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國商業資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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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不僅限于資金,缺乏健全的采辦保藏和取給的機構,且往往因為附有補救财政急需目的,緻無法避免助長商業活動之結果。
至今日為止,專賣與各種新的稅制,目的誠在抑商,結果不過是使商人擡高物價,有了更充分理由的口實;比較差強人意的,有抗戰第四個年度以來始漸加強了的金融管制,但這種管制即使在消極的意義上講,亦似乎不曾完全發揮其可能發揮的鉗制作用。
要之,像以上所說的這些管制商業資本的方策和方式,在一方面,顯然是以中國落後的經濟基礎作為其出發點,各級政治的單位,個别經濟部門,各個地域分途進行,統制本身所要求的嚴密組織,确定程序和劃分權責諸條件就無法做到,而在中國要做到這一點,又顯然不能像專從技術的改善上求得解決。
因為我們即使再勉強的作去,終不能對一個生理組織未發育完全的少年人,硬使他擔當起成人的作業。
現代的統制經濟,是現代資本主義經濟發展到了高度組織了的階段才産生的,我們的經濟基礎,雖然還有允許我們那種管制方式改進的餘地,但極其限,也像隻有允許那種形态的不相統率的管制方式成立的可能。
而且在同一落後的經濟基礎之上,商業資本就不僅隻容易在上述那種不易徹底不易嚴密化的管制的孔隙中滋生起來,憑了它在本質上對于産業或生産事業的多方控制機能,它還能進一步把那諸般管制,利用來加強對于各種生産事業的束縛。
比如,保育下之許多生産事業,例如農業方面的植桐植茶地帶,礦工業方面的各種必需用品及鎢、銻、煤、鐵、金、銀諸生産領域,都有商業資本在那裡假手于管制以從事壟斷。
所有這些事實足夠暗示我們以次兩點: 第一,中國的商業資本與先進資本主義國家的商業資本,本質不同,作用不同,從而對它的管制方策,亦不能一樣,縱令有講求技術條件之必要,單從技術着眼,決不能有根本的補救,縱令有在流通過程努力的必要,專從流通過程着手,更無從求得根本的解決。
第二,任何管制辦法,在它本身不能抽象地抽出絕對有效或絕對無效的結論,問題是看它見諸實行的諸前提條件充備到了那種程度,同時,還要看它在同一時期和它相并施行的其他辦法,究能在何種程度給予它的奧援。
前述專賣制度,交通金融管制等等,通是鉗制商業資本的有力武器,但這些武器的發揮威力,是不能單憑揮舞者一時的興趣的。
(六)商業資本活動的限界及其轉向産業資本之可能途徑 中國的商業資本,就是把它從中國社會取得的特質,取得的特殊有利的曆史條件,作為其活動的根據。
那麼,對于它的限制,就不能不從這些方面來下手。
事實上,在最近的階段,商業資本已像表現了強弩之末的趨勢,這趨勢,必然會給吾人以兩種不十分明确的觀感:其一,以為是統制确實收到了效果的如實說明,如其依照着目前的作法,把管制加強加嚴,一定能使商業資本壓伏下來;其一則以為商業資本如走到了下坡,即使讓它活動下去,也定然會應驗一句“多行不義,必自斃”的老話。
我們且不忙分辨這兩者的正确性,姑先把商業資本在當前已走向下坡的事實揭露出來。
商業資本照着它自己的運動規律,它會如我們前面已經講過的,使社會的生産規模,日漸趨于縮減,生産規模縮減,将從兩方面來施反作用于商業資本本身,那就是商業資本活動的對象減少了,一般社會的購買力就降低了。
我們不論走到那個鬧着變态繁榮的大都會或大市鎮,隻要稍加凝視,就會發現那裡被商業資本周轉着的工業品,都在不絕的縮減中,而充斥街頭巷口的拍賣鋪店,顯然不是買賣着剛被生産的物資,而是把舊有的東西,拿來适應購買力低減的市場。
稍微昂貴一點的物品,已逐漸不易找到買主,除了特殊有錢有勢者在即時消費的飲食享樂方面,還維持着相當豪闊的場面而外,包括了生産者、公務人員、士兵等等廣大社會群,已在不絕降低生活水準,不絕縮小需要圈。
