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中國商品與商品價值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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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中國商品形态
(一)商品是一個曆史的經濟形态
商品是由生産物發展過來的。
不論怎樣一件簡單的生産物,如一探究它發展成為商品的全過程,或者,如從一個簡單的商品交換現象中,去探究隐藏在它背後的本質,就知道商品是把一定的社會關系,作為它形成的現實基礎。
它體現着現實的社會關系;同時,還可由它形成的過程,測定一個社會的生産力的發達水準。
商品,由它最初的萌芽,由單純的交換起,到它最高的形态止,曾經曆許許多多的階段。
在每個階段,它都具有不同的特質,體現着不同的社會生産關系。
在同一社會中,可以同時并存着經濟發展各階段的各種不同形态的商品,一個社會,如果在它的曆史發展過程中,已經很顯明的與其他曆史階段的社會相區别,即是說,如其它已經大體完成了它某一曆史階段的發展程序,叫人毫無疑義,也毫無争論的判定它是一個由什麼生産方法所支配的社會,比如,在今日,說英國社會是資本主義社會,那麼,它這一社會的商品生産或商品,就用不着考究,而知道它是采取那種形态,或以某種形态,為其支配的形态。
但英國在十六七世紀的時候,即當它正由封建社會,向着資本主義社會過渡的時候,它的商品生産形态,就不但比現在複雜,且在雜然并存着的各種商品标本中,還不易使我們辨認何者具有壓倒的優勢,即何者取得了支配形态的地位。
多年以來,中國社會也正經驗着同一事态。
中國社會性質問題的論争,迄今還不曾完全宣告結束,由是,我們對于擺在目前的各種形态的商品中,究應把那種性質的商品,或在那種條件下生産的商品,作為中國社會的商品的标本的問題,也自然是斷斷未決定的。
也許說,中國社會性質論争問題,其所以還不曾全無異議的正式宣告終結,卻正因為在這種問題上,具有根本的決定的作用的商品形态問題,以前不大有人觸到,後來觸到了,又不見有何深入的讨論。
(二)表識着中國社會的商品标本 一個社會的生産物,它被生産出來,不是為了供生産者自己消費,而是為了把它拿去販賣;他販賣的目的,可以是為了換回他所需要的别人的生産物,也可以是為了取得較大于他生産所費的貨币額,無論其目的何在,他的生産物轉了一個手,被投到流通界去,即使其物理的性質依舊,其社會的性質卻改變了,它已不是當作生産物看,而是當作商品看了。
女子拜見了公婆,取得了少婦的資格,便不再是少女了。
當生産物轉化成了商品,貼上了商品的箋标,它就與生産物是處于對立的地位。
在自然經濟狀況下的社會,或者說,在極不發達的分工基礎上,生産者隻能而且必須生産他所需用的生産物。
生産物差不多都是由生産者自己生産,自己使用的。
往後,生産物漸漸變成了商品,那個社會,也就相應的,以同一程度,失去其自然經濟的性質。
但這個曆程,是非常長久的,即如在資本主義經濟已經成就了高度發達的社會,仍不免多少留下自然經濟成分的殘滓。
而在中國這種社會,在廣大農村中,特别在比較偏僻的落後地域中,我們雖然沒有可資利用的統計,來确定中國自然經濟成分和商品經濟成分,個别占着如何的百分比;單從量上說,也許前者還要占着較大的比例吧。
顯然的,我們即使有精确的統計,來确定中國社會的生産物,隻以較小的比例變為商品,其餘都是自然經濟成分,我們也不能據此斷定中國還是自然經濟社會,因為這中間不僅是“量”的問題,還有“質”的問題,還有何者能在全社會發生支配作用的問題。
事實上,關于今日中國社會的經濟性質問題,已早不是商品化成分,對自然經濟成分,是否占有優勢的問題,而是一般占優勢的商品本身,是采取前資本主義的小商品生産形态,抑是采取資本主義商品生産形态的問題。
同是被投在流通界的生産物,同是商品,可因它被投到流通界去的目的或動機不同,在其生産過程中,具有不同的條件,采取了不同的姿态,被附有不同的社會性質。
