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華文明的起源與多民族文化融合
關燈
小
中
大
耶律大石的率領下至西域重新建國,史稱西遼,1218年亡于蒙古。
女真是唐朝黑水靺鞨的後裔,其族源可追溯至上古的肅慎。
主要活動範圍在黑龍江、松花江流域,因臣屬于遼,一部分人被遷至遼東,編入戶籍,稱為“熟女真”。
沒有遷徙者,社會形态相對落後,稱為“生女真”。
遼代後期,完顔部逐漸統一了生女真各部,首領完顔阿骨打于1115年正式稱帝,建國号金,定都上京(今黑龍江阿城南)。
1125年,金滅遼,1127年,滅北宋。
1141年,金與南宋簽訂“紹興和議”,雙方以東起淮水中流、西至大散關(今陝西寶雞西南)一線劃界。
南宋稱臣于金,每年繳納“歲貢”銀25萬兩,絹25萬匹。
金第四任皇帝海陵王完顔亮在位時,遷都至燕京(今北京),改名中都大興府。
13世紀初,蒙古崛起于漠北草原,南下攻金。
金被迫放棄中都,遷都至北宋舊都汴京,扼守河南、陝西的狹窄地區,苟延殘喘。
1234年,金為蒙古和南宋聯軍所滅。
金被元滅亡之後,女真人散布在東北諸地。
元代時居住在遼陽等路的女真人,因長期與漢族雜居,從事農業,逐漸趨于漢化。
而分布在松花江流域和黑龍江中下遊的女真人,則是“無市井城郭,逐水草為居,以射獵為業”[15]。
明代初年,這部分女真人逐漸向南遷徙,并形成了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和東海女真三大部落。
三大部女真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很不平衡,相互之間為了争奪全族的統治權而不斷進行兼并戰争,公元17世紀上半葉,建州女真在努爾哈赤的率領下最後完成了對女真各部的統一。
努爾哈赤打破原有的氏族血緣關系,創立政治、經濟、軍事合一的八旗制度,統轄所有女真人,并緻力于語言文化的統一。
女真各部的統一,為新的民族共同體——滿族的形成奠定了基礎。
公元1616年,努爾哈赤建立了後金政權。
公元1635年,皇太極廢黜女真舊号,定族名為“滿洲”。
次年皇太極即皇帝位,改國号為“大清”。
公元1644年,明王朝滅亡,清遷都北京,建立了中國曆史上最後一個統一的封建王朝。
清代是中國統一多民族國家空前鞏固和發展的時期,其疆域“東極三姓所屬庫頁島,西極新疆疏勒至于蔥嶺,北極外興安嶺,南極廣東瓊州之崖山”[16],基本奠定了近、現代中國的版圖。
清王朝的建立和國土的空前統一,為均已形成單一穩定的民族共同體的中國各個民族創造了政治、經濟和文化的聯系與交流的極好平台。
北方民族的統治在某種程度上還把奴隸制因素注入漢地,緻使社會經濟領域中出現了人身依附關系強化的倒退趨勢。
女真、蒙古社會中都有役使奴婢的傳統,進入中原後,通過戰争俘虜、罪犯家屬籍沒和人口販賣等方式,大量掠奪人口,作為奴婢。
據金世宗大定二十三年(1183)的統計數字,女真貴族、平民擁有的奴婢總人數将近140萬。
奴婢在金、元又稱為“驅口”,子孫相襲,沒有人身自由。
元朝法律規定,驅口是主人财産的組成部分,可以任意轉賣。
元朝的統治還帶有很強的民族歧視與壓迫色彩,統治者按照被征服的先後将治下百姓分為蒙古、色目、漢人和南人四等,地位依次降低。
在戶籍管理方面,則依據職業、信仰等因素将全體居民分為若幹種,稱諸色戶計。
