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國商業資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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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資本,在一方面,不僅是改變了姿态,改變了内容,且還改變了原來的性質;可是在另一方面,它的性質的改變,仍不曾達到一個使它被剝奪去對産業資本行使支配的階段,恰恰相反,商業資本在某些場合,在大都市若幹新式工廠工業上面,雖然已像具有先進國家商業對産業處于隸役地位的外觀,但即使把它的本質形态存而不論,它在這方面以隸屬者資格活動的範圍,對它在整個産業方面,特别在廣大農村方面,以支配者資格而活動的範圍,是不可比拟的窄小的。

     而且先進資本主義國家對中國經濟侵略的方策,愈到挽近,便愈不能允許他們卵翼下的中國商業資本,向着積極的進步的路上走去,即向着産業資本轉化,或對産業資本隸屬的路上走去。

    原料供給地,和商品推銷場所的保存和擴大,是買辦型商業資本成立和發展的前提。

    雖然在帝國主義階段的資本輸出要求,即在落後地域從事産業活動的要求,保有使買辦商業資本活動勢焰減弱的趨勢,但即使資本的輸出,有一部分是為了利用落後地域的資源與人力,從而,在相适應的程度内,有一部分原料無須輸出,有一部分制品無須運進,但在國内的這一部分原料和制成的商品,依舊是要靠商業資本來集散的。

    而況事實上,帝國主義階段競奪商品市場與原料供給地的要求愈烈,它所輸出的資本,就愈加會以較大比例用在政治性質的投資上,而以較小比例用在經濟的開展上,而由前一投資成本,通過金融市場、公債證券所造出的商業資本,其作用是要比由後一投資成分所造出來的産業資本作用大得多,多得多的。

     總之,由鴉片戰争到此次抗戰的這一長期間,中國的商業資本,是在它附有隸屬的買辦性的特質,而加深擴大了它在國内的活動,改變了它的傳統姿态,但正惟其它是買辦的,是國際資本的附庸,它就始終隻有逗留在國際資本或帝國主義政策,可能允許或要求中國整個經濟“變革”的限内,有了一些無礙其原有本質的變革。

     (四)抗戰發生以後的商業資本 要更根本的理解上述中國現代化過程中的商業資本,對鴉片戰役以前的商業資本的變革的限度,最好是看抗戰以後的商業資本,在怎樣的範圍和程度上,在怎樣的變形和變質的限界下,歸複到了鴉片戰争以前的曆史形态。

     前面已經說過,中國的商業資本,照例,或者更妥切的說,照着它活動的作用着的曆史軌道,是與高利貸資本、土地資本,發生密切的“三位一體”的聯系。

    商人賺了錢,便借着高利貸的活動,用更有利的條件,取得土地,兼為地主,地主在土地上的收入,除了在窄狹範圍内的個人消費外,或者是用以購買土地,或者是放款取息,或者是經營商業,或者是同時兼作這三方面的活動。

    問題是看當前的實利(或他主觀上所能理解的實利),在怎樣給他們以指導。

    他自己也是可能成為自耕農場或工作坊的主人。

     外國資本侵入以後,在開始,中國的商業資本仍還執拗的維持着傳統的活動途徑,但愈到後來,因為它活動範圍的逐漸加大,和活動對象的不絕增多,它的注意力,它的興趣,被衆多的誘惑物所分散了,同時,國際資本又運用千鈞的壓力,使它不能不被迫或被敦促到新的“伊壁鸠魯主義”的樂利世界。

     不但此也,由帝國主義各種侵略方式所造成的中國整個農村的貧困,不安與動亂,在以往盡管是商業和高利貸及土地集中的結果,同時又是它的原因,但到這時,“十裡洋場”的新興都市,都當作避難、享樂、緻富的“三部曲”的理想天堂,而把中國一向特别會流向土地上的大量商業遊資,都吸收到那裡。

