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太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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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道熙道行碑也,碑高七尺,廣三尺,三十五行,行七十九字,徒單公履撰,王恽書,王博文篆額。
徒單公履見《秋澗集》三九《碑陰先友記》,字雲甫,遼海人。
學問該貫,善持論,世以通儒歸之,《元文類》曾選其文三首。
博文王西溪,見前卷《婦女》章。
始予得此《碑》,以為有嶄新史料,既展讀之,知其即據秋澗《狀》而作,顧前有引詞,後有結論,亦可參證。
其引曰: “太一嗣教重明真人,謝事後七十餘年,寵谥贲臨,祝冊将告,其玄孫蕭居壽與其提點張善淵,相拉直弊廬以币言曰:師之德博矣,今茲得請于朝,唯所以表襮之者,本末未具,是殆阙然,并以同郡王恽狀請為師銘刻之□石。
”下即錄《狀》全文,而為之論曰:“金天眷間,始祖一悟真人,是生衛郡,遠法漢儀,近追前代,上稽下考,乃立教焉。
本之以湛寂,而符箓為之輔,于以上格圓穹,妥安玄象,度群生于厄苦,而為之津梁,迹其沖靜玄虛,與夫祈禳禱祀者,并行不悖。
然苟非其人,道不虛行,師其二代嗣法者也。
而能增光祢德,玄風溥扇,己不居其功,付畀得人,退守孤竹子臧之節,所謂激衰俗之頹波,隆百世之師者矣,是可銘也。
中統五年二月十二日,嗣第五代度師,太一演化貞常真人賜紫蕭居壽立石。
” 由大定廿六年丙午遁去,到中統五年甲子,相距七十九年矣。
《初祖傳》及《三祖墓表》,四祖時已請滹南遺老為之,二祖《傳》《狀》獨阙,至是始請秋澗、徒單補撰也。
《三祖墓表》見今《滹南遺老集》四十二,其詞曰:“太一之教,興于金天眷間,衛郡蕭真人,其始祖也,一再傳而得師焉。
師諱志沖,字用道,博州堂邑人。
本姓王氏,祖某,父某,并受真人法箓。
師幼穎悟,日誦千言,年十六,父兄議婚,師曰:‘性喜出家,不願娶也。
’強之不可,因逃去,詣衛州參二代師為弟子,始事尊宿霍子華。
子華故有淹疾,師侍奉惟謹,前後十年,無倦色,或衣不解帶者數月,人以為難。
大定十六年,普試僧道,師初密誦經文,而人不知,一旦中選,侪類甚驚。
十七年授度,保充衛州管内威儀,領教門事。
二代師将退席,乃以為法嗣而改姓,凡法嗣皆從蕭氏、祖師之訓也。
師素不為辭章。
及升堂谕衆,随意而言,悉成文理,勸戒深切,聽者聳然,内外相慶,以為宗門得人。
居無何,有司選奏高德之士,補住中都天長觀,師首應之。
既而河犯郡城,居人他徙,本觀道衆亦旅寓蘇門,師聞而還,聲望既隆,求教者接迹,歲所傳無慮數千人。
明昌間,前尚書右丞劉公偉自大名移鎮河中,道出淇上,谒師甚恭。
州伴移剌者,先以常流待師,見劉加禮,心疑之。
其後數屏人獨往,而師常靜坐無為,因問:‘先生于此有何受用?’師曰:‘靜中自有所得,非語言可以形容。
若無得者,雖片時不能安,況終身乎。
其人乃服口:“劉公誠有知矣。
’泰和初,章廟春秋高,皇嗣未立,設普天大醮于亳之太清宮,間歲報謝,師皆與焉。