自然,商業資本的利益,不已指導它把活動的目标,移向農村的原生産物,轉向原生産物所自出的土地麼?但它的利益所在,就是它的破壞作用所在。
愈到後來,它要維持并擴大它自身的利益,它對社會一般生産的利益,就愈會加深加大其破壞性,在它的利益是由犧牲社會一般利益破壞社會生産來成全的限内,最後它将發覺:社會一般生産利益犧牲到了無可挽回的程度,它的利益,它的生存,亦會宣告中絕,這所謂“牛死虱死”的慘事,曆史上是用“社會生機破滅,商業關系從根歸于瓦解”的文句描寫下來的。
也許說,在商業資本運動已經走向下坡的階段,對它采行種種強制幹涉方策,當然可能收到些效果,但商業資本按統制幹涉所受的損害,如其還能取償于社會,那麼,在商業資本上增加一分壓力,就會以同一的或更大的程度,使全社會生産利益增受破壞。
事實上,我們當前從交通、專賣、金融管制等方面限制商業資本活動所生的結果,已在說明這是千真萬确的邏輯。
論究到這裡,似乎我們已導出了一種非常悲觀的結論:商業資本聽其自生自滅是太危險了,曲加幹涉,也同樣的或更快的會促使它走到毀滅之路,它的毀滅既然如我們前面所說,一定會導來整個社會經濟的崩毀,那不是我們當前的社會經濟結構,命定了要弄到所謂“其何能淑,載胥及溺”的境地麼? 但上面這種悲觀曆史事實的邏輯,卻正好從另一方面指示了我們一個處理商業資本的合理途徑。
商業資本既是把一定社會條件為其存在與活動的依據,在它,無論是自行覆滅,抑是以大壓力促其覆滅,都是社會本身的不幸。
而且我們翻閱一部中國曆史,雖然覺得商業資本對于中國整個經濟的發展,是不止一次的演着破壞的作用,但近世歐美各國的商業資本,卻增大有造于其産業資本的育成,可見商業資本活動,并不能籠統地視為大逆不道的事。
我們取締商業資本,即使隻限于非法的不合理的部分,但要求其見效,求其不緻“玉石俱焚”,亦當依據現代經濟科學所指示我們的途徑,看商業資本運動本身,被體現出的法則,在怎樣發生作用,然後再因勢予以利導,“幹涉”、“管制”乃至“壓迫”,隻有在一定條件下,在一定的曆史條件已經作成的前提下,始能把商業資本由不合理的不合法的活動範圍,轉為導向有利于一般經濟發展的範圍。
而這所謂曆史前提條件,就是商業資本向着土地方面,從而,向着高利貸業方面轉化之可能性的削除。
曆史教訓我們:商業資本對過去農業生産事業的破壞,是從土地方面下手,農民大衆在地價地租上支出了過大生産費用所造成的困境,恰好為高利貸業開出了罪孽的樂園。
近年商業範圍和商業對象的縮減,土地及土地生産物已經成了商業資本打破沉滞局面的可能有利出口,而都市方面各種管制方策的執行,和一般輿論對資本所有者所表示的憎惡,遂“為淵驅魚”似的使大後方都市附近乃至僻遠地帶,都有逃罪與逐利的豪商們的頻繁蹤迹。
“壓力是向着抵抗力弱的所在發展”,加強管制,竟在土地方面網開一面,馴見管制愈趨嚴密,農村生産方面所受到的破壞影響,就愈不可忽視。
因此,我認定,在戰争過程中要管制商業,不發生危及全般經濟的影響,是需要認清中國社會經濟法則,把商業資本和土地資本化的關系割斷,如何割斷這種關系,那是言之話長的,但無論如何,總是應當做到非生産者不得購買,土地不得擁有一定限量以上的土地;生産者不得喪失土地,不得保有一定限量以下的土地的地步才行的。
能這樣,商業資本的蓄積,就不會形成加速促使農村破壞的危局,而商業資本所有者在土地生産物上的活動,亦将因此大大受到限制。
這種把握住中國商業資本運動法則,對它采行根本治療的辦法,一經見諸施行,然後再從交通、金融、專賣、賦稅諸方面對商業資本所加的一切管制,就不但不緻在基本的生産事業上間接的發生破壞的作用,卻可反過來,促使商業資本的蓄積,轉向社會有利的用途上去,即轉向産業資本上去。
到了那場合,各種獎勵産業的方式和方策,就格外容易收效了。
要之,從社會全般發展的觀點考察起來,商業資本并非一定要滞留在流通領域内的資本,商人也并非一定不能改變他的生活形态的人,而且,在一定曆史前提已經造成了的情形下,商業資本就不僅不是可詛咒的資本,商人就不僅不是可詛咒的人,它或他,甚且不會發生次于産業資本次于産業家的社會功能。
