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教育制度之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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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會聯合會議席上,議決了一個議案;組織新學制課程标準起草委員會。

    當場選舉了袁希濤等五人為委員,自同年十二月至十二年四月,開了三次會議,起草了二種課程綱要:一是小學的,二是初級中學的。

    關于高級中學及師範、職業等學校的課程綱要,則另請專家起草,到六月于是完全刊布,即本期改革學制的課程标準。

    關于大學及專門學校的課程,則由各該校自定。

    此項課程标準,小學與初中尚覺簡單,高中師範及職業等校因分科太繁,我們隻能以最簡的方法叙述幾點。

     二小學課程标準 小學課程分為國語、算術、衛生、公民、曆史、地理、自然、園藝、工用園藝、形象園藝、音樂、體育十一科目。

    但小學前四年——初級小學,将衛生、公民、曆史、地理四科合為社會,故隻有八科目。

    小學校授課以分數計;初級前二年每周至少授課一○八○分鐘,後二年每周授課一二六○分鐘。

    高級每周至少授課一四四○分鐘。

    各科約定百分比如第十七表。

    鄉村小學各科目有不能獨設時,得酌量合并,但國語、算術二科之授課分數不得再減。

     三初級中學課程标準 初級中學課程,分為社會科、言文科、算學科、自然科、藝術科、體育科六學科。

    社會科包含公民、曆史、地理三目;言文科包含國語、外國語二目;藝術科包含圖畫、手工、音樂三目;體育科包含生理衛生及體育二目。

    初級中學授課以學分計,每半年每周上課一小時為一學分,但如圖畫、手工、音樂、體操運動及理化生物之實驗,無須課外預備者,應酌量折算。

    以修滿一百八十學分為畢業,除必修科一百六十四學分外,所餘學分得選他種科目或補習必修科目。

     第十七表新學制小學課程标準表 第十八表新學制初級中學課程标準表 四高級中學課程标準 高級中學依改革令,分為普通、農、工、商、師範、家事等科。

    此數科分着兩類:第一類以升學為主要目的者稱普通科,第二類以職業為主要目的者,則分為師範科、商業科、工業科、農業科及家事科等科。

    第一類又分着兩組:第一組注重文學及社會科學,約等于從前的文科;第二組注重數學及自然科學,約等于從前的實科。

    各科各組的課程又分着三部分:一為公共必修科目;二為分科專修科目;三為純粹選修科目。

    各科課程以學分計算,總計以一百五十學分為畢業。

    普通科兩組的課程标準,如第十八、第十九兩表,可無庸說明。

    其他職業各科的課程,除公共必修科與普通科相同外,所有分科專修科目,及純粹選修科目,由各校照實際情形自定。

     五師範學校課程标準 第十九表新學制高級中學普通科第一組課程簡表 師範教育除高級外,具有五種形式,在前節已說明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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