     自然,在廣大的農村乃至離都市較遠的城市集鎮裡面,仍多的是商賈、高利貸者和土豪。

    在全國上層社會、買辦階級及洋大人們的消費,大體是把農村剩餘勞動生産物作為基礎的限内,當作基層勞動者之剝削者的豪商們,卻毋甯有在廣大農村加強其活動的必要,但畢竟因為洋商巨賈,大地産者以及新發展起來的金融家們,直接間接把農村多少可能利用的資金,都累積搜括去了,農村土地集中的現象,雖然不曾中止,在靠近都市邊緣的地帶,甚且還變本加厲了。

    可是衡以過去各王朝在末朝的土地集中速率及其規模,更衡以當時商業及高利貸活動的窄狹範圍,在抗戰發生前的數十年間,中國農村土地集中趨勢,在相當程度内,被上述大量遊資集中的大都市的事實所緩和了。

    無疑的,農村的不絕動亂,已影響商賈豪強們對土地的興趣了,而尤其要緊的,卻是土地這種在過去能令商賈們擡高地位,并借以接近官場,踏上官階的财産,到了這個新的時代,即使在農村方面做一個有權勢的人,還有利用它的必要,但要在大的場面下做一個聞人或什麼要人,他定然會感到土地并不是很必要的條件了。

     據以上所說,中國商業資本,到了現代就似乎不隻加多加大了它的活動的對象和範圍,連它的蓄積所得也改變了,或者說是歪曲了傳統的轉化途徑,亦就因此之故,中國傳統的商業資本運動法則,遂不可避免的在應用上受到了相當程度的修正。

    然而在當前,這偉大的時代的抗戰,卻對于我們的商業資本至少在外觀上,是嘲諷式戲劇式的發生了扭轉曆史行程,使它們仍回向舊路去的影響。

     中國商業由于國際資本侵入所造成的新場面和新動态,是以整個中國經濟對國際資本的關聯性和依存性作為前提,而此對外關聯性或依存性的保持,又是以中國能借各大沿海港口及在那些大港口的貿易金融和産業,為其聯系的樞紐。

    在抗戰的前期,由渤海到整個的南太平洋方面的諸港口,即由天津到廈門一帶的對外聯絡口岸,多半被敵人阻隔住或占領去了。

    其間,上海雖曾因為它的特殊性,還對香港,甚至通過一些曲折途徑,直接對内地保持着若斷若續的關系,使中國的商業資本,還很活躍了一些時候,甚且在外彙、标金,及出入口貿易方面,有了空前未有的活動。

    然自一九四一年十二月英美對日宣戰起,不到半年工夫,由香港到仰光這一列對外交通的口岸,都相繼被敵人占領去了。

    這一來,對外出入口貿易,幾乎全部遭受阻滞,同時,随着上海香港這些港口的淪陷,過去在外彙、證券、土産上面活動的所謂“遊資”,都無用武之地了,由是,商業資本活動的對象和範圍,都大為減縮。

    對外的關聯的割斷,對外的依存性或者是隸屬性,也在某些方面相應的解脫下來。

    即商業資本,除了通過淪陷區的非法活動外,也就像取得了獨立的或更古典的傳統的姿态。

     在這種場面下,如其中國産業建設已有了基礎,或者說,如其中國已有的産業基礎,足夠使商業資本寄托在它上面,而受它的支配,則由對外關系斷絕,由一切投機活動停滞,即直接間接從流通過程騰出的大量商業遊資,就可能自擇有利途徑,轉用在産業方面。

    但不幸中國的僅有産業,就連那些用外資經營的部分,差不多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建設在目前已淪陷的區域,相率被敵人掠奪和破壞了。

    抗戰以來,政府雖多方搶救或遷徙産業到後方,并在後方各地鼓勵工業生産,但其成果,仍遠不夠支撐住商業對産業所加的壓力。

    商業資本是橫行無忌了。

     在目前,商業資本簡直像倒轉過來了曆史的車輪,在找尋它的舊路去發展,以前由國際資本帶來的一切商業活動的新對象,新領域,既都相繼喪失,同時,國内有限的工業,又無法對商業提供何等重要的活動門徑,結果商業遂又“舊調重彈”的把土地及土地生産物作為它最可能和最有利的投機對象了,俨然是不可避免的趨勢,确又受到了以次諸種偶合事件的鼓勵和敦促。

