擴展而為對人,更其後擴展而為吉、兇、軍、賓、嘉的各種儀制。
”[1]在原始人類的心目中,神是偉大的自然力的化身,是決定人類生死存亡的主宰。
為了表示對神的尊崇、景仰,為了向神祈求、祝禱,首先便産生了祭祀神靈的禮儀。
其後,人類集體的活動和聯合的力量逐漸認識了與自己具有同一血緣關系形成的群體,從而産生了祭祀祖先的禮儀;通過共同的生産勞動和相互協作逐漸認識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從而産生了調節與制約這種關系的禮儀。
這就是我們所說的禮儀所需要處理的“三大關系”——人與神的關系,人與鬼的關系,人與人的關系。
傳統的儒家思想認為,天地是人類生存的根本,祖先是氏族繁衍的根本,君王師長是社會安定的根本;沒有天地就沒有生命,沒有先祖就沒有後人,沒有君王師長就沒有社會的秩序和安甯,所以,禮儀就要“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這就是“禮之三本”[2],把處理人神關系,歸結為敬事天地;把處理人鬼關系,歸結為尊崇先祖;把處理人與人的關系,歸結為服從君師。
《荀子·禮論》在解釋“禮起于何也”的問題時說道,人生而即有欲望,有了欲望卻得不到,便要設法求取,求取如果沒有分寸規矩,就會引起紛争,紛争就會引起動亂,動亂使得社會難以發展。
因而就需要制定禮儀,“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得人們的欲望不至于超過物質生産發展的水平,物質的生産不至于無法滿足人們的欲望,使二者能夠保持平衡,社會久安長治,“是禮之所由起也”。
《禮記》也說,一間房屋總是有前堂有角落,一張坐席總是有上有下,一輛車子總是有左有右,走路總得有前後,站立總得有位次,如果房屋不分前堂與角落,坐席不分上下,乘車不分左右,走路不分前後,站立不講位次,那就會出現混亂,使人無所适從。
因此,就要憑借禮儀來維持秩序,調整關系。
《史記·禮書》用一句很帶人情味的話概括道:“緣人情而制禮,依人性而作儀。
”在遠古時代,由于社會生産力和發展還處于十分低下的水平,強調用禮儀節制人們的主觀欲望,使之與客觀的物質生産相适應,以正确地處理人與人之間既統一又矛盾的關系,維護人類社會的共同利益,這是十分必要的。
民族學的材料告訴我們,在一些原始民族中,的确存在着許多處理人際關系,例如保護老人、婦女和兒童的禮規和儀俗。
這些禮儀一般都與他們的生産力發展水平相适應。
随着私有制的出現和階級的分化形成,禮儀制度便不可避免地打上了明顯的階級烙印。
荀子特别強調禮儀對人的欲求的限制,是“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也”。
《管子·五輔》也說:“上下有義,貴賤有分,長幼有等,貧富有度,凡此八者,禮之經也。
”在階級社會中,禮儀在處理各種關系時,首先是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它要貫徹統治階級的意識,成為确保統治秩序的有力工具。
2.禮儀的功能 維護統治階級利益的思想家都很看重禮儀的作用,認為禮儀對于國家和個人都至關緊要。
有的統治者最初忽視禮儀的作用,但很快就從“貴貴尊尊”的禮制中嘗到了甜頭。
公元前202年,漢高祖劉邦打敗項羽,統一中國後,局面十分混亂,由于連年戰争,上上下下關系都很随便,群臣無所顧忌,整日在宮中飲酒争功,喝醉了就狂呼亂叫,劉邦看着鬧哄哄一團糟,心裡很不是滋味。
這時,原秦朝博士叔孫通對高祖說,他願采擇古代禮儀,參照秦朝制度,制定漢朝的禮儀制度。
不久,高祖為長樂宮落成舉行盛大慶典,一切按照禮制布置,殿下侍衛夾陛,廷中旗幟儀仗陳列,文武百官以尊卑為序依次獻酒,諸侯将相無不惶恐肅敬,終朝置酒,沒有一人敢喧嘩失禮。