其中承擔特殊行當的“戶計”,都是父子兄弟世代相傳,不得随便脫籍,表現出更強的人身依附關系。
清代的大規模圈地,導緻京畿地區漢族農民變成“無田無家”的流民,清廷強迫他們“投充”,即依附于滿族地主。
而滿族地主對于投充人的人身及其财産,都可以随意處置,實際使投充人喪失了平民身份,變成世襲的奴隸。
習慣于自耕農生活的漢族農民對此自然強烈反抗,紛紛逃亡,清廷于是制定嚴厲的“逃人法”,緝捕逃人,形成嚴重的民族矛盾。
在北方民族南進的浪潮中,中華傳統文化遭受極大沖擊。
戰火所及,經籍散亡,學校隳廢,儒士颠沛流離,困窘不堪。
蒙古入主中原之後,很長時間裡滿足于“馬上治天下”,“視學校為不急,謂詩書為無用”。
[19]士大夫無以為生,“混于雜役,堕于屠沽,去為黃冠”[20],甚至淪為驅口,處境十分悲慘。
北方民族建立的政權,其官僚體系基本是本民族舊制與漢制的複合産物,如遼朝即實行南、北面官制度,“(北面)以國制治契丹,(南面)以漢制待漢人”[21]。
在官員的選擇方面,貴族世襲政治色彩明顯,唐宋發展完善的科舉制度反而降為從屬。
元代選官首重怯薛(皇帝的宿衛親軍)近侍,其次為刀筆胥吏,儒士反而出路狹窄,仕進無門。
延至清代前期,滿洲貴族仍然牢牢控制着重要的職位,在行政管理上,盡管使用漢人,但是并不賦予實權。
漢族士人社會地位的低落,實際是儒家文化受到輕視的反映。
在北方民族的觀念中,儒教思想相對陌生,他們更為熟悉的是薩滿之類本民族原始宗教信仰,以及外來的佛教、喇嘛教信仰。
元朝建立後,最高統治階層尊奉吐蕃僧侶為帝師,甚至親自受戒皈依喇嘛教,并在地方廣設帝師殿,供奉第一任帝師八思巴,其規模制度超出孔廟。
清代早期,喇嘛教還是十分盛行,在滿洲皇室和貴族階層獲得廣泛的崇奉,但不再具有國教的地位。
清朝定鼎中原之後,面對人口占據絕對多數且文化深厚的古老帝國,自然産生出本能的文化恐懼。
為此,清廷提出“崇尚滿洲”的治國原則,并通過屢興文字獄、禁毀書籍的方式消弭漢族士人的民族意識和文化認同。
有清一代,文獻記錄的文字獄多達一百六十餘起[22],主要集中在康、雍、乾三朝,而案由多是涉及眷念前朝、否定清廷正統地位。
康熙朝的第一大案是莊廷珑《明史》案,莊氏為湖州富戶,有志著史傳世,購得明末朱國祯《皇明史概》殘稿,請人加工補寫,以為己作。
因書中多有清廷忌諱的“違礙”詞句,被人以“逆書”罪名告發。
當時莊氏已死,剖棺戮屍,作序、校補、審稿、出資助刊、刻印及買賣之人均遭株連殺害,死者七十餘人。
康熙五十年(1711),又發生戴名世《南山集》案。
戴氏為翰林院編修,以古文名家,著有《南山集偶抄》,其中引用方孝标《滇黔紀聞》,議論南明史事,并用南明諸帝年号,比為蜀漢,視作正統。
結果被參劾“語多狂悖”,戴名世處死,方孝标戮屍。
牽連兩家家屬及刊印、作序之人數百,本來皆議處死,後經康熙帝親自裁定,從寬戍邊。
較之莊氏史案,已是足夠寬大。
雍正朝影響最大的是呂留良案。
呂留良主程朱性理之學,尤重華夷之辨,有強烈的反清複明思想。
湖南人曾靜受其影響,著《知幾錄》、《知新錄》,宣揚華夷之别,表達對清朝的仇恨情緒。
雍正六年(1728),曾靜派弟子張熙策動川陝總督嶽鐘琪反清,被嶽告發逮捕。
呂留良遭剖棺戮屍,其後人及弟子或殺或充軍,曾靜、張熙師徒卻意外地被作為“誤信邪說”的從犯,赦而不殺。
雍正意圖利用曾、張進行宣傳,他把經過歪曲的與曾靜辯論“華夷之辨”以及自己即位合法性的文字,包括曾靜的忏悔作《歸仁錄》,合編為《大義覺迷錄》,頒行天下。
乾隆即位以後,迅速将曾、張二人淩遲處死。
