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中國經濟恐慌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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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在兩種典型的恐慌形态之間 當作曆史的社會經濟範疇來看,不論是封建制的抑是資本制的經濟,都不免要在其全運動過程中或當作那種運動之必然結果,而發生危機或恐慌。

    這危機或恐慌,能被克服下來,就是那種社會形态的繼續或擴展,否則就是那種社會形态的曆史交代。

     封建制經濟是被它不能克服的内在恐慌所壓倒的,那恐慌形态,雖在自然曆史條件不盡相同的國家,并不表現出一樣的内容,一樣的颠覆那種經濟制度的曆程,但卻有它當作一個範疇來看的共同特質。

    資本制經濟下的恐慌亦是如此。

     資本主義社會是蓄積了巨大财富的。

    這巨大财富的蓄積,雖然滿含有原始累積的成分在裡面,但愈到後來,它便愈不是以土地為主要的累積手段,而是以資本為主要的累積手段;而在資本中,它便愈是由機械設備構成其核心部分的不變資本的盡量擴張,即由勞動生産力的盡量增強,使購買勞動力的可變資本相對減縮。

    其結果,當作一個社會階層的勞動者,雖因不變資本的不斷增加,他以生産者的資格,為資本家創造出了更多量的商品,更多量的剩餘價值,同時卻因可變資本對不變資本比例的相對減縮,他對資本家提供到市場的商品,就不克以消費者的資格來購置,因而就不克為資本家實現其剩餘價值了。

    這在勞動者一方面,是以他們對産業的人口過剩、失業、貧困、饑餓表現出來,而在資本家一方面,則是以他們商品的生産過剩,工廠停閉,信用破産,金融呆滞的險象表現出來。

    在資本主義社會,這方面的脫節現象,就在最繁榮時期,亦是個别的局部潛在着的,并且是當作繁榮與資本迅速集中的條件而潛在着的,但這種恐慌狀态,一旦由個别的局部的變為普遍的顯著現象,整個社會秩序,将更陷于混亂,并由是引起政治的社會的危機。

    那種政治的社會的危機,是否能演到傾覆資本制的程度,主要是取決于各該社會的資本生産關系,是否還有允許其勞動生産力發展的可能或彈性。

    在這種可能性或彈性還相當存在着的限内,生産停滞,信用破産,勞動者的失業、饑餓,便被當作經濟賴以好轉,再度繁榮賴以恢複的準備條件,由是資本制的經濟恐慌,就一般的具有以次幾個特點: (1)它主要是發因于社會的經濟制度本身,而非發因于自然的或政治的諸關系。

    雖然偶然的天災或不愉快的政治攪擾,有時也有誘發或促成那種恐慌的可能,但資本主義經濟本身,就比較是更不依賴自然的,資本主義社會的政治,早被當作資本制生産關系的一個有機關節,其安定或混亂,不過是把經濟狀态加以政治的表現罷了。

     (2)它一般是通過市場,而顯示為供給對有效需要過剩,顯示為生産對有效消費過剩。

    資本制的商品生産,雖然在獲取利潤,獲取更多利潤的要求下,是預想到了需要消費的一定限度而進行的;但某一商品生産者的預想販賣對象,同時也是其他商品生産者的預想販賣對象,如何在産品上減低成本,壓下價格,争取購買者,他們是打算得清楚的,但由減低成本,擴大生産量,擴大不變資本,由是相對減少了可變資本,減少了社會購買力,他們卻是計算不來的。

    所以,資本制愈向前發展,這種生産過剩現象,就愈成為非他們意志所能支配的必然無可避免的現象。

     (3)它大體是很有規律的表現為周期的病态。

    在把經濟恐慌當作資本主義經濟諸法則連同作用之必然歸趨的限内,資本制經濟愈達到了成熟發展的境界,那些作用所蒙到的偶然的非經濟的攪擾,也愈形減少;而其本身内在發生的病症的規律性,就更可顯露出來。

     但在封建制下的經濟恐慌,卻是另一個姿态。

     典型的封建經濟,本來就是以交通不發達,貨币信用關系不發達的自然的自足的形态表現着的,農業生産差不多是這種社會最一般的生産形态,惟其如此,“靠天吃飯”就變成了他們共同曉喻的生活格言。

    自然條件在生産上始具有如此的決定性,而低下的社會生産力又如此的無法控制天災水旱的災難,所以這種社會的經濟恐慌,就不但比較資本制經濟恐慌,表現了更大的自然性,還必然表現了更大的偶然性。

    而這所謂偶然性,還不隻是從無力控制自然的觀點上說,且得從這種社會的政治權勢,具有較大的左右經濟的力量上說,比如,封君們的任意浪費,和任意因贖武掠地建功所造成的“殺人盈野”、“殺人盈城”的戰争,随即就會由勞動力的缺乏,引起像天災一樣的經濟危機。