于是,高祖感慨萬分地說:“我今天方知道,當皇帝是這樣尊貴、風光啊!”這就是著名的叔孫通定朝儀的故事。
[3]在春秋戰國出現“禮崩樂壞”的局面之後,禮學又在漢代,特别是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之後,得到很大的發展,顯然與禮儀給封建統治者帶來的“實惠”有關。
那麼,禮儀究竟有怎樣的功能呢? (1)禮是“國之幹”[4]、“政之輿”[5],是維持統治的綱紀,推行教化的工具。
禮儀是國家的軀體,即國家依靠禮儀而确立形象,得以支撐。
禮儀又是政治的載體,即政治要依靠禮儀而施行。
如果怠慢或荒廢了禮儀,就會使政治無法實施,國家無法履行職能,引起動亂。
孔子則明确地說,“為國以禮”[6],治理國家要靠禮。
儒家學者進一步發展這一觀點,又提出“治國不以禮,猶無耜而耕也”[7];“治人之道,莫急于禮”[8];“禮者所以禦民也”[9]等,認為治理國家不依靠禮儀,猶如耕種土地沒有農具,禮儀就是用以“治人”、“禦民”的,即統治人民、管束人民的。
對于違反禮儀的行為,統治階級的思想家深惡痛絕。
當他們處在不當權的情況下,隻能予以指斥痛責。
像處在春秋晚期社會大變革之時的孔子,看到季氏竟采用天子的禮儀:“八佾舞于庭”(用八個舞隊在廟庭中舞蹈),便驚呼“是可忍,孰不可忍”。
而當他們處于當權的情況下,就用法律嚴懲違禮者。
在漢代,諸侯王因違反禮儀,或儀節失敬,或僭用天子之禮器與儀式,被削爵除國乃至處死者,不可勝計。
根據現存的法律文獻資料可以知道,漢以後的各個朝代,對于違反禮儀的行為都制定有嚴厲的刑法,予以懲治。
法律所以要維護禮儀制度,其實質就是在維護國家的上尊下卑的等級制度,維護上令下從的政治秩序,維護統治階級的根本利益。
(2)禮是個人修行正身的準則。
禮對個人來說也同樣重要,《左傳》也說禮是“人之幹”(昭公七年)、“身之幹”(成公十三年),禮是做人的支柱和根本,“人而無儀,不死何為”,“人而無禮,胡不遄死”(《詩·相鼠》),做人不講禮儀,幹脆快快死了算了。
孔子教育學生要“克己複禮”,這是個人行為修養的最高準則,能夠“克己複禮”,就是“仁”。
具體而言,就要做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10],個人的行為如果失去了禮儀的規範,好的品行也會出現偏差,“恭而無禮則勞,慎而無禮則葸,勇而無禮則亂,直而無禮則絞”[11]。
說到底是“不知禮,無以立”[12]。
有關的論述,還有很多。
在儒家經典中,在參加典禮時,每個人都應表現出與身份相應的禮儀容貌舉止,其神情言談都要符合禮儀規定。
這些儀容與禮節體現了地位和身份,也體現了文化和教養,因此也受到曆朝統治者的重視。
二、禮經簡介 殷商和西周時代的禮儀制度,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可以看到許多局部的禮制數據,但沒有記載當時禮制的經典流傳下來。
由後代儒家學者整理成的禮學專著“三禮”——《周禮》、《儀禮》、《禮記》,記錄保存了許多周代的禮儀。
在漢以後兩千多年中,它們一直是國家制定禮儀制度的經典依據,因此被稱為“禮經”。
今天,要研究探讨古代主要适用于貴族的禮制,“三禮”仍然是最重要的書。
《周禮》一書主要内容是有關政府組織機構的規劃和構拟,國家的最高統治者是王,而政務由六官處理,按天、地、春、夏、秋、冬排列(“冬官”原卷已佚,劉歆用《考工記》補入)。
2.《儀禮》。
存十七篇,本是春秋末至戰國時經過孔子及其後學弟子記錄整理的主要是關于士禮的著述。
魯人高堂生傳授此書。
據說,西漢初在魯國孔子故居牆壁中還發現了用古文(戰國文字)記錄的“禮經”稱為“禮古經”。
比高堂生傳授的“禮經”多三十九篇,記天子、諸侯、卿、大夫的禮制,但這三十九篇後來又亡佚了,傳下來的隻有“士禮”十七篇。