五年,河南道士籍少,以再祈皇嗣被召,過師問之,師曰:‘向來作醮,例遣重臣,所在供拟,多傷物命,其違天意甚矣,自今宜罷之。
至于與醮官吏,皆須禁止葷酒,務行善事,雖然,再三則渎,亦恐徒勞耳。
’籍至阙,以勿遣重臣為言,上可之,而令籍詣太清行事如初,師與俱往。
既又同赴中都太極宮,誦經百日,時戶部侍郎胥鼎方提控寺觀,恐師南還,率朝士十餘候之,曰:‘今明主臨朝,尊玄重道,天長才廢,随建此宮,如師者人天眼目,不容遽去也。
’會宮衆亦堅挽之,遂勉為留。
衛紹即位,特賜上清大洞法服一襲,當時榮之。
師嘗謂人生貴适意,顧名雖尊顯,而身甚勞,浩然有休息志,乃因胥公舉汾西李大方以自代,實大安二年之春也。
一日集衆曰:‘祖師立教,代代相承,如續燈然,無有窮盡,今弟子中蕭輔道者,祖師再從孫,吾當付之。
’于是退處西堂,高拱淵默,不複以世務關意。
貞祐二年,四代師主毫之太清,師亦從焉。
四年閏七月丙午,忽謂門人曰:‘速具湯沐,吾将歸寂。
’門人亟加冠履,未畢而逝。
八月庚申,權殡于宮之茔,送者幾萬人。
師平生無喜愠,恂恂似不能言,至遇事而發,雖衆所難決者,三數語辄定。
老莊之外,兼通諸史諸書,而尤長于《左氏春秋》,其智識有大過人者,享年六十六歲,戒臘四十,自号玄樸子雲。
四代師,字公弼,既返河朔,将複迎師骨以祔于真人,而求所以表其墓者,俾予文之。
公弼一世偉人,所交皆天下之士,而竊幸與之遊,昔已嘗為作真人傳矣,而又有茲命,是不以蕪陋見鄙也。
義不得辭,則據其事狀而具著焉。
二祖韓氏,三祖王氏,其先世皆受初祖蕭真人法箓,然既嗣法,則必改從蕭氏。
此太一教特例也。
右丞劉偉,《金史》九五本傳作劉玮。
泰和初設醮亳州太清宮,疊載于《金史》十一《章宗紀》及六四《章宗元妃李氏傳》、九三《章宗諸子·忒鄰傳》,供給繁苛,甚為民害。
《元妃傳》言:“帝以繼嗣未立,遣近臣詣諸嶽觀廟祈禱,诏司空襄往亳州禱太清宮,既而止之,遣刑部員外郎完顔匡往焉。
”知志沖勿遣重臣之言已有效也。
而九四《丞相襄傳》,仍載“泰和元年春,承命馳禱亳州太清宮”者,蓋承命在先,因志沖之言而止,實未嘗往,而史據前诏書之也。
胥鼎見《金史》一○八本傳。
李大方非太一,亦非大道、全真,蓋舊派道士,而與太一諸人接近者,《元遺山集》三十一有《通玄大師李君墓碑》,即李大方也。
滹南此文,為太一四祖蕭輔道所請撰,遺山《李大方碑》,亦大方族孫持蕭輔道所錄事迹求文。
諸道流蓋深知非附青雲之士,不能施于後世欤! 四祖蕭輔道之重望第三 一教之興,必有龍象為之後先疏附,然後能緻其光大,有創而無述,不一二世而亡,則适成其為素隐行怪而已。
全真之丘處機,大道之郦希成,太一之蕭輔道,皆所謂龍象也。
輔道字公弼,号東瀛子,賜号中和仁靖真人,太一嗣教,例須蕭姓,輔道則初祖再從孫也。
輔道負天下重望,然無始末完具之傳狀碑銘,其行迹散見于石刻及題詠中,亦可窺其涯略。
汲縣萬壽宮有唆魯古唐妃懿旨碑,十八行,其文剝蝕不可讀矣,然“賜蕭輔道”字樣尚存。
吾又得《趙州太清觀懿旨碑》拓本,文與汲縣《碑》同,僅“衛州萬壽觀”五字易為“趙州太清觀”而已。
文曰: 長生天的氣力裡,谷裕皇帝福蔭裡,唆魯古唐妃懿旨:趙州太清觀住持道士蕭輔道,實太一一悟傳教真人泉裔之曾孫,繼承之四葉。
才德兼茂,名實相符,清而能容,光而不耀。
