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中國經濟恐慌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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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上面述及的恐慌諸表象,處處都關聯到了市場關系,無怪許多從這種流通過程着眼,說中國的恐慌,主要是資本主義的商業的技術性的了。
我們誠然不能忽視這一觀察方法的重要性,但同時也可借此究明這種觀察方法,究竟能否探索出中國經濟恐慌的基因來。
主要從技術的商業的觀點來看中國經濟恐慌的人,當然是把他們立論之鍵,放在有關流通過程的一列事實上。
不能統一調節市場,是他們的出發點,他們并還在這種前提認識下,把不能執行保護關稅,不能展拓合理交通,乃至不能統一貨币,也算作誘發經濟恐慌的有力原因。
我們原不否認這些都是中國經濟恐慌所由形成的直接間接因素,但問題是看我們在怎樣的關系上,去理解去辨認它們可能作用的範圍及其限界。
從流通的觀點出發,我們的市場關系,确是顯出了一種異樣的無政府狀态。
前面述到的中國恐慌中表現的多面性,一面供應國際市場的單一栽培化的農産品,發生過剩,一面作為國内主要必需品的食糧産量不足,已經是夠支離了,但就在食糧上,某一地域的過剩産品,竟不能供應國内其他地域的不足,而使其由國外得到供應,這看起來是非常滑稽的。
設仔細分析一下中國的市場關系,卻又應當視為是極其自然的。
嚴格的現代型的國内市場,根本就不曾在中國存在過。
事實上,中國鄰接外人的邊區地帶,它們個别與鄰接國所結成的市場關系,就比較它們與内地乃至與彼此相互間所結成的市場關系,真不知密切多少。
比如,東北及山東、福建等省之對于日本,外蒙、新疆之對于俄國,西藏、廣東之對于英國,雲南、廣西之對于法國,或者東南濱海各省區之對于南洋、荷屬東印度,美屬菲律濱,日屬台灣,英屬香港、馬來亞,其來往交易之頻繁而容易,卻非它們對内的市場關系所可企及。
慢說邊區邊省,就是内地各省間的相互聯系,亦無法構成一個可以作為物品集散流通的中心市場。
原來市場集中關系所由形成的脈絡,最關重要的是交通,其次可以數列貨币。
中國陸上水上的新式交通,差不多都是外國資本建築的,自然都不免是為外國資本服務的。
上述諸邊省幾乎個别建築與鄰接國相連的鐵路,由滇緬鐵路,而滇越鐵路,而廣九鐵道,而安奉鐵路及以前的中東鐵路,都是這樣建築起來,也都在這樣作用着。
其他内地僅有的幾條鐵路,殆無一不是作為那些在中國境内的外國鐵路的延長。
而沿海及内河的輪運,則又大體可視為它們陸路交通的聯系或補充。
因此,我們的這種性質的交通愈發展,我們的市場關系就愈支離。
但國際資本分别控制中國市場,支解中國市場,除了交通工具以外,還使用貨币這個手段。
在它們控制下的鐵道沿線地帶,都個别在行使它們的貨币。
但關于這點,我們隻要回顧一下前面述及的中國貨币的諸表象就行了。
貨币權及交通權被把握在它們手中,它們自然很方便依照它們的需要,來調節進出口貿易,而不能依我們的需要來調節進出口貿易了。
這是長江各省過剩的米,不能用以阻止安南、暹羅、台灣各地之米的輸入,華北各省過剩的麥,不能阻止美國小麥面粉輸入的原因。
至若國際資本除了在中國各邊境地區分别控制中國各地市場之外,它們還在上海、廣州、天津、漢口等同一大都市中,用它們個别攫取的種種經濟權,按照它們個别對于制造品及原料品的需給程度,在貿易上,乃至在其他如金融彙兌等市場上,盡量發揮其操縱的能事。
這一來,中國就不但無法調節自己國内的需要供給,且也不能由任何一個資本主義國家單獨依照它的需求,來予以調節。
市場關系愈錯雜愈分歧,而由是導來的恐慌,當然也會顯出極其參差的多面性。
不過,交通貨币以及其他經濟手段的被控制,是要關稅權被控制,才能有效的發揮其對于商品運動,從而,對于市場關系的操縱作用的。