漢宣帝時,高堂生的弟子後蒼,推衍“士禮”制定了天子、諸侯、卿大夫等相應的儀節。
後蒼的禮學又傳給了梁人戴德和其侄戴聖以及沛人慶普,後來成為大戴、小戴、慶氏三家。
《儀禮》保存了許多兩周古禮,有些甚至可能是殷商古禮。
今本《儀禮》的主要内容,如《士冠禮》,記士人成年時加冠、取字的禮儀。
如《士婚禮》,記士人娶妻之禮。
如《士相見禮》,記士人相見的禮儀。
《鄉飲酒禮》,記鄉政府官吏三年一次,為表示尊賢敬老而舉行宴會的禮儀。
如《鄉射禮》,記州或鄉的政府官吏舉行射箭競賽的禮儀。
如《燕禮》,記諸侯與群臣宴飲的禮儀。
如《大射禮》,記諸侯為在群臣中選拔參加祭祀人選而舉行的射箭競賽的禮儀。
如《聘禮》,記諸侯之間互派使者緻以問候的禮儀。
如《公食大夫禮》,記國君對别國使節的大夫的宴請款待之禮。
如《觐禮》,記諸侯觐見天子之禮。
如《喪服》,遭遇喪事時依親疏不同穿着喪服不同的制度。
如《士喪禮》、《既夕禮》、《士虞禮》,記士喪父母後,至入殓、出殡、移靈、入葬以及在祖廟設祭安魂之禮。
如《特牲饋食禮》、《少牢饋食禮》、《有司》,是諸侯國的士祭祀祖考的禮儀。
今本《禮記》各篇主要内容,如《曲禮》,是講解吉、兇、賓、軍、嘉五種禮儀之事。
如《檀弓》,檀弓是魯國人,善于為禮,本篇第一節寫檀弓問禮之事,主要記有關喪禮之事。
如《王制》,記構拟的理想中的帝王頒爵授祿、祭祀、養老等制度禮儀。
如《月令》,記十二個月中行政及禮儀事務,與《呂氏春秋》十二紀的内容基本相同。
如《内則》,記男女居室事奉父母舅姑等禮儀。
如《學記》,是關于教育與學習的禮儀。
如《樂記》,是關于音樂的道理與儀節。
如《喪大記》,記國君以下,自死亡至小殓、大殓、殡葬的禮制。
如《祭統》,是祭祀重要意義的論述。
如《經解》,通論禮儀與政教的關系。
如《哀公問》、《仲尼燕居》、《孔子閑居》等,都是孔子與弟子論述有關禮制的問題。
如《中庸》,記中庸之道的意義與實踐,相傳是孔子之孫子思所記述。
如《喪服小記》、《奔喪》、《問喪》、《服問》、《間傳》、《三年問》,都是與喪事有關的禮儀,記喪服、居喪規範及服喪時間等禮制。
《投壺》,“投壺”是一種投箭入壺的禮儀性競技遊戲,記述投壺競賽規則。
如《大學》,是關于博學修身可以為政的論述。
如《冠義》、《婚義》、《鄉飲酒義》、《射義》、《聘義》,分别論述少年成人行冠禮的意義、婚禮的意義、鄉飲酒禮尊賢養老的意義、舉行大射、燕(宴)射之禮選拔賢士的意義以及各國之間交換使節互緻聘問的意義。
《曲禮》、《檀弓》、《雜記》各有上、下兩篇,所以共有四十九篇。
長期以來,由于禮學家們各宗不同的學術派别,對古代文獻各有不同的理解,加之曆代當權派出于各自不同的政治需要,他們制定的禮儀制度常有前後矛盾抵觸的情況。
本章盡可能避開枯燥的論證和煩瑣的考據,盡量少介入各家的争執,而把重點放在禮制的實際沿革演變上。
第一節 吉 禮 吉禮是五禮之冠,主要是對天神、地祇、人鬼的祭祀典禮。
《禮記·祭統》說:“禮有五經,莫重于祭。
”按照《周禮·春官·大宗伯》的說法,吉禮用以“事邦國之鬼神示(祇)”,是祝祈福祥之禮。
主要内容有:祀昊天上帝;祀日月星辰;祀司中、司命、風雨、雨師。
以上是祭天神。
祭社稷、五帝、五嶽;祭山林川澤;祭四方百物,即諸小神。
以上是祭地祇。
袷祭先王、先祖;禘祭先王、先祖;春祠、夏禴(礿)、秋嘗、冬烝,享祭先王、先祖。
以上是祭人鬼。
後代從這三類祭祀中又衍生出許多項目,這裡列為天、地、宗廟、其他四類,分别加以介紹。
一、祀天 古文獻記載,虞舜、夏禹時已有祭天的典禮,稱為“類”。
在殷商甲骨文中,天神是“帝”,或稱“上帝”,他是自然和下國的主宰,他的周圍還有日、月、風、雨等作為臣工使者。
祭祀上帝要殺死或燒死俘虜和牲畜作為祭品,耗費大量的财富。
到了周代,“天”的觀念逐漸代替了殷人所說的“上帝”、“帝”。