富文學而重氣節,謹言行而知塞通,體一理而不偏,應衆機而靡戾。
複以闡揚法事,紹述宗風,道助邦家,澤濡幽顯,是可尚也。
要光前業,宜錫嘉名,用傳不朽者,右賜中和仁靖真人号,傳度太一法箓事蕭輔道,準此,丁未年二月日。
丁未定宗二年,定宗即谷裕皇帝也,《元史》本紀作貴由。
唆魯古唐妃為睿宗妃,即忽必烈之母,《後妃表》作唆魯忽帖尼。
汲縣此碑,與前章所載之憲宗二年忽必烈大王令旨碑同在一處,而此碑先立,現存太一教石刻之最古者也。
《秋澗集》有記二篇,曰《清跸記》,專記輔道見知世祖事,其石亦在汲縣;曰《堆金冢記》,專記輔道收葬枯骨事,其石不存,文見《集》三九。
曰: 國朝癸酉歲,天兵北動,奄奠中夏,明年分道而南,連亘河朔,衛乃被圍,粵三日,城破,以州旅拒不即下,悉驅民出泊近甸,無瞧類殄殲。
初星妖下流淇上,群兒氣吐成謠,哄歌裡陌間,曰:“團栾冬,半破年,寒食節,絕人煙。
’尋罹厄,實貞祐二年春正月十有二日也。
時太一度師蕭公,當危急際,以智逸去。
是年冬十一月,師自河南來歸,睨其城郭為墟,暴骨如莽,恻然哀之。
遂刮衣盂所有,募人力斂遺骸,斷溝眢井,攓蓬披塞,掇拾罔漏,乃蔔州西北二裡許,故陳城地,鑿三坎,瘗而丘之。
仍設醮祭,以妥厥靈,遊魂褫魄,薤露莙蒿,同歸一,而師之掩覆仁心,于鄉梓之義極矣。
今其封,俗呼為堆金冢,言人骨久而化金石也。
每歲清明後一日,邦人聚奠,以信些孺,本宮為屍而祝之。
六代師全祐,懇予文紀其事,以昭先德,師生平以道濟衆,力苟可及,不忍以一物失所類如此。
初師既葬,主柘之延祥觀,壬辰冬,大兵至城下,師懲前日河朔兵兇之慘,複以一言活萬家于鋒镝之下,古稱“澤及枯朽,矧生人乎”,師之謂也。
向使師遭時得位,其仁民愛物之功,豈如是而已耶,因并及之。
至元十九年壬午,窮臘日記。
癸酉元太祖八年,即金之貞祐元年。
百年之間,河北兩度淪陷,中原之禍亟矣。
此《碑》可與李緻堯《葬枯骨碑》參照,李《碑》見乾隆《汾州志》廿八及《金文最》六五,述靖康元年汾州城破之慘狀,不忍卒讀。
由靖康至貞祐,不過八十八年,前創甫平,後創又烈。
識者生當其際,痛深創钜,埋首飲泣之不暇,豈複有榮華軒冕之思!傳曰:“天地閉,賢人隐。
”又曰:“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
”況出家學道之人耶!秋澗乃以不遭時得位為輔道惜,豈知道之言哉! 《清跸殿記》見《秋澗集》三八,殿即衛州萬壽宮之一殿,其石雖存,亦剝蝕不可讀,以《集》校之,曰:“衛州太一廣福萬壽宮,既落成,嗣師蕭全祐以其事上聞,賜名曰清跸。
全祐将文諸貞石,以傳不朽,謂臣嘗忝屬太史,于法得書,乃具其本末來請。
臣謹按初上之在潛也,思得賢俊,以裨至理,聞太一四代度師蕭輔道弘衍博大,則其人也。
于是以安車來聘,既至,詢所以為治者,以愛民立制,潤色鴻業,用隆至孝者,數事為對,上喜甚,錫之重寶,辭不受,曰:‘真有道士也。
’賜号中和仁靖真人,冠帔尊崇之禮,前後有加。
迫己未春,銮辂南駕,次牧之野,時師仙遊已邈,上以隐居所在,特枉駕來幸,周覽殿庑,儀享丈室,詢慰宿昔者久之,所以欽悒真風,懷思不忘,且從五代嗣師居壽之請也。
及登大寶,複降玺書,追寵師德,有‘清而能容,光而不曜,富文學,知變通。