在近代,商業資本曾在各先進國家成就了促進産業發展的作用,當商業資本所有者發覺他們不能繼續用賤買貴賣的欺騙方式和劫掠方式維持其利益的時候,他們中間至少有一部分人,就很快由流通過程移向生産過程,使自己變為生産者,變為生産事業資本家。
亦就是在這種情勢下,産業資本漸漸取得了對商業資本的支配地位,而這種的商業資本,就相應改變了它的社會機能,它已不複是産業或生産事業的破壞者,而是它的成全者了。
誠然,商業資本向着産業資本的轉化,也正如同産業資本的商業化一樣,并不是由個别資本所有者,自發地去成就的,一定的社會曆史條件,會造成一種形式,使它不得不向着有利的場合流轉,商業資本生産化或生産資本化,是一個包括着社會曆史變革的大問題,當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但在它成就這曆史任務所需要的許多條件之中,一個最基本的最有決定性的條件,就是有關土地所有關系與使用關系的改革。
一切近代國家,差不多沒有例外地是先完成土地變革,然後再在變革了的土地關系上,踏上産業革命的過程。
土地關系變革的内容與程序,各國因其自然條件與曆史條件不同而未能一緻,但使農民由封建束縛下解放出來,使土地上的租佃關系建立在合理的法定基礎之上,使土地所有形态不緻根本妨礙土地的使用,那差不多是各國相同的。
今日中國的農民,表面上也許不像西歐各國及日本土地變革當時的農民那樣,很嚴厲地被束縛在土地之上,但由土地所有形态和租佃關系所造成的客觀情勢,卻使他們對于土地的依附,不下于被純封建規制所紐結住的束縛,他們愈是離開土地而不能有其他更廣闊的生路,土地就愈加變成了蓄積财富再好不過的手段,變成了商業資本擴大活動的地盤。
近年來,朝野人士鑒于财政經濟問題的日益嚴重化,鑒于前此的一切經濟認識與經濟方案,需要再考慮再計劃,于是注意漸從流通過程移向生産過程,漸從技術性質的觀點移向社會性質的觀點,漸漸看透了商業問題同土地問題的内在關聯。
我這裡所提起的中國商業資本運動法則問題,也許是大家已經設想到了而不曾把它系統化的問題,至多,也不過是為大家講了想講的話。
孫中山先生在民生主義經濟中,特别把土地問題和資本問題提出來作為金融經濟國策的骨幹,他是充分理解到了中國在現代化過程中的一切經濟問題,是不能不顧及中國社會的本質,和中國各種經濟形态所分别具有的特殊運動法則的。
至今日為止,專賣與各種新的稅制,目的誠在抑商,結果不過是使商人擡高物價,有了更充分理由的口實;比較差強人意的,有抗戰第四個年度以來始漸加強了的金融管制,但這種管制即使在消極的意義上講,亦似乎不曾完全發揮其可能發揮的鉗制作用。
要之,像以上所說的這些管制商業資本的方策和方式,在一方面,顯然是以中國落後的經濟基礎作為其出發點,各級政治的單位,個别經濟部門,各個地域分途進行,統制本身所要求的嚴密組織,确定程序和劃分權責諸條件就無法做到,而在中國要做到這一點,又顯然不能像專從技術的改善上求得解決。
因為我們即使再勉強的作去,終不能對一個生理組織未發育完全的少年人,硬使他擔當起成人的作業。
現代的統制經濟,是現代資本主義經濟發展到了高度組織了的階段才産生的,我們的經濟基礎,雖然還有允許我們那種管制方式改進的餘地,但極其限,也像隻有允許那種形态的不相統率的管制方式成立的可能。
而且在同一落後的經濟基礎之上,商業資本就不僅隻容易在上述那種不易徹底不易嚴密化的管制的孔隙中滋生起來,憑了它在本質上對于産業或生産事業的多方控制機能,它還能進一步把那諸般管制,利用來加強對于各種生産事業的束縛。
比如,保育下之許多生産事業,例如農業方面的植桐植茶地帶,礦工業方面的各種必需用品及鎢、銻、煤、鐵、金、銀諸生産領域,都有商業資本在那裡假手于管制以從事壟斷。
所有這些事實足夠暗示我們以次兩點: 第一,中國的商業資本與先進資本主義國家的商業資本,本質不同,作用不同,從而對它的管制方策,亦不能一樣,縱令有講求技術條件之必要,單從技術着眼,決不能有根本的補救,縱令有在流通過程努力的必要,專從流通過程着手,更無從求得根本的解決。