天帝的形象被人格化,周王又有了“天子”的稱謂。
周王是作為天帝之子在人間統治人民的,他也要像侍奉父親一樣侍奉天帝。
祀天就是對天帝的侍奉、享獻的儀式。
殷周以來,對天帝的稱呼也日趨繁化,名目錯出,有:帝、上帝、天、皇天、昊天,皇天上帝、昊天上帝、維皇上帝,等等,指的都是有意志的人格化的神。
天本來隻有一個,但是到了漢代谶緯之書風行以後,便出現了“六天”之說。
據說,天上的紫微宮是天帝之室,北辰(北極星)名耀魄寶,即為天帝,一名“太一”,是“天神之最尊貴者”。
[13]在太微宮中,則有五個星位,即為五方天帝。
五帝是“五行精氣之神”,人間的帝王和朝代就是五帝輪流所感應而生的,因此也稱為“感生帝”,如堯是赤帝所感生,舜是黃帝所感生,禹是白帝所感生,湯是黑帝所感生,周文王是蒼帝所感生。
帝王祭天當然要祭祀與自己一朝相應的天帝。
五行、五方帝又與五方、五色、四季、五人神、五人帝等一一相配,構成了我國古代祭天大典的基本網絡。
1.圜丘祀天 周代祭天的正祭是每年冬至之日在國都南郊圜丘舉行。
“圜丘祀天”與“方丘祭天”,都在郊外,所以也稱為“郊祀”。
圜丘是一座圓形的祭壇,古人認為天圓地方,圓形正是天的形象,圜同圓。
祭祀之前,天子與百官都要齋戒并省視獻神的犧牲和祭器。
祭祀之日,天子率百官清早來到郊外。
天子身穿大裘,内着衮服(飾有日月星辰及山、龍等紋飾圖案的禮服),頭戴前後垂有十二旒的冕,腰間插大圭,手持鎮圭,面向西方立于圜丘東南側。
這時鼓樂齊鳴,報知天帝降臨享祭。
接着天子牽着獻給天帝的犧牲,把它宰殺。
這些犧牲随同玉璧、玉圭、缯帛等祭品被放在柴垛上,由天子點燃積柴,讓煙火高高地升騰于天,使天帝嗅到氣味。
這就是燔燎,也叫“禋祀”。
随後在樂聲中迎接“屍”登上圜丘。
屍由活人扮飾,作為天帝化身,代表天帝接受祭享。
屍就座,面前陳放着玉璧、鼎、簋等各種盛放祭品的禮器。
這時先向屍獻犧牲的鮮血,再依次進獻五種不同品質的酒,稱作五齊。
前兩次獻酒後要進獻全牲、大羹(肉汁)、铏羹(加鹽的菜汁)等。
第四次獻酒後,進獻黍稷飲食。
薦獻後,屍用三種酒答謝祭獻者,稱為酢。
飲畢,天子與舞隊同舞《雲門》之舞,相傳那是黃帝時的樂舞。
最後,祭祀者還要分享祭祀所用的酒醴,稱為“嘏”,後世也叫“飲福”。
天子還把祭祀用的牲肉贈給宗室臣下,稱“賜胙”。
後代的祭天禮多依禮經制定,但以神主或神位牌代替了屍。
秦代祭天的有關資料甚少,隻知道有三年一郊之禮。
秦以冬十月為歲首,郊祀就在十月舉行。
漢高祖祭祀天地都由祠官負責。
武帝初,行三年一郊之禮,即第一年祭天,第二年祭地,第三年祭五峙(五方帝),每三年輪一遍。
成帝建始元年(前32年)在長安城外昆明故渠之南建圜丘。
翌年春正月上辛日(第一個辛日)祭天,同祭五方上帝。
這是漢代南郊祭天之始。
後漢在洛陽城南建圜丘,壇分上下兩層,上層為天地之位,下層分設五帝之位,壇外有兩重圍牆,叫做“壝”。
南北朝時郊祀制度也有一些變革。
一是少數民族政權祭天雖采漢制,但常有民族傳統禮儀摻入。
二是梁代南北郊祭天地社稷、宗廟,都不用犧牲,而用果蔬,說是“無益至誠,有累冥道”[14]。
三是圜丘壇外建造屋宇,作為更衣、憩息之所。
舊制全用臨時性的帷帳,南齊武帝永明二年(483)始用瓦屋。
宋代圜丘合祀天地後,要在皇城門樓上舉行特赦儀式,赦免囚徒;改日,要到景靈宮祖宗神像前行“恭謝禮”。
遼代祭天禮與祭山禮同時舉行,在祭祀契丹族先祖所居住的木葉山(今遼甯西北老哈河與西拉木倫河交彙處)時,設天神、地祇之位。
金初每年五月初五、七月十五、九月九日行拜天禮。
金世宗大定後才有較完備的南郊圜丘祀天之禮。
元初有蒙古民族的拜天禮。
憲宗時曾在日月山拜天,且合祭昊天後土。
元世祖忽必烈至元時才在大都(今北京)麗正門東南七裡處建祭天台。
成宗大德時建圜丘,南郊祀天。
洪武十年(1377)改變圜丘禮制,定每年孟春正月合祀天地于南郊,建大祀殿,以圜形大屋覆蓋祭壇。