向朕在潛,與之同處,何音容乍遠,冠履遽遺,殊用怅然’之歎。
居壽等以遭際聖明,顯異家教,其臨幸之榮,又為前代希闊之遇,顧惟丈室罔稱淵躍,思丕禦天之構者,念茲在茲,繼承诏住燕之齋宮,緻有待而未遑焉。
逮六代度師全祐,既主法席,首以繼述
徒單公履見《秋澗集》三九《碑陰先友記》,字雲甫,遼海人。
學問該貫,善持論,世以通儒歸之,《元文類》曾選其文三首。
博文王西溪,見前卷《婦女》章。
始予得此《碑》,以為有嶄新史料,既展讀之,知其即據秋澗《狀》而作,顧前有引詞,後有結論,亦可參證。
其引曰: “太一嗣教重明真人,謝事後七十餘年,寵谥贲臨,祝冊将告,其玄孫蕭居壽與其提點張善淵,相拉直弊廬以币言曰:師之德博矣,今茲得請于朝,唯所以表襮之者,本末未具,是殆阙然,并以同郡王恽狀請為師銘刻之□石。
”下即錄《狀》全文,而為之論曰:“金天眷間,始祖一悟真人,是生衛郡,遠法漢儀,近追前代,上稽下考,乃立教焉。
本之以湛寂,而符箓為之輔,于以上格圓穹,妥安玄象,度群生于厄苦,而為之津梁,迹其沖靜玄虛,與夫祈禳禱祀者,并行不悖。
然苟非其人,道不虛行,師其二代嗣法者也。
而能增光祢德,玄風溥扇,己不居其功,付畀得人,退守孤竹子臧之節,所謂激衰俗之頹波,隆百世之師者矣,是可銘也。
中統五年二月十二日,嗣第五代度師,太一演化貞常真人賜紫蕭居壽立石。
” 由大定廿六年丙午遁去,到中統五年甲子,相距七十九年矣。
《初祖傳》及《三祖墓表》,四祖時已請滹南遺老為之,二祖《傳》《狀》獨阙,至是始請秋澗、徒單補撰也。
《三祖墓表》見今《滹南遺老集》四十二,其詞曰:“太一之教,興于金天眷間,衛郡蕭真人,其始祖也,一再傳而得師焉。
師諱志沖,字用道,博州堂邑人。
本姓王氏,祖某,父某,并受真人法箓。
師幼穎悟,日誦千言,年十六,父兄議婚,師曰:‘性喜出家,不願娶也。
’強之不可,因逃去,詣衛州參二代師為弟子,始事尊宿霍子華。
子華故有淹疾,師侍奉惟謹,前後十年,無倦色,或衣不解帶者數月,人以為難。
大定十六年,普試僧道,師初密誦經文,而人不知,一旦中選,侪類甚驚。
十七年授度,保充衛州管内威儀,領教門事。
二代師将退席,乃以為法嗣而改姓,凡法嗣皆從蕭氏、祖師之訓也。
師素不為辭章。
及升堂谕衆,随意而言,悉成文理,勸戒深切,聽者聳然,内外相慶,以為宗門得人。
居無何,有司選奏高德之士,補住中都天長觀,師首應之。
既而河犯郡城,居人他徙,本觀道衆亦旅寓蘇門,師聞而還,聲望既隆,求教者接迹,歲所傳無慮數千人。
明昌間,前尚書右丞劉公偉自大名移鎮河中,道出淇上,谒師甚恭。
州伴移剌者,先以常流待師,見劉加禮,心疑之。
其後數屏人獨往,而師常靜坐無為,因問:‘先生于此有何受用?’師曰:‘靜中自有所得,非語言可以形容。
若無得者,雖片時不能安,況終身乎。
其人乃服口:“劉公誠有知矣。
’泰和初,章廟春秋高,皇嗣未立,設普天大醮于亳之太清宮,間歲報謝,師皆與焉。
五年,河南道士籍少,以再祈皇嗣被召,過師問之,師曰:‘向來作醮,例遣重臣,所在供拟,多傷物命,其違天意甚矣,自今宜罷之。
至于與醮官吏,皆須禁止葷酒,務行善事,雖然,再三則渎,亦恐徒勞耳。
’籍至阙,以勿遣重臣為言,上可之,而令籍詣太清行事如初,師與俱往。
