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學校制度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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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概論
新教育之有系統的組織,始于光緒二十八年張百熙在管學大臣任内所拟的《欽定學堂章程》。
該章程共計六件:(1)京師大學堂章程,(2)考選入學章程,(3)高等學堂章程,(4)中學堂章程,(5)小學堂章程,(6)蒙學堂章程。
按照該章程所拟,将整個教育分着三段七級:第一段為初等教育,分着蒙學堂、尋常小學堂及高等小學堂三級;第二段為中等教育,隻有一級;第三段為高等教育,分着高等學堂或大學預備科、大學堂及大學院三級。
蒙學堂即改良的私塾,規定兒童自五歲入學,至九歲升入尋常初等小學堂,十二歲升入高等小學堂,十五歲升入中等學堂,十九歲升入高等學堂或大學預備科,二十一歲升入大學堂,再三年可升入大學院。
自初入學堂至大學畢業,共計二十年。
大學堂三年畢業,内分政、藝二科,大學院屬于研究高深學術的機關,學習無有定期。
此外還有實業教育,分簡易實業、中等實業及高等實業三級;還有師範教育,分師範學堂及師範館二級。
按此項章程雖曾經正式頒布,但未及施行,到第二年頒布《奏定學堂章程》以後,遂等于廢紙了。
《奏定學堂章程》書影 榮慶詩劄 張百熙在管學任内,很能熱心盡職。
如慎選教習,吸引新進,籌劃經費,制定章程,拟在豐台建築大規模新式大學校舍,種種設施,皆能負一般的時望,而新進的青年亦多趨赴。
這樣一來,被清廷滿、蒙舊人内懷猜忌,乃派守舊黨榮慶與張氏共同管學,以分張氏的權勢。
榮慶以蒙人資格,兼入樞府,權位遠出張氏之上,有意更改從前的辦法,恰逢張之洞因事入京,清廷乃下令之洞與二管學大臣重拟學堂章程,此《奏定學堂章程》之由來。
張之洞夙以提倡新學自負,拜此新命,氣焰熏天,乃遠采日本學制,近酌欽定舊章,再參以己意,凡曆數月,易稿七次而始草就。
此項新章,名雖三人共拟,其實由之洞一手包辦,内中前後述及教育宗旨的地方,完全是他自己的一副頭腦的表現。
此項新章的内容,含着複古的性質極其濃厚,但從學制本身上說,确比舊章完備多了;學部成立以後,在枝節方面雖略有修改,而清末新教育制度,莫不以此為标準。
《奏定學堂章程》頒布于光緒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共計十六冊,計二十餘種。
自豎的方面看,整個教育也是分着三段七級:第一段為初等教育,分為蒙養院、初等小學及高等小學三級;第二段為中等教育,隻有中學堂一級;第三段為高等教育,分為高等學堂或大學預備科、分科大學及通儒院三級。
除蒙養院半屬家庭教育,殊非正式學堂外,兒童自七歲入小學,至三十歲通儒院畢業,合計二十五年。
自橫的方面看,除直系各學堂外,另有師範教育及實業教育兩系。
師範教育分初級及優級兩等,合計修學八年。
實業教育除藝徒學堂及實業補習普通外,分初等實業、中等實業及高等實業三等,合計修學十五年。
此外在京師還有譯學館及外省的方言學堂,屬于高等教育段,約計修學五年。
此外還有進士館,為新進士學習新知識設立的;有仕學館,為已仕的官員學習新知識設立的,修業約計十三年,屬于高等教育段,以其不是由中小學層累而上升,故不列入學堂系統之内。
現在為清醒眉目起見,除将《奏定學堂章程》所定各級各種學堂提要分節叙述于下以外,更将此次學制系統圖附載于後。