中國的關稅權,一直就不曾完全自主過,極低的最高關稅率的限制是被取消了,但國際資本在中國的債權,主要是把關稅及交通作為擔保,而同時關稅收入,又差不多是中國戰前财政支出的最重要來源。
這種錯雜的财政資本關系,就使國際資本對中國關稅政策,保有極大的發言權。
亦就因此之故,它們相互從事關稅戰,因而相互無法推銷的過剩制品乃至原料品,就行所無事的向中國市場泛濫了。
許多人認定:産業沒有保護,是中國經濟恐慌所由造成的最明顯原因,在這一理論邏輯上,是不為無見的。
但如其反問,外國有了關稅壁壘,為何也發生恐慌?(事實上,資本主義各國的關稅壁壘,已經是當作恐慌的結果表現着,雖然那同時又被看作是恐慌促進的原因之一)那不是說明:關稅能否切實采行保護政策,與恐慌能否根本防止,并無重大聯系?不錯,這樣追問,是還有極大的躲閃餘地,而最科學的論辯,也許就是中國型的恐慌,原本就和現代型的外國恐慌,是不同的種類,具有不同的性質,所以不能一概而論。
這正好是我們所期望引出的論點。
五 從全般經濟法則連同作用下體現出的恐慌基因及其後果 在上面,我們鄭重的提論到了中國當代恐慌的二重性,即它一方面在不管環境繞着它的世界經濟如何變動,一直在為一種慢性經常化了的痼疾所困厄着;同時,也許因為被長期困厄磨折了的孱弱病體,格外經不起外感,一遇到資本主義世界市場動搖,立即就像很有感應性似的,把它的老病加重起來。
如其說,這種恐慌的二重性,不能“彼疆此理”的二元的來解釋;同時,我們前面那種從流通過程看出的症結,雖然很像能說明我們恐慌為世界經濟危機所影響,但用以說明經常化了的慢性危機的那一面,卻是頗嫌不夠的。
我們實在需要把考察的視野,由流通過程移到生産過程。
那裡将使我們把恐慌的二重性,歸結為一元的理解。
對于中國經濟恐慌之基因的問題的探究,第一步應不忙問到什麼是我們恐慌的基因,而應問到什麼是我們恐慌的正體。
它是由其二重性展示了諸種正相背離的表象的。
即一方面是都市的,同時又是農村的;一面是生産過剩的,同時又是生産不足的;一面關聯着國際經濟變動,像是有周期性的,同時又是經常的持續的,這諸般正相對立的表象,如須從中國經濟内部,從中國全經濟運動過程中,了解其統一的關聯,我們将有理由相信,我們的恐慌,确實可由農村的、生産不足的、經常的持續的諸實質,來涵蓋它的全内容,如果這個論點能夠成立,則在其他一極的都市的、生産過剩的、周期間發的現象,就很可看為是在我們那種“本格”恐慌的基礎上發生着作用的。
我們顯然不能把命題反過來,說後者是由前者派生的結果。
在本書以上各篇中,我已把中國經濟的正體,分别從其各個構成的形态,加以較詳細的剖析,在把經濟恐慌看作是整個經濟運動之必然歸結的限内,這裡是需要将那些個别的經濟構成形态,放在全體中來予以全面考察的。
商品的價值形态,是全體經濟的機軸。
我原是從那個機軸開始,現在,我亦不妨從那個機軸開始,看中國全體經濟,是怎樣在它的總再生産過程上運動。
我曾講到,中國經濟已大體脫出了自然經濟的範疇。
它的生産物,盡管有最大一部分是當作使用價值而生産,非當作交換價值而生産,但一般的趨勢,已經在以極大的壓力,推動生産物商品化的運動向前拓展。
特生産物的商品化,是需要具備許多客觀的前提條件的,我們很容易想到市場、貨币、交通諸方面。
事實上,我們已就這些方面,說明過了中國生産物商品化的障礙,但生産物能否變為商品,能在何種程度變為商品,能變為何種性質的商品,并不是在它已經生産出來之後,才在移向交換過程中,碰到這些障礙的,而是它在生産過程中,就被生産它的條件或生産方式所規定了的。
我們的商品化的生産物,一般是在小商品生産條件下生産的。
這在本質上,已不僅限定了它的市場範圍,還限定了它本身的屬性和種類。
小商品生産,是隻允許農産品和手工業制品作為其生産對象的。
在小商品生産成為一般商品生産形态的社會,作為其再生産基礎或社會蓄積來源的剩餘價值,一般是出自土地方面,因為在這種社會,農業與包括有手工業乃至制造業的工業比較,因其更能利用自然,所以更有生産性。
而且,在大多數場合,工業還是當作副業,依屬于農業的,也許正因此故,作為農業上剩餘價值而體現着的一般形态,就不可能是利潤,而必須是地租。