     比如第一,由政府在役政,路政以及戰時各種要政方面的需求,各級地方行政機構加強了,黨政軍機關不但加多了,同時卻又更向内地分散了,結果,戰時的大後方,那怕是較遠僻的地帶,也表現了多年未有的安穩狀态,就因此之故,大後方各地的土地,就格外顯得穩固,顯得對遊資有吸引了。

    [1] 第二,物價的暴漲,日益火上添油的刺激換物運動,但戰時需要的加大,由外來供給斷絕及交通條件不夠所引起的必然缺乏,由換物運動本身造成的大囤小積,造成的人為缺乏,對于遊資或特殊利得的擁有者,就不能不轉移其視線于所在都有的土地上面了。

     第三,市場上一般物品的大囤小積,對于敵機轟炸的危險,是頗堪重視的,自然,物資和人口,是在不絕向較僻遠地區的都市附近的鄉村疏散。

    但由此引起的一般市民或官吏對于農村的興趣,正好是土地變為投資對象的重要誘因,這一來,商業資本和土地資本的結合,就更加變得容易了。

     第四,高利貸資本在它的社會作用上,一向是當作商業資本和土地資本之間的中介的形态或輔助的形态,土地和商業活動對象的土地生産物,都較為實在,較有着落,高利貸即使借着抵押方式進行,亦尚不易把所有權确定起來,所以,它的所得,到結局不是用以發展商業,就是用以購買更多的土地。

    戰時物價的劇烈變動,照理,應當最不利于貸借資本,因為,一定的貨币額,經過的時間愈長,不但會相應減少其對實物的相對價值,且會妨礙其周轉,但如其所采方式是在較短期内,以貨币貸出,實物收進,或實物貸出,實物收進,那就可以避免這些缺憾了,事實上,這正好是當前貸借的最普遍形态。

    這種形态,顯然更有助于商業遊資在土地上的集中,然而最關重要的,還是: 第五,土地投資即使在周轉性上不如商業的迅速而活躍,但它有三種利益,可以吸引高利貸的商業資本,其一是,土地的價格,在随物價的高漲,而迅速增高;其次,土地的生産物,亦在不斷的漲價;最後,由土地所得地租額,可利用種種理由,或利用中國租佃關系的落後性和不合理性,借租率擡高而增大。

     商業資本向着土地上的轉化,是随着商業活動對象的縮減,和物價的飛躍增漲,而益形厲害的,自然,在這種轉向過程中,我們不能忽視土地重又變成重要财産形态,在社會政治上所發生的有利于土地集中的各種影響。

    土地原是最有定着性或執拗性的東西,它的轉移,如其不是有經濟以外的各種強制作用存乎其間,它就很難得順利的投合商賈強豪們的貪饞的胃口。

     而且,我們還須注意的是:商業資本盡管逐漸的把土地及土地生産物作為其活動的主要對象,或者說,逐漸向着土地方面集中,那并不能理解為商業資本結局都全轉化為土地資本,或者土地資本化的結果,即地租蓄積所得,不會再轉化為商業資本,事實上,地租蓄積所得,不但随時可增大商業活動資力,且可間接由商業的擴充,再回過頭來加強土地的集中。

    可是,問題的關鍵,并不在商業資本,究會在何種程度,轉化為土地資本,使土地資本化、集中化,而是在商業資本,是否必然無其他更有利途徑可循的要轉化到土地上。

    要握住這個關鍵,我們就可明了當前商業資本危害的程度,及當前統制商業資本諸方策的有限效用了。

     (五)當前商業資本所造出的危害及其所受到的限制 我們現正為商業資本所造出的種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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