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留學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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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遊學與遊曆 遊學教育,在前期隻是萌芽,到了本期,則驟然走到最高潮的階段;所以除了“變法興學”以外,遊學一事,也是本期全國上下一緻的呼聲。

    封疆大吏,如張之洞、袁世凱、王之春等人,知識分子如康有為、梁啟超、張謇等人,部院大臣如張百熙輩,或對清廷陳上章奏,或對社會發表時論,個個莫不以留學的利益來鼓吹來号召。

    這些人中,尤以張之洞說得最痛快。

    他說: 出洋一年,勝于讀西書五年,此趙營平百聞不如一見之說也。

    入外國學堂一年,勝于中國學堂三年,此孟子置之莊嶽之說也。

    (《勸學篇·遊學第二》) 學堂固宜速設矣,然非多設不足濟用。

    欲多設有二難:經費巨,一也;教員少,二也。

    求師之難,尤甚于籌費。

    天下州縣皆立學堂,數必逾萬,無論大學、小學斷無許多之師,是則唯有赴外國遊學之一法。

    (《變法自強第一疏》) 但首先提倡的還是一般新進知識分子。

    他們自甲午一役以後,深深感覺中國非變法不足以圖強,非興學不足以變法。

    但驟言興學,完全聘用外人,既非善策,而中國怎能降下如許新知識人才,于是又感覺到非廣派青年學生出洋遊學不足以興學。

    新進知識分子提倡于先,封疆大吏繼起于後,一倡百和,風氣喧騰于全國上下,于是大家都感覺遊學為當今第一要政。

    但派遣遊學有三層限制:第一,出洋遊學,必先習外國語言文字為研究學問的工具,年事已長的人,口舌已強,學習極感困難,非派遣青年學生不可;第二,國家一旦變法,一切新政新教,所需人才不下數萬,目前萬難籌得如此巨款,培養數萬遊學人才;第三,即或有力能夠籌出如此巨款,赀送青年學生出洋遊學,也必待三年或五載方能收其成效。

    現在列強四面環攻,日益加緊,變法興學迫在眉睫,怎能安然坐待三五年了再圖振興,所以于提倡遊學之外更當提倡遊曆,而遊曆一事,尤為目前救濟急需之圖。

    遊曆與遊學不同之點如下:(1)遊學是長期的永久的性質,遊曆是短期的暫時的性質;(2)遊學所派遣的概屬于青年子弟或學生,遊曆所派遣的或為親貴,或為職官;(3)遊學以正式研究各種科學為目的,遊曆的目的則隻在考察各國的政治法度,以便期月回國了立行新政之急需。

    既有此項急需,所以本期在學部成立以前提倡遊曆的空氣非常高漲。

    但自學部成立以後,隻有遊學一事,繼長增高,而遊曆遂不為要圖了。

     張謇像 本期所謂留學教育,是指着遊學一事說的。

    遊學又分着兩個階段:在學部未成立以前,公費自費,漫無限制,文科理科,毫無标準,出洋遊學的人數雖多,概系省自為政,人自為法,可以說是沒有系統的時代。

    自學部成立以後,才規定了出洋留學的資格,規定了公費的标準,頒布了管理的章程,限制了學習的範圍——勿論出遊東西各國,而政府才有統一的辦法。

    茲将各種辦法擇要分節叙述于下。

     第二節資格與學科 一資格 當時風氣初開,锢蔽的人們仍以遠涉重洋為畏途,所以政府為鼓勵此項人才起見,隻要有志遠遊,不限資格,一律可以赀送,并可鼓勵有錢的人自備資斧出洋遊學。

    迨後風氣漸開,不僅毫無危險,并且由此可以獲求榮利,找得出路,于是自備資斧出洋遊學的就紛紛多起來了。

    這一項人在國内更沒有一定的資格。

    且因是時國内學堂初開,尚沒有正式學堂畢業的人才,嚴限資格,也是勢所不能。

    出洋遊學既不限資格,隻要稍有知識或是舉貢生員,稍經考選,便可獲得公費派遣,否則隻要家産充裕也可以自備資斧。

    此種人在國内既無普通學識,且多不習外國語言文字,出國之後,還須補習語言,先學普通知識,再進正式學堂,于國家于個人皆不經濟,所以自端方、戴鴻慈等大臣遊曆回國以後,即有遊學限制資格的建議。

    [1]學部根據他們的建議,才于光緒三十二年二月,通行各省将軍督撫,以後選送學生出洋遊學必須限定資格。

    此次所定的資格,分長期、短期兩項:(1)關于長期遊學者,除學習淺近工藝僅須預備語言、于學科勿庸求備外,凡入高等以上學校及各專門學校者,必具有中學堂以上的畢業程度,且通習所遊之國的語言,方為合格;(2)關于短期者,除遊曆官紳,此少寬限制外,凡習速成科者,勿論政法或師範,必須中學與中文俱優,年在二十五歲以上,于學界、政界實有經驗者,方為合格。

    除以上所規定外,一律不得以公費選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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