(雖然地租并不産生在非租耕地上,但非租耕地上的勞動剩餘,亦不妨如此理解。
)——我們社會正是把土地上的地租蓄積,當作一般社會蓄積的最後來源,再生産擴大的可能性,亦是存在這裡。
不過,這隻是大體如此的看法。
其實,每年從土地上産生的
我們誠然不能忽視這一觀察方法的重要性,但同時也可借此究明這種觀察方法,究竟能否探索出中國經濟恐慌的基因來。
主要從技術的商業的觀點來看中國經濟恐慌的人,當然是把他們立論之鍵,放在有關流通過程的一列事實上。
不能統一調節市場,是他們的出發點,他們并還在這種前提認識下,把不能執行保護關稅,不能展拓合理交通,乃至不能統一貨币,也算作誘發經濟恐慌的有力原因。
我們原不否認這些都是中國經濟恐慌所由形成的直接間接因素,但問題是看我們在怎樣的關系上,去理解去辨認它們可能作用的範圍及其限界。
從流通的觀點出發,我們的市場關系,确是顯出了一種異樣的無政府狀态。
前面述到的中國恐慌中表現的多面性,一面供應國際市場的單一栽培化的農産品,發生過剩,一面作為國内主要必需品的食糧産量不足,已經是夠支離了,但就在食糧上,某一地域的過剩産品,竟不能供應國内其他地域的不足,而使其由國外得到供應,這看起來是非常滑稽的。
設仔細分析一下中國的市場關系,卻又應當視為是極其自然的。
嚴格的現代型的國内市場,根本就不曾在中國存在過。
事實上,中國鄰接外人的邊區地帶,它們個别與鄰接國所結成的市場關系,就比較它們與内地乃至與彼此相互間所結成的市場關系,真不知密切多少。
比如,東北及山東、福建等省之對于日本,外蒙、新疆之對于俄國,西藏、廣東之對于英國,雲南、廣西之對于法國,或者東南濱海各省區之對于南洋、荷屬東印度,美屬菲律濱,日屬台灣,英屬香港、馬來亞,其來往交易之頻繁而容易,卻非它們對内的市場關系所可企及。
慢說邊區邊省,就是内地各省間的相互聯系,亦無法構成一個可以作為物品集散流通的中心市場。
原來市場集中關系所由形成的脈絡,最關重要的是交通,其次可以數列貨币。
中國陸上水上的新式交通,差不多都是外國資本建築的,自然都不免是為外國資本服務的。
上述諸邊省幾乎個别建築與鄰接國相連的鐵路,由滇緬鐵路,而滇越鐵路,而廣九鐵道,而安奉鐵路及以前的中東鐵路,都是這樣建築起來,也都在這樣作用着。
其他内地僅有的幾條鐵路,殆無一不是作為那些在中國境内的外國鐵路的延長。
而沿海及内河的輪運,則又大體可視為它們陸路交通的聯系或補充。
因此,我們的這種性質的交通愈發展,我們的市場關系就愈支離。
但國際資本分别控制中國市場,支解中國市場,除了交通工具以外,還使用貨币這個手段。
在它們控制下的鐵道沿線地帶,都個别在行使它們的貨币。
但關于這點,我們隻要回顧一下前面述及的中國貨币的諸表象就行了。
貨币權及交通權被把握在它們手中,它們自然很方便依照它們的需要,來調節進出口貿易,而不能依我們的需要來調節進出口貿易了。
這是長江各省過剩的米,不能用以阻止安南、暹羅、台灣各地之米的輸入,華北各省過剩的麥,不能阻止美國小麥面粉輸入的原因。
至若國際資本除了在中國各邊境地區分别控制中國各地市場之外,它們還在上海、廣州、天津、漢口等同一大都市中,用它們個别攫取的種種經濟權,按照它們個别對于制造品及原料品的需給程度,在貿易上,乃至在其他如金融彙兌等市場上,盡量發揮其操縱的能事。
這一來,中國就不但無法調節自己國内的需要供給,且也不能由任何一個資本主義國家單獨依照它的需求,來予以調節。
市場關系愈錯雜愈分歧,而由是導來的恐慌,當然也會顯出極其參差的多面性。
不過,交通貨币以及其他經濟手段的被控制,是要關稅權被控制,才能有效的發揮其對于商品運動,從而,對于市場關系的操縱作用的。
中國的關稅權,一直就不曾完全自主過,極低的最高關稅率的限制是被取消了,但國際資本在中國的債權,主要是把關稅及交通作為擔保,而同時關稅收入,又差不多是中國戰前财政支出的最重要來源。
這種錯雜的财政資本關系,就使國際資本對中國關稅政策,保有極大的發言權。
亦就因此之故,它們相互從事關稅戰,因而相互無法推銷的過剩制品乃至原料品,就行所無事的向中國市場泛濫了。