乾隆朝是清代文字獄最為頻繁的時期,而且絕大部分案件都是望文生義、穿鑿曲解,加以莫須有之罪。
沈德潛《詠黑牡丹》詩有“奪朱非正色,異種也稱王”句,乾隆以其暗含影射,下令剖棺锉屍。
詩文中“明”、“清”二字的使用,往往遭到深文周納。
徐述夔去世多年後,遺著《一柱樓詩集》因含有“清風不識字,何故亂翻書”、“舉杯忽見明天子,且把壺兒抛半邊”、“明朝期振奮,一舉去清都”之類文字,而遭剖棺锉屍,後代問斬。
乾隆朝文字獄還有一個顯著特點,文字獄的對象已不僅僅限于士大夫,而且擴展到士農工商各個階層,幾乎成為遍及社會的政治運動。
滿族入主中原後,在語言、禮儀、服飾諸傳統習俗層面,也采取放棄漢族傳統而進行滿族化的政策。
順治初年,強迫漢人剃發留辮,服用滿式衣冠,規定“遵依者為我國之民,遲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25]。
此項高壓舉措自然引起漢人的強烈反應,滿洲八旗兵下江南宣布“留發不留頭,留頭不留發”,嘉定、江陰軍民則發出“頭可斷,發決不可薙”的誓言,并以死抗争。
許多士大夫更以“士可殺不可辱”相期,清初王夫之堅守夷夏大防,“不以一時之君臣,廢古今夷夏之通義”[26],甚至主張對非我族類者,“殺之而不為不仁,奪之而不為不義”[27]。
王夫之的思想延至清代末年,仍在鼓舞着主張反清複明的志士。
第六節 北方民族的漢化與民族融合 北方民族憑借武力征服統治漢地,但是在與漢族社會的廣泛接觸過程中,依然沒有逃脫征服者反而被征服的命運,通過遣使、朝貢、互市、聯姻等不同方式的經濟文化交流,北方民族相繼走向漢化,主體部分内遷之後逐步融入漢族。
契丹雖是遊牧民族,但長期活動在華北農業區的北緣,對漢族農業文明有着深入的接觸和了解,并很早就開始發展農耕和紡織。
遼開國之初,阿保機即在上京建孔子廟,春秋祭奠。
遼聖宗喜歡讀《貞觀政要》和唐高祖、唐太宗、唐玄宗的事迹,經常詢問臣下有關唐朝貞觀、開元之政事,以汲取經驗教訓。
遼後期皇帝道宗自謂“吾修文物,彬彬不異中華”[28],他在清甯元年(1055)下诏設學養士,在各州相繼建立孔子廟,并頒賜“五經”諸家注疏,命令博士、助教認真傳授。
此後還在中京設國子監,诏令有司頒行《史記》、《漢書》,翰林學士宣講五經大義。
遼亡于金,契丹人大多被金朝編入部族軍,守衛北部邊境或承擔畜牧業勞動,部分契丹貴族則在金朝任職,并加入了女真貴族漢化的潮流。
遼太祖長子耶律倍的八世孫、金尚書右丞耶律履之子耶律楚材,蒙元前期在漢廷怯薛掌管漢地文書,漢人稱為中書令,實際是一個漢化相當徹底的契丹士大夫。
他反複向蒙古統治者陳說儒家治國之道,并緻力推行減少屠殺、依照中原傳統确定賦稅制度、通過考試選拔人才、設立機構編纂刊刻經史著作等旨在恢複漢地正常統治秩序的措施。
契丹出身的耶律楚材為保護和延續中原農業文明作出了重要貢獻,故後人稱其“大有造于中國,功德塞天地”[29]。
在元代的四個民族等級中,契丹人、女真人和北方漢族居民被視為一體,統稱“漢人”,陶宗儀《南村辍耕錄》中所列漢人八種就有契丹人。
實際最遲至元末明初,契丹除少部分融入漠北蒙古族和東北女真族之外,基本都與漢族社會融合,契丹之名逐漸從曆史的舞台上消失。
黨項族是以黨項羌為主體,吸收西北地區氐、羌、吐蕃等民族成分而形成的重要民族,其發展本身就經曆了一個較長時段的民族融合過程。
黨項雖然以遊牧為主要生活方式,但是與漢族地區的接觸比較早,因此漢化的傾向非常明顯。