如其它生産出來,有一大部分或全部,是單在分工的利益和必要上,為了換得那些由他人生産出來,而為自己所需要的生産物,那就是所謂“為買而賣的”。
“為買而賣的”這種交換方式,正是适應着獨立生産者,主要以自己的工具,自己的勞力,去從事生産的那種生産方式的。
獨立生産者即手工業者小農家的商品生産,因為受了他們那種生産關系的限制,受了他們那種簡陋工具,零碎操作及低級科學技術所構成的生産力的限制,隻能在狹隘的範圍内,小規模的進行。
所以,這種商品生産,稱為簡單的商品生産或小商品生産;又因為它是出現在資本主義社會以前,所以又稱之為前資本主義社會的商品生産。
而與此種商品生産相對稱的,就是資本主義的商品生産。
資本主義的商品生産,盡管是在小商品生産的基礎上成長出來的,但卻有了根本不同的特質。
構成這種商品生産的主要條件之一,就是它所用以生産的各種要素,不管是屬于物質的(如生産手段等),抑是屬于人類生理的(如勞動力),都要當作商品而買進;它所生産出來的物品,不管是當作生産手段,抑是當作生活資料,都要當作商品而賣出,它買進商品,是為了賣出商品。
這是“為賣而買”了。
這種“為賣而買”的交換方式,所适應的是這樣一種生産關系,在那裡,直接生産者由生産手段分離了,他無權過問他的生産物。
而他自己,則是以被雇的形式,隸屬于生産手段及生産物的所有者。
不過,這種商品生産,在本質上,雖與上述小商品生産有如此的差異,但它們之間,仍有一個極其基本的相同之點,就是彼此都是以生産手段的私有,作為其存在的前提。
生産手段的所有者,同時就是生産物的所有者。
正惟其它們有這樣的共同點,尤其因為在過渡的社會中,這兩種商品生産形态在錯雜的并存着,不但在同一産業方面,甚至在同一企業,同一生産單位中并存着,于是許多人把它們混同起來,換言之,就是把小商品生産,看作資本主義的商品生産了。
這種誤解引用在中國社會性質的問題上,就引起了許多不必要的争論來。
小商品生産顯然是有二重性的。
在私有的形式上,它是資本主義的萌芽;在以自己的工具和自己的勞力來從事生産的形式上,它又具有反資本主義的性質。
小商品生産如在前一意義上,被視為資本主義的商品生産,則中國現代經濟(至少就晚近數十年說)中的資本主義成分,就确能占一個大的比重,但無奈小商品生産在後一意義上,一直都與封建的地方的自給的成分結托着;又加成就資本主義發展的許多曆史條件(如資本蓄積、統一市場等等)的缺如,即使小商品生産不絕的破壞,卻又不絕的變形的再生,至少是不曾因此就更能造出資本主義的經濟成分來。
在這裡,且不忙對此加以更深入的說明,先來具體分析一下中國商品的特征吧。
(三)中國商品的類型 普通為了被買被賣,以商品資格出現在市場或流通界的,最主要的,最基本的,當然是工業品與農産品。
此外,就是特殊的商品,即帶有自然性質的土地和屬于人類的勞動力。
我們這裡論及的中國商品的類型,當然主要是就前兩者而言,但為了說明的便利,我們把後兩者也加入讨論中,這正是我在本文,要把中國商品與商品價值分開來說明的理由之一。
從社會性質的意義上講,當作商品的土地與勞動力,對基本的工農業品,頗有一些内在關聯。
大約,土地買賣得頻繁,就有促成勞動力買賣頻繁的作用,而勞動力很普遍的被買被賣,就可以多少确定其農工業生産物的商品性質。
不過,這種推論,還要看土地及勞動力被買被賣的條件如何,還要看勞動力轉化為商品的一定社會條件如何,這所謂一定的社會條件沒有形成,無論是土地商品化,抑是勞動力商品化,都将相反的引起農工業産品不具有資本主義性質的結果。
中國社會的商品性質問題,就充分地說明了這一點。
先從工業品方面說起。
一般的說來,資本主義的生産方法,首先是推行于工業生産領域,而漸次及于農業生産領域的。
中國工業領域的出品,大約有四個産源(暫且把它們内在的聯系抛開不說),即獨立手工業的、家内工業的、制造業的、工廠工業的。
我們且不忙在這裡分析大工業或工廠工業出品之不純的不完全的資本主義商品性,即不忙分析它的“質”,先假定它是标準資本主義商品,而考究它的“量”。