許多人認定:産業沒有保護,是中國經濟恐慌所由造成的最明顯原因,在這一理論邏輯上,是不為無見的。
但如其反問,外國有了關稅壁壘,為何也發生恐慌?(事實上,資本主義各國的關稅壁壘,已經是當作恐慌的結果表現着,雖然那同時又被看作是恐慌促進的原因之一)那不是說明:關稅能否切實采行保護政策,與恐慌能否根本防止,并無重大聯系?不錯,這樣追問,是還有極大的躲閃餘地,而最科學的論辯,也許就是中國型的恐慌,原本就和現代型的外國恐慌,是不同的種類,具有不同的性質,所以不能一概而論。
這正好是我們所期望引出的論點。
五 從全般經濟法則連同作用下體現出的恐慌基因及其後果 在上面,我們鄭重的提論到了中國當代恐慌的二重性,即它一方面在不管環境繞着它的世界經濟如何變動,一直在為一種慢性經常化了的痼疾所困厄着;同時,也許因為被長期困厄磨折了的孱弱病體,格外經不起外感,一遇到資本主義世界市場動搖,立即就像很有感應性似的,把它的老病加重起來。
如其說,這種恐慌的二重性,不能“彼疆此理”的二元的來解釋;同時,我們前面那種從流通過程看出的症結,雖然很像能說明我們恐慌為世界經濟危機所影響,但用以說明經常化了的慢性危機的那一面,卻是頗嫌不夠的。
我們實在需要把考察的視野,由流通過程移到生産過程。
那裡将使我們把恐慌的二重性,歸結為一元的理解。
對于中國經濟恐慌之基因的問題的探究,第一步應不忙問到什麼是我們恐慌的基因,而應問到什麼是我們恐慌的正體。
它是由其二重性展示了諸種正相背離的表象的。
即一方面是都市的,同時又是農村的;一面是生産過剩的,同時又是生産不足的;一面關聯着國際經濟變動,像是有周期性的,同時又是經常的持續的,這諸般正相對立的表象,如須從中國經濟内部,從中國全經濟運動過程中,了解其統一的關聯,我們将有理由相信,我們的恐慌,确實可由農村的、生産不足的、經常的持續的諸實質,來涵蓋它的全内容,如果這個論點能夠成立,則在其他一極的都市的、生産過剩的、周期間發的現象,就很可看為是在我們那種“本格”恐慌的基礎上發生着作用的。
我們顯然不能把命題反過來,說後者是由前者派生的結果。
在本書以上各篇中,我已把中國經濟的正體,分别從其各個構成的形态,加以較詳細的剖析,在把經濟恐慌看作是整個經濟運動之必然歸結的限内,這裡是需要将那些個别的經濟構成形态,放在全體中來予以全面考察的。
商品的價值形态,是全體經濟的機軸。
我原是從那個機軸開始,現在,我亦不妨從那個機軸開始,看中國全體經濟,是怎樣在它的總再生産過程上運動。
我曾講到,中國經濟已大體脫出了自然經濟的範疇。
它的生産物,盡管有最大一部分是當作使用價值而生産,非當作交換價值而生産,但一般的趨勢,已經在以極大的壓力,推動生産物商品化的運動向前拓展。
特生産物的商品化,是需要具備許多客觀的前提條件的,我們很容易想到市場、貨币、交通諸方面。
事實上,我們已就這些方面,說明過了中國生産物商品化的障礙,但生産物能否變為商品,能在何種程度變為商品,能變為何種性質的商品,并不是在它已經生産出來之後,才在移向交換過程中,碰到這些障礙的,而是它在生産過程中,就被生産它的條件或生産方式所規定了的。
我們的商品化的生産物,一般是在小商品生産條件下生産的。
這在本質上,已不僅限定了它的市場範圍,還限定了它本身的屬性和種類。
小商品生産,是隻允許農産品和手工業制品作為其生産對象的。
在小商品生産成為一般商品生産形态的社會,作為其再生産基礎或社會蓄積來源的剩餘價值,一般是出自土地方面,因為在這種社會,農業與包括有手工業乃至制造業的工業比較,因其更能利用自然,所以更有生産性。
而且,在大多數場合,工業還是當作副業,依屬于農業的,也許正因此故,作為農業上剩餘價值而體現着的一般形态,就不可能是利潤,而必須是地租。
(雖然地租并不産生在非租耕地上,但非租耕地上的勞動剩餘,亦不妨如此理解。
)——我們社會正是把土地上的地租蓄積,當作一般社會蓄積的最後來源,再生産擴大的可能性,亦是存在這裡。
不過,這隻是大體如此的看法。
其實,每年從土地上産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