既又同赴中都太極宮,誦經百日,時戶部侍郎胥鼎方提控寺觀,恐師南還,率朝士十餘候之,曰:‘今明主臨朝,尊玄重道,天長才廢,随建此宮,如師者人天眼目,不容遽去也。
’會宮衆亦堅挽之,遂勉為留。
衛紹即位,特賜上清大洞法服一襲,當時榮之。
師嘗謂人生貴适意,顧名雖尊顯,而身甚勞,浩然有休息志,乃因胥公舉汾西李大方以自代,實大安二年之春也。
一日集衆曰:‘祖師立教,代代相承,如續燈然,無有窮盡,今弟子中蕭輔道者,祖師再從孫,吾當付之。
’于是退處西堂,高拱淵默,不複以世務關意。
貞祐二年,四代師主毫之太清,師亦從焉。
四年閏七月丙午,忽謂門人曰:‘速具湯沐,吾将歸寂。
’門人亟加冠履,未畢而逝。
八月庚申,權殡于宮之茔,送者幾萬人。
師平生無喜愠,恂恂似不能言,至遇事而發,雖衆所難決者,三數語辄定。
老莊之外,兼通諸史諸書,而尤長于《左氏春秋》,其智識有大過人者,享年六十六歲,戒臘四十,自号玄樸子雲。
四代師,字公弼,既返河朔,将複迎師骨以祔于真人,而求所以表其墓者,俾予文之。
公弼一世偉人,所交皆天下之士,而竊幸與之遊,昔已嘗為作真人傳矣,而又有茲命,是不以蕪陋見鄙也。
義不得辭,則據其事狀而具著焉。
二祖韓氏,三祖王氏,其先世皆受初祖蕭真人法箓,然既嗣法,則必改從蕭氏。
此太一教特例也。
右丞劉偉,《金史》九五本傳作劉玮。
泰和初設醮亳州太清宮,疊載于《金史》十一《章宗紀》及六四《章宗元妃李氏傳》、九三《章宗諸子·忒鄰傳》,供給繁苛,甚為民害。
《元妃傳》言:“帝以繼嗣未立,遣近臣詣諸嶽觀廟祈禱,诏司空襄往亳州禱太清宮,既而止之,遣刑部員外郎完顔匡往焉。
”知志沖勿遣重臣之言已有效也。
而九四《丞相襄傳》,仍載“泰和元年春,承命馳禱亳州太清宮”者,蓋承命在先,因志沖之言而止,實未嘗往,而史據前诏書之也。
胥鼎見《金史》一○八本傳。
李大方非太一,亦非大道、全真,蓋舊派道士,而與太一諸人接近者,《元遺山集》三十一有《通玄大師李君墓碑》,即李大方也。
滹南此文,為太一四祖蕭輔道所請撰,遺山《李大方碑》,亦大方族孫持蕭輔道所錄事迹求文。
諸道流蓋深知非附青雲之士,不能施于後世欤! 四祖蕭輔道之重望第三 一教之興,必有龍象為之後先疏附,然後能緻其光大,有創而無述,不一二世而亡,則适成其為素隐行怪而已。
全真之丘處機,大道之郦希成,太一之蕭輔道,皆所謂龍象也。
輔道字公弼,号東瀛子,賜号中和仁靖真人,太一嗣教,例須蕭姓,輔道則初祖再從孫也。
輔道負天下重望,然無始末完具之傳狀碑銘,其行迹散見于石刻及題詠中,亦可窺其涯略。
汲縣萬壽宮有唆魯古唐妃懿旨碑,十八行,其文剝蝕不可讀矣,然“賜蕭輔道”字樣尚存。
吾又得《趙州太清觀懿旨碑》拓本,文與汲縣《碑》同,僅“衛州萬壽觀”五字易為“趙州太清觀”而已。
文曰: 長生天的氣力裡,谷裕皇帝福蔭裡,唆魯古唐妃懿旨:趙州太清觀住持道士蕭輔道,實太一一悟傳教真人泉裔之曾孫,繼承之四葉。
才德兼茂,名實相符,清而能容,光而不耀。
富文學而重氣節,謹言行而知塞通,體一理而不偏,應衆機而靡戾。
複以闡揚法事,紹述宗風,道助邦家,澤濡幽顯,是可尚也。
要光前業,宜錫嘉名,用傳不朽者,右賜中和仁靖真人号,傳度太一法箓事蕭輔道,準此,丁未年二月日。
丁未定宗二年,定宗即谷裕皇帝也,《元史》本紀作貴由。
唆魯古唐妃為睿宗妃,即忽必烈之母,《後妃表》作唆魯忽帖尼。
