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教育制度之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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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每周授課一二六○分鐘。

    高級每周至少授課一四四○分鐘。

    各科約定百分比如第十七表。

    鄉村小學各科目有不能獨設時,得酌量合并,但國語、算術二科之授課分數不得再減。

     三初級中學課程标準 初級中學課程,分為社會科、言文科、算學科、自然科、藝術科、體育科六學科。

    社會科包含公民、曆史、地理三目;言文科包含國語、外國語二目;藝術科包含圖畫、手工、音樂三目;體育科包含生理衛生及體育二目。

    初級中學授課以學分計,每半年每周上課一小時為一學分,但如圖畫、手工、音樂、體操運動及理化生物之實驗,無須課外預備者,應酌量折算。

    以修滿一百八十學分為畢業,除必修科一百六十四學分外,所餘學分得選他種科目或補習必修科目。

     第十七表新學制小學課程标準表 第十八表新學制初級中學課程标準表 四高級中學課程标準 高級中學依改革令,分為普通、農、工、商、師範、家事等科。

    此數科分着兩類:第一類以升學為主要目的者稱普通科,第二類以職業為主要目的者,則分為師範科、商業科、工業科、農業科及家事科等科。

    第一類又分着兩組:第一組注重文學及社會科學,約等于從前的文科;第二組注重數學及自然科學,約等于從前的實科。

    各科各組的課程又分着三部分:一為公共必修科目;二為分科專修科目;三為純粹選修科目。

    各科課程以學分計算,總計以一百五十學分為畢業。

    普通科兩組的課程标準,如第十八、第十九兩表,可無庸說明。

    其他職業各科的課程,除公共必修科與普通科相同外,所有分科專修科目,及純粹選修科目,由各校照實際情形自定。

     五師範學校課程标準 第十九表新學制高級中學普通科第一組課程簡表 師範教育除高級外,具有五種形式,在前節已說明過了。

    現在隻就後期師範學校及高中師範科的課程制一總表,因這兩種師範的課程是相同的,其餘三種隻得從略了。

    關于公共必修科目,共計六十八學分,較高中普通科另外增加了音樂四學分,但亦視各校情形,得略為伸縮。

    關于必修科的,共計四十八學分,也有伸縮的餘地。

    關于選修科目,又分着三組:第一組注重文言文及社會科學,所謂“文科”;第二組注重數學及自然科學,所謂“理科”;第三組注重藝術體育,所謂“藝術科”。

    以上三組,不必全設,但看各地方情形也可以另設他組,如職業教員組、幼稚園教員組之類。

    關于教育選修科目,凡以上各組均須選修,至少選修八學分。

    至于純粹選修科目,則由各校自定,學分多少亦無限制。

    但畢業總學分至少與高中普通科相等。

     第二十表新學制高中普通科第二組課程簡表 民國期間的美術學校學生 第四節縣市教育行政機關 一縣教育行政機關 民國十一年教育部所召集的學制會議,關于縣教育行政機關,有改勸學所為教育局一案,到十二年三月繼将縣教育局規程公布出來。

    共計十五條,我們摘錄其要點寫在下面。

    (一)縣教育局以局長一人、視學及事務員若幹人組織之。

    (二)局長由縣知事推薦呈請省教育廳長選任,商承知事主持全縣教育行政事宜,并督促屬于該縣之市鄉教育事務。

    (三)縣教育局長之資格:(1)畢業于大學教育科、師範大學校或高等師範學校者;(2)畢業于師範學校,并曾任教育職務三年以上者;(3)畢業于專門以上學校,并曾任教育職務二年以上者;(4)曾任中等學校校長,或小學校校長,三年以上者;(5)曾任教育行政職務五年以上,著有成績者。

    (四)縣教育局設立董事會,董事定額為五人,但得增加到七人至九人。

    此項董事須對于教育有關系之人方可合格。

    (五)董事會的職權:(1)審議縣教育之方針及計劃,(2)籌劃縣教育經費及保管縣教育财産,(3)審核縣教育的預算及決算,(4)議決局長交議事件,(5)提議關于縣教育事項。

    (六)全縣市鄉,應由縣教育局劃為若幹學區,每區設教育委員一人,受局長指揮,辦理本學區教育事務。

    由以上看來,教育局的權限較勸學所的重大許多,而局長的地位,亦較所長提高多了。

     二特别市教育行政機關 特别市教育行政機關也是與縣教育局同時議決,同日頒布,取名特别市教育局。

    局的權限及組織,及局長的地位,與縣沒有什麼差異。

     第二十一表新學制後期師範課程标準表 續表 續表 本章參考書舉要 (1)《新教育》 (2)《教育公報》 (3)《教育叢著》 (4)《新學制課程标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