誰都知道,中國現代性工業最發達的部門,是紡織業;在一九二七年,全國棉織消費總額中,百分之六十五——七十五,還是手工業制品,在手工業中,當作農村副業的家内工業,和散布在都市及各地市集的獨立手工業,誠然有一部分,特别是存在或鄰近于大都市的一部分手工業,已或多或少的改變了它們原初的傳統的形态,甚至有的已被附上了新的性質,“已經變
不論怎樣一件簡單的生産物,如一探究它發展成為商品的全過程,或者,如從一個簡單的商品交換現象中,去探究隐藏在它背後的本質,就知道商品是把一定的社會關系,作為它形成的現實基礎。
它體現着現實的社會關系;同時,還可由它形成的過程,測定一個社會的生産力的發達水準。
商品,由它最初的萌芽,由單純的交換起,到它最高的形态止,曾經曆許許多多的階段。
在每個階段,它都具有不同的特質,體現着不同的社會生産關系。
在同一社會中,可以同時并存着經濟發展各階段的各種不同形态的商品,一個社會,如果在它的曆史發展過程中,已經很顯明的與其他曆史階段的社會相區别,即是說,如其它已經大體完成了它某一曆史階段的發展程序,叫人毫無疑義,也毫無争論的判定它是一個由什麼生産方法所支配的社會,比如,在今日,說英國社會是資本主義社會,那麼,它這一社會的商品生産或商品,就用不着考究,而知道它是采取那種形态,或以某種形态,為其支配的形态。
但英國在十六七世紀的時候,即當它正由封建社會,向着資本主義社會過渡的時候,它的商品生産形态,就不但比現在複雜,且在雜然并存着的各種商品标本中,還不易使我們辨認何者具有壓倒的優勢,即何者取得了支配形态的地位。
多年以來,中國社會也正經驗着同一事态。
中國社會性質問題的論争,迄今還不曾完全宣告結束,由是,我們對于擺在目前的各種形态的商品中,究應把那種性質的商品,或在那種條件下生産的商品,作為中國社會的商品的标本的問題,也自然是斷斷未決定的。
也許說,中國社會性質論争問題,其所以還不曾全無異議的正式宣告終結,卻正因為在這種問題上,具有根本的決定的作用的商品形态問題,以前不大有人觸到,後來觸到了,又不見有何深入的讨論。
(二)表識着中國社會的商品标本 一個社會的生産物,它被生産出來,不是為了供生産者自己消費,而是為了把它拿去販賣;他販賣的目的,可以是為了換回他所需要的别人的生産物,也可以是為了取得較大于他生産所費的貨币額,無論其目的何在,他的生産物轉了一個手,被投到流通界去,即使其物理的性質依舊,其社會的性質卻改變了,它已不是當作生産物看,而是當作商品看了。
女子拜見了公婆,取得了少婦的資格,便不再是少女了。
當生産物轉化成了商品,貼上了商品的箋标,它就與生産物是處于對立的地位。
在自然經濟狀況下的社會,或者說,在極不發達的分工基礎上,生産者隻能而且必須生産他所需用的生産物。
生産物差不多都是由生産者自己生産,自己使用的。
往後,生産物漸漸變成了商品,那個社會,也就相應的,以同一程度,失去其自然經濟的性質。
但這個曆程,是非常長久的,即如在資本主義經濟已經成就了高度發達的社會,仍不免多少留下自然經濟成分的殘滓。
而在中國這種社會,在廣大農村中,特别在比較偏僻的落後地域中,我們雖然沒有可資利用的統計,來确定中國自然經濟成分和商品經濟成分,個别占着如何的百分比;單從量上說,也許前者還要占着較大的比例吧。
顯然的,我們即使有精确的統計,來确定中國社會的生産物,隻以較小的比例變為商品,其餘都是自然經濟成分,我們也不能據此斷定中國還是自然經濟社會,因為這中間不僅是“量”的問題,還有“質”的問題,還有何者能在全社會發生支配作用的問題。
事實上,關于今日中國社會的經濟性質問題,已早不是商品化成分,對自然經濟成分,是否占有優勢的問題,而是一般占優勢的商品本身,是采取前資本主義的小商品生産形态,抑是采取資本主義商品生産形态的問題。
同是被投在流通界的生産物,同是商品,可因它被投到流通界去的目的或動機不同,在其生産過程中,具有不同的條件,采取了不同的姿态,被附有不同的社會性質。
如其它生産出來,有一大部分或全部,是單在分工的利益和必要上,為了換得那些由他人生産出來,而為自己所需要的生産物,那就是所謂“為買而賣的”。
“為買而賣的”這種交換方式,正是适應着獨立生産者,主要以自己的工具,自己的勞力,去從事生産的那種生産方式的。