汲縣此碑,與前章所載之憲宗二年忽必烈大王令旨碑同在一處,而此碑先立,現存太一教石刻之最古者也。
《秋澗集》有記二篇,曰《清跸記》,專記輔道見知世祖事,其石亦在汲縣;曰《堆金冢記》,專記輔道收葬枯骨事,其石不存,文見《集》三九。
曰: 國朝癸酉歲,天兵北動,奄奠中夏,明年分道而南,連亘河朔,衛乃被圍,粵三日,城破,以州旅拒不即下,悉驅民出泊近甸,無瞧類殄殲。
初星妖下流淇上,群兒氣吐成謠,哄歌裡陌間,曰:“團栾冬,半破年,寒食節,絕人煙。
’尋罹厄,實貞祐二年春正月十有二日也。
時太一度師蕭公,當危急際,以智逸去。
是年冬十一月,師自河南來歸,睨其城郭為墟,暴骨如莽,恻然哀之。
遂刮衣盂所有,募人力斂遺骸,斷溝眢井,攓蓬披塞,掇拾罔漏,乃蔔州西北二裡許,故陳城地,鑿三坎,瘗而丘之。
仍設醮祭,以妥厥靈,遊魂褫魄,薤露莙蒿,同歸一,而師之掩覆仁心,于鄉梓之義極矣。
今其封,俗呼為堆金冢,言人骨久而化金石也。
每歲清明後一日,邦人聚奠,以信些孺,本宮為屍而祝之。
六代師全祐,懇予文紀其事,以昭先德,師生平以道濟衆,力苟可及,不忍以一物失所類如此。
初師既葬,主柘之延祥觀,壬辰冬,大兵至城下,師懲前日河朔兵兇之慘,複以一言活萬家于鋒镝之下,古稱“澤及枯朽,矧生人乎”,師之謂也。
向使師遭時得位,其仁民愛物之功,豈如是而已耶,因并及之。
至元十九年壬午,窮臘日記。
癸酉元太祖八年,即金之貞祐元年。
百年之間,河北兩度淪陷,中原之禍亟矣。
此《碑》可與李緻堯《葬枯骨碑》參照,李《碑》見乾隆《汾州志》廿八及《金文最》六五,述靖康元年汾州城破之慘狀,不忍卒讀。
由靖康至貞祐,不過八十八年,前創甫平,後創又烈。
識者生當其際,痛深創钜,埋首飲泣之不暇,豈複有榮華軒冕之思!傳曰:“天地閉,賢人隐。
”又曰:“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
”況出家學道之人耶!秋澗乃以不遭時得位為輔道惜,豈知道之言哉! 《清跸殿記》見《秋澗集》三八,殿即衛州萬壽宮之一殿,其石雖存,亦剝蝕不可讀,以《集》校之,曰:“衛州太一廣福萬壽宮,既落成,嗣師蕭全祐以其事上聞,賜名曰清跸。
全祐将文諸貞石,以傳不朽,謂臣嘗忝屬太史,于法得書,乃具其本末來請。
臣謹按初上之在潛也,思得賢俊,以裨至理,聞太一四代度師蕭輔道弘衍博大,則其人也。
于是以安車來聘,既至,詢所以為治者,以愛民立制,潤色鴻業,用隆至孝者,數事為對,上喜甚,錫之重寶,辭不受,曰:‘真有道士也。
’賜号中和仁靖真人,冠帔尊崇之禮,前後有加。
迫己未春,銮辂南駕,次牧之野,時師仙遊已邈,上以隐居所在,特枉駕來幸,周覽殿庑,儀享丈室,詢慰宿昔者久之,所以欽悒真風,懷思不忘,且從五代嗣師居壽之請也。
及登大寶,複降玺書,追寵師德,有‘清而能容,光而不曜,富文學,知變通。
向朕在潛,與之同處,何音容乍遠,冠履遽遺,殊用怅然’之歎。
居壽等以遭際聖明,顯異家教,其臨幸之榮,又為前代希闊之遇,顧惟丈室罔稱淵躍,思丕禦天之構者,念茲在茲,繼承诏住燕之齋宮,緻有待而未遑焉。
逮六代度師全祐,既主法席,首以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