元昊親自主持、野利仁榮等人創制的西夏文字,形體結構
女真是唐朝黑水靺鞨的後裔,其族源可追溯至上古的肅慎。
主要活動範圍在黑龍江、松花江流域,因臣屬于遼,一部分人被遷至遼東,編入戶籍,稱為“熟女真”。
沒有遷徙者,社會形态相對落後,稱為“生女真”。
遼代後期,完顔部逐漸統一了生女真各部,首領完顔阿骨打于1115年正式稱帝,建國号金,定都上京(今黑龍江阿城南)。
1125年,金滅遼,1127年,滅北宋。
1141年,金與南宋簽訂“紹興和議”,雙方以東起淮水中流、西至大散關(今陝西寶雞西南)一線劃界。
南宋稱臣于金,每年繳納“歲貢”銀25萬兩,絹25萬匹。
金第四任皇帝海陵王完顔亮在位時,遷都至燕京(今北京),改名中都大興府。
13世紀初,蒙古崛起于漠北草原,南下攻金。
金被迫放棄中都,遷都至北宋舊都汴京,扼守河南、陝西的狹窄地區,苟延殘喘。
1234年,金為蒙古和南宋聯軍所滅。
金被元滅亡之後,女真人散布在東北諸地。
元代時居住在遼陽等路的女真人,因長期與漢族雜居,從事農業,逐漸趨于漢化。
而分布在松花江流域和黑龍江中下遊的女真人,則是“無市井城郭,逐水草為居,以射獵為業”[15]。
明代初年,這部分女真人逐漸向南遷徙,并形成了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和東海女真三大部落。
三大部女真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很不平衡,相互之間為了争奪全族的統治權而不斷進行兼并戰争,公元17世紀上半葉,建州女真在努爾哈赤的率領下最後完成了對女真各部的統一。
努爾哈赤打破原有的氏族血緣關系,創立政治、經濟、軍事合一的八旗制度,統轄所有女真人,并緻力于語言文化的統一。
女真各部的統一,為新的民族共同體——滿族的形成奠定了基礎。
公元1616年,努爾哈赤建立了後金政權。
公元1635年,皇太極廢黜女真舊号,定族名為“滿洲”。
次年皇太極即皇帝位,改國号為“大清”。
公元1644年,明王朝滅亡,清遷都北京,建立了中國曆史上最後一個統一的封建王朝。
清代是中國統一多民族國家空前鞏固和發展的時期,其疆域“東極三姓所屬庫頁島,西極新疆疏勒至于蔥嶺,北極外興安嶺,南極廣東瓊州之崖山”[16],基本奠定了近、現代中國的版圖。
清王朝的建立和國土的空前統一,為均已形成單一穩定的民族共同體的中國各個民族創造了政治、經濟和文化的聯系與交流的極好平台。
北方民族的統治在某種程度上還把奴隸制因素注入漢地,緻使社會經濟領域中出現了人身依附關系強化的倒退趨勢。
女真、蒙古社會中都有役使奴婢的傳統,進入中原後,通過戰争俘虜、罪犯家屬籍沒和人口販賣等方式,大量掠奪人口,作為奴婢。
據金世宗大定二十三年(1183)的統計數字,女真貴族、平民擁有的奴婢總人數将近140萬。
奴婢在金、元又稱為“驅口”,子孫相襲,沒有人身自由。
元朝法律規定,驅口是主人财産的組成部分,可以任意轉賣。
元朝的統治還帶有很強的民族歧視與壓迫色彩,統治者按照被征服的先後将治下百姓分為蒙古、色目、漢人和南人四等,地位依次降低。
在戶籍管理方面,則依據職業、信仰等因素将全體居民分為若幹種,稱諸色戶計。
其中承擔特殊行當的“戶計”,都是父子兄弟世代相傳,不得随便脫籍,表現出更強的人身依附關系。
清代的大規模圈地,導緻京畿地區漢族農民變成“無田無家”的流民,清廷強迫他們“投充”,即依附于滿族地主。