獨立生産者即手工業者小農家的商品生産,因為受了他們那種生産關系的限制,受了他們那種簡陋工具,零碎操作及低級科學技術所構成的生産力的限制,隻能在狹隘的範圍内,小規模的進行。
所以,這種商品生産,稱為簡單的商品生産或小商品生産;又因為它是出現在資本主義社會以前,所以又稱之為前資本主義社會的商品生産。
而與此種商品生産相對稱的,就是資本主義的商品生産。
資本主義的商品生産,盡管是在小商品生産的基礎上成長出來的,但卻有了根本不同的特質。
構成這種商品生産的主要條件之一,就是它所用以生産的各種要素,不管是屬于物質的(如生産手段等),抑是屬于人類生理的(如勞動力),都要當作商品而買進;它所生産出來的物品,不管是當作生産手段,抑是當作生活資料,都要當作商品而賣出,它買進商品,是為了賣出商品。
這是“為賣而買”了。
這種“為賣而買”的交換方式,所适應的是這樣一種生産關系,在那裡,直接生産者由生産手段分離了,他無權過問他的生産物。
而他自己,則是以被雇的形式,隸屬于生産手段及生産物的所有者。
不過,這種商品生産,在本質上,雖與上述小商品生産有如此的差異,但它們之間,仍有一個極其基本的相同之點,就是彼此都是以生産手段的私有,作為其存在的前提。
生産手段的所有者,同時就是生産物的所有者。
正惟其它們有這樣的共同點,尤其因為在過渡的社會中,這兩種商品生産形态在錯雜的并存着,不但在同一産業方面,甚至在同一企業,同一生産單位中并存着,于是許多人把它們混同起來,換言之,就是把小商品生産,看作資本主義的商品生産了。
這種誤解引用在中國社會性質的問題上,就引起了許多不必要的争論來。
小商品生産顯然是有二重性的。
在私有的形式上,它是資本主義的萌芽;在以自己的工具和自己的勞力來從事生産的形式上,它又具有反資本主義的性質。
小商品生産如在前一意義上,被視為資本主義的商品生産,則中國現代經濟(至少就晚近數十年說)中的資本主義成分,就确能占一個大的比重,但無奈小商品生産在後一意義上,一直都與封建的地方的自給的成分結托着;又加成就資本主義發展的許多曆史條件(如資本蓄積、統一市場等等)的缺如,即使小商品生産不絕的破壞,卻又不絕的變形的再生,至少是不曾因此就更能造出資本主義的經濟成分來。
在這裡,且不忙對此加以更深入的說明,先來具體分析一下中國商品的特征吧。
(三)中國商品的類型 普通為了被買被賣,以商品資格出現在市場或流通界的,最主要的,最基本的,當然是工業品與農産品。
此外,就是特殊的商品,即帶有自然性質的土地和屬于人類的勞動力。
我們這裡論及的中國商品的類型,當然主要是就前兩者而言,但為了說明的便利,我們把後兩者也加入讨論中,這正是我在本文,要把中國商品與商品價值分開來說明的理由之一。
從社會性質的意義上講,當作商品的土地與勞動力,對基本的工農業品,頗有一些内在關聯。
大約,土地買賣得頻繁,就有促成勞動力買賣頻繁的作用,而勞動力很普遍的被買被賣,就可以多少确定其農工業生産物的商品性質。
不過,這種推論,還要看土地及勞動力被買被賣的條件如何,還要看勞動力轉化為商品的一定社會條件如何,這所謂一定的社會條件沒有形成,無論是土地商品化,抑是勞動力商品化,都将相反的引起農工業産品不具有資本主義性質的結果。
中國社會的商品性質問題,就充分地說明了這一點。
先從工業品方面說起。
一般的說來,資本主義的生産方法,首先是推行于工業生産領域,而漸次及于農業生産領域的。
中國工業領域的出品,大約有四個産源(暫且把它們内在的聯系抛開不說),即獨立手工業的、家内工業的、制造業的、工廠工業的。
我們且不忙在這裡分析大工業或工廠工業出品之不純的不完全的資本主義商品性,即不忙分析它的“質”,先假定它是标準資本主義商品,而考究它的“量”。
誰都知道,中國現代性工業最發達的部門,是紡織業;在一九二七年,全國棉織消費總額中,百分之六十五——七十五,還是手工業制品,在手工業中,當作農村副業的家内工業,和散布在都市及各地市集的獨立手工業,誠然有一部分,特别是存在或鄰近于大都市的一部分手工業,已或多或少的改變了它們原初的傳統的形态,甚至有的已被附上了新的性質,“已經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