第二節直系教育 一緒言 第十三圖癸卯學制系統圖 (光緒二十九年) 自蒙養院至通儒院,共有三段七級的學堂,是正軌的,是直線的,我們假名之曰“直系教育”。
在光緒二十四年五月二十二日,有這樣一道谕旨:“将各府廳州縣現有之大小書院,一律改為兼習中學西學之學校,至于學校等級,自應以省會之大書院為高等學,郡城之書院為中等學,州縣之書院為小學。
”此次章程規定直系各學堂設立的原則,即按照這道谕旨的标準。
至于大學與通儒院合設一處,在京師;蒙養院系半家庭教育的性質,當以普及為宜,不限定區域。
除初等小學及通儒院外,一律須令學生貼補學費,但納費多少視各地學堂情形酌量辦理。
茲将各級學堂及兩院的教育宗旨、入學資格及年齡、課程及修業年限,并将中、小學堂的課程表分段叙述于下: 清末廣州的蒙養院 二蒙養院 此院規定兒童受教育的最初一步,其宗旨“在于以蒙養院輔助家庭教育,以家庭教育包括女學”。
兒童入院年齡,以三歲至七歲為度,每日授課不得過四點鐘。
蒙養院即外國所謂幼稚園,以女子師範畢業生為保姆。
但中國此時既不宜設女學,所以蒙養院隻好暫時附設在育嬰堂及敬節堂内。
凡各省府廳州縣以及巨大市鎮,如有此項善舉者,每堂均須附設蒙養院一所,即于該堂内的乳媪及嫠婦作為保姆。
此項保姆,未必即有保育教養嬰兒的知識,先由官廳派員講授保育教導之事,或發給女教科書及家庭教育書,令她們自相傳習。
一年以後,學習有成績者,發給保姆憑單,勿論在此堂内附設的蒙養院或私人家庭内,皆可以執行保姆的業務。
該章程又規定:在蒙養院未及遍設以前,家庭教育最為重要,所謂“蒙養家教合一”。
家庭教育的責任,全在女子,此時中國,既不宜設立女學堂,唯有刊布女教科書,令她們在家庭自相傳習。
家中女子如不識字時,則由她的丈夫為之講說。
講習以後,有子女者,可以自教其子女,則家家皆有一蒙養院了。
此項女教科書,為《孝經》、《四書》、《列女傳》、《女誡》、《女訓》及《教女遺規》等等。
至于嬰兒應讀何書、如何教法,未曾明白規定。
北宋《孝經》圖卷 三初等小學堂 兒童受教育的第二步為初等小學堂,凡國民年齡在七歲以上者皆可入學。
此級學堂,以“啟其人生應有之知識,立其明倫理、愛國家之根基,并調護兒童身體令其發育”為宗旨。
其中又分為兩類:一為完全科,一為簡易科。
完全科五年畢業;其必修學科有八:一、修身,二、讀經講經,三、中國文字,四、算術,五、曆史,六、地理,七、格緻,八、體操。
此外視地方情形,尚可加授圖畫、手工一科或二科,列為随意科。
簡易科也是五年畢業,其科目有五:一、修身、讀經合為一科,二、中國文字科,三、曆史、地理、格緻合為一科,四、算術,五、體操。
以《孝經》、《四書》、《禮記節本》為完全科必讀之經書,第一年每日約讀四十字,第二年每日約讀六十字,第三、第四兩年每日約讀一百字,第五年每日約讀一百二十字,總共五年應讀十萬零一千八百字。
至于時間的分配,每星期讀經六點鐘、挑背及講解六點鐘,合計十二點鐘。
另有溫經的課程,每日半點鐘,在自習室内舉行,不列講堂功課之内。
高等小學亦同。
以古詩歌代音樂科,“須擇古歌謠及古人五言絕句之理正詞婉能感發人者”令兒童諷誦,作為音樂教材。
第十三表《奏定學堂章程》初等小學堂必修科課程表 此項學堂之設立,以府、廳、州、縣之各城鎮為原則。
在創辦之初,至少大縣城内必設三所,各縣著名大鎮必設一所,名曰“官小學堂”。
至于私人集資建立,由個人者曰私小學堂,由團體者曰公小學堂。
官設小學堂永不令學生貼補學費,雖未實行強迫教育,亦寓有義務教育的意義了。
學級編制分三種:凡兒童的工夫深淺同等,能編為一班者,稱單級小學堂;凡兒童的工夫不等,須編為二級以上者,稱多級小學堂;在一日内,分兒童為兩起授課者,稱半日小學堂。