明成祖遷都北京後,在正陽門南按南京規制營建大祀殿,于永樂十八年(1420)建成,合祀天地。
嘉靖九年(1530),世宗改變天地合祀制度,在大祀殿之南另建圜丘。
清代基本沿襲明制。
世祖(順治)定都北京後即恢複修建正陽門南天壇各種配套建築,後經乾隆時改修,成為今天所見到的天壇古建築群。
它包括圜丘、大享殿、皇穹宇、皇極殿、齋宮、井亭、宰牲亭等。
清人祭天除采用漢制外,還保留了本民族入關前“谒廟”之禮,入關後改稱“祭堂子”。
2.祈谷、大雩與明堂 (2)大雩。
這是求雨之祭。
在無旱災發生時是例行之祭,于仲夏舉行;在大旱發生時則無論夏秋,随時舉行。
隋唐時,孟夏之月在圜丘行雩禮,如遇旱災,則另有祈太廟、祈太社、祈五嶽山川海渎于北郊等祭禮。
如久雨,則禜祭于國門。
宋代,例行的雩祭在圜丘之左雩壇舉行,遇幹旱别有祈雨、禱雨種種祭儀。
金、元無雩禮,遇幹旱禱雨于宗廟、社稷,或在北郊望祭嶽鎮海渎。
明嘉靖時在圜丘壇外泰元門東側建雩壇,行大雩禮。
清代在圜丘雩祀禱雨。
乾隆後設例行的常雩之祭,遇幹旱則大雩行禮。
常雩初在立夏,嘉慶後改在立夏後擇吉日舉行。
漢代,漢武帝始建明堂。
平帝元始四年(公元4年),王莽在長安城南建造了明堂、辟雍等。
這個建築遺址已經發掘,它比較集中地反映了西漢末年禮學家對明堂的認識。
由于對明堂制度争議太大,南北朝時明堂祭祀就各行其是了;而隋朝直到滅亡都沒有就明堂的構建争吵出個結果來。
唐代武則天掌權後在東都洛陽毀乾元殿興建明堂,垂拱四年(688)建成,是一個三層的圓亭形建築,武後下令改稱“萬象神宮”,多次在這裡舉行祭祀天地的典禮。
幾年後被一場大火燒掉,武後又下令重建,号稱“通天宮”,建成後,武後改元“萬歲通天”,以示慶賀。
武氏舉行大享禮,受群臣朝賀,并于四時孟月及季夏行告朔之禮。
中宗神龍元年(705),也在明堂行大享禮,合祭天地;次年返西京,才改為季秋在圜丘大享行禮。
玄宗開元時,東都明堂恢複乾元殿舊名,并拆除上層,縮小規模。
玄宗到洛陽,常于元旦、冬至在此殿受朝賀。
北宋仁宗時以大慶殿為明堂。
南宋初,明堂祭祀規模小,隻祭天地祖宗四位,紹興四年(1134)起才逐漸增設從祀神位;十年(1140)制定明堂儀注,大緻同郊祀禮。
明初無明堂之制,季秋大享禮在南郊大祀殿舉行。
嘉靖時始議明堂之禮,先将原來的道士之宮元極寶殿充作明堂,行大享之禮;後又在大祀殿舊址改建大享殿。
清初沿用明制,正月上辛在大享殿合祀天地,并以祖宗配祀,認為大享合祀之禮即是明堂制度。
乾隆十六年(1751),改大享殿為祈年殿,專行祈谷之禮,而大享為季秋報祀,把兩種祀典區别開來,改正了大享殿即明堂的舊認識。
3.五帝 《周禮·春官·小宗伯》有“兆五帝于四郊”的說法,“兆”就是設壇而祭;《禮記·月令》将一年四季與五人帝、五人神、五方相配,在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之日有迎氣祭五帝的禮儀。
五帝之祭各依方位與顔色,就連祭器、祭品也要與之一一相應。
史書記載祭祀五帝,見于春秋初期的秦國。
秦襄公作為周天子諸侯居于西陲,因西方為少皞之神所主,便作西峙(祭壇),祭白帝。
後來,随着秦的國力增強,又先後建造了祭祀青帝的密畤,祭祀黃帝的上畤,祭祀炎帝的下畤。
秦始皇統一中國後,仍保留着對這四畤的祭祀,每次用駒四匹,木偶栾車一驷,木偶車馬一驷,各按方位變更顔色,瘗埋為祭,不用俎豆等祭品。
漢高祖二年(前205),又增建北畤,祭祀黑帝。
漢文帝時,在渭陽修了五帝廟,由皇帝親祭,這是五帝的正祭。
五時迎氣之祭,都在郊外舉行,所以也稱為“五郊”。
西漢平帝元始時已有迎氣之禮。
東漢永平二年(59年),重定禮制,後代基本沿用。
立春之日,迎春于東郊,祭青帝句芒;立夏之日,迎夏于南郊,祭赤帝祝融;立秋前十八日,迎黃靈于邑旁中央之地,祭黃帝後土;立秋之日,迎秋于西郊,祭白帝蓐收;立冬之日,迎冬于北郊,祭黑帝玄冥。