    而其危機的症結,幾乎全是表現在生産不足,許多人得不到衣食的事實上。

     在直接生産者挨餓一點上,封建制經濟恐慌與資本制經濟恐慌,原是相同的。

    封君們“庖有肥肉”,“廄有肥馬”,和資本家們無法脫售而不得不囤在倉庫發黴腐爛的大量生産品,也不無近似之點,但一般的講,封建性的經濟恐慌,終是由于一般農奴的食糧生産不足;平素是自給自足,一遇荒亂,就無以為生了,而且,他們平素所生産的物品,并不是要拿去交換,至少,最大一部分不是拿去交換,所以,這種性質的恐慌,就不是通過市場表現出來的。

    不僅此也,在自然的自足的經濟狀況下,社會全般經濟,決沒有密切的有機關聯,亦就因此之故,某一地方的天災人禍,并不一定會在全盤上發生嚴重的影響,全面性的大恐慌,一般是不存在的。

    這是許多封建社會能不時遭受恐慌侵襲的,卻仍能維持得相當長久的原因之一。

    此外,還得指明一點,即封建社會的恐慌,盡管不時猝發,但因其形成過程中的外在偶發的原因在發生莫大作用,以緻其表現的時期間隔,亦無法顯示出确定的周期的規律性來。

     以上是分别就典型的封建制恐慌與資本制恐慌立論,而我們這裡所注意的,甯是由封建制過渡到資本制的經濟狀況下所發生的恐慌形态及其特質。

    那兩種典型恐慌形态的論述,正好是為了說明這第三種性質的恐慌的便利準備。

     自然,一個過渡社會的恐慌,無疑具有封建的與資本制的兩重性質,但它那種二重性的源源本本的說明,卻并不是機械的,一方面指出其封建性的恐慌因素,另一方面指出其資本制的恐慌因素,就能了事的。

     我們如其不妨把中國現代的經濟恐慌當作這種恐慌形态的标本來分析,則有關我們前面所論述的一切經濟形态,乃至它們所由形成的前在曆史因緣的說明,都将變為這裡立論的張本。

    因為需要這樣,我們所論及的中國經濟恐慌,才能當作全般經濟運動的總歸趨而表現出來,我們的恐慌論,才能當作中國經濟全般理論的結論而表現出來。

     二 中國傳統的經濟恐慌的特點 把中國傳統的經濟恐慌,當作封建制下的恐慌形态來理解,那是會顯示出一些異乎尋常的特點的,這原因須得就中國封建制本身所具有的特質來加以說明。

     首先,在地主經濟基礎之上,中國在秦漢以後,便形成了中央集權的封建體制。

    而規定着這種封建體制的基本事實,就是在最高主權者以下的全國地方首腦者,不論是封君抑是疆吏,都被剝奪去了“分茅胙土”的權利,他們所管轄範圍内的土地,并不直接對他們貢納租稅,租稅是輸供最高主權者,然後再由最高主權者以俸祿的名義給養他們。

    地方的經濟獨立性被禁阻了,分權的離心的封建形态,便比較不容易建立起來。

    然而我們在這裡所注意的,甯是當作落後社會勞動生産物一般的農産品,既須有一部分要貢納于中樞,即使這所貢納的,是采取實物形态,或者這所貢納的,往往還可就地轉作俸祿,但其中離開了直接生産者手中,而又不直接給養當地封君疆吏的一部分,即構成中央财政支出之基礎那一部分,就不免要通過市場,轉化為貨币。

    以前許多朝代,曾借着均輸市易諸措施,來處理這方面的農産物,但愈到後來,農民的輸納固然逐漸貨币化,其實物征收所得,亦多半委之于市場。

    在統一市場下的廣大的農産物市場,是中國商業所由發達的基本原因之一。

     其次,借着集權的封建政治,不僅全國交通條件允許下的廣大領域,都變成了商業活動範圍,而統一政權的諸種直接間接有關經濟的全國性或全面性的設施,可在貨币、度量衡及稅制諸方面所采行的比較劃一的标準,實不啻對那種落後經濟,賦予了一些可資貫通聯系的脈絡。

     不僅如此,地主經濟的特征之一,即是土地的所有,并不與一定社會身份發生關聯。

    不論是那種人,隻要他擁有取得土地的貨币,他就能為土地的所有者。

    盡管在若幹王朝的極短期内,曾禁止商人取得土地,而在所謂均田制度之下,還有一個相當長的期間,隻允許在極窄狹的範圍内自由買賣土地,而且這在法律上,得自由買賣土地的場合,又還不免遭受傳統的習慣的限制,更不免有封建特權的強制作用存乎其間,但全般看去,中國土地的轉移,究是比較自由的。

    最有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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