四高等小學堂 高等小學為兒童受教育的第三步,以“培養國民之善性,擴充國民之知識,壯強國民之氣體”為宗旨。
照章以在初等小學堂畢業升入者為合格,但開辦之初,凡十五歲以下,略能讀經而性
該章程共計六件:(1)京師大學堂章程,(2)考選入學章程,(3)高等學堂章程,(4)中學堂章程,(5)小學堂章程,(6)蒙學堂章程。
按照該章程所拟,将整個教育分着三段七級:第一段為初等教育,分着蒙學堂、尋常小學堂及高等小學堂三級;第二段為中等教育,隻有一級;第三段為高等教育,分着高等學堂或大學預備科、大學堂及大學院三級。
蒙學堂即改良的私塾,規定兒童自五歲入學,至九歲升入尋常初等小學堂,十二歲升入高等小學堂,十五歲升入中等學堂,十九歲升入高等學堂或大學預備科,二十一歲升入大學堂,再三年可升入大學院。
自初入學堂至大學畢業,共計二十年。
大學堂三年畢業,内分政、藝二科,大學院屬于研究高深學術的機關,學習無有定期。
此外還有實業教育,分簡易實業、中等實業及高等實業三級;還有師範教育,分師範學堂及師範館二級。
按此項章程雖曾經正式頒布,但未及施行,到第二年頒布《奏定學堂章程》以後,遂等于廢紙了。
《奏定學堂章程》書影 榮慶詩劄 張百熙在管學任内,很能熱心盡職。
如慎選教習,吸引新進,籌劃經費,制定章程,拟在豐台建築大規模新式大學校舍,種種設施,皆能負一般的時望,而新進的青年亦多趨赴。
這樣一來,被清廷滿、蒙舊人内懷猜忌,乃派守舊黨榮慶與張氏共同管學,以分張氏的權勢。
榮慶以蒙人資格,兼入樞府,權位遠出張氏之上,有意更改從前的辦法,恰逢張之洞因事入京,清廷乃下令之洞與二管學大臣重拟學堂章程,此《奏定學堂章程》之由來。
張之洞夙以提倡新學自負,拜此新命,氣焰熏天,乃遠采日本學制,近酌欽定舊章,再參以己意,凡曆數月,易稿七次而始草就。
此項新章,名雖三人共拟,其實由之洞一手包辦,内中前後述及教育宗旨的地方,完全是他自己的一副頭腦的表現。
此項新章的内容,含着複古的性質極其濃厚,但從學制本身上說,确比舊章完備多了;學部成立以後,在枝節方面雖略有修改,而清末新教育制度,莫不以此為标準。
《奏定學堂章程》頒布于光緒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共計十六冊,計二十餘種。
自豎的方面看,整個教育也是分着三段七級:第一段為初等教育,分為蒙養院、初等小學及高等小學三級;第二段為中等教育,隻有中學堂一級;第三段為高等教育,分為高等學堂或大學預備科、分科大學及通儒院三級。
除蒙養院半屬家庭教育,殊非正式學堂外,兒童自七歲入小學,至三十歲通儒院畢業,合計二十五年。
自橫的方面看,除直系各學堂外,另有師範教育及實業教育兩系。
師範教育分初級及優級兩等,合計修學八年。
實業教育除藝徒學堂及實業補習普通外,分初等實業、中等實業及高等實業三等,合計修學十五年。
此外在京師還有譯學館及外省的方言學堂,屬于高等教育段,約計修學五年。
此外還有進士館,為新進士學習新知識設立的;有仕學館,為已仕的官員學習新知識設立的,修業約計十三年,屬于高等教育段,以其不是由中小學層累而上升,故不列入學堂系統之内。
現在為清醒眉目起見,除将《奏定學堂章程》所定各級各種學堂提要分節叙述于下以外,更将此次學制系統圖附載于後。
第二節直系教育 一緒言 第十三圖癸卯學制系統圖 (光緒二十九年) 自蒙養院至通儒院,共有三段七級的學堂,是正軌的,是直線的,我們假名之曰“直系教育”。