而滿族地主對于投充人的人身及其财産,都可以随意處置,實際使投充人喪失了平民身份,變成世襲的奴隸。
習慣于自耕農生活的漢族農民對此自然強烈反抗,紛紛逃亡,清廷于是制定嚴厲的“逃人法”,緝捕逃人,形成嚴重的民族矛盾。
在北方民族南進的浪潮中,中華傳統文化遭受極大沖擊。
戰火所及,經籍散亡,學校隳廢,儒士颠沛流離,困窘不堪。
蒙古入主中原之後,很長時間裡滿足于“馬上治天下”,“視學校為不急,謂詩書為無用”。
[19]士大夫無以為生,“混于雜役,堕于屠沽,去為黃冠”[20],甚至淪為驅口,處境十分悲慘。
北方民族建立的政權,其官僚體系基本是本民族舊制與漢制的複合産物,如遼朝即實行南、北面官制度,“(北面)以國制治契丹,(南面)以漢制待漢人”[21]。
在官員的選擇方面,貴族世襲政治色彩明顯,唐宋發展完善的科舉制度反而降為從屬。
元代選官首重怯薛(皇帝的宿衛親軍)近侍,其次為刀筆胥吏,儒士反而出路狹窄,仕進無門。
延至清代前期,滿洲貴族仍然牢牢控制着重要的職位,在行政管理上,盡管使用漢人,但是并不賦予實權。
漢族士人社會地位的低落,實際是儒家文化受到輕視的反映。
在北方民族的觀念中,儒教思想相對陌生,他們更為熟悉的是薩滿之類本民族原始宗教信仰,以及外來的佛教、喇嘛教信仰。
元朝建立後,最高統治階層尊奉吐蕃僧侶為帝師,甚至親自受戒皈依喇嘛教,并在地方廣設帝師殿,供奉第一任帝師八思巴,其規模制度超出孔廟。
清代早期,喇嘛教還是十分盛行,在滿洲皇室和貴族階層獲得廣泛的崇奉,但不再具有國教的地位。
清朝定鼎中原之後,面對人口占據絕對多數且文化深厚的古老帝國,自然産生出本能的文化恐懼。
為此,清廷提出“崇尚滿洲”的治國原則,并通過屢興文字獄、禁毀書籍的方式消弭漢族士人的民族意識和文化認同。
有清一代,文獻記錄的文字獄多達一百六十餘起[22],主要集中在康、雍、乾三朝,而案由多是涉及眷念前朝、否定清廷正統地位。
康熙朝的第一大案是莊廷珑《明史》案,莊氏為湖州富戶,有志著史傳世,購得明末朱國祯《皇明史概》殘稿,請人加工補寫,以為己作。
因書中多有清廷忌諱的“違礙”詞句,被人以“逆書”罪名告發。
當時莊氏已死,剖棺戮屍,作序、校補、審稿、出資助刊、刻印及買賣之人均遭株連殺害,死者七十餘人。
康熙五十年(1711),又發生戴名世《南山集》案。
戴氏為翰林院編修,以古文名家,著有《南山集偶抄》,其中引用方孝标《滇黔紀聞》,議論南明史事,并用南明諸帝年号,比為蜀漢,視作正統。
結果被參劾“語多狂悖”,戴名世處死,方孝标戮屍。
牽連兩家家屬及刊印、作序之人數百,本來皆議處死,後經康熙帝親自裁定,從寬戍邊。
較之莊氏史案,已是足夠寬大。
雍正朝影響最大的是呂留良案。
呂留良主程朱性理之學,尤重華夷之辨,有強烈的反清複明思想。
湖南人曾靜受其影響,著《知幾錄》、《知新錄》,宣揚華夷之别,表達對清朝的仇恨情緒。
雍正六年(1728),曾靜派弟子張熙策動川陝總督嶽鐘琪反清,被嶽告發逮捕。
呂留良遭剖棺戮屍,其後人及弟子或殺或充軍,曾靜、張熙師徒卻意外地被作為“誤信邪說”的從犯,赦而不殺。
雍正意圖利用曾、張進行宣傳,他把經過歪曲的與曾靜辯論“華夷之辨”以及自己即位合法性的文字,包括曾靜的忏悔作《歸仁錄》,合編為《大義覺迷錄》,頒行天下。
乾隆即位以後,迅速将曾、張二人淩遲處死。
乾隆朝是清代文字獄最為頻繁的時期,而且絕大部分案件都是望文生義、穿鑿曲解,加以莫須有之罪。
沈德潛《詠黑牡丹》詩有“奪朱非正色,異種也稱王”句,乾隆以其暗含影射,下令剖棺锉屍。