第二,任何管制辦法,在它本身不能抽象地抽出絕對有效或絕對無效的結論,問題是看它見諸實行的諸前提條件充備到了那種程度,同時,還要看它在同一時期和它相并施行的其他辦法,究能在何種程度給予它的奧援。
前述專賣制度,交通金融管制等等,通是鉗制商業資本的有力武器,但這些武器的發揮威力,是不能單憑揮舞者一時的興趣的。
(六)商業資本活動的限界及其轉向産業資本之可能途徑 中國的商業資本,就是把它從中國社會取得的特質,取得的特殊有利的曆史條件,作為其活動的根據。
那麼,對于它的限制,就不能不從這些方面來下手。
事實上,在最近的階段,商業資本已像表現了強弩之末的趨勢,這趨勢,必然會給吾人以兩種不十分明确的觀感:其一,以為是統制确實收到了效果的如實說明,如其依照着目前的作法,把管制加強加嚴,一定能使商業資本壓伏下來;其一則以為商業資本如走到了下坡,即使讓它活動下去,也定然會應驗一句“多行不義,必自斃”的老話。
我們且不忙分辨這兩者的正确性,姑先把商業資本在當前已走向下坡的事實揭露出來。
商業資本照着它自己的運動規律,它會如我們前面已經講過的,使社會的生産規模,日漸趨于縮減,生産規模縮減,将從兩方面來施反作用于商業資本本身,那就是商業資本活動的對象減少了,一般社會的購買力就降低了。
我們不論走到那個鬧着變态繁榮的大都會或大市鎮,隻要稍加凝視,就會發現那裡被商業資本周轉着的工業品,都在不絕的縮減中,而充斥街頭巷口的拍賣鋪店,顯然不是買賣着剛被生産的物資,而是把舊有的東西,拿來适應購買力低減的市場。
稍微昂貴一點的物品,已逐漸不易找到買主,除了特殊有錢有勢者在即時消費的飲食享樂方面,還維持着相當豪闊的場面而外,包括了生産者、公務人員、士兵等等廣大社會群,已在不絕降低生活水準,不絕縮小需要圈。
自然,商業資本的利益,不已指導它把活動的目标,移向農村的原生産物,轉向原生産物所自出的土地麼?但它的利益所在,就是它的破壞作用所在。
愈到後來,它要維持并擴大它自身的利益,它對社會一般生産的利益,就愈會加深加大其破壞性,在它的利益是由犧牲社會一般利益破壞社會生産來成全的限内,最後它将發覺:社會一般生産利益犧牲到了無可挽回的程度,它的利益,它的生存,亦會宣告中絕,這所謂“牛死虱死”的慘事,曆史上是用“社會生機破滅,商業關系從根歸于瓦解”的文句描寫下來的。
也許說,在商業資本運動已經走向下坡的階段,對它采行種種強制幹涉方策,當然可能收到些效果,但商業資本按統制幹涉所受的損害,如其還能取償于社會,那麼,在商業資本上增加一分壓力,就會以同一的或更大的程度,使全社會生産利益增受破壞。
事實上,我們當前從交通、專賣、金融管制等方面限制商業資本活動所生的結果,已在說明這是千真萬确的邏輯。
論究到這裡,似乎我們已導出了一種非常悲觀的結論:商業資本聽其自生自滅是太危險了,曲加幹涉,也同樣的或更快的會促使它走到毀滅之路,它的毀滅既然如我們前面所說,一定會導來整個社會經濟的崩毀,那不是我們當前的社會經濟結構,命定了要弄到所謂“其何能淑,載胥及溺”的境地麼? 但上面這種悲觀曆史事實的邏輯,卻正好從另一方面指示了我們一個處理商業資本的合理途徑。
商業資本既是把一定社會條件為其存在與活動的依據,在它,無論是自行覆滅,抑是以大壓力促其覆滅,都是社會本身的不幸。
而且我們翻閱一部中國曆史,雖然覺得商業資本對于中國整個經濟的發展,是不止一次的演着破壞的作用,但近世歐美各國的商業資本,卻增大有造于其産業資本的育成,可見商業資本活動,并不能籠統地視為大逆不道的事。
我們取締商業資本,即使隻限于非法的不合理的部分,但要求其見效,求其不緻“玉石俱焚”,亦當依據現代經濟科學所指示我們的途徑,看商業資本運動本身,被體現出的法則,在怎樣發生作用,然後再因勢予以利導,“幹涉”、“管制”乃至“壓迫”,隻有在一定條件下,在一定的曆史條件已經作成的前提下,始能把商業資本由不合理的不合法的活動範圍,轉為導向有利于一般經濟發展的範圍。
而這所謂曆史前提條件,就是商業資本向着土地方面,從而,向着高利貸業方面轉化之可能性的削除。
曆史教訓我們:商業資本對過去農業生産事業的破壞,是從土地方面下手,農民大衆在地價地租上支出了過大生産費用所造成的困境,恰好為高利貸業開出了罪孽的樂園。