在光緒二十四年五月二十二日,有這樣一道谕旨:“将各府廳州縣現有之大小書院,一律改為兼習中學西學之學校,至于學校等級,自應以省會之大書院為高等學,郡城之書院為中等學,州縣之書院為小學。
”此次章程規定直系各學堂設立的原則,即按照這道谕旨的标準。
至于大學與通儒院合設一處,在京師;蒙養院系半家庭教育的性質,當以普及為宜,不限定區域。
除初等小學及通儒院外,一律須令學生貼補學費,但納費多少視各地學堂情形酌量辦理。
茲将各級學堂及兩院的教育宗旨、入學資格及年齡、課程及修業年限,并将中、小學堂的課程表分段叙述于下: 清末廣州的蒙養院 二蒙養院 此院規定兒童受教育的最初一步,其宗旨“在于以蒙養院輔助家庭教育,以家庭教育包括女學”。
兒童入院年齡,以三歲至七歲為度,每日授課不得過四點鐘。
蒙養院即外國所謂幼稚園,以女子師範畢業生為保姆。
但中國此時既不宜設女學,所以蒙養院隻好暫時附設在育嬰堂及敬節堂内。
凡各省府廳州縣以及巨大市鎮,如有此項善舉者,每堂均須附設蒙養院一所,即于該堂内的乳媪及嫠婦作為保姆。
此項保姆,未必即有保育教養嬰兒的知識,先由官廳派員講授保育教導之事,或發給女教科書及家庭教育書,令她們自相傳習。
一年以後,學習有成績者,發給保姆憑單,勿論在此堂内附設的蒙養院或私人家庭内,皆可以執行保姆的業務。
該章程又規定:在蒙養院未及遍設以前,家庭教育最為重要,所謂“蒙養家教合一”。
家庭教育的責任,全在女子,此時中國,既不宜設立女學堂,唯有刊布女教科書,令她們在家庭自相傳習。
家中女子如不識字時,則由她的丈夫為之講說。
講習以後,有子女者,可以自教其子女,則家家皆有一蒙養院了。
此項女教科書,為《孝經》、《四書》、《列女傳》、《女誡》、《女訓》及《教女遺規》等等。
至于嬰兒應讀何書、如何教法,未曾明白規定。
北宋《孝經》圖卷 三初等小學堂 兒童受教育的第二步為初等小學堂,凡國民年齡在七歲以上者皆可入學。
此級學堂,以“啟其人生應有之知識,立其明倫理、愛國家之根基,并調護兒童身體令其發育”為宗旨。
其中又分為兩類:一為完全科,一為簡易科。
完全科五年畢業;其必修學科有八:一、修身,二、讀經講經,三、中國文字,四、算術,五、曆史,六、地理,七、格緻,八、體操。
此外視地方情形,尚可加授圖畫、手工一科或二科,列為随意科。
簡易科也是五年畢業,其科目有五:一、修身、讀經合為一科,二、中國文字科,三、曆史、地理、格緻合為一科,四、算術,五、體操。
以《孝經》、《四書》、《禮記節本》為完全科必讀之經書,第一年每日約讀四十字,第二年每日約讀六十字,第三、第四兩年每日約讀一百字,第五年每日約讀一百二十字,總共五年應讀十萬零一千八百字。
至于時間的分配,每星期讀經六點鐘、挑背及講解六點鐘,合計十二點鐘。
另有溫經的課程,每日半點鐘,在自習室内舉行,不列講堂功課之内。
高等小學亦同。
以古詩歌代音樂科,“須擇古歌謠及古人五言絕句之理正詞婉能感發人者”令兒童諷誦,作為音樂教材。
第十三表《奏定學堂章程》初等小學堂必修科課程表 此項學堂之設立,以府、廳、州、縣之各城鎮為原則。
在創辦之初,至少大縣城内必設三所,各縣著名大鎮必設一所,名曰“官小學堂”。
至于私人集資建立,由個人者曰私小學堂,由團體者曰公小學堂。
官設小學堂永不令學生貼補學費,雖未實行強迫教育,亦寓有義務教育的意義了。
學級編制分三種:凡兒童的工夫深淺同等,能編為一班者,稱單級小學堂;凡兒童的工夫不等,須編為二級以上者,稱多級小學堂;在一日内,分兒童為兩起授課者,稱半日小學堂。
四高等小學堂 高等小學為兒童受教育的第三步,以“培養國民之善性,擴充國民之知識,壯強國民之氣體”為宗旨。
照章以在初等小學堂畢業升入者為合格,但開辦之初,凡十五歲以下,略能讀經而性