詩文中“明”、“清”二字的使用,往往遭到深文周納。
徐述夔去世多年後,遺著《一柱樓詩集》因含有“清風不識字,何故亂翻書”、“舉杯忽見明天子,且把壺兒抛半邊”、“明朝期振奮,一舉去清都”之類文字,而遭剖棺锉屍,後代問斬。
乾隆朝文字獄還有一個顯著特點,文字獄的對象已不僅僅限于士大夫,而且擴展到士農工商各個階層,幾乎成為遍及社會的政治運動。
滿族入主中原後,在語言、禮儀、服飾諸傳統習俗層面,也采取放棄漢族傳統而進行滿族化的政策。
順治初年,強迫漢人剃發留辮,服用滿式衣冠,規定“遵依者為我國之民,遲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25]。
此項高壓舉措自然引起漢人的強烈反應,滿洲八旗兵下江南宣布“留發不留頭,留頭不留發”,嘉定、江陰軍民則發出“頭可斷,發決不可薙”的誓言,并以死抗争。
許多士大夫更以“士可殺不可辱”相期,清初王夫之堅守夷夏大防,“不以一時之君臣,廢古今夷夏之通義”[26],甚至主張對非我族類者,“殺之而不為不仁,奪之而不為不義”[27]。
王夫之的思想延至清代末年,仍在鼓舞着主張反清複明的志士。
第六節 北方民族的漢化與民族融合 北方民族憑借武力征服統治漢地,但是在與漢族社會的廣泛接觸過程中,依然沒有逃脫征服者反而被征服的命運,通過遣使、朝貢、互市、聯姻等不同方式的經濟文化交流,北方民族相繼走向漢化,主體部分内遷之後逐步融入漢族。
契丹雖是遊牧民族,但長期活動在華北農業區的北緣,對漢族農業文明有着深入的接觸和了解,并很早就開始發展農耕和紡織。
遼開國之初,阿保機即在上京建孔子廟,春秋祭奠。
遼聖宗喜歡讀《貞觀政要》和唐高祖、唐太宗、唐玄宗的事迹,經常詢問臣下有關唐朝貞觀、開元之政事,以汲取經驗教訓。
遼後期皇帝道宗自謂“吾修文物,彬彬不異中華”[28],他在清甯元年(1055)下诏設學養士,在各州相繼建立孔子廟,并頒賜“五經”諸家注疏,命令博士、助教認真傳授。
此後還在中京設國子監,诏令有司頒行《史記》、《漢書》,翰林學士宣講五經大義。
遼亡于金,契丹人大多被金朝編入部族軍,守衛北部邊境或承擔畜牧業勞動,部分契丹貴族則在金朝任職,并加入了女真貴族漢化的潮流。
遼太祖長子耶律倍的八世孫、金尚書右丞耶律履之子耶律楚材,蒙元前期在漢廷怯薛掌管漢地文書,漢人稱為中書令,實際是一個漢化相當徹底的契丹士大夫。
他反複向蒙古統治者陳說儒家治國之道,并緻力推行減少屠殺、依照中原傳統确定賦稅制度、通過考試選拔人才、設立機構編纂刊刻經史著作等旨在恢複漢地正常統治秩序的措施。
契丹出身的耶律楚材為保護和延續中原農業文明作出了重要貢獻,故後人稱其“大有造于中國,功德塞天地”[29]。
在元代的四個民族等級中,契丹人、女真人和北方漢族居民被視為一體,統稱“漢人”,陶宗儀《南村辍耕錄》中所列漢人八種就有契丹人。
實際最遲至元末明初,契丹除少部分融入漠北蒙古族和東北女真族之外,基本都與漢族社會融合,契丹之名逐漸從曆史的舞台上消失。
黨項族是以黨項羌為主體,吸收西北地區氐、羌、吐蕃等民族成分而形成的重要民族,其發展本身就經曆了一個較長時段的民族融合過程。
黨項雖然以遊牧為主要生活方式,但是與漢族地區的接觸比較早,因此漢化的傾向非常明顯。
元昊親自主持、野利仁榮等人創制的西夏文字,形體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