近年商業範圍和商業對象的縮減,土地及土地生産物已經成了商業資本打破沉滞局面的可能有利出口,而都市方面各種管制方策的執行,和一般輿論對資本所有者所表示的憎惡,遂“為淵驅魚”似的使大後方都市附近乃至僻遠地帶,都有逃罪與逐利的豪商們的頻繁蹤迹。
“壓力是向着抵抗力弱的所在發展”,加強管制,竟在土地方面網開一面,馴見管制愈趨嚴密,農村生産方面所受到的破壞影響,就愈不可忽視。
因此,我認定,在戰争過程中要管制商業,不發生危及全般經濟的影響,是需要認清中國社會經濟法則,把商業資本和土地資本化的關系割斷,如何割斷這種關系,那是言之話長的,但無論如何,總是應當做到非生産者不得購買,土地不得擁有一定限量以上的土地;生産者不得喪失土地,不得保有一定限量以下的土地的地步才行的。
能這樣,商業資本的蓄積,就不會形成加速促使農村破壞的危局,而商業資本所有者在土地生産物上的活動,亦将因此大大受到限制。
這種把握住中國商業資本運動法則,對它采行根本治療的辦法,一經見諸施行,然後再從交通、金融、專賣、賦稅諸方面對商業資本所加的一切管制,就不但不緻在基本的生産事業上間接的發生破壞的作用,卻可反過來,促使商業資本的蓄積,轉向社會有利的用途上去,即轉向産業資本上去。
到了那場合,各種獎勵産業的方式和方策,就格外容易收效了。
要之,從社會全般發展的觀點考察起來,商業資本并非一定要滞留在流通領域内的資本,商人也并非一定不能改變他的生活形态的人,而且,在一定曆史前提已經造成了的情形下,商業資本就不僅不是可詛咒的資本,商人就不僅不是可詛咒的人,它或他,甚且不會發生次于産業資本次于産業家的社會功能。
在近代,商業資本曾在各先進國家成就了促進産業發展的作用,當商業資本所有者發覺他們不能繼續用賤買貴賣的欺騙方式和劫掠方式維持其利益的時候,他們中間至少有一部分人,就很快由流通過程移向生産過程,使自己變為生産者,變為生産事業資本家。
亦就是在這種情勢下,産業資本漸漸取得了對商業資本的支配地位,而這種的商業資本,就相應改變了它的社會機能,它已不複是産業或生産事業的破壞者,而是它的成全者了。
誠然,商業資本向着産業資本的轉化,也正如同産業資本的商業化一樣,并不是由個别資本所有者,自發地去成就的,一定的社會曆史條件,會造成一種形式,使它不得不向着有利的場合流轉,商業資本生産化或生産資本化,是一個包括着社會曆史變革的大問題,當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但在它成就這曆史任務所需要的許多條件之中,一個最基本的最有決定性的條件,就是有關土地所有關系與使用關系的改革。
一切近代國家,差不多沒有例外地是先完成土地變革,然後再在變革了的土地關系上,踏上産業革命的過程。
土地關系變革的内容與程序,各國因其自然條件與曆史條件不同而未能一緻,但使農民由封建束縛下解放出來,使土地上的租佃關系建立在合理的法定基礎之上,使土地所有形态不緻根本妨礙土地的使用,那差不多是各國相同的。
今日中國的農民,表面上也許不像西歐各國及日本土地變革當時的農民那樣,很嚴厲地被束縛在土地之上,但由土地所有形态和租佃關系所造成的客觀情勢,卻使他們對于土地的依附,不下于被純封建規制所紐結住的束縛,他們愈是離開土地而不能有其他更廣闊的生路,土地就愈加變成了蓄積财富再好不過的手段,變成了商業資本擴大活動的地盤。
近年來,朝野人士鑒于财政經濟問題的日益嚴重化,鑒于前此的一切經濟認識與經濟方案,需要再考慮再計劃,于是注意漸從流通過程移向生産過程,漸從技術性質的觀點移向社會性質的觀點,漸漸看透了商業問題同土地問題的内在關聯。
我這裡所提起的中國商業資本運動法則問題,也許是大家已經設想到了而不曾把它系統化的問題,至多,也不過是為大家講了想講的話。
孫中山先生在民生主義經濟中,特别把土地問題和資本問題提出來作為金融經濟國策的骨幹,他是充分理解到了中國在現代化過程中的一切經濟問題,是不能不顧及中國社會的本質,和中國各種經濟形态所分别具有的特殊運動法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