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教育思潮與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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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辛亥革命中的學生軍 (一)關于教授者:(1)小學校學生宜注重作戰之遊戲。

    (2)各學校應添授中國舊有武技。

    (3)各學校教科書宜揭舉古今尚武之人物及關于國恥之事項,特别指示提醒之。

    (4)各學校樂歌宜選雄武之詞曲,以激勵其志氣。

    (5)師範學校及各中等學校之體操學科時間内,宜于最後學年加授軍事學大要。

    (6)中等學校以上之兵式槍操最後學年,宜實行射擊。

    (7)中等以上學校體操應取嚴格鍛煉主義。

    (8)各科教授材料與軍國民主義有關者,應随時聯絡,以輸入勇武之精神。

    (9)遇有特别材料與本主義有重大之關系者,得特設時間講授之。

     (二)關于訓練者:(1)小學校學生宜養成軍國民之性資,及軍人之志趣。

    (2)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宜具有充當兵役之能力。

    (3)各學校須注意學生體格檢查。

    (4)高等小學以上學生應一律穿制服。

    (5)中等以上各學校管理參用軍用規則。

    (6)各學校應養成勤勞之習慣。

    (7)各學校應規定禮儀作法之形式,以嚴正為準,教員學生一律遵守,養成雄健齊整之校風。

    (8)各學校應養成粗衣淡食之習慣,施行忍耐寒暑之操作,并獎勵海水浴或冷水浴。

    (9)各學校宜特設體育會。

    (10)各學校宜由教職員率同學生勵行各種運動遊技。

    (11)各學校應搜集或制作國恥紀念物特表示之,以促警醒。

    (12)各學校應表彰曆代武士之遺像,随時講述其功績。

     這一起由四年到五年,全國人民均有這種呼聲。

    範氏再登上教育總長交椅上,更極力提倡。

    他的辦法,與全國教育聯合會所議決的大緻相同。

    在這個時候,有提倡勤勞主義的,有提倡少年義勇團的,名目不一,都是應運這種潮流而起的種種運動。

    但自六年以後,此種思潮漸漸向下低落;到了民國七年,歐戰告終,大家都自欺欺人地說:“公理戰勝了強權!”于是軍國民主義,就用不着了。

     三國民教育 在民國三、四年之間,又起了一種教育思潮,叫做“國民教育”主義。

    這個時候,大總統是袁世凱,教育總長是湯化龍,他們二人對于此主義均極力提倡,民衆方面在《教育雜志》上也常常發表國民教育的意見,但三方面的意見各不相同。

    在民衆方面,我們援引賈豐臻的一段話作為代表。

    他說: 國民教育者,十九世紀以來最流行之名詞也,有國家必有國民,有國民必有教育,國民既盡人皆受教育。

    則斷不能舉國皆為官吏、皆為聖賢、皆為英雄,故斷之曰國民教育。

    蓋國民教育者,如饑之于菽粟,寒之于布帛,而不可一日離,故其間有至不可少之條件焉:(1)國民教育乃義務教育,謂國民之受教育如納稅、當兵之不得免除者也。

    (2)國民教育為兒童将來生活計,而授以必需之知識技能也。

    (3)國民教育乃國家教育人民,與家庭教育子女無異:家庭縱貧苦,子弟不可不讀書;國家雖困窮,人民豈可不入學乎。

    (《教育雜志》第七卷第四号) 護國戰争中的反袁漫畫 我們如果以賈君這篇文章可以代表民衆方面的意見時,則民衆所謂“國民教育”,并沒有特别的意義,隻是給一般兒童以生活上必需之知識技能——即給他們以最低的相當的生活權能——的一種教育。

    這種教育,凡屬國民,皆有享受的權利,故謂之國民教育。

    自家庭方面看,父母必須令他們的兒童往受這種教育,故又謂之“強迫教育”。

    自國家方面看,政府必須給所有國民的兒童以充分受這種教育的機會,故又謂之“義務教育”。

    但袁氏的意見卻與這不大相同。

    他說: 凡一國之盛衰強弱,視民德、民智、民力之進退為衡;而欲此三者程度日增,必注重于國民教育。

    本大總統既以興學為立國要圖。

    今兵氛漸消,邦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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