這是皇家迎氣之禮。
地方郡縣隻行迎春禮。
後來,又有在城外塑造青色土牛兩頭,并塑有耕夫、犁具的習俗,迎春禮就在青牛旁舉行。
後世年畫常有“春牛圖”,即源于此。
明太祖隻祀昊天上帝,從祀之位不列五帝,也不舉行五時迎氣之禮。
隻有迎春出土牛,還保留了五郊之禮的部分内容。
清代沿用明制,也沒有五帝之祭。
4.日月星辰 相傳古代帝王祭日于壇,祭月于坎(一說月壇)。
日壇稱為“王宮”,也稱“大明”,月壇稱為“夜明”;祭日在春分之朝,祭月在秋分之夕;祭日于東,祭月于西,這是日月的正祭。
另外,郊祀天地常以日月從祀;諸侯觐見天子之禮要到南門拜日,北門拜月;祈年、禜祭等也都要祭日月。
秦始皇東遊海上祭祀八神,祭日于成山(今山東成山角),祭月于萊山(今山東掖縣一帶)。
其在雍城(今陝西鳳翔南)則另有日月祠舉行祭祀。
漢初,諸多的神祠中有“東君祠”,祭的就是日神。
武帝時在太一壇祭日月,黎明之時皇帝走出用竹子建造的祠宮——竹宮,向東方拜揖行禮;夜晚向西方拜揖行禮,即“朝日”、“夕月”之禮。
爾後,懶散從簡,就在宮殿的庭院中行祭。
平帝時,王莽改祭禮,仍在合祭天地之日,黎明東向拜日行“朝日”禮,夜晚西向拜月行“夕月”禮。
至魏晉南北朝時,才逐漸确定為春分東郊朝日,秋分西郊夕月的禮儀。
唐以後祭日月禮儀與圜丘祀天相似,但一般規格為中祀,偶然也有作為大祀的。
明初在南京建日月祭壇,遷都後在北京朝陽門外建日壇,在阜成門外建月壇。
每逢天幹為甲、丙、戊、庚、壬之年,皇帝親自祭日,餘則由文臣代祀。
每逢地支為醜、辰、未、戌之年時,皇帝親自祭月,餘則皆由武臣代祀。
清代朝日、夕月之禮與明制相同。
今日壇、月壇舊址仍在,為光緒年間改建。
星辰之祭主要祭五星、二十八宿。
五星是東方歲星,南方熒惑,西方太白,北方辰星,中央鎮(填)星;二十八星宿是東方蒼龍七宿:角、亢、氐、房、心、尾、箕;北方玄武七宿:鬥、牛、女、虛、危、室、壁;西方白虎七宿:奎、婁、胃、昴、畢、觜、參;南方朱雀七宿:井、鬼、柳、星、張、翼、轸。
祭星也泛指衆多的星象之神,祭祀天地時從祀的星神數以百計,較大的有《周禮》所說的司命、司中、司民、司祿。
注釋家說司命主老幼,司中主災咎,司民主戶口,司祿主賞功。
秦時雍城有許多祭祀星辰的廟。
《史記·封禅書》載有參、辰、南北鬥、熒惑、太白、歲星、填星、二十八宿及許多不見名數所出的小神,“百有餘廟”。
又有壽星祠,祭南極老人星,主福壽。
漢高祖時又下令在全國設靈星祠,傳說是主稼穑農事之神。
隋代定星辰之祭為中祀,祭司中、司命及諸星為小祀;在國都西北郊還有祭祀司中、司命、司祿的壇位,于立冬後的亥日行祭禮。
唐因隋制,并在立秋後辰日祀靈星;玄宗時又設壽星壇祭老人星等。
元世祖至元五年(1268)下令每年二分(春分、秋分)、二至(夏至、冬至)在司天台祭星。
明洪武四年(1371),為祭祀周天星辰特辟專殿,設十壇,祭儀如朝日儀。
上古時,人們又把天上的星宿同地上的州、國疆域相互聯系,說某星是某某州國的分野,這個地域或國家就要祭祀相應的分野之星。
屬于星辰之祀的還有一些其他名目的神,這裡擇要簡介如下: (1)風師、雨師。
《周禮》鄭玄注說箕星為風師,畢星為雨師。
但異說很多,在屈原賦裡,風伯叫飛廉;《左傳》說雨師是共工之子玄冥,還有屏翳為雨師的說法。
風師、雨師,自秦漢到明清,除大祭天地為從祀外,都單獨有祠廟。
漢代起還祭祀雲神、雷公(神)等,通常為小祀,偶有列為中祀的。
(2)太歲月将。
太歲本是古人設想的一顆與歲星運行方向相反的星,星占術士認為它的方位與戰争勝負、土木興建、谷物收獲豐歉有很大關系。
但周秦到宋曆朝都沒有祭祀太歲的記載,最早祭太歲的是元朝。
爾後,明、清兩代沿襲其制。
元朝祭太歲,始于元至元三十一年(1294),成宗即位後,在司天台與太陽、火星、土星等同祭。
