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本期教育之實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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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則把書本打開,退課後就束之高閣,等到臨考的時候,才用心溫習一遍。

    盲目的模仿,不管有用與無用,隻問别國設立與不設立;本期比較前期是沒有什麼進步的。

    著者在當時,也是撐着舌頭随人之後,日日讀英文,到今日仍覺無一實用,固然不能以一概全,但也可以推知當時學校學風趨勢之一斑。

     民國時期童蒙教材 三教授法之進步 但本期有一顯著的進步,即小學教授法之改良。

    前期的教育,雖然改成了講堂制,但教授方法多半采用注入式,教師在講台上口講指畫,學生在座位上抄寫靜聽;國文及讀經等科,有時還須背誦,革命以後,方法才逐步改良。

    在民國元、二年間,始由注入式改為啟發式,這個時候,以能采用海爾巴特的五段教授法者為最時髦。

    三、四年以後,一般人覺得五段教授法太呆闆了,于是有自學輔導法和分團教授法的運動;到民國五年,又有自動主義、自治主義、自習主義等名目,與上項運動其實是一個途徑。

    這種運動,所曆時間較久,自設計教學法由美國搬進中國來以後,才漸漸消沉下去。

    設計教學法,萌芽于民國六、七年之間,到九、十兩年間,風行一時,比較趨新一點的小學校,莫不試行此法,裝潢門面;自民國十一年以後,雖後進的道爾頓制鑽進了中、小學裡面來,而此法的勢力尚未十分衰退。

     還有一點,我們應當補叙在這裡。

    在前段,我們不是說本期的教科書編制和内容均不合用嗎?可是本期各學校完全采用有系統的教科,這也算是一種進步。

    在科舉時代,原沒有教科書的名目,他們所選為教材的不過幾本成書。

    成人讀四書五經,兒童讀《三字經》、《百家姓》,習舉子業者則呻詠高頭講章。

    前清末年,雖将書院一律改為學堂,除少數教員自編講義及間或有幾本頭緒不清的新式教科書外,多半還是采用的成書。

    到了本期,則不同了,除了大學講義與成書兼用外,各級學校,各種學科,莫不采用較有系統的教科書,這種教科書,或由書店代編,或由教育者自編,或由教育部專編。

     四女子教育之依舊 前期由政府設立的正式女子學校,隻有小學及初級師範兩種,本期所擴充的也不過兩種:一為女子中學,一為女子職業學校。

    女子職業學校即等于男子的甲、乙兩種實業學校,至于專門以上的女子學校,本期尚未設立。

    女子在學人數與男子比較相差很大,據教育部四年度的統計:初小女生占初小男女生總數百分之四點四弱;高小女生占男女總數百分之四點四強;設有女子中學的地方,隻有京師及蘇、閩、鄂、黑等省;女子職業學校更屬寥寥無幾。

    到民國七年度的統計,初小女生的百分比與前相等;高小女生的百分比為百分之五點五四,僅較四年度稍增了百分之一點一;其他各種學校尚沒有确數的統計可資比較。

    中國女子教育多發轫于外國人所辦的教會學校,故教會各種女校較政府公立或國人私立的均早。

    本期公立的雖無大學,但由教會設立的已有三所——一為北京協和女子大學又名燕京女子大學,二為南京金陵女子大學,三為福州華南女子大學,自家的教育由外人先我而倡辦,這也是吾人之一種羞恥。

    至于女子教育宗旨,仍未脫賢妻良母主義,我們讀當時《教育雜志》,觀一般人所呼号的,就可以證明其對于女子教育之觀念。

    例如在民國七年八月,有自署天民所作《今後女子教育之方針》一文中,有這樣兩句話:“女子不必使其離失家庭而徒務高尚之教育,應使其人人以良妻賢母自期,同時對于社會國家盡其重大之任務,則女子唯一之天職于是乎在。

    ”(《教育雜志》第十卷第八号)湯化龍在民國四年一月,關于整理教育方案三十則,第二十三則裡面說:“女子注重師範及職業,并保持嚴肅之風紀。

    今且勿骛高遠之談,标示育成良妻賢母主義。

    ”(《教育公報》第八冊)範源濂在民國五年十月教育總長任内,于整肅風化一端,對于女子的禁令有下數條:(1)不準剪發,(2)不準纏足,(3)不準無故請假,(4)通學者不得過十四歲,(5)不準自由結婚。

    我們觀(1)、(4)、(5)各條,可以想見範氏之思想,也可以想見當時一般人對于女子教育之觀念。

    由以上看來,女子教育,本期實無進步,不過依舊罷了。

     金陵女子大學校門 (1918年) 第二節義務教育與國語運動 一義務教育 中國之有義務教育的計劃,實自本期開始。

    在前期《奏定學堂章程》内的初等小學章程,曾稍一提及過:“東西各國兒童有不就學者,即罰其父母,或任保護之親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