明嘉靖時,别建太歲壇(仍在天壇之西、先農壇東北、山川壇内)。
二、祭地 遠古時已有對土地的崇拜,大地生長五谷,養育萬物,猶如慈愛的母親,因此,古代有“父天而母地”的說法。
古文獻記載土地神是“社”,祭禮叫“宜”。
在殷商甲骨文裡已有對社土的祭祀,還有大量祭祀山嶽河流的記錄,主要目的是祈求農作物的豐收。
地神,稱為“地示”,又作“地祇”,但古籍中常常訛作“祗”字。
“社”,通常是主某一片土地之神。
所以《禮記·王制》有“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的說法。
另外,陰陽家說,地中央曰昆侖,統轄四方大九州;神州是九州之一,下又分小九州,即中國的九州。
漢代經學家也有分地神為昆侖之神與神州之神的說法。
1.方丘祭地 秦時未見有方丘祭地之禮。
秦始皇即帝位後所祠八神有“地主”,祭的是泰山梁父。
漢高祖時有專祠祠地。
武帝元鼎四年(前113),提出要祭祀後土,于是,在河東汾陰(今山西萬榮縣西南)建後土祠,祭祀後土。
平帝時,王莽改為孟春正月合祀天地于南郊,天子親祀。
夏至北郊祭地祇,稱皇地後祇,遣禮官奉祭。
後土壇為方壇,從祀有山川河流地理群神。
後漢沿用其制,同時仍保留了汾陰後土祠的祭禮。
曹魏明帝時,方丘祭地與北郊祀地,也與祭天一樣一分為二,方丘所祭曰皇皇後地,北郊所祭曰皇地之祇。
晉武帝時才合二而一。
南北朝時,南朝各國多在北郊祭地,而北朝各國方澤祭地時也有同祭昆侖地祇、神州之神的。
隋開皇初于宮城之北建方丘,夏至之日祭皇地祇,孟冬則在北郊祭祀神州之神。
唐初沿用隋制。
唐太宗貞觀時,規定隻祭皇地祇及神州。
高宗永徽時又廢去神州之祀。
武後于南郊合祀天地。
《開元禮》定夏至日方丘祭地之儀,仍以神州地祇從祀;孟冬祀神州地祇。
宋代祭地大緻同《開元禮》,由于天地祭祀分合之争十分激烈,祀典也因而常有變動。
明初于鐘山之北建方丘壇。
洪武二年(1396)夏至,明太祖親至方丘祭祀皇地祇。
嘉靖時,在北京安定門外建方丘,即地壇,并建造皇地祇室,用以收藏皇地祇及從祀衆神木主,每歲夏至祭祀。
清代沿用明制,安定門外方澤水渠中設壇,壇二層,地壇之南有皇祇室,壇外又有南北瘗坎各二,還有神庫及神廚、祭器等庫及井亭、宰牲亭、齋宮等配套建築。
2.四望山川 “四望”是望祭天下名山大川之神。
同一山川,至其地而祭之,稱為祭;遠望而祭之,則名曰“望”。
望祭也在國都四郊舉行,四方各建一壇,以望祀一方的名山大川,祭品用牲要與各方之色相合。
正祭之外,國家如有軍事行動,也要預先進行望祭。
稱為“前祝”;戰争獲勝後,燔柴以望,稱為“告成”。
國家如果有兇災變異,也要進行望祭,天子向受災方向行禮禱告,祈求神祇的佑護。
秦祭山川,設專祠祭名山大川。
春、秋兩季,解凍、封凍時兩次祭祀;冬季則舉行“賽禱”之祠。
漢高祖分封建國,各諸侯各自奉祠境内名山大川。
到武帝時,将五嶽之祭的權利,“收歸”天子所有。
漢武帝用13年時間周遊五嶽四渎,一一行祭。
宣帝神爵元年(前61年),诏令建祠祀五嶽、四渎,派遣使者前往祭祀。
西漢末及東漢,合祀天地于圜丘,五嶽、四海、四渎,名山大川皆有神位在其上。
魏、晉之際,山川祭祀時興時廢,南北割據後,名山大川各在一方,各國各奉其祀。
隋開皇中,文帝诏令祭祀“四鎮”,即東鎮沂山,南鎮會稽山,北鎮醫無闾山,冀州鎮(中鎮)霍山。
以後,又以吳山為西鎮,成為“五鎮”。
唐代五嶽、四渎、四海、四鎮(當時不祭中鎮霍山),每年一祭,各自于五郊迎氣之日祭祀。
武則天時,封洛水之神為顯聖侯,改嵩山為神嶽,封山神為天中王太師、使持節大都督。
山川之神而以人爵為封号,始于此時,後來,西嶽被封為金天王,東嶽被封為天齊王,中嶽被封為中天王,南嶽被封為司天王,北嶽被封為安天王。
唐玄宗時,又封河渎為靈源公,濟渎為清源公,江渎為廣源公,淮渎為長源公,九州鎮山也都封為公。
昭宗時,又封洞庭等湖泊為侯。
宋代更為五嶽加上帝号,并配有帝後,也有封号;四海、四渎、四鎮皆加封為王。
遼代祭祀木葉山與遼河神。
金人則祭長白山,初封為興國靈應王,繼而加封為開國弘道聖帝。
元代世祖中統後,遣使祀嶽、鎮、海、渎19處,分為東西南北中五道,各遣漢官、蒙古官一人,前往祭祀。
明代南京、北京皆有山川壇。
洪武三年(1370),太祖下令廢去前代所封嶽、鎮、海、渎名号,隻以山水本名名其神,如“東嶽泰山之神”、“南鎮會稽山之神”、“西渎大河之神”、“北海之神”等。
嘉靖時,改山川壇為天地神祇壇,地祇分五壇:五嶽、五鎮、五陵(祖宗陵墓山)、四海、四渎,并以京畿及天下山川從祀。
清初設山川海渎配享方澤之祭,又建有地祇壇,位于天壇之西,兼祀名山大川。
五嶽、五鎮、四海、四渎,皆依時遣使前往祭祀。
另外,又封努爾哈赤、皇太極等祖先陵墓所在之山及長白山等,按時祭祀。
3.封禅 “封禅”,專指在泰山的天地祭祀。
《史記·封禅書》正義曰:“此泰山上築土為壇以祭天,報天之功,故曰封。
此泰山下小山上除地,報地之功,故曰禅。
”這就是“封泰山”,“禅梁父”(梁父是泰山下一座小山)。
相傳遠古在泰山舉行封禅典禮的有72家。
曆代好大喜功的帝王多将封禅作為一代盛典,給予特别的重視。
史書所記封禅,可靠的是秦始皇二十九年(前218)的泰山封禅。
秦始皇修建車道,從山南登頂,立石紀功;又從北路下山,禅于梁父。
漢武帝元封時也到泰山行封禅禮,他深信方士之言,希望在泰山之巅與黃帝神仙相見,學習升天成仙之術。
當時儒生們誰也講不清封禅禮儀,武帝便自訂儀式。
先到梁父,祭祀地主。
禮畢,武帝與侍中等登山頂,山頂也築一土封,下圓上方,上建方石。
4.社稷 《周禮·春官·小宗伯》說:“建國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廟。
”社是土神,稷是谷神。
建國以社稷為先,于是“社稷”也成為國家的代稱。
祭祀社稷神在社稷壇。
本來,社壇與稷壇是分立的,後來合而為一了。
相傳共工氏之子名勾龍,能平水土,被稱為“後土”,即社神;厲山氏之子名農(一說名“柱”),能播殖百谷,被當做稷神。
商湯滅夏,以周人的始祖棄(後稷)為稷神。
禮經說,天子有天子之社,諸侯有諸侯之社,大夫有大夫之社,庶民有庶民之社,等級、規格各不相同。
天子為天下群姓而立的社叫太社,天子自立之社叫帝社或王社。
諸侯為百姓而立的社叫國社,諸侯自立之社叫侯社。
大夫以下,以宗姓聚居而立社,大小也各自不同,或有州社,或有裡社。
社壇上樹立着一個象征神位的“主”,或稱“田主”。
相傳遠古氏族各有崇拜的樹木,即所謂“社樹”,夏後氏用松樹,殷人用柏樹,周人用栗樹。
後規定用當地具有代表性的樹木作“社主”,繼而演變成一塊木制的牌位。
也有一些地方、一些時候采用石制的“社主”。
祭祀社稷神,最切近功利的目的是祈谷,因此有“春祈秋報”之祭。
春祈在社日(仲春之月吉日)舉行,秋報在秋收後(孟冬之月吉日)舉行,這是社稷的正祭。
漢高祖起義反秦,曾在豐縣枌榆社祈禱,此乃鄉裡之社。
漢代國家立有太社、太稷,各縣立有“公社”,每年春二月及臘兩次祭祀。
平帝元始時,王莽言官社之外,應有官稷,以夏禹配食官社,後稷配食官稷。
後漢時合祭社稷。
建武二年(26年),在洛陽建太社稷,方壇,用五色土,每年二月、八月及臘一歲三祠。
三、宗廟祭祀 宗廟的設置,與宗法制度密切相關,本章重點介紹祭祀祖先禮儀的沿革。
古人認為,人死而為鬼,沒有宗廟供奉享祀,鬼便沒有歸宿,宗廟正是祖先亡靈寄居之所。
在殷商甲骨文中,對祖先的祭祀已有較完整的制度。
通過對甲骨文資料的研究現已可描述其概況。
後代宗廟祭祀所沿用的制度,基本上還是周代禮制。